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几个常见账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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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值税会计处理11点建议【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

对增值税会计处理11点建议【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

对增值税会计处理11点建议【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2017-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财政部会计司:本着规范计量,准确核算,财税合一,但又要化繁为简、便于企业实践环节操作的原则,现对财办会[2016]27号提出如下修改、完善建议。

贵文件确有不切实际的“硬伤”,也有商榷之处。

但以本人的水平,确实只能看到这11处问题,并且对各处尽量言无不尽。

我非圣贤,不可能什么都清楚,也可能说错。

若有不妥或说错之处,就当没说。

中国农业大学会计系葛长银2016年7月29日于北京观园堂葛长银:对增值税会计处理11点建议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

此处主要有两个明细科目不切实际。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等已入账,但由于尚未收到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葛长银建议1:“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不适用于企业实务。

(1)会计核算的基础是票据,“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企业一般不会进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除非某个财会人员“画蛇添足”地特勤奋,但这种人在实际中比嫦娥还少。

能计入进项税额核算的数据,一般都是经过税务机关认证后的数据。

在目前企业增值税实务中,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大都会及时认证抵扣,不然就会增加税负;而且随着认证手续的简化,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更会及时认证。

何况从取得票据到通过认证,一般时间较短,甚至不会跨月。

所以,在我国目前的增值税实践中,当期一般不会出现不认证就记账的情况,即产生“待认证进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增值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增值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是企业每个纳税期限都必须完成的税务义务之一。

然而,由于复杂的税法规定和不同情况下的个别性问题,许多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常常遇到各种困扰和疑问。

为此,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

一、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无法对账问题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过程中,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对账是十分重要的。

然而,由于企业在购销过程中可能存在发票遗漏或者发票登记错误等情况,导致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无法一一对应,进而影响到申报的准确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1. 审查发票记录:仔细检查企业的发票记录,确保发票的数量、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

2. 补充遗漏发票:如发现遗漏的发票,在税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补充申报。

3. 与供应商对账:联系和协调企业的供应商,核实并协商解决双方在发票认证上的问题。

二、税率适用问题增值税税率是根据不同商品和服务的类别而设定的,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需要准确确定税率才能正确计算税额。

然而,由于税法的复杂性和不同商品分类的细微差别,企业往往遇到税率适用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学习税法规定:企业应该熟悉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了解各项商品和服务的分类及涉税政策。

2. 咨询专业人士:如遇到疑难问题,可以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或者律师,获得准确的解答和建议。

3. 及时调整纳税申报:如果企业发现之前的税率申报存在错误,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申请调整并更新。

三、抵扣税款限制问题增值税的抵扣与扣除是企业纳税申报的重要环节,但是也有一些限制规定。

常见的抵扣税款限制问题包括:1. 非正常损失:对于企业因为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导致的非正常经营损失,无法享受增值税抵扣。

2. 部分抵扣:一些特殊行业或者特定商品可能只能抵扣其中一部分增值税,企业在申报时需要注意核实。

3. 不规范票据:如购买方或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企业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增值税抵扣。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当前我国的增值税制度是一种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型的税制,也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整体税制的改革,现行增值税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负担公平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思考现行增值税制度的基础上,我认为有必要从减税优化税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完善税收政策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建议。

首先是减税优化税制。

当前我国的税收负担偏重于工业增值税,尤其是高消费品和大宗商品所得涉及税收的比例较高。

针对这一问题,应该进一步减少对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创新和科技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

应该对被征税对象进行分类,对于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提高其发展的空间和竞争力。

其次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现行的增值税税收征管体系相对比较复杂,存在一些征管难度较大、容易出现滞纳和逃税等问题。

为实现征管的规范化、合理化,应当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机制,强化税收执法力度,提高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加强税收征管部门的监督和协调机制。

还应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其税法业务水平和纪律意识,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最后是完善税收政策。

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存在一些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地方,对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征税政策需要进行调整和改善。

对于环保产业和绿色技术的发展,应该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绿色发展和可持续经营。

还应该加强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调整税率和减免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和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增值税业务在会计处理上的难点问题及处理方法

增值税业务在会计处理上的难点问题及处理方法

增值税业务在会计处理上的难点问题及处理方法增值税,大家对这个词都不陌生吧?一听到这个词,很多人可能就会挠头:这个怎么弄,那个怎么记,最后账本上也是一片混乱,搞得头都大了。

说到底,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确实挺有难度的,有点像是生活中那些“动不动就出错”的小麻烦,明明看起来简单,但一不小心就容易翻车。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些难点,以及怎么解决它们,让大家轻松一点,也少一点烦恼。

增值税的进项税和销项税这两个概念,光听名字就有点让人头大。

你可能会想:这俩不是一回事吗?怎么区分啊?其实嘛,进项税就像是你买东西时多付的那部分税,销项税就是你卖东西时要收的那部分税。

看似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可不简单。

尤其是当你需要把这些税务数据准确地反映到账本上时,你可能就会发现,自己每一笔交易都得细致入微地检查一遍,搞错了一个小数点,都可能导致账目不对,麻烦无穷。

比如,进项税的抵扣问题,有时候公司花了不少钱买了原材料,按理说应该能抵扣增值税,但如果材料被用错了,或者发票信息填错了,那就麻烦了,抵扣不了了,税款就得交出去,谁高兴啊?再说销项税,这个可真是让很多会计朋友伤脑筋。

卖出去的东西,你可不能“随便收收钱就算了”。

得好好算算你该收多少钱的税。

如果这笔税收得不准确,麻烦可就大了。

一旦税额漏算了,税务机关可不会轻饶你,毕竟这关乎国家税收的大事,不容马虎。

不过呢,有的企业为了省事,有时会直接按照固定的税率来收取销项税,不管具体情况如何,这种做法虽然省事,但如果碰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出口免税或者优惠,这时候就得注意了,要不然还真可能吃亏。

然后就是增值税发票的问题。

哎呀,说到这个,简直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节奏。

增值税发票,这个东西看起来只是一个简单的凭证,实际上它的背后可是大有乾坤。

发票丢了,找不到了?那可是大问题!这不单单是找不到发票这么简单,税务局可是把发票当成一个“圣物”来看待的。

如果你丢了发票,或者发票有问题,搞不好就被罚款,甚至还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浅谈实务中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

浅谈实务中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

浅谈实务中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企业纳税制度是目前国内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制度,其中增值税是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

在每个纳税期末,企业都需要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以保证纳税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一、确认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是指在纳税期内,增值税与进项税的差额。

企业需要通过核算所有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发票,来确定增值税应纳税额,以便于正确地向税务部门纳税。

同时,企业还需要确认是否存在可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存在,则需要计算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用于调节增值税应纳税额。

二、制作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格式,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这个步骤需要将上一步中确定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和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进纳税申报表中,同时还需要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税款所属期等重要信息。

填写完毕后,企业需要对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缴纳增值税填写完纳税申报表后,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增值税款。

一般纳税人企业每月或季度末都需要缴纳增值税款,如果企业拖欠税款会产生滞纳金等后果。

四、记录相关账务凭证企业需要将缴纳的增值税款记录在会计账簿中,具体来说,需要制作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同时制作财务会计凭证。

这些凭证包括:2. 缴纳增值税款的银行转账凭证;3. 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些凭证记录了企业纳税的全过程,对保证企业财务的透明度与规范化管理非常重要。

五、控制企业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管理者,需要时刻关注企业税务风险,建立完善的纳税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避免出现不合规的情况。

同时,企业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提高财务部门的纳税实务能力,进一步降低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需要做好多项工作,包括确认应纳税额、制作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和记录相关账务凭证等。

只有将这些工作做好,才能保证企业的纳税工作顺利进行,同时降低税务风险。

浅谈实务中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

浅谈实务中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

浅谈实务中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企业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企业。

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是企业财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成果和税收缴纳。

下面就实务中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做一些浅谈。

一、增值税结转增值税结转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将具有增值税税款抵扣资格的进项税额扣减对应销项税额,余额即为该期应纳增值税额。

结转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分类处理不同的销售类型:如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而有些销售可能存在3%的税率,应将税率不同的销售分别处理。

2.应当及时记录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企业从客户处收取的税款,必须及时记录在册中,以充当结转时的减项。

3.应当核实进项税额:结转前要核实进项税额的真实性,以免出现税务稽查时产生额外的税务风险。

二、发票管理企业在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中,必须对其开具和收取的发票进行管理,以便税务机关便于查证企业的纳税情况。

1.发票的领用、开具、注销必须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处理。

2.企业应当随时摸清有哪些发票未开具,以及哪些发票未被确认或注销。

3.在发票管理时,要注意保管好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商品名称和金额等信息。

三、财务报表填制企业的财务报表在增值税期末账务处理中,也是一个需要认真处理的环节。

财务报表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填制,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及其纳税情况。

1.应及时填制财务报表,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2.当企业发生重大纳税事件时,应当及时在财务报表上揭示。

四、留存税款凭证企业在纳税时,必须自行留存税款凭证,以便税务机关核实纳税情况。

税款凭证的留存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应当在税款凭证上注明开票单位及其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2.认真填写税款凭证,以及将税款凭证妥善保管。

税务机关无论何时都有权查验税款凭证。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一、现行增值税制度的特点及问题1. 国内增值税的税率较高,大大增加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税负,使得商品的价格也相应提高,从而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企业的生产成本。

2. 增值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和企业可能存在不公平的现象,比如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差异对待,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税收压力较大等。

3. 增值税制度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着逃税和偷税漏税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税收的公平和效率。

以上这些问题都彰显出现行增值税制度的不足之处,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一番思考和改革。

1. 降低税率,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税负国内增值税的税率较高,这直接增加了企业和消费者的税负,使得商品价格提高,对消费者的购买意愿造成一定的影响。

有必要对现行增值税的税率进行适当下调,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税负,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消费的增长。

2. 优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逃税和偷税漏税的监管针对目前存在的逃税和偷税漏税现象,有必要加强对税收的监管和征管,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对逃税和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收的征管水平和效率,以实现税收的公平和透明。

3. 完善增值税制度,促进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平等对待针对增值税制度在征收过程中对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不公平现象,有必要完善增值税制度,对不同类型的经济主体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平等对待,保障税收的公平和效率。

4.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减轻税收压力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存在的税收压力较大的情况,有必要采取相应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发展,减轻税收压力,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在今后的国家税收政策中,应当加强对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制定更加公平和适应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增值税制度政策,以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的公平。

同时应当加强对税收的市场化监管和征管,加大对逃税和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收的效率和透明度。

还应当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支持和扶持,减轻其税收压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建议的分析

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建议的分析

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建议的分析【摘要】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一些问题,如税基确认不准确、税率调整不及时、纳税信息不及时传递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分析了其原因,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包括加强税基确认的准确性、及时调整税率、加强纳税信息的传递等。

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并阐述了改进建议的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的分析和建议,希望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总结回顾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并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分析、改进建议、实施步骤、意义、回顾、展望未来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按照货物和劳务的所有权转移所涉及到的各个企业在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额的不同,将相应的增值税分别置于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由各纳税人自行提出申报纳税。

增值税通过不断征税的方式,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我国增值税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发展。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财务运作和税收合规性。

本文旨在对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对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做出贡献。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为分析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促进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健康发展。

通过深入研究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可以更好地了解当前会计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为完善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提出转变观念、优化制度、加强监管等改进建议,有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规范会计实践,有效预防和解决会计风险,促进我国财务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提升国家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本研究旨在全面分析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为提升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水平和服务税收制度改革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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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几个常见账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作者:袁中文
来源:《财会学习》2014年第04期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几乎除了部分行业以外的大大小小企业,都会涉及增值税的账务处理,特别是在近年来营改增以后,增值税的覆盖范围更广泛。

如何合理、简便进行正确的增值税核算及账务处理,关系到企业、国家的双重利益,由于其复杂的处理,造成企业会计人员的账务处理失误,进而造成多纳税是企业之殇;同样造成企业少纳税进而被处罚,企业也有苦难言,反过来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也会丧失税法的严肃性。

笔者就几个常见的实务案例分析,对增值税账务处理提出改进意见,以期抛砖引玉,简化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修抵减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虽然购买税控装置是一次性业务,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增值税非完全消费型,使得部分固定资产还不能抵扣,税控装置就是其一。

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目前的账务处理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1.初次购买设备款和支付技术维护费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增值税可以全额抵扣,增设了一个减免税款专栏(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3.提取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4.发生技术维修费,按实际支付金额,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这是一个争议很久的问题,争论点较多,以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笔者对此项规定提出两点异议:一是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及其折旧处理目的性不明确;二是增值税的抵扣有违增值税相关规定。

首先固定资产全额入账是价税合计,与消费型增值税的总体原则矛盾,在计提的折旧中含有增值税,同时又全额冲减了管理费用,其实质是是把税控装置的价税款分期进行摊销,而在当初一次性抵扣的增值税,名义上使企业当月少交了增值税,实质又分期以折旧的方式摊销了。

对于税控装置及技术维修费不是一笔很大金额的资产,造成实务中的困惑和麻烦,完全是简单问题复杂化。

如果就按普通固定资产入账和正常的折旧处理,会计人员也不会产生歧义,账务处理也会大大简化。

最主要的是,税控装置的价税款合计以增值税的形式先行抵扣,有违增值税征收的初衷。

其次税控装置实质是国家出钱,企业倒账,多此一举。

以数据说明如下:
甲企业某月销项税10万,进项税7万,应纳增值税3万。

由于购买税控装置价税合计2万,则当月由于购买税控装置应纳增值税变为1万。

表面上是企业出钱购买了税控装置,实际少交了增值税,企业并未出钱,而账务处理却绕了一大圈。

即递延收益的2万,分期以折旧消化了,递延收益当年不影响所得税,折旧最后也没进成本,也不影响所得税。

这是一个“怪异”的增值税处理方式。

二、钱款与纳税时间不一致的账务处理
在实务中先交款后开票,或先开票后交款很普遍。

许多企业以此作为纳税筹划或者资金计划的一种手段。

如果付款和票面金额一致,处理很简单。

如果不一致到底该如何处理?参看2013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p134例8-2第二笔业务(无关内容省略):2月6日W 公司与B公司签订预售款货款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一批,价格100万合同约定B公司应当于2月6日支付预付款50万,W公司必须于2月6日按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B公司。

W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万
贷:预收账款 33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7万
笔者认为这种账务处理方式欠妥。

首先增值税发票价税要一致,不能脱节;其次分录要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如果增值税发票是价100万,税17万,上述分录让人难以理解,如果以50万做销售,明显票据税款又不合适。

正确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万
应收账款 67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7万
这样处理对会计的收入确认时点又不相符,这也是笔者建议修改的另一个关键点:会计和税法的不一致问题。

会计和税法因为站在各自立场处理问题,有差异正常。

但是站在企业立场,会计和税法应该统一的,不能为了满足会计或税法而出现一笔业务两种处理,增加会计人员的难度,实际也为税收腐败提供可乘之机,这是我国下一步需要进行法规改进的地方向—两者趋同,或者明确规定一种账务处理方式。

当然极其特殊的地方允许存在差异。

针对这笔业务,就是完全可以按纳税义务的发生时点,来确认收入的实现。

因为销项税是以收入存在为前提,没有收入就没有销项税。

同样现在确认了收入,以后需要退回冲减收入,销项税也需要冲减。

三、简化、改进增值税明细科目和专栏
目前增值税涉及三个明细账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在应交增值税下设置九个专栏: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从以上设置看出,增值税科目设置相当细,单从名称上看也很清晰。

但实务处理并不简单,特别是有出口退税企业,专栏“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用于核算出口退税,而“出口退税”也是同样用途。

两者的差异,在于申报环节的时点和不同的出口退税率,仅这一点就让刚入行的会计人员“抓狂”,还不说下一步申报和实际的差异处理、不得抵扣税额的计算,还要用红字、蓝字的处理。

如: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用于反映出口企业销售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
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出口退税专栏,用于反映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出口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从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功能看,笔者认为有“画蛇添足”之嫌。

该科目的目的在于核算月底企业欠缴、多缴和待抵扣的增值税,如月底发生应缴增值税,需做账务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多交了,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如果月底有欠缴、还有留抵税额,无论留抵税额大于、小于欠缴税额都是相同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金额以最小的计算。

金额以最小的记,这种才是账务处理的实质,但是如果按下面笔者的建议,这种处理也没必要,可以简化。

看一看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简单明了,不会出现错误和歧义,除了本身业务简单外,主要是按实质账务处理方式—注重应缴税款。

根据这个思路建议一般纳税人也简化处理:对于增值税核算开设两个明细即可—销项税、进项税。

这是增值税的核心:应缴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同时在这两个明细下面开设专栏:销项税减少、进项税减少。

在账务处理上,明确规定这两项减少,在销项税减少、进项税减少专栏中采用红字处理。

如果需要进一步对减少项目细化处理,则可以把这两个专栏上升为明细,然后用专栏区别减少的不同业务类型。

最后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总账的余额,来确定期末是应交还是留抵,无需用现在的未交增值税明细,多此一举单独反映欠缴、多缴和留抵金额。

因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负债类性质账户,余额已经具备此项功能。

这样处理清晰明了,账务处理也简单且不易出错。

通过实例看:某企业6月税务稽查发现有8万欠税,假设7月末留抵税额2万,8月末留抵税额7万,则7月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2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
8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6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
如果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负债性质账户的余额实质把握清楚,这两笔账务处理完全没有必要,8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肯定是留抵1万,就像所得税亏损不用做账务处理的道理一样。

与此对应,完全可以取消工程物资账户。

购进的工程物资按正常材料不含税处理,使用时才进项税转出。

好处有三:一是使得材料及时入库,与其他材料同样处理,减轻保管、会计的工作量;二是促使企业加强材料管理,避免多头采购造成浪费;三是通过进项税转出和材料出库对应,利于对在建工程成本审计。

作者单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会计二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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