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渡口渡船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渡口渡运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渡口渡运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渡口渡运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渡口渡运安全应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包括搜救、医疗救护、伤员转运等。
(2)交通保障组:负责现场交通疏导、应急救援车辆调度等。
(3)信息报送组: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现场救援信息。
(4)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物资保障、人员餐饮等。
三、应急响应1. 事件分级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将渡口渡运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1)一般事故:造成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
(2)较大事故:造成4-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4)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 响应程序(1)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工作组迅速到位。
(2)现场救援组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交通保障组对现场交通进行疏导,确保救援车辆畅通。
(4)信息报送组及时收集、整理、报送现场救援信息。
(5)后勤保障组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四、应急处置措施1. 人员落水(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人员下水搜救。
(2)对落水者进行现场急救,待伤员生命体征稳定后,立即进行转运。
2. 船舶火灾(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灭火救援。
(2)疏散附近乘客,确保人员安全。
(3)使用灭火器、消防水枪等设备进行灭火。
3. 船舶失控(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船舶控制。
(2)疏散附近乘客,确保人员安全。
(3)使用拖轮、缆绳等设备对失控船舶进行控制。
五、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渡口渡船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为保障渡口渡船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适用于渡口渡船发生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碰撞、翻沉、触礁、人员落水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渡口渡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救援、疏散、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
(2)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医疗救护。
(3)通信联络小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
(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人员调度和保障。
(5)善后处理小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赔偿和善后处理。
三、应急响应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2. 现场指挥小组立即组织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3. 医疗救护小组对伤员进行救治,并组织转运。
4. 通信联络小组及时收集、传递和发布事故信息。
5. 后勤保障小组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和人员支持。
四、救援措施1. 火灾事故:(1)立即组织灭火,切断火源。
(2)疏散乘客,确保人员安全。
(3)救援伤员,并组织转运。
2. 碰撞、翻沉、触礁事故:(1)立即组织救援,救起落水人员。
(2)疏散乘客,确保人员安全。
(3)对沉船进行打捞,恢复交通。
3. 人员落水事故:(1)立即组织救援,救起落水人员。
(2)对落水人员进行救治,并组织转运。
五、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救生衣、救生圈、绳索、救生艇等。
2. 设备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如灭火器、切割机、破拆工具等。
3. 人员保障:组织培训应急人员,提高救援技能。
六、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2. 赔偿处理: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进行赔偿处理。
3. 善后处理: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渡口渡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渡口渡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渡口渡船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渡口渡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1. 指挥部组成:由渡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
2. 指挥部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确保救援行动有序进行;(3)协调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力量参与救援;(4)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二)设立应急救援小组1. 救援小组组成:由渡口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海事、公安、消防、卫生、气象等部门及救援队伍负责人组成。
2. 救援小组职责:(1)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具体的救援方案;(2)组织实施救援行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3)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供应;(4)协助指挥部协调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四、事故应急救援程序(一)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向渡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2. 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
(二)现场救援1. 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故情况。
2. 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具体的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3. 救援过程中,确保救援人员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三)事故善后处理1. 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3. 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保障措施(一)物资保障1. 配备足够的救援装备、救援船只、救援车辆等物资。
2. 建立物资储备库,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渡口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提高渡口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渡口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渡口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渡口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渡船倾覆、火灾、爆炸、中毒、触电、人员落水等。
三、应急处置原则1.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2.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3. 快速反应,协同处置;4. 依法依规,科学合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渡口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 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五、应急处置程序1. 紧急报警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报警程序,拨打110、120、119等紧急电话,并通知现场指挥部。
2. 现场救援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援力量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包括:(1)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2)开展现场搜救,寻找失踪人员;(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医疗救护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包括:(1)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救护车;(2)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互救;(3)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待救护车到达后,及时将伤员转送医院。
4. 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5.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6. 信息发布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发布事故信息,通报事故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六、后期处置1. 事故善后处理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包括赔偿、抚恤等。
2. 事故总结对事故原因、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3. 加强安全管理举一反三,加强渡口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预案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渡口渡船应急预案

规范本镇客渡船安全事故水上搜救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合用于在本镇行政区水域内客渡船发生下列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参预应急联动的单位、船舶、车辆和人员:1、特大事故或者险情(Ⅰ级),包括死亡(失踪) 30 人以上,或者危及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者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2、重大事故或者险情(Ⅱ级):包括死亡(失踪) 10 人及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危及 10 人及以上、 30 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较大事故或者险情(Ⅲ级):包括死亡(失踪) 3 人及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危及 3 人及以上、 10 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普通事故或者险情(Ⅳ级):包括死亡(失踪) 3 人以下、或者危及 3 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本镇客渡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组长:镇长副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分管农业副镇长成员:党政办主任、农业办主任、安全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镇客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
办公室内分 5 个应急救援处置小组。
①研究、审批、组织Ⅱ、Ⅲ级事故或者险情的救援、排险方案,协助做好Ⅰ级事故或者险情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②检查催促本镇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的工作。
海事_渡口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确保海事渡口渡运安全,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海事渡口在渡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失控、火灾、爆炸、人员落水、环境污染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海事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 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
- 成员:包括海事、交通、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
2. 应急处置小组- 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 救援小组:负责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工作。
- 消防灭火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现场警戒等工作。
- 交通疏导小组:负责现场交通疏导、车辆调度等工作。
- 信息报道小组:负责现场信息收集、上报和发布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接警- 发现突发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 救援小组迅速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工作。
- 消防灭火小组立即进行火灾扑救、现场警戒等工作。
- 交通疏导小组进行现场交通疏导、车辆调度等工作。
- 信息报道小组收集现场信息,及时上报和发布。
3. 善后处理- 救援小组完成救援任务后,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 消防灭火小组进行火灾原因调查和事故处理。
- 信息报道小组对外发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
五、应急物资与设备1. 救生设备- 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救生艇等。
2. 消防设备- 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水泵等。
3. 通讯设备- 对讲机、电话、卫星电话等。
4. 交通工具- 救援艇、消防车、救护车等。
六、应急演练1.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应急处置能力。
2. 专项应急演练-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船舶失控、火灾、爆炸、人员落水等专项应急演练。
七、附则1. 本预案由海事部门负责解释。
盐城市亭湖区渡口渡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亭湖应急管理

盐城市亭湖区渡口渡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一组织和协调渡口渡船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水域事故的应急救助工作,确保遇险船舶及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遵守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
坚持以保护遇险司乘人员、乘员及救助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就近相助原则。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离事发地最近的镇场区、村委会及行政主管部门应作出响应,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统一指挥原则。
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由区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组织指挥,参加救援的镇场区、相关单位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渡口发生险情或事故。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一)区政府成立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区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含海事机构)、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气象局、供电局、通信公司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局局长担任。
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88172050区交通局值班电话:88177627或直接拨打110(二)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及其主要工作职责:1、专业指挥组:区政府办公室、交通局、安监局负责在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镇场区对渡口安全突发事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1)组织制定并实施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计划;(2)统一调配施救人员、船舶、物资、器材;(3)适时宣布进入和终止紧急状态使命;(4)组织实施救助演习;(5)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2、现场指挥组:区交通局(含海事机构)、安监局负责现场指挥组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事件赶赴现场,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必要情况下协调区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参与救护工作,指导现场灭火、侦察,消除泄漏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和抢修设备。
游艇渡口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游艇渡口的安全运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游艇渡口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碰撞、触礁、机械故障、人员落水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渡口安全指挥部负责游艇渡口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
2.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工作。
3. 技术保障小组负责游艇渡口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故障排除及现场技术支持。
4. 信息宣传小组负责现场信息收集、发布和对外联络工作。
5.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及后勤保障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紧急情况发现(1)工作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渡口安全指挥部报告。
(2)渡口安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处置(1)应急救援小组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技术保障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判断,排除安全隐患。
(3)信息宣传小组及时向外界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3. 人员疏散(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游客和工作人员有序疏散。
(2)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4. 医疗救护(1)现场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
(2)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5. 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1)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等。
(2)定期检查物资的有效性,确保物资完好。
2. 人员培训(1)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2)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演练(1)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总结演练经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游艇渡口安全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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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渡口渡船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渡口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有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渡口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本渡口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渡口水域和陆域范围内发生与渡运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渡船渡运过程中,出现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险情;
(三)因恶劣天气或人为因素发生渡船碰撞、沉没、失控等险情,可能造成的自然灾害事故或重大责任死人事故。
第三条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坚持以保护乘客、船员及救助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就近救助原则。
渡口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发生后,要迅速作出响应,立即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村委会负责本预案所称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在专业应急部门未到现场时,负责组织渡工、村民迅速开展自救抢险工作。
在专业应急部门到达现场后,要服从指挥,共同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村委会(渡口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第五条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船舶、人员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拔打110或其他报警,并向村委会(渡口运营人)报告;
(三)紧急情况的报告内容如下:
1、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时间、地点;
2、险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
4、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四)严格保护险情(事故)现场。
第六条在渡口码头和陆域范围发生与渡运有关的安全突发事件时,渡口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渡船船员、渡工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七条渡船航行时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渡船船员、渡工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并采取有效方式向渡口工作人员报告。
第八条渡口工作人员接到渡船事故或险情报告或发现渡船事故或险情时,应立即向村委会主任报告,并组织渡口水域附近船舶(排、筏)或采取其他有效手段开展救援。
第九条村委会主任接到渡口渡船事故或险情报告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同时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和县地方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