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及价值结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学问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制造力。
”历史传承价值:历史传承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价值、价值准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传承价值主要表现在:1.从根源上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集团或个人的制造,面对该集团并世代流传,它反映了这个团体的期望,是代表这个团体文化和社会共性的恰当的表达形式”。
2.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深隐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这些在长期的生产劳动、生活实践中积淀而成的民族精神,是世代相传沉积下来的民族的思想精髓、文化理念,是包括了民族的价值观念、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在内的群体意识、群体精神,是民族的灵魂、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
科学熟悉价值:科学熟悉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价值规范。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熟悉价值主要表现在:1.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产物,是对历史上不同时代生产力进展状况、科学技术进展程度、人类制造力量和熟悉水平的原生态的保存和反映。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熟悉价值还指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具有相当高的科学含量和内容,有较多的科学成分和因素。
审美艺术价值:审美艺术价值打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价值取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艺术价值主要表现在: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很多天才的艺术制造,无与伦比的艺术技巧,独一无二的艺术形式,能深深打动人类心灵、触动人类情感。
2.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大量的文化艺术创作原型和素材,可以为新的文艺创作供应不竭的源泉,当代很多影视、小说、戏剧、舞蹈等优秀文艺作品就是从其中孕育而出的,很好地发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再造功能,充分利用了其审美艺术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doc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一、基本情况1、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概况***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保存着浓郁古朴的民族风情,民族文化保存较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
目前,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个,州级民族村寨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0个。
**县从2006年开始“非遗”普查工作至今,已普查到资源总量120项,其中:民间文学27项,以苗族《刻道》歌、苗族《古歌》、苗族十二路《大歌》和苗族十二酒歌等高坡苗、河边苗等传统的叙事民歌为主,忠实记录了古代苗族的历史风貌、风俗和进化过程;民间音乐19项,最有代表性的是苗族的“飞歌”、“情歌”和“游方歌”,其价值主要表现为以歌动人、以歌传情,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民间舞蹈8项,最具代表性的是苗族的芦笙舞、板凳舞、踩鼓舞和捞虾舞,是集祭祀性、欢乐性、参与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的舞蹈,是苗族群众精神上的释放和凝聚力的具体表现;民间美术5项,分别是苗族服饰、银饰、挑花、刺绣和剪纸;民间手工艺15项,以苗族服饰制作、苗族银饰制作和苗族织锦制作为代表,代表苗族最古老的民间艺术之花;民间曲艺2项,分别是苗族便哦和苗族嘎百福;传统戏剧1项,是当地汉族群众在春节前后表演的一种传统剧花灯;民间竞技5项,目前保存较好的端午节龙舟竞赛和苗族斗鸡、斗牛、斗鸟;民俗29项,最具代表性的是苗族姊妹节、独木龙舟、二月二架桥和祭桥、丧葬、****地区玩水龙等5项,展现了**祭祀文化和民间崇尚;传统知识11项,主要是***境内民族医药,多数具在自己的特色。
2、传承与保护现状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实社会,**非物质文化也承受着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冲击。
首先在民文学方面,除苗族《刻道》歌已得到专项保护外,其余的都面临失传的危险。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1.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民间长期流传下来的文化,具有鲜明的文化价值。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民间性、口述性、野史性、活态性的特点,可以弥补正史典籍的不足,帮助人们更真实、全面、更贴近原生地了解过去的历史文化。
当今世界面临着文化多样性丧失的严重威胁,这就要求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遗产价值中,深刻认识文化多样性的价值,充分重视保护文化多样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2.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了其所属民族的文化特征。
这些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中积淀下来的民族精神,是本民族世代相传的思想精华和文化观念,是包括民族价值观、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在内的群体意识和精神。
他们是民族的灵魂,是民族文化的精髓和核心。
因此,在当今全球化的潜在威胁下,确保民族特色、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世代传承,是每个民族的重要任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传递和保存的生动有效的手段和载体,能够很好地向每一个人、每一代人传递民族精神等文化信息,从而创造出具有独特文化个性和崇高民族精神的伟大民族。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1.使社会有共同的文化认同,积累成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
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每个人都有一个适应集体、融入社会的过程。
而融入社会最好的方式就是让所有社会成员掌握这个社会的共同文化。
因此,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实际上就是个体学习族群特有的文化,并在这种文化中接受、适应和成长发展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个体接受了族群特有的文化,即认同了这个社会的价值,从而有效地融入社会,实现社会和谐。
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生动、多样、丰富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社会认同和社会和谐价值与功能。
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些传统文化内容反映和展示了本民族共同的心理结构、思维习惯、生活习惯等内容,规范了本民族的群体生活方式和思想价值取向,产生了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促进了民族的共识和认同,也具有重要的社会和谐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及优化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及优化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诸多问题,亟待我们采取有效的优化措施加以解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社会认知不足是一个突出问题。
许多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价值缺乏了解,认为它们与现代生活脱节,没有实际的用途。
这种认知的缺失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不够,无法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其次,传承后继无人的情况令人担忧。
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多为口传心授,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
但现代社会的快节奏生活和多样化的职业选择,使得年轻人对这些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且经济回报不高的传承工作缺乏兴趣。
许多传统技艺、民俗面临着无人愿意学习和传承的困境。
再者,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保护工作的开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记录、传承和推广等工作,这些都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然而,目前政府的财政投入有限,社会资金的参与度也不高,导致许多保护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另外,过度商业化开发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过度开发,失去了其原有的文化内涵和独特魅力。
例如,某些民俗活动被简化为商业表演,传统手工艺品被大量机械化生产,质量参差不齐,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声誉和价值。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优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认知度是关键。
通过学校教育、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多种途径,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价值,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到其重要性。
例如,可以在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培养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和热爱;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制作和播放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题节目和纪录片;在社区举办非遗展览和体验活动,让居民亲身感受非遗的魅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一、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民族记忆、传承着民族精神。
然而,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中,非遗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深入剖析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1. 保护意识不足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民众对非遗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保护和传承非遗的意识和动力。
一些非遗项目因缺乏关注和投入而逐渐消失,一些传统技艺因后继无人而面临失传的危险。
2. 保护机制不完善非遗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
然而,目前非遗保护机制尚不完善,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
同时,非遗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也需进一步完善,以加强对非遗的保护和管理。
3. 资金投入不足非遗保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然而,目前非遗保护的资金投入普遍不足,导致一些非遗项目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此外,非遗保护的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缺乏市场化运作和产业化发展的动力。
4. 人才匮乏非遗保护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队伍。
然而,目前非遗保护领域的人才匮乏,尤其是缺乏高水平的研究人员、传承人和管理人才。
这制约了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创新发展。
5. 商业化过度开发随着旅游业的兴起,一些非遗项目被过度商业化开发,失去了原有的文化内涵和价值。
商业化开发往往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忽视了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这不仅损害了非遗的声誉和形象,也威胁到了非遗的生存和发展。
6. 社会参与度低非遗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然而,目前社会公众对非遗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普遍较低。
一些民众对非遗缺乏了解和认识,对其价值和意义认识不足。
这导致了非遗保护工作的社会基础薄弱,难以形成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解决策略1. 提高保护意识加强非遗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非遗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非遗传承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非遗传承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一、引言
非遗是指传承于民间的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历史价值和艺术表
现力的传统文化遗产。
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在推动文
化传承和创新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
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非遗传承与发展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二、非遗传承存在的问题
1. 人才短缺:由于传承非遗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很多年轻人对
此缺乏兴趣,导致非遗传承人口逐渐减少。
2. 资金不足:非遗产业在市场上的收益较低,很多传承人无法获得稳
定收入,导致资金不足以支持其持续发展。
3. 市场需求不足:由于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很多非遗项目已经
失去了市场需求,无法满足现代消费者的需求。
4. 保护措施不力:一些地方政府在保护非遗方面存在管理混乱、政策
过于简单等问题,导致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受到影响。
三、对策建议
1. 增加非遗传承人口:政府可以通过对非遗传承人提供奖励、补贴等
措施,吸引更多年轻人参与非遗传承。
2.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贷款等方式,
支持非遗产业的发展。
3. 拓展市场需求:政府可以通过组织文化旅游活动、开展文化推广活动等方式,增加非遗项目的市场需求。
4. 完善保护措施:政府可以加强对非遗项目的保护力度,制定更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四、结论
在现代社会中,非遗传承与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不断地创新和发展,才能让非遗在现代社会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与价值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与价值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传统文化是中国人的精神财富。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不能够被物质保存下来,但是具有悠久历史、深厚内涵和独特风格的传统文化,包括各种民间艺术、技艺、节日、习俗、文化景观、传统手工艺等等。
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传承中担任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与价值,下面就来探究一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1.丰富了文化内涵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灵魂,是国家、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技艺、节日、习俗、文化景观等,更是弥补了物质文化的不足,丰富了文化内涵,增加了文化的深度和广度。
2.传承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生动象征。
它记录着一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是文化传承的载体。
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可以使人们感受到历史文化的厚重感和底蕴,更好地了解和珍视传统文化。
3.体现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民族文化的体现,具有独特的地域特色、民族文化特征和审美风格。
它是历史、文化、人文的结晶,是一个民族创造精神和文化创新成果的凝聚体。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可以更好地体现和传承民族特色。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1.促进自我认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利于促进民族的自我认同。
这是因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历史、文化和传统,从而促进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的形成和提高,让人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自己的民族。
2.提高文化素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是文化素质的提高过程。
通过学习、领悟和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提高人们的艺术鉴赏能力和文化素养,使人们更好地领悟和体验传统文化的魅力和价值。
3.推动文化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代表,在传承的过程中可以进行文化创新和发展。
这也是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目的。
创新和发展传统文化,可以增强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实现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并且促进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主要研究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主要研究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主要研究的问题一、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之一,具有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和内涵。
它不仅代表了一个地区、一个族群或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和传统,更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
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作为对这一遗产进行研究、保护和传承的学科,也面临着许多重要问题的探讨。
二、问题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范围1.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问题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什么样的文化遗产?在定义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从国际组织到国家层面,不同的定义和标准是否存在差异?1.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是不是无限广泛?我们该如何划定其边界?在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时,又应该依据什么样的原则和标准?三、问题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2.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目标是什么?我们该如何进行有效的保护?保护与发展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如何平衡利益的关系?2.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和方法?如何将传统知识与现代社会需求相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对于人们的身份认同和社会凝聚力有何影响?四、问题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与利用3.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个人、社会和人类的价值是什么?如何衡量和评估其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否应该以其价值大小为基础?3.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问题如何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之不仅成为历史的见证,更与现实生活相结合?在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五、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主要研究的问题是多方面的。
我们应该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范围,以确保我们研究和保护的对象准确和明确。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和传统知识的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需要平衡不同利益间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与利用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应该以保护和传承为前提,合理利用这些遗产,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及价值结构问题作者:杨亮张纪群来源:《理论导刊》2017年第08期摘要:为避免“非遗”研究仅仅局限于民间创作这一狭小的研究空间,有必要把它纳入文化科学这个大范畴里,其研究就不可避免地要采用价值分析这一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
作为文化科学的“非遗”概念产生之始,“非遗”内部的主客关系所指涉的创作及欣赏主体之观念和思想是与价值关联的,自然也就产生了“非遗”的价值结构问题。
运用价值学说、结构主义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将为“非遗”研究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价值结构;文化科学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8-0089-04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新型城镇化语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构性调整及重建问题研究”(14YJAZH09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杨亮(1974-),女,济南人,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旅游及旅游美学、“非遗”;张纪群(1972-),男,济南人,山东大学机械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绘画与设计语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出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这一术语逐渐进入普通民众的视野。
脱胎于民间创作的“非遗”在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的背景下,其研究成果呈现出井喷之趋势,中国“非遗”申报工作也越来越专业、有效,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截止到2014年,中国共有3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时间名册》,总数位居世界第一,这体现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成果。
[1]但是,现阶段我国“非遗”的研究基本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織出台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简称《公约》)和我国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的基础之上展开的,研究的重点主要是民间艺术的普查工作的开展以及商业开发的需要,单一且粗糙。
如此一来,“非遗”研究,呈现两种简单化的趋势:其一是博物馆化、档案化;其二是过于商业化、低俗化。
出现这种趋势的根源在于“非遗”研究的科学意识不够、“非遗”价值结构研究的缺失,也即“非遗”研究的方法论问题的不足。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科学合法性的问题这里所指的“非遗”研究的科学意识不够,并非是要其自然科学化,而是不要局限在民间创作或者民间艺术(民艺学)之类的狭小的研究框架内,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多种多样的价值构成了一个立体、丰富、动态的价值体系,不能仅仅以某一学科来概括,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整个社会、整个人类、整个历史而言的”。
[2]这里的科学意识是指在尊重“非遗”文化记忆的叠加或者累积特征的前提下,把其划入文化科学的大的范畴里并充分运用文化科学的各种学说和研究方法,从而为“非遗”研究奠定一个开放的、多向度的研究空间,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非遗”能否纳入到文化科学的范畴里。
“非遗”纳入到文化科学(或者社会科学)的依据是充分的,甚至是不言而明的。
首先,“非遗”的研究对象与文化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致的。
“非遗”是以人以及人精神活动为载体的,换言之,“非遗”不过是人类有意义的活动的产物以及人类内在的心理状态的活动的产物,这与以外部因果关系主导的自然科学是有巨大的差异的。
视分离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为己任的狄尔泰就文化科学认为,人类生活的每一刻承负着对于过去的觉醒和对于未来的参与。
这样的时间结构组成了包括感觉经验、思想、情感、记忆和欲望的人类生活的内在结构,所有这些形成了生活的意义。
[3]就是说,文化科学是人的有意义的内在的活动,而“非遗”正是人类内在的活动的产物,这是因为“非遗”作为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应的人类产物,是活态传承的,主要是通过“人的内在的精神交流进行的,如口述语言、身体语言、观念、心理积淀等,因而是抽象的、无形的。
”[4]35“非遗”就不可避免地弥漫着人类的思想、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抽象的文化思维,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且随着观念的变化而变化,如知识、技能、表演技艺、信仰、习俗、仪式等。
”[4]39其次,“非遗”的研究方法与文化科学是一致的。
有人试图引入自然科学之数学的、统计的方法去进行相关研究,或许这是一条死路。
因为,据马克斯·韦伯所言,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划分的依据就是价值和意义,他曾经如此表述,“任何文化科学的先验前提,不是指我们认为某种或者任何一种一般的‘文化’有价值,而是指我们是文化的人类,秉具有意识地对世界采取一种态度和赋予它意义的能力和意志。
” [5]能够产生意义并具有价值的“非遗”应该有其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因为我们无法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方法或者公式去一览无余地解释“非遗”所涉及的历史问题、艺术问题,甚至人的内在的心理活动等社会科学的命题。
“非遗”的研究方法应该是文化科学的方法——价值分析的方法,即围绕“非遗”的个别形态展开价值分析,无论如何“非遗”的研究结果是无法从规律和因素中完全按照逻辑因果律而推演出来,即便推演出来也无法使我们达到对其他“非遗”个体的全面认识,就如同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昆曲与中国针灸,是无法用简单的规律或者公式来套用的,而采用价值分析的方法更为妥当。
至此,如果我们基本厘清“非遗”作为社会科学的合法性的问题,那么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随之而来,那就是与社会科学相关联的至关重要的问题——价值问题,这是因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的方法就是价值分析的方法。
“非遗”重视人的价值体现(态度和赋予意义),重视人的精神要素和人的创造力,反映了人的情感、智慧、思维方式以及世界观、价值观、审美观等因素,要之,价值问题将是“非遗”研究的一个关键环节。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科学的价值问题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出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其第二条(1)款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威界定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笔者以此为依据,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科学的价值问题。
首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权威界定出台之始,有三个关键词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个关键词——“视为”,是指群体、团体或者个人对于非遗的价值认同问题,也即“非遗”的主体对于“非遗”这一客体的价值认同问题,主体的观念、思想会在客体上有所谓的价值参与的问题。
第二个关键词——“认同感和历史感”,是指群体、团体在传承非遗的过程中被价值认同的问题,也即有观念、思想的主体被有效地做出价值判断的问题。
第三个关键词——“符合”,则是指“非遗”这一客体被社会约定俗成的价值观念做出价值分析的问题。
可见,所谓研究或者保护“非遗”(文化、文化主体以及文化客体)都是无法逃脱“被观看”的角色的,“非遗”从出生开始,其被价值关联的命运是无法消除的。
其次,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们可以发现“突出的普遍价值”是公认的文化遗产的主要特征之一,这一“突出的普遍价值”是以人类的普遍的观念、思想为基础的,其实质就是人类的所谓的普世价值对于“非遗”的价值过滤的问题。
很显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我国国务院所给定义不仅仅是关注文化遗产的问题,还不可避免地涉及了人类生产、生活的意义问题,也即涉及价值问题。
也可以这样说,“非遗”的世界是一个价值丰富的世界,“非遗”之所以对于人类有价值乃是因为人类对于“非遗”采取一种价值态度,不然《公约》和《办法》对于“非遗”的保护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意义、价值问题,历来是关乎人类深层思考的问题,离开价值问题探讨“非遗”犹如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也就失去了“非遗”作为人类共同文化遗产所具有的鲜活的生命力,因为“没有价值,我们便不复‘生活’,这就是说,没有价值,我们便不复意欲和行动,因为它给我们的意志和行动提供方向”。
[6]而且“只是那些依照某种价值观点对主体有意义的实在组成部分,才会成为研究者的对象。
价值关联和文化意义两者一般地解释了选择研究对象的根据”。
[7]再者,价值问题是嵌入式的存在,根本原因在于“文化遗产首先是一种观念,从个人到国家的不同阶层中,人们可以分享许多关于文化遗产的观念,也会做出自己的定义,而文化遗产在国家力量介入后,定义就通常由官方认可的主流团体提出,并且尽量能够与社会中其他团体共享”。
[8]比如,根据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关于“非遗”的概念界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时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这一表述实际上就是官方对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的价值参与问题,具备了意识形态的影子,而意识形态问题实质就是价值批判的问题。
换言之,权力支配、人为的改变等等其本质就是价值问题,还比如“非遗”的评定问题,“非遗”自身就是价值判断的产物,为什么歌剧不是非遗,而昆曲就是非遗呢?依据是什么?答案无疑是价值问题,绝不是自然科学推演的问题。
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成熟期的文化特征是基于农耕文明时期的精神涵养的结果,家、族乃至民族的共同愿望和追求为主要特征。
中国尤其如此,敬天礼地、诗书礼仪、忠孝节义、安贫乐道、知足常乐等等道德感召或者说道德说教之类元素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传统文化的内核。
更为重要的是,还有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地域具有不同的文化重心,传承主体的观念参与,使非遗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的地域加入了不同的印记,甚至可以说“非遗”几乎成为族群甚至国家所秉承的价值追求的集合体。
至此,“非遗”的价值问题已经基本显现,既然价值乃文化科学(“非遗”属于文化科学的范畴)的一般性特征,那么关于价值问题的研究应该成为“非遗”研究方法论的主体内容之一,也是毋容置疑的。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结构关系问题如果价值问题乃文化科学的“非遗”的基本问题,那么价值是透过什么样的相互关系(结构)被表达出来,也即“非遗”的价值结构是怎样的呢?这一问题的解答将为“非遗”研究打开一扇通往文化科学的大门,将会开拓“非遗”研究的宽度和广度,这也是“非遗”研究的方法论探讨的必要性所在,因为“事物的真正本质不在于事物本身,而在于我们在各种事物之间构造,然后又在它们之间感觉到的哪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