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机关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机关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一、每半月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局长和有关科室参加,专题研究工作。各科室有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问题,要事先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上会。

二、每月召开一次科务会,由科室负责人主持,总结本科工作成绩,找出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安排好下月工作。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务会,副科长以上人员参加,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总结上季度工作,安排下季度工作。

四、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主要部署安排全局性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

五、其它会议以临时通知为准。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加强公司新闻、活动、产品信息发布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发布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公司信息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集团备案信息、集团公众信息发布平台、公司网站、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企业宣传照片、经营资料及照片、短信群发、邮件群发等业务所涉及的文字内容。 二、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三、信息发布规定: 1、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必须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2、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公司的经营信息。 3、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对外信息发布申请》,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 4、信息发布平台由行政部负责监督、管理。宣传内容由各部门提供,所有发布内容须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并批准。 5、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 6、所有信息内容由申请人提出,经企业文化各推进小组长审核后交行政部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在相应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发布,重大信息需要经过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7、违反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各负责人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连带责任。

最新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资料

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建立目标明确、组织有序、运转高效、上下联动的新闻宣传工作体系,使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有效,推动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严格遵守党和政府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保密工作有关纪律,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集团公司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媒体公关和对内宣传等活动。 1.3 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的宣传方针,遵循“统一协调、严明纪律、服从全局、资源共享、规范程序、分级负责、尊重事实、正确引导、精心策划、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把握好、发挥好、引导好舆论导向,推动集团公司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2、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 2.2 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集团公司名义、通过大众媒体进

行的宣传报道;以集团公司内部媒介为载体,进行的新闻宣传;各子公司通过内部和外部媒体进行的新闻宣传活动,特别是涉及公司大政方针、重要事实和事件的内容。 3、职责 3.1 新闻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直接领导,市场部归口管理、组织实施。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3.2 市场部新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是: 3.2.1 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制订集团公司系统新闻宣传计划,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宣传报道,对政策性强的重大新闻报道把关; 3.2.2 宣传报道集团公司重大战略和决策、领导重要讲话、工作思路,准确、及时、有效地向省测绘局以及主流媒体报送或发布有关本公司的新闻; 3.2.3 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记者招待会;在日常工作中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负责召集公司系统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会议。 3.2.4 归口负责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和组织,审核相关报道,负责媒体公关工作; 3.2.5 负责集团公司网站新闻内容的提供; 3.2.6 组织对集团公司和与集团公司有关的重大事件的音像资料的摄录、整理和保存;

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方面: (一)依法行政的远景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以本局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三)大额国有资产的处置; (四)大额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五)动用大额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依法行政建设的重大措施; (七)其他需由集体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 人事任免、行政问责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决策。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二)民主决策。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本局决定相结合,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依法决策。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第四条重大决策应当兼顾公民个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重大决策应当经过局务会议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议决。 第六条局长和分管领导对一般行政事项决策,可以不通过局务会议决策程序。但应当按照科学、合法、效率、公平原则,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择优决策,其决策内容应当向其他有关局领导通报。 第七条局长代表本局对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分管副局长协助局长决策。 第八条本局各工作部门为相关决策承办单位,负责承办重大决策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局重大决策活动,并提供综合服务。 政策法规股应当为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政策、专业性咨询、论证、听证、公示等有关服务。 第十条决策承办部门应当深入开展决策调研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调研报告。 第十一条决策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提供科学、全面、务实的决策备选方案,对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研究的事项或者存在争议经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应当根据公众、专家或部门的不同主张拟定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 拟订决策备选方案时应当进行风险预测,力求做到决策目标科学、明确、务实和完整。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作出重大行政决定之前,必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集体决定。 第三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日常工作由局政策法规股负责。 第四条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请审查前,主管科室应对其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制度、措施进行调研、论证后,形成决策草案。 第五条要将形成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送交政策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附送下列材料: (一)决策草案说明;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施行方案、可行性说明以及外地经验; (四)论证结论和反映各方意见的相关材料; (五)进行合法性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决策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法规股可以将其退回起草科室,或要求起草科室修改和补充材料后再申报: (一)提请事项的基本条件尚未成熟的;

(二)无法定依据或超越法定权限的; (三)有组织、公民对草案的主要内容有较大分歧意见,且理由充分的。 第七条合法性审查内容主要有: (一)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超越本局的法定职权; (三)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四)是否与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 (五)是否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六)是否与本局原有的决策、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相衔接; (七)其它合法性审查事项。 第八条合法性审查结束后,政策法规股要形成书面审查意见返给办公室,明确说明合法、修改、反对的理由和依据。 第九条政策法规股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方案。 第十条政策法规股将修改后的方案交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模板.doc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1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产品信息发布管理加强公司营销信息、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 秩序,特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公司信息的定义 新闻发布、各类广告宣传、包括公司网站、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 经营资料及照片、信息群发、微信群发、邮件群发、论坛发帖、淘宝以及阿里巴 巴等经营性网站产品发布与更新等业务所涉及的内容。 二、管理目的 避免无序保守企业经营机密,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 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三、信息发布规定 由销售部门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1

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和公司相关2 的各类信息。 、除指定发布信息的部门外,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3 ,必须填写《信息发布管理(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 ,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表》 4、信息发布平台由销售部负责管理与监督,所有发布内容须销售部负责人 审核并批准。 避免,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5 使用夸大性宣传语和广告语。 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6 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并附信息

内容,息发布管理表》 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的审批:7经审核后的《信息发布管理表》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 后对外予以发布。 因各种原因需要删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职、信息的删除与更改:8 ,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能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 将信息予以删除或更改。 、所有的发布信息者发布的同题材的内容要保持标准性和一致性,不得有9 明显性差异。 、对需要注册的网站,统一使用公司名称作为用户名,需要上传头像的,10 密码要做到妥善保管,对于登陆密码尽量使用统一密码。作为头像,logo以公司 不得对外泄露或遗失。需要添加联系方式的,须留有公司的联系方式。 、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11

(完整word版)《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外宣传和沟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体系,规范公司系统新闻发布工作,为公司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新闻发言人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的原则,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灵活”的要求开 展工作。 第三条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展示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公司新闻发言人由品牌市场部总监担任,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 第五条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六条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公司品牌市场部为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 新闻发布工作。 第七条品牌市场部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 发布信息; (二)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本单位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 信息; (三)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四)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六)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 建议; (七)完成上一级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为适应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有效地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相关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制定本制度。新闻发言人设1名新闻发言人,由张轲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代表镇党委、政府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本单位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本单位工作营造一个良好

的社会舆论环境。新闻发布的内容(一)镇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二)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涉及全镇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四)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五)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六)其他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新闻发布的形式(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吹风会、媒体集中采写等发布新闻信息;(二)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三)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信息;(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镇人民政府有关工作会议;(五)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新闻发布的时间根据情况适时举行。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一)涉及全镇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本镇有关会议决议或镇长批示进行。(二)对本镇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

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鞍山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行政决策内容 (一)审计行政的远景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以审计局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三)大额国有资产的处置; (四)大额投资的建设项目; (五)动用大额资金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需由集体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 人事任免、行政问责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重大行政决策原则 (一)科学决策。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二)民主决策。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局机关决定相结合,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依法决策。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四)集体讨论。重大决策应当经过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决议。

局长和分管领导对一般行政事项决策,可以不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决策程序。但应当按照科学、合法、效率、公平原则,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择优决策,其决策内容应当向其他有关局领导和人员通报。 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机构 局长代表审计局对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局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协助局长决策。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局重大决策活动,并提供专业性咨询、论证、听证、公示以及法律、政策、合法性审查等有关服务。 局各工作部门为相关决策承办单位,负责承办重大决策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提出预案。决策承办机构在对拟决策事项的现状、必要性、可行性、利弊分析、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等决策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和分析的基础上,拟订决策备选方案。对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研究的问题或者经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应当根据不同意见,拟订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 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可以委托专家、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调研、咨询论证。 (二)咨询论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拟制单位应当咨询专家意见或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咨询论证可以采用咨询会、论证会或者书面咨询等方式。召开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的,决策拟制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席听取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暂行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徐汇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暂行办法》(徐府发〔〕号),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如下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按照行政机关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不得超越本局职责权限范围。 (二)坚持科学决策。深入调查研究,严格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结果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需求。在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三)坚持民主决策。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1 / 9

(四)坚持责任追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一)政策贯彻落实方面。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工作党委、各市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的意见和措施;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党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等需要结合本局实际,确定贯彻落实意见措施的决策。 (二)年度财政预决算方面。主要包括:审定年度财政预算案、决算案、预算执行及调整;研究审定经费监管中的重大事项,包括:预算金额在万元(含万元)以上,年度财政预算中没有明确具体金额、具体采购内容、具体采购方式的项目。 (三)重大项目安排和执行方面。主要包括:年度重点工作

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海口市龙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 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大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提高我局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一、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二、本规则所指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区级以上文体部门作出的涉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1、制定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年度计划; 2、编制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3、重大资金安排; 4、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5、文化体育和旅游管理方面的重大措施; 6、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 7、重大行政处罚; 8、其他需由文体部门决策的重大事项。 三、文体局局长代表文体局对重大行政事项行使决策权。分管副局长协助局长决策。文体局所属二级机构、机关办公室室认为重大事

项需要提请局长决策的,可以提出决策建议。决策承办单位依照法定职权确定或者由局长指定。 四、文体局局长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局长交承办单位承办,启动决策程序。局分管副局长、办公室室和二级机构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建议,由局长确定是否进入决策程序 五、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集思广益,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部门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主要程序是: 1、启动。提出重大行政决策。 2、调查研究。决策前应深入基层、企业和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专家论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组织3名以上专家或咨询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拟订几种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加以比较鉴别。专家进行论证后,应当出具书面论证意见,由专家签名确认。专家对论证意见的科学性负责。 4、向社会征求意见。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要公开。尤其是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公众有权查阅。公布的事项包括:(一)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及其说明;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方式和起止时间; (三)联系部门和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

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新闻宣传工作,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条××部归口管理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公司性的重大宣传活动; (二)组织新闻宣传联络员培训,指导各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并组织考核评比; (三)每周编发一期《要情通报》; (四)负责网站和运行管理工作。 (五)不定期编发《××》报纸。 第三条各部门要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由主要领导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并明确新闻宣传联络员,认真做好新闻宣传的协调工作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要做好宣传设备使用、保管和保养工作,会议、调研等重要工作或活动必须带上宣传设备,为新闻宣传提供图片、声像资料。 第四条严格新闻报送和发布审批。各部门编辑的新闻要经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交××部审核把关,经公司领导审定后由××部发布或对外报送。如遇紧急情况且领导又不在时,可电话请

示同意后先行上报,以保证新闻的时效性。 第五条做好公司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工作。××部负责网站内容和软件平台的维护工作,××部负责保障网站网络连接和相关服务器运行稳定可靠。 第六条各部门在网站上发布新闻,需按照程序报送××部审核,交网站新闻发布人员登记、整理发布到网站相应频道或栏目。××部应明确专人负责网站新闻发布和日常维护管理。 网站新闻发布人员职责:负责登记各部门提交的新闻并进行编辑整理、及时发布;负责收集、整理网络投稿并及时送审、编发;负责收集、整理社会媒体关于公司的新闻资讯,并及时转载;负责收集、整理网站改版意见。 网站维护人员职责:负责策划、制作网站专题,更新维护网站页面,定期备份网站数据;负责对网站发布新闻的分析,观察网站的访问量、页面分析、网站频道、栏目热度、用户行为分析等,形成相应的统计报表,帮助辅助决策,监督、考核新闻等。 第七条所有参与网站信息内容发布、管理的相关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规定,对信息内容严格审查,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无密级信息内容的发布,相关人员也应保证发布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不得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更改信息内容。 第八条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实行目标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年

新闻发布制度

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立权威性、规范性的新闻发布制度,对于准确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措施,宣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重大工作的进展和成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地点 三楼会议室。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新闻发布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 2.本单位组织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筹备、进展和成效。 3.媒体和公众普遍关注,涉及本单位组织的突发事件、社会热点问题,以及需要对新闻媒体报道进行回应和澄清的事项。 4.本单位组织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和审批 1.确定主题。新闻发布的主题由本单位法人或理事会确定,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2.审核。主题确定后,在发布前须将发布的事项、重点内容和新闻发布稿(新闻通报稿)、背景材料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3.审批。填写新闻发布审批表,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县委宣传部审批。 4.变更备案。需将新闻发言人的简历、联系方式、变更情况及时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宣传部备案。 5.本单位组织的新闻发布活动需报县委宣传部备案,并由县委宣传部配合组织实施。 6.突发事件和需要第一时间应对的事件,新闻发言人应及时报告、即时发布,掌握话语主动权。 四、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由副书记XXX同志担任。 五、新闻发言人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围绕工会业务有效地开展工作。 (一)协助配合县委、政府的新闻发言人机构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为政府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县委授权,积极参与与相关关的新闻发布会。 (二)根据有关规定或授权,负责组织事件现场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等。 (三)负责新闻材料准备、信息传递、联络沟通等工作。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以社团新闻发言人名义擅自发布或

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方面: (一)科技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以科技局名义报送区委区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三)年度科技项目及研发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大额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五)其它需由集体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 第二条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决策。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二)民主决策。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局决定相结合,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依法决策。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第三条重大决策的应当经过科技局务会议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决定。

第四条局长和分管领导对一般行政事项决策,可以不通过局务会议决策程序。但应当按照科学、合法、效率、公平原则,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择优决策。 第五条局长代表科技局对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局分管领导协助局长决策。局各业务科室为相关决策承办单位,负责承办重大决策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局重大决策活动,并提供综合服务。 第六条决策承办科室的职责决策承办科室应当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提供科学、全面、务实的决策备选方案。决策承办单位拟订决策备选方案时,不得有下列情形: 、所采集的信息失真或者过时;、遗漏必要的信息;、隐瞒、歪曲真实情况;、泄露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七条决策备选方案提交局务会议审议前,应当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第八条提交局务会议重大决策议题,由局长确定。需要报送以下资料:(一)决策备选方案及说明;(二)专家评审组综合评审意见;(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别是禁止性规定;(四)涉及资源配置的决策,应当进行效益分析。 第九条局务会议审议重大决策方案,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河北省行政程序规定》,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规范我局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适用本制度。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涉及到全市城乡规划系统建设的重要决定、安排或者出台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措施; (二)出台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三)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我局对重大行政事项做出决策前,应当听取意见,听取意见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承办重大行政决策的职能科室,应拟定“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方案”报局分管领导审核,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重大行政决策承办科室具体承办。 第六条承办科室应当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或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能的,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承办科室可以采取会议、公示、函询、调查、座谈会及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应当综合考虑决策事项涉及的地域、职业、专业、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对象。 第八条承办科室在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组对决策事项进行咨询论证。 第九条承办科室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和评估,广泛听取代表和委员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征求意见后,承办科室应当及时将听取意见情况形成报告,报告中应当提出明确的结论性建议意见。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doc

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发布渠道,改进和规范新闻发布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舆论引导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立起贴近群众的有效沟通渠道,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新闻发言人由局党组指定,代表市安监局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发布新闻。法规信息处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助理。 根据工作需要,局主要领导可以发布重要新闻;受新闻发言人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的领导或相关业务处室(支队)负责人可以发布有关新闻。 第二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以本局名义发布新闻的,由局法规信息处统筹并具体承办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发布内容根据职责分工由相关业务处室和监察支队提供。 (二)相关业务处室和监察支队的职责:对涉及本处室(支队)业务范围的社会舆情和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回应意见;对突发性安全生产舆论,及时准确提出对外

发布的权威信息;在统一组织安排下参加新闻发布、接受记者采访等。 第三条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解读与贯彻落实情况;发布本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技术标准;介绍安全生产监管改革与发展相关政策、重大举措以及执行情况;通报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的最新进展,发布安全生产监管重大活动,如专项整治、业务会议等信息;及时发布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相关信息;针对安全生产舆情动向,适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发布其他需要向公众介绍的安全生产监管政务信息和相关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及处置信息等。 第四条新闻发布主要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根据需要,报经市政府新闻办批准后召开;发布安全生产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点项目等。 (二)新闻通气会。新闻通气会不定期召开;通报本局一段时期的工作计划或各处室(支队)重要活动等信息,并就新闻媒体关注的问题介绍有关情况,沟通相关信息。 第五条新闻发布的时间及要求 实行定期和及时发布相结合机制。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局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新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重大行政决策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的,适用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环保局法制科科负责本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科室(以下简称决策承办科室)应积极配做好本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第四条决策承办科室在决策事项的前期调研、论证阶段应当通知法制科参加。 第五条决策承办科室呈报重大行政决策备选方案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重大行政决策备选方案建议书》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一)决策备选方案和决策备选方案说明,(包括基本情况介绍和必要性、可行性说明,以及决策的成本效益风险分析); (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依据以及外地做法; (三)有关的统计数据、调查分析和评估报告等资料; (四)有关征求意见的综合材料; (五)应当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的提供咨询论证材料;应当举

行听证的提供听证材料; (六)其他所需要的资料。 决策承办科室应认真对上报材料进行核实,对上述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六条在提交局务会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前,决策承办科室应当将该决策备选方案和相关资料转送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七条法制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一)决策权限是否合法。 (二)决策程序是否合法。 (三)决策内容是否合法。 第八条法制科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书面审查; (二)报局同意,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协调会,发函书面征求意见以及在本局、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三) 报局同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法律咨询或论证,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第(二)、(三)项规定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在第九条规定的审查时限内。

XXX局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XXX局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新闻发布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及新闻记者采访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佛山市政府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新闻发布”是指通过新闻发言人或其他授权形式,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表达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的行为,以及加强与公众沟通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科室的新闻发布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部门科室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共同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第五条新闻发布工作应遵循公开及时、实事求是、积极主动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新闻发言人和团队分工 第六条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局主要领导担任“第一

新闻发言人”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下设新闻助理,由调研信息科有关负责人员担任,负责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 第七条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新闻发布计划、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全局性的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局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八条新闻助理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媒体日常业务咨询和直接联系的采访; (二)负责新闻发布工作,配合做好全局性新闻发布工作; (三)及时跟踪新闻发布及接受采访后的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视情报新闻发言人备案; (四)做好舆情监控研判、突发舆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接受并回应社会舆论监督; (五)完成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新闻发布的内容及程序 第九条新闻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关工作的社会热点、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对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事项的及时回应、其它需要对外披露、介绍的情况以及授权发布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本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关 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决策规则。 第四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 (一)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制定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教育卫生、住房建设、交通管理、国有企业改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 (四)制定或者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五)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大额资金使用安排; (六)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七)制定或者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八)制定或者调整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九)行政区划变更方案; (十)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需由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部门根据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结合本部门职能确定,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六条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程度高或者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应当事先请示本级人民政府。 第七条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 第八条重大行政决策一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一)决策调研; (二)咨询论证;

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

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新闻发布会的筹备。 (一)确定会议主题。首先要从新闻媒介和社会公众的角度出发,确定会议的主题和信息发布的最佳时机。然后再进一步考虑这个主题是否非常重要,是否具有新闻价值,能否对公众产生重大影响,此时召开信息发布会是否适宜等。(二)选择会议主持人和发言人。主持人和发言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口头表达能力,对提问能做到头脑清醒、反应机敏。会议的主持人一般应由具有较高专业技巧的人担任。会议的发言人一般应是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发布会前应进行必要的模拟训练。 (三)准备发言稿和报道提纲。 1.必须先在公司内部统一口径,然后组织专门小组负责起草发言稿,全面、认真地收集有关资料,写出准确、生动的发言稿。 2.应围绕主题,准备好宣传辅助材料,包括文字、照片、实物、模型等材料,以便在会上分发、展示或播放,以增强发言效果。 (四)选择会议地点和举办时间。 1.举行新闻发布会要选择一个适宜的地点,不宜在办公室举行。会场要具备必要的照明设备、视听设备和通信设备等。会场要安静,不受电话干扰,要有舒适的坐椅。 2.选择会议的时机,应尽量避免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和其他重大新闻发布的日子。时间安排要考虑到媒介的截稿时间,会议程序应安排紧凑,避免冷场或混乱局面。 3.会议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与会议无关或过长的提问应予以制止,会议应有正式结尾。 (五)选择邀请记者的范围。邀请的记者覆盖面要广,都要照顾到,对所有记者要一视同仁。 (六)组织参观和宴请的准备。 1.发布会前后,可配合主题组织记者进行参观活动,请记者进行深入采访,有关参观活动事宜应在会前就安排好,并派专人接待、介绍情况。 2.会后可邀请记者共进工作餐,利用非正式交谈的机会,相互沟通,融洽与新闻界的关系,解决发布会中没有解决的问题。 (七)制定会议费用预算。应根据所举行新闻发布会的规格和规模制订费用预算,并留有余地,以备急用。 第二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 (一)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挥主持和组织作用。 主持人言谈要庄重,有涵养、有幽默感,要尊重别人的发言和提问,同时要控制好会场气氛,把握主题范围,维持会议秩序,掌握会议时间。 (二)所发布的消息必须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应及时予以更正。 (三)应安排足够的接待员,设立签到处,并派专人引导记者前往会场。会议组织人员应佩戴胸卡,与会记者应发给写有姓名和新闻机构名称的胸牌,会议桌与餐桌要分清主次,排好顺序,避免混乱或不愉快的情况出现。 第三条新闻发布会后的工作。 (一)整理出新闻发布会的记录材料,总结经验和不足,并作为资料保存。(二)收集到会记者在新闻媒介上所作的报道,进行归类分析,总结经验得失。

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树立公开、高效、务实和责任政府形象,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媒体和公众能够通过权威、公开的渠道获取新闻信息,有效地引导舆论,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工作动态,塑造行政机关新形象。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新闻发言人代表局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可公开传播的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一)定期新闻发布 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对我局工作有关情况及社会关注的事项进行发布和说明,主要内容为: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2.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3.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 4.当前广大群众普遍关心价格等重大问题; 5.其它需要及时宣传的重大事项。 (二)不定期新闻发布

若遇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要活动、重大项目建设等,可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等,向媒体公布有关信息。新闻发布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公布真实情况。 (三)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发布的内容要与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一致。 三、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局新闻发布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新闻采集及报送途径 重大事项、重要事件的信息采集与报送,由各对口业务股室负责。 五、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一)一般的新闻发布活动,由局办公室编制计划与内容,报局领导批准。 (二)涉及全局性工作及重要决策的发布,根据局领导班子会议决议进行。 (三)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需由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新闻发布方式。重大决策、全局性情况介绍等由局主要领导进行发布;综合性的信息,由局办公室主任进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古县煤炭工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根据我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行政决策原则 (一)科学决策。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二)民主决策。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县局决定相结合,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依法决策。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四)集体讨论。重大决策应当经过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议决。 局长和分管领导对一般行政事项决策,可以不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决策程序。但应当按照科学、合法、效率、公平原则,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择优决策,其决策内容应当向其他有关局领导通报。 第三条重大行政决策机构 局长代表煤炭工业局对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局分管领导、综合办主任协助局长决策。 局综合办负责组织安排局重大决策活动,并提供专业性咨询、论

证、听证、公示等服务。 局各工作部门为相关决策承办单位,负责承办重大决策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提出预案。决策承办机构在对拟决策事项的现状、必要性、可行性、利弊分析、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等决策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和分析的基础上,拟订决策备选方案。对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研究的问题或者经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应当根据不同意见,拟订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 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委托专家、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调研、咨询论证。 (二)咨询论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拟制单位应当咨询专家意见或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咨询论证可以采用咨询会、论证会或者书面咨询等方式。召开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的,决策拟制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席听取意见。 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的结论及专家咨询意见书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相关行政机关职能的,决策拟制单位应当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 有关行政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有不同意见的,由决策拟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协调,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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