29-7-4西安初创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汇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15•【字号】市政办发〔2022〕50号•【施行日期】2022.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加强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15日西安市加强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优化科创企业融资环境,更好服务丝路科创中心建设,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积极支持科创企业直接融资(一)积极构建科创基金投资生态。
充分发挥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和秦创原春种基金的招引带动作用,吸引社保、保险、银行理财和社会资本等长期资金和专业化投资机构,遵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秉承“投早投小投科技、投精投硬投创新”的理念,布局一批市场化科创子基金,构建我市科创投资生态矩阵。
对支持我市早期科技成果转化且具有高校、科研院所背景的子基金,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支持比例上限由40%增加至50%。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二)营造优越的政策合作环境。
对支持我市科创领域成效较好的各类投资机构,市级政府引导基金可通过提高出资比例、投资期原值回购、延长退出期限等多种方式,为机构合作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对投资收益达到约定条件的,给予收益部分50%的收益让渡。
对各类国家级、央企及国内各行业领军基金,投资我市科创类项目达到2亿元、期限超过1年(含)以上的,在与西安市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合作时可不受基金注册落地限制。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科创西安”系列活动管理资助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科创西安”系列活动管理资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3.24•【字号】市科发〔2020〕34号•【施行日期】2020.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西安市科技局关于印发《“科创西安”系列活动管理资助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各相关单位:《“科创西安”系列活动管理资助办法》已经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研究通过,现予颁布,请遵照执行。
“科创西安”系列活动管理资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业西安”行动计划(2017-2021)》(市办字〔2017〕125号)《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推动“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全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助力先进制造业发展,鼓励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及相关机构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丰富“科创西安”品牌内涵,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创西安”系列活动主要指全市举办的以技术创新、创业投资为主要内容的会议论坛、赛事、展会、培训交流、投资路演等。
第三条鼓励全市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及众创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承办“科创西安”系列活动。
第二章活动分类与组织第四条“科创西安”系列活动主要包括主体活动、系列活动和投资路演三个层面。
“主体活动”以市级组织为主,主要包括国际创业大会、国际创业大赛及其他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举办的重大创新创业活动。
市科技局统筹安排,协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共同组织。
“系列活动”以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组织为主,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主题组织的会议论坛、赛事、展会、培训交流等创新创业活动。
“投资路演”以众创服务机构组织为主,主要包括众创服务机构举办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引导与支持辖区内众创服务机构举办活动。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知名企业、高校院所设立研发基地若干政策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知名企业、高校院所设立研发基地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28•【字号】市政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知名企业、高校院所设立研发基地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支持知名企业、高校院所设立研发基地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28日支持知名企业、高校院所设立研发基地的若干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快“一带一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导聚集高端创新要素,发挥驻市科教资源优势,促进科技创新跨区域融合,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研发基地应紧紧围绕支撑全市构建“6+5+6+1”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电子信息技术、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人工智能、5G技术、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大数据与云计算等产业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研发中试及产业化落地等活动。
第二章支持范围第三条知名企业重点包括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两类。
(一)跨国公司:指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世界500强企业,行业内知名领军企业,在世界各地直接投资或设有分支机构、从事全球性生产、研发和经营的境外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侨投资企业。
(二)国内大型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而划分的国内大型企业,以及境内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和行业内知名领军企业等。
第四条高校院所指国内外研发能力强,学科优势明显,在自身领域拥有领先研究成果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第五条研发基地是指以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研发和实验(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为主,包含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功能性(研发类)总部等的研发载体,研发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新产品开发等。
29-7-4西安初创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汇总

西安初创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汇总一、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1.孵化器方面(1)吸引国内外知名孵化器公司入驻高新区自有物业房租全免,非自有物业给予5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
(2)孵化器拓展创新创业空间,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
(3)孵化器提升孵化能力,经认定每家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4)对于投资高新区在孵、雏鹰、瞪羚企业的投资机构,按照实际投资的比例,给予每家机构每年最高300万元奖励。
(5)机构建设与运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最高奖励70万元。
(6)龙头企业购买创新创业企业产品及服务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7)各类双创主体举办创新创业活动最高奖励200万元。
2.知识产权方面(1)对当年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申请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每件给予4000元奖励。
对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500元奖励。
(2)对采用高新区认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对技术转移、检测验证、知识产权、评估认证等专业化科技化服务,按照企业实际购买专业服务金额的7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累计最高50万元。
(此部分内容为2018年新政策,具体操作流程还待进一步跟踪)(3)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对通过国家级西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5万元,今年新增还有省科技厅的20万补贴已出通知,具体还没有红头文件,需进一步落地),同时企业所得税按照15%进行征收,三年复审,通过者奖励3万元。
另外高新区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励。
对首次纳入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未获得国家称号),并纳入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暂未有税收方面的优惠。
西安其他区暂未有区内奖励。
如果软件企业通过双软认证,税收按照三免两减半政策执行。
中介服务方面,通过与知识产权单位沟通,对软件类公司,进行高企认证所需费用约2万元,双软认证约1万元,如果同时进行,可省1500—2000元的审计费用。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专才管理(专注于政策项目服务、资助补贴申报等)给大家详细介绍关于怎样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让大家一目了然!全国企业如需了解评估企业可以申报哪些补贴项目、政策扶持、企业项目申报、资质认证等,可以到我们:专才管理官网进行查询评估与合作,为全国企业单位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希望能帮到你。
怎样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需要什么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二、科技公司经营范围1、服务类。
2、科技类计算机领域、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生物与医药、化工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航天海洋与现代运输装备、能源与环保、民用核能技术、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
3、商贸类。
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服装服饰、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花木、保健用品、文体用品、电脑软硬件及配件、包装材料、办公用品、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纸张、化妆品、家具、木材、装潢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印刷机械、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
4、食品类。
粮油制品、速冻小包装食品、奶制品、土特产、南北货、糖果糕点、饮料、日用香料、调味剂、保健食品、罐头食品、米面制品、植物油、茶叶、水产品、农副产品、食品添加剂。
5、国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西安关于促进创意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西安高新区关于促进创意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为了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落实国家及省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加快发展创意产业,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对符合本政策相应规定的企业给予扶持。
第一条制定和发布《西安高新区鼓励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重点支持类和吸引鼓励类发展的行业和领域。
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创意人员,利用一切符合创意产业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发展创意产业。
第二条鼓励创意企业的自主创新1、创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第三年后减按15%税率征收;或属于政府鼓励的文化企业范围的,企业所得税自工商注册之日起3年免征;或属于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鼓励类企业范围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或属于国家推动动漫产业优惠政策支持范围的,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创意企业同时符合西安高新区现行的其他优惠政策支持条件的,从优选择一个优惠政策支持,不重复享受。
第三条加强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和版权国际交易中心。
鼓励创意产业自主创新形成的成果及时申请、注册相关权利,创意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的费用,可从西安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中给予支持。
第四条自2007年起,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安排1500万元的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奖励、匹配、贴息、资助等方式,三年内对入区发展的创意企业予以资金扶持。
1、设立西安高新区创意产业奖,对发展创意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2、属于重点支持类的创意企业,其研发项目获得国家各类创意产业扶持计划并得到资金支持者,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资金匹配;3、属于重点支持类的新入区创意企业,按其当年对国家贡献总额的10%给予企业购、租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4、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为西安高新区中小创意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开展创意企业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
对重点支持类的创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公司,按其提供贷款担保总额的2%,给予担保公司担保补贴;5、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新入区创意企业,对高新区创意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带动作用,作为高新区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由创意产业领导小组报请高新区重大项目引进领导小组确定资助金额和资金来源;第五条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相关的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区内创意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
【精品】西安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西安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西安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那么,西安有什么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建设众创孵化载体给予百万级奖补政策明确,我市将大力鼓励支持利用现有楼宇资源改造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对于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孵化面积、项目成果、服务能力、吸纳就业等情况分档次给予30至300万元奖补,以后每年给予10至30万元的运营奖补,对于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同样给予相应奖补。
加快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规划布局,依托知名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以及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专业众创空间,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众创孵化机构在西安设立专业孵化器,形成区域板块创业创新聚集区。
引进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公司在西安创办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直接将其纳入市级建设计划,重点培育。
重点打造32个商贸集聚区,在做大做强原有23个集聚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9个新的商贸集聚区。
打造4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5个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20个电子商务示范镇,5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30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营造小微企业成长环境建立西安创业大学我市将支持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创建科技服务平台,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并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件1500元的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给予每件1000元的资助。
落实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实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在全市建成100家创业实训基地。
依托社会力量建立西安创业大学,积极推行创业模块培训、创业案例教学和创业实务训练,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给予一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补助。
鼓励区域管理部门、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众创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承办全国性和区域性创业大赛、创业活动周、高端论坛、培训讲座等大型活动。
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追赶超越的总要求,加快西安高新区三次创业进程,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新的总部企业,服务好现有总部企业,推动西安高新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支持对象与支持范围(一)本政策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西安高新区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户管地及会计核算均在西安高新区,且在西安市以外至少投资管理1家以上分支机构,或总部授权管理陕西区域以上经营业务的分支机构。
(二)本政策支持的总部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境内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国内行业细分排名前30位的龙头企业在西安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其纳入西安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年缴税总额西安市留成部分不低于2000万元;2、境外世界企业500强、国际行业细分排名前50位的龙头企业在西安高新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美元,其纳入西安市统计核算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美元,年缴税总额西安市留成部分不低于400万美元;3、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产业、新材料与高端制造、文化传媒、时尚创意、互联网金融、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企业在所属行业内,行业排名或营业收入居全国前50名、全省前10名的领军企业,且年缴税总额西安市留成部分不低于500万元;4、科学研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技术服务业、普惠金融业、文化教育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可放宽至5000万元以上,年缴税总额西安市留成部分不低于500万元;5、符合西安市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且对西安市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经市政府一事一议,可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行业企业,年缴税总额西安市留成部分应超过1000万元。
第二条总部企业奖励政策1、总部企业落户奖对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上的总部企业,给予3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5-10亿元(含5亿元)的,给予2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1-5亿元(含1亿元)的,给予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自总部企业正式生产经营年度起,分3年按30%,30%,40%的比例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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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初创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汇总一、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1.孵化器方面(1)吸引国内外知名孵化器公司入驻高新区自有物业房租全免,非自有物业给予5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
(2)孵化器拓展创新创业空间,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
(3)孵化器提升孵化能力,经认定每家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4)对于投资高新区在孵、雏鹰、瞪羚企业的投资机构,按照实际投资的比例,给予每家机构每年最高300万元奖励。
(5)机构建设与运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最高奖励70万元。
(6)龙头企业购买创新创业企业产品及服务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7)各类双创主体举办创新创业活动最高奖励200万元。
2.知识产权方面(1)对当年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申请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每件给予4000元奖励。
对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500元奖励。
(2)对采用高新区认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对技术转移、检测验证、知识产权、评估认证等专业化科技化服务,按照企业实际购买专业服务金额的7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累计最高50万元。
(此部分内容为2018年新政策,具体操作流程还待进一步跟踪)(3)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对通过国家级西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5万元,今年新增还有省科技厅的20万补贴已出通知,具体还没有红头文件,需进一步落地),同时企业所得税按照15%进行征收,三年复审,通过者奖励3万元。
另外高新区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励。
对首次纳入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未获得国家称号),并纳入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暂未有税收方面的优惠。
西安其他区暂未有区内奖励。
如果软件企业通过双软认证,税收按照三免两减半政策执行。
中介服务方面,通过与知识产权单位沟通,对软件类公司,进行高企认证所需费用约2万元,双软认证约1万元,如果同时进行,可省1500—2000元的审计费用。
高企认证方面,2018年新政策显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可享受75%的费用补贴,此新政策的具体操作流程仍需进一步落实。
3.在孵企业支持政策(1)培育对象: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且成立不超过5年的科技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不低于10%,企业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近两年知识产权授权(软著)不低于5件,或至少拥有1件发明专利;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含),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30%以上;3)符合西安市人才政策中A、B、C类人才,或世界高校排名前200名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生来高新区创业;4)已完成天使轮机构融资,天使轮投资机构指创业投资公司或发起设立天使基金、创业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
(2)补助政策:1)房租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入驻管委会及下属企业自建物业的给予房租全免,对入驻非管委会及下属企业自建物业的,通过创新券方式,给予最高50元/平米•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0万元,最多支持3年。
2)创业企业优秀项目启动资金已完成天使轮融资,在省外进行融资按照1:0.5的比例进行无偿配套奖励;在高新区内进行融资按照1:1的比例进行无偿配套奖励。
以上配套最高支持200万元。
3)雏鹰企业支持政策培育对象: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含)-2000万元、且成立不超过8年的科技企业。
优秀雏鹰企业成长奖励:对于成立2年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或成立5年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优秀雏鹰企业,经认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研发费用补贴:针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0%以上的雏鹰企业,按认定当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的30%择优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支持40万元。
对于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按认定当年企业研发费用总额的30%择优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支持60万元。
对于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企业,除上述给予30%的研发费用总额补贴外,按照企业初次流片实际费用的50%予以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流片费用补贴最高5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支持100万元。
4.国际交流与合作对经管委会备案的国外专业展会和招商推介活动,以创新券方式给予参加的雏鹰企业最多2人往返交通费用及参展费用70%的补助;对经管委会备案的国内专业展会和招商推介活动,给予参加雏鹰企业最多2人往返交通费用及参展费用30%的补助,单次补贴额度最高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补贴15万元。
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1.孵化器方面(1)对国家、省、市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50万奖励;(2)众创空间引进或培育一家符合产业定位的“四上企业”,给予众创空间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奖励。
引进重大项目的,给予众创空间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奖励。
(3)鼓励众创空间为创客、企业减免场地租金,提供优质优惠的公共服务,根据实际运营效果,给予众创空间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2.知识产权方面(1)国内发明专利每件1万元、实用新型1000元、外观设计500元、计算机软著300元的奖励;(2)对通过国家国家级高企认定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需进一步落实),同时所得税按照15%征收,三年复审,通过者奖励3万元。
另外经开区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3.在孵企业方面(1)初创企业房租补贴,现阶段与5家知识产权公司沟通反馈一致,经开区对于初创的小微企业的房租补贴暂无(不过经开区办公租房市场价格略低于高新区)。
(2)经开区针对部分中小企业,与高新区扶持方式不同,主要对营业收入与实际税收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进行奖励(此部分内容与现阶段目标不太一致,最低年税收额一般须超过100万以上);通过与5家知识产权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对于初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在经开与高新之间给出的一致结论是高新区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更大。
三、西安东高新技术开发区1.孵化器方面主要针对动漫产业孵化器有相关补助。
2.知识产权方面(1)专利方面,对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
(2)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企业,可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根据与管委会的沟通,东开发区暂未获得奖励30万元奖励信息。
3.在孵企业方面针对动漫及软件外包企业,补助大概分为三个方面:(1)房租补贴,入驻管委会及下属企业自建物业的给予房租35—40元/㎡,市场价约45—50元/㎡。
非管委会旗下产权的办公用房,暂未有补助。
(2)对管委会备案的国内外展会及招商推介会,给予参加的创新型企业交通、住宿、参展费用的70%补助,每家企业年度累计最高补贴10万元。
(3)企业的研发费用,占当年度营业收入10%以上,通过向碑林区科技局申请,最高可享受30%的补贴。
以上部分费用必须用发票进行报销。
四、西咸新区沣西新城1.孵化器方面(1)鼓励孵化机构入驻新城,根据孵化机构的规模、授牌情况、入孵企业数量及质量等标准,给予每年20—100万元的运营补贴,每家机构最多享受三年。
(2)对孵化机构房屋租金、实训设备购置、网络宽带、设施维修、办公家具采购给予一次性20—100万元的房租及办公设备采购补贴。
(3)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4)承办各类创业大赛等活动。
经管委会认定,对活动举办费用予以30%补贴,上限30万元。
(5)聘用创业导师5人以上,一年人均参与创业指导不少于5次,给予每家机构500元/人次创业导师聘用补贴,单个孵化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20万元。
2.知识产权方面(1)对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给予3万元奖励;(2)国内发明专利每件1万元、实用新型1000元、外观设计500元、计算机软著300元的奖励;(3)对年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数量20件以上的企业,奖励3万元;每增加10件,奖励一万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5万元。
3.在孵企业方面(1)对创业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办公用房100㎡以内的,1年内按15元/㎡/月给予租房补贴。
(2)创业企业入驻新城认定或备案的孵化机构,可享受办公运营补贴,期限1年,补贴总额不超1万元。
(3)省级及以上创业大赛获奖的优秀创业企业可给予全额租金及运营补贴,期限1年。
(4)对在新城设立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先进创业企业,经认定,按实收资本给予1%—3%的一次性开办补贴,最高不超30万元。
(5)对经认定特别优秀的创业企业,给予10万—5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项目启动资金。
(6)入驻新城备案的孵化机构的创业企业,前三年按缴纳所得税新城留存部分予以全额奖励,第四、五年按照缴纳所得税新城留存部分50%予以奖励。
(7)新成立3年以内,年营业额首次达到500万元的企业,给予创始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8)对由高级人才或管理、技术人才带项目、技术到新城创办企业,经管委会认定,分别给予300万元或100万元创业补助。
(9)为高级人才提供不少于1000㎡工作科研场所,永久性给予租金全额补贴;为管理和技术人才提供不少于100㎡工作场所,5年内给予租金全额补贴。
另外沣西新城对引进高级人才以及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优惠力度较大。
五、西咸新区秦汉新城1.孵化器方面(1)对获得国家、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双创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2)双创机构引进或培育一家“四上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3)由双创机构引进、培育的项目,且在新城注册办公,每引进一家公司并运营给予双创机构3000元奖励。
2.知识产权方面(1)对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给予3万元奖励;(2)国内发明专利每件1万元、实用新型1000元、外观设计500元、计算机软著300元的奖励;(3)对年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数量20件以上的企业,奖励3万元;每增加10件,奖励一万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5万元。
3.在孵企业方面(1)双创机构内的项目,如一次性获得100万元以上投资的,且资金用作企业自身发展,可按1%给予奖励;(2)对高端人才引进方面,优惠政策力度较大,沣西和秦汉扶持力度最大。
(3)由于秦汉新城自身定位(以文旅产业为主),如落地科技型或者软件类企业,按照目前政策,优惠力度不大。
六、综合结论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初创科技型企业如果具有部分资质,可以满足高新区的扶持条件,并且后续能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发展前景较好,落户高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较大;如果企业创立时没有任何的资质,并且后续无法保证自主知识产权及产业前景,建议落户沣西新城,原因在于沣西新城在企业入驻时,直接给予部分房租补贴,但力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