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委会工资三年内涨到4000元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区居委会办
公经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4.07.18
•【字号】津民发〔2013〕84号
•【施行日期】2014.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正文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
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3﹞30号)精神,现就调整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纳入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
二、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由原来每年每户20元提高到40元。
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支付水、电、气、暖、通信费,订阅报刊杂志,服务设施维修,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及组织居民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等费用。
三、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由街道(乡镇)统一进行会计核算,社区居委会没有专项账户的可实行周转金制度,定期报账结算。
四、此次提高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增加的预算由市财政核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八三年征收的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的分配和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八三年征收的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
的分配和使用问题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1984.04.01
【实施日期】1984.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八三年征收的城市集体
服务事业费的分配和使用问题的通知
(1984年4月1日)
市内各区(含塘沽、汉沽、大港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津政发(1982)95号《关于在市区征收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的试行办法》的规定,一九八三年征收的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以下简称事业费)仍按照市区(含塘沽、汉沽、大港区)城镇人口比例、街道集体事业的现状和事业发展需要分配各区使用(分配数额见附表)。
为了保证重点,切实发挥这项资金的效益,特做如下通知:
一、关于居委会的办公费、积极分子的职务津贴和奖励费的补助,可按分配给各区的事业费的35%左右掌握,最多不得超过40%。
其中,居委会专职正、副主任五至七人给予职务津贴,补助金额可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属于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二十至二十五
元;属于街办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在册人员,每人每月三十元,拨给其所在单位,继续享受与本单位管理人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奖励待遇;属于街道闲散人员,每人每月三十元。
居委会委员、正副组长以及连续参加街道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年老体弱、不能继续担任职务的老积极分子的节日慰问和生活补助,可视具体情况,由各区自行掌握。
居委会(含妇代会)的办。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11.30•【字号】津人社局发[2010]64号•【施行日期】2010.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6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人力社保部门:为妥善解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根据国家和我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已经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以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为基数计算基本养老金。
二、已经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从2006年7月1日至本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条件符合本单位较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可按照较高等级确定岗位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重新核定养老金下月起,按照新的待遇标准发放。
其中,2007年12月以前(含12月)退休的人员由单位自2008年1月起补发差额养老金,2008年1月以后退休的人员自退休下月起补发差额养老金。
三、事业单位中被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在所聘岗位男工作至60周岁、女工作至55周岁且满10年以上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退休待遇按照本单位干部退休费列支渠道列支;根据本人自愿也可按照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四、从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受聘到管理岗位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除外),具有高级职称的,聘用岗位原则上不高于单位副职管理岗位。
具有中级职称的,聘用岗位原则上不高于单位内设机构副职管理岗位。
具有初级职称的,原则上聘用在九级管理岗位。
天津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

天津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天津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2.6元。
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天津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盼望能够帮到你哟!天津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月最低工资标准: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2.6元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计算1、公式法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开展水同等因素。
可用公式表示为:M=f(C、S、A、U、E、a)M 最低工资标准;C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S 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A 职工平均工资;U 失业率;E 经济开展水平;a 调整因素。
2、比重法,比重法是目前中国各地区在确定最低工资方案时运用最多的方法。
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户的人均消费支出×人均赡养系数调整因素a其中:调整因素a主要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开展水同等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因素。
3、恩格尔系数法,最低工资标准=满足养分标准的食品支出额/已定的恩格尔系数×人均赡养系数调整因素a4、必需品法又称为实际计算法或菜篮子法。
此方法利用劳动者家庭调查资料,求出满足居民最低生活所需个人消费品的主要工程和消费量,然后乘以该地区相应的市场价格,最终将此费用加上必需的教化训练等费用,得出最低工资总额。
其计算公式为:最低工资标准=人均购置生活必需品支出额×人均赡养系数5、国际收入比例法,此种方法是国际经济合作与开展组织提出的计算贫困线的方法,后来人们用来计算最低工资。
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平均收入的40%-6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据此通过统计得出某地区的职工的平均收入,然后相应地乘以40%-60%之间的系数,从而确定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指导意见-津政发[2008]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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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指导意见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指导意见(津政发〔2008〕7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要求,实现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城乡居民收入显著增加、富裕程度处在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现就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和各类企业、工会组织、行业协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努力推进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要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工资、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在有效发挥市场的基础性调节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规范、指导、调控和监督,实施积极的工资政策,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实现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同向协调增长,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公平分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健全劳动、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2.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
工资分配要确保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同时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
天津市失业金保险领取标准

天津市失业金保险领取标准
根据2024年7月最新通知,天津市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下:
1、发放标准:
自2024年7月1日起,天津将提高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标准:失业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680元提高到173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640元提高到1690元。
2、领取条件:
1) 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
费满一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申领材料:
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办理。
4、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
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
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
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
月;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
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5、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金于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发放,每月15日为失业保险金发放日。
这些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社区居委会选聘劳动保障协管员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社区居委会选聘劳动保障协管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3.07.30•【字号】津劳局[2003]251号•【施行日期】2003.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社区居委会选聘劳动保障协管员的通知(津劳局[2003]251号)为了完善我市再就业服务体系,向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直接、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各社区居委会设置劳动保障协管员,以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精神及我市再就业总体规划和工作安排,建立全面准确、具体到人的下岗失业人员统计体系。
建立联系广泛、盯人帮扶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推荐服务体系。
实时掌握全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具体情况,开发就业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广泛采集用工信息;大力推荐介绍下岗失业人员早日实现再就业,提供及时、便捷和周到的服务。
二、劳动保障协管员条件和工作职责1、配置名额。
在市区每个居委会选聘3名劳动保障协管员。
其他区县在区县政府坐落地的城区居委会配置2名劳动保障协管员。
2、人员要求。
劳动保障协管员,必须从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中选聘。
3、聘用条件。
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业务及微机操作基础。
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愿意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
从事过劳动、人事及统计的管理工作人员优先。
4、选聘方式。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被录用人员由市、区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业务培训,合格者发给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制作的《劳动保障协管员上岗证》,并签订《劳动保障协管员协议书》。
政府雇员视域下的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研究

政府雇员视域下的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研究作者:赵聚军高天琦来源:《上海城市管理》2021年第05期摘要:作为社区服务与管理的中坚力量,社区工作者当前正处于由半志愿向职业化的转型时期。
以天津市T街为案例,借助于问卷调研和深度访谈,发现社区工作者普遍面临工作压力与薪资待遇不匹配、职业上升渠道狭窄、职业认同低、队伍稳定性差等问题。
通过比较政府雇员与社区工作者在角色定位、职业发展困境等方面的相似性,以及两者在队伍规模、工作内容复杂度、收入结构方面的差异性,明确了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发展借鉴政府雇员制经验的适用性与局限性。
在此基础上,提出从推动专职化、因地制宜提高薪资待遇、构建多元化的职业上升通道等方面,推动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发展。
关键词:社区工作者;政府雇员;职业化DOI:10.3969/j.issn.1674-7739.2021.05.003一、问题的提出随着基层治理的持续推进,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这一社区服务和管理的中坚力量开始受到广泛关注。
目前,社工正在经历着从早年半义务奉献型为主的“居委会大妈”向职业化社工转型的历程。
考虑到当前社区居委会普遍存在的行政化趋势,[1]社工虽然名义上是社区自治组织的骨干,但实际上已经演化为街道办直接招聘的员工。
[2]然而,相对于体制内的其他就业群体,社工的角色更倾向于是“底层”和“边缘”的。
[3]从职业定位来看,社工与狭义的政府雇员具有趋同性,都可以被归于“体制内边缘性群体”的范畴。
国内相关研究虽然将社工队伍建设视为优化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但普遍将其外延扩展至更广泛的“社会工作者”,鲜有研究者从政府雇员的视角探讨社工职业发展问题。
鉴于此,本文的主要工作,是以天津市T街为案例,在梳理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从政府雇员的视域审视社工的职业化发展,并提出相应的治理策略。
本文的一手资料均来自作者2020年8月至10月对天津市T街全部124名在职社工所做的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18份),以及对T街街道办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部分社工的半结构性访谈,文中不再一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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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区工作者月薪将达4000元
2013-09-26 10:12 天津日报
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在培训社区工作者逐步实现职业化的同时,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用三年时间,使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基本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此外,全市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秀社区工作者。
本市将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全市人才培训计划,采取互学交流、案例分析、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社区工作者职业素质和服务群众能力。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其他社区工作者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建立由社区社会工作员、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组成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在待遇方面,从今年起至2015年,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5%、85%、100%。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鼓励社区工作者长期扎根社区,本市建立社区工作者报酬管理机制,今后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给予将从工作年限、职务、职称、绩效四方面综合考虑,其中绩效方面主要是考核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者满意度,由此,三年后,社区工作者每月平均工资将由现在的2 000元左右达到4000元左右(未扣除五险)。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每年还将享受免费体检。
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