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需装备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问题研究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障碍及对策研究军民融合是指军队和民用行业、社会各个领域相互融合发展的一种模式。
随着国家发展和国家安全形势的变化,军民融合已经成为中国军事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战略任务。
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面临着一些障碍。
本文将探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障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障碍分析1. 体制机制障碍军队和民用行业之间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军队在决策、管理、运行等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模式,而民用行业则以市场经济为基础,注重效益和产值。
这种体制机制上的差异导致了两者之间合作的困难。
2. 利益分配障碍军民融合涉及到多个领域和多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问题。
在合作过程中,军队和民用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常常成为矛盾的焦点。
军方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技术支持和优惠政策,而民用企业则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利益回报。
3. 产权保护障碍在军民融合过程中,军事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是一个重要环节。
由于军方对核心技术和敏感信息的保密要求,民用企业在参与军工项目时常常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困扰。
这使得一些民用企业对与军工合作持观望态度。
4. 学术文化障碍军队和民用行业在学术和文化方面存在差异。
军队注重保密和封闭,缺乏开放的学术环境;而民用行业则注重信息的共享和开放合作。
这种学术文化上的差异使得军队和民用行业在技术交流和合作方面存在困难。
二、对策建议1. 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军民融合发展的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和权责,加强合作沟通,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在体制机制上,可以建立特定的军民融合机构,负责协调双方的合作事宜。
还可建立相关的政策法规,为军民融合提供有力保障。
2. 推进利益共享在军民融合的过程中,要推进利益共享,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给予军队和民用企业一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双方要加强合作,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利益的互惠互利。
3.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军民融合提供制度保障。
可以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障碍及对策研究军民融合是指军事力量与民用资源的有机结合,旨在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发展军事科技和军工产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面临着一些障碍,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破解。
军民融合发展的深度依赖于政策环境的支持。
政府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军民融合的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提供支持和保障。
政府还应加强与军方和民用企业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军民融合的顺利进行。
军民融合还面临着人才短缺的问题。
军事科研和军工产业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来支撑,但目前军民融合的相关人才相对匮乏。
需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才的科研和创新能力,激发他们投身于军民融合事业的热情和动力。
军民融合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化和市场化运作等方面面临着困难。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会导致技术创新动力的丧失,技术转化和市场化运作不畅会使军民融合的成果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提供资金和市场支持,鼓励军民融合的成果向市场转化。
军民融合还涉及到军民关系的调整问题。
传统上,军队和民用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隔阂,彼此之间缺乏互信和合作意愿。
需要加强双方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军民融合的发展。
军民融合的发展还需要充足的资金投入。
军民融合涉及到军队、政府和民用企业等多个部门的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需要加大对军民融合的资金投入,各方共同分担资金压力,确保军民融合的顺利进行。
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包括政策环境、人才短缺、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化和市场化运作以及军民关系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这些障碍,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包括制定支持政策、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市场化运作、调整军民关系以及增加资金投入等,共同推动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
关于装备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现状与思考

03
建立政策协调机制
不同部门之间的政策存在差异,需要 建立政策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 避免政策冲突和资源浪费。
进一步强化资源整合
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在装备保障领域,应推动各类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打破军民分割、条块分割的局面,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 用。
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装备保障军民融合发展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支 撑。应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懂军事又 懂民事的复合型人才。
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是装备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方面 。应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建立信息化平台和数据库 ,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
01
维修保障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利用地方的维修保障资源,为军队提 供及时的维修保障服务。
05
03
技术研发
利用地方的优势资源,开展装备保障 技术研发,提高军队的装备保障能力 。
04
生产制造
利用地方的生产制造能力,为军队提 供优质的装备和配件。
军民融合式装备保障工作重点
加强维修保障
利用地方的维修保障资源,加强及时的维 修保障服务,为军队提供更好的服务。
军民融合协同保障模式
在军民一体保障模式的基础上,加强与地方的合作,建立协同机 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
军民融合式装备保障主要工作内容
政策制度制定
制定促进军民融合式装备保障的政策 和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和权益。
02
需求对接
军队与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进 行需求对接,明确军队的装备保障需 求和地方的优势资源。
军民融合式发展调研报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军民融合式发展调研报告()军民融合式发展调研报告一、引言军民融合是指军事领域与民用领域的融合发展,通过军民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的目标。
近年来,我国提出了加快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目标,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军民融合取得了积极成果。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我国军民融合的发展态势、存在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军民融合的发展态势军民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
根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显示,军民融合在我国的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一方面,军队积极推动装备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推动高端装备的研制和制造;另一方面,民用企业也积极参与军工领域,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军民融合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军民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军民融合的问题与挑战虽然军民融合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但仍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
首先,军民融合发展的进程还不够顺利,军民融合程度和效益不高。
一方面,军队在技术转化和市场开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另一方面,民用企业在军工领域缺乏经验和技术优势。
其次,军民融合面临的政策环境和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此外,军民融合还面临一些安全和保密问题,如技术的泄露和利益的损害。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四、军民融合的发展方向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挑战,推进军民融合的发展,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快军民融合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和监管机制。
特别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技术转化和市场开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其次,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提升军民融合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要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研发机构,加强军民融合人员的培训和交流。
再次,促进军民融合的创新合作,加强军民双方的合作意识和协同创新能力。
要鼓励军工企业与民用企业的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
最后,加大对军民融合的推动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形成军民融合发展的合力。
军民融合式装备保障研究

军民融合式装备保障研究余高达(少将)所谓“军民融合式装备保障”,就是使军队装备保障由自我封闭、自成体系、自我保障,转变为依托社会保障资源,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装备保障体制,实施军民一体的装备保障。
实行军民融合式装备保障,是我军装备保障的发展方向和必由之路。
实行军民融合式装备保障的必要性实行军民融合式装备保障,必须充分认识军民融合式保障的必要性,摒弃军队自我保障的传统观念,确立军民融合保障的新理念。
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的必然要求胡主席指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必须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
这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做好的一篇大文章。
”“能利用民用资源的就不自己铺摊子,能纳入国家经济科技发展体系的就不另起炉灶,能依托社会保障资源办的事都要实行社会化保障。
”胡主席的重要指示,正确揭示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指明了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道路,对装备保障的改革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发达国家军队实践探索的成功经验美欧发达国家军队都十分重视建立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制,以及军民结合的装备保障体制。
美军为解决“平时少养兵、战时有兵用”的问题,建立了现役、后备役、合同商三位一体的装备保障力量体系,其中后备役维修保障人员约有19万,供货商对武器装备实施全寿命保障。
国防授权法对战场合同商、后备役保障进行了法律规范,规定地方合同商可承担占基地级维修经费50%的维修任务,在平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其战时保障任务,战时根据需要紧急应召参加作战装备保障。
海湾战争中,投入战区使用的装备保障力量近70%是地方力量。
伊拉克战争中,占总数约20%的现役保障力量主要承担战场伴随保障任务;而占总数约80%的后备役、合同商保障力量承担了大量的战略、战区级保障任务。
据美军统计,完成相同的装备维修工作,后备役、合同商所需费用仅为现役人员的 1/6。
关于装备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现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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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军地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发展。
推动产业升级与转型发展
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加大对军民融合产业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军民融合产业 集群,推动产业升级。
引导企业参与装备保障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装备保障任务,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 成本控制等方面的优势,提高装备保障效率。
推进数字化转型
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通过军民融合,可以加强军事领域 与民用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军民 融合深度发展,形成军民一体化的 新格局。
装备保障军民融合发展历程
01
初步探索阶段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探索军民融合发展道路,提出 “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
02 03
逐步发展阶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逐步加大了对军民融合发展的 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了军民融合逐步 发展。
深度融合阶段
近年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规划和 政策支持,推动军民融合向深度融合阶段迈进。在这个阶 段,军事领域与民用领域的界限逐渐模糊,资源共享、优 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
02
CATALOGUE
装备保障军民融合现状分析
政策法规环境
1 2 3
政策法规支持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法规 ,包括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方面的优惠政 策。
军民融合法规体系
逐步构建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为核心的 军民融合法规体系。
标准化建设
加强军民融合标准化建设,推动军民通用标准的 制定和实施,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转化。
军事领域中的军民融合问题及加强方案

军事领域中的军民融合问题及加强方案引言:军事领域中的军民融合是实现国防和经济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推进军民融合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制定相应的加强方案。
一、军事领域中的军民融合问题1. 国防工业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国防工业面临着由于市场竞争所带来的压力。
目前,大部分国防企业仍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并发展起来,并未能完全适应市场化运作。
这使得他们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
2. 内外部资源整合效率低下当前,在政府主导下推动进行内外部资源整合十分必要。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政府层面权责不清晰在影响比较大。
受基层行政架构性格限制很多优质旧军装备积压在不同行政单位导致材料、现金时间损失。
此外,地方政府之间的标准持生问题和安全漏物等交流们仍数术上存在差距,都视在摧残建设一个良并评量措施造成了艰巨。
3. 人才培养与战略需求的矛盾军事领域需要各种专业技术人才,但目前学校和科研机构在为国防产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方面还存在不足。
另外,在服务国防需求下有过程中,很多涉展军民融合领能重划板认自主总观出花拳的现象或下马威。
这导致一是缺乏具备相关知识背景的人扱定新册温动力的地样复劢Swiss 能够实际掌握任务推进能我是执行强行练券策滑稽x验官(即所装甲本训)而非可授。
二、加强军事领域中军民融合的方案1. 推进政策体系创新政策体系是推动军民融合的重要保障。
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明确各方责权清晰。
同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激励措施。
2.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创新是军队赢得更多战场竞争的关键所在。
应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研机构与军事需求之间的紧密联系,并建立更加顺畅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
3. 加强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具备军事领域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对于实现军民融合至关重要。
建议设立专门的院校和中心来开展相关教育和培训项目,并通过奖学金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障碍及对策研究军民融合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民资源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国防科技创新和军民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
随着中国国防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军民融合已经成为了当前国防建设的重要方向和趋势。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
本文将分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障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研究。
一、政策体制障碍当前,我国在军民融合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但由于我国军民融合历史悠久,久未形成系统化、科学化的制度体系结构,政策执行效果不够明显。
一是缺乏有效的军民融合政策的落实机制,导致政策执行不到位,限制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步伐。
二是军民融合相关政策法规的体系尚未形成,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完善,创新机制有待完善。
应对策略建立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政策体系,明确政策目标和任务,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加强政策衔接,形成系统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
加大对军民融合研究的支持,加快现有立法工作进度,不断完善军民融合政策法规体系。
加大对军民融合相关人才的培养,提高政策贯彻力度。
二、技术创新障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存在的技术创新障碍主要表现在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军民科技资源整合度低,军民科技资源开放程度不够。
加快技术研发能力的提升,加大对军民融合相关科技项目的支持,加强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进军民科技资源的整合,打破原有的圈子,促进资源的共享。
积极探索军民科技资源的开放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加快技术创新的推广和应用。
三、市场化障碍当前,社会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军民分割观念,军品市场和民品市场隔离较严,军民融合市场相对落后。
加之市场准入门槛高,市场环境复杂,产权保护存在难题,市场机制不完善。
推进军民融合市场化进程,打破军民分割观念,促进军民融合市场的发展。
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大对军民融合市场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参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企业产权保护制度,促进市场机制更加健全,创造更加有利于军民融合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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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建设与改革★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
军需装备作为我军后勤装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贯彻军民融合的战略方针,积极适应新世纪新阶段装备建设新要求,努力促进装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1军需装备建设需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军需装备是重要的后勤装备,对于提高保障功能、革新保障手段和保障模式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军需装备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是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所需,也是加快推进军需装备建设和发展所求。
1.1军需装备采用军民通用技术将越来越多同武器装备相比,军需装备具有很强的军民通用性,特别是军需装备所采用的技术和材料更是如此。
许多民用技术也可直接在研制军需装备时使用,有的民用产品稍加改装即可作为军需装备的组成单元。
如炊事用具、野战被服洗涤车、防护服装以及通用电子和微电子设备和元件等。
发展高性能的信息化军需装备,迫切需要相关科学技术的先进成果。
随着当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在军事领域具有至关重要地位的计算机、半导体、电子、通信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已主要由民用市场牵引和推动,将为军需装备研制发展提供更为广泛的技术储备和工业基础。
利用民用的研究力量从事军用技术和军需装备的研究,不仅能将先进的军民通用技术迅速物化为军需装备,转化为部队战斗力,而且可以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极大地提高军需装备的建设效益。
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军民通用技术对装备发展的支撑和牵引作用将更大更强。
1.2装备保障对地方保障力量的依赖将越来越大随着军需装备科技含量的不断增大,装备的维修越来越复杂,传统的维修技术和手段已远远不能满足装备保障的需求。
充分利用地方的经济、科技和人力资源,走军民结合的装备保障路子,是信息化条件下装备保障的客观要求。
一方面,军需装备系统的通用部分和部队通用装备的保障,完全可以由社会中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另一方面,军需装备技术的复杂性,也迫切需要地方保障力量的支持和配合。
由于多种原因,军需装备建设一直处于注重解决有无问题。
在研制生产中对战术性能和可靠性重视程度高,对维修性和保障性考虑不足,以至于大量的现役装备在维修和保障方面无法彻底摆脱工业部门的支持。
而且老型号装备维修保障的智能化水平低,没有或很少研制装备检测诊断设备,也未预留装备状态检测信号提取接口,制约了智能化诊断设备的进一步开发配套。
加之不同型号、不同批次装备的维修保障要求各不相同,维修保障不具备规模效应,对维修军需装备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问题研究史利娟赵威马金友摘要随着军需装备采用军民通用技术将越来越多的发展趋势,军需装备建设需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
针对当前军需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军需装备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应建立健全科研生产体制,积极探索关键技术军地联合攻关的途径和方法,加快标准化工作的机制创新,建立军民融合式的军需装备采购体系,建立人才联合培养体系。
关键词军需装备军民融合标准化中图分类号E233文献标识码A史利娟,硕士研究生,军事经济学院研究生大队4队赵威,工程师,军事经济学院襄樊分院训练部马金友,讲师,军事经济学院襄樊分院基层勤务系·16·保障体系建设、器材储备和人员保障均提出了更高要求,装备技术保障的深度和难度进一步加大,需要装备研制生产单位的支援。
2军需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2.1军需装备科研自成体系由于机构设置过于分散,闭门造车、各自为战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甚至出现了专业分割、摊子过大、机构重叠、自成体系、技术封锁、军民分割、相互封闭、科研项目重复以及难以开发综合性项目等种种不良现象;加上对地方军需装备科研技术力量利用不够,不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利用社会各行业的科研能力为军需装备的发展和建设服务,没有充分形成外向型科研体系,使得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一方面是科研力量和科研经费缺乏,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花费大量人才、物力和财力进行重复的开发研究。
2.2军用标准与民用标准协调不够我国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完全是两套体系,军用标准、民用标准相互独立。
由于生产行业标准各有差异,各行业条款分块,而且“非标”产品较多,各自遵循自己的标准进行产品设计、试验和生产,战技术指标与国家通用技术标准之间存在着不统一的现象,使得产业技术标准难以兼容,因而在军品和民品相互利用之间无疑形成了巨大的鸿沟,形成了两大体系之间的技术壁垒。
军用标准与民用标准的协调不够使得科研资源重复浪费使用,不利于技术的双向转化和产品的双向利用。
2.3缺乏灵活有效的机制机制的缺乏是阻碍军需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首要因素。
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保障,我军军需装备系统在民用技术的准入许可、保密、投资、计量、标准、质量保证、产品认证和军代表验收等方面缺乏相应的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在允许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军需装备领域方面缺乏规范、系统、完整的机制支撑,渠道不畅。
在宏观管理层面,军民分离,各管一方导致组织、资源、制度、配给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和战略协同机制。
此外,由于缺少军地统一的军需装备需求信息沟通机制和军需装备科研生产发布制度,一般的民口单位难以全面了解军事军需装备市场的准入规则、条件和相关程序,也无从了解军事军需装备需求的目录和需求标准。
同时,军事军需装备系统也不清楚民口单位的技术条件和产品状况。
3军需装备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的对策3.1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式军需装备科研生产体制装备科研生产体制直接影响装备科研生产的质量与效益,要全面实现装备科研生产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军民融合,必须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与军民融合式发展相适应的军需装备科研生产体制。
一方面,军方应在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军兵种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和总装备部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局设立相应的军民融合主管部门,负责军民融合的政策制订、资源规划、信息保障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依托各专业装备业务主管部门,吸纳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
军民两用资源及能力变化情况应通过军民融合主管部门及时传递给相关业务部门,为业务部门做出具体的装备科研生产决策提供依据,各业务部门有关装备及技术需求情况也通过军民融合主管部门向军口及民口相关单位进行发布。
另一方面,民方科研院所、高技术企业主管机构也应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军民融合相关管理工作,在全面掌握军口及民口单位情况的基础上,加强与军方军民融合主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统一协调国家经济建设和装备科研生产资源,避免重复投入、资源浪费,为全面提高军民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装备科研生产的能力和水平,提供政策、资源及信息等方面的保障,保证军民双方相关单位在满足资质要求的条件下,及时掌握国家经济建设和装备科研生产需求。
3.2积极探索军需装备关键技术军地联合攻关的途径和方法一是积极发展军民两用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军用技术的民用价值越来越突出,而民用技术以其先进性也越来越具备军事上的潜在用途。
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是促进军民融合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必须建立军民两用技术共用平台,对军民两用技术方面的信息进行跟踪和了解。
要立足于军民“双赢”来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对军需装备中所采用的军民两用高新技术项目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为军需装备建设提供技术、设施和人才支持。
二是大力加强军民间技术交流与合作。
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民用企业单位与国防科技工业之间的有机结合,营造军民兼容的科技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民用技术为军需装·17·备建设服务。
在科研平台建设中,要注意吸纳军民两方面的科研资源,实行共建、共用,为军民两方面服务。
对军、民两方面已分别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基础、科学实验资料库及网络科技环境等,要打破军民分割,做到相互开放、资源共享,为加强军民间的技术协同与配合创造条件。
三是大胆探索民营企业参与军队科研的方法路子。
军需装备科研要有更广阔的思路、前瞻性的思维,把注意力集中在科技前沿领域,特别要关注已经步入军工科技领域的民营企业。
涉及民用技术的军内科研项目,要向民营企业提出技术需求,优先使用先进的民用技术,或委托地方科研院所组织技术力量帮助解决。
对主动参与研发的民营企业的产品,符合军队技术指标和要求的,军队要优先采购。
在科研人才、技术等方面,军地双方要进行多层次互动,为军需装备发展积聚新的力量。
3.3加快军需装备标准化工作的机制创新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先进民用标准的采用机制。
要积极跟踪国家标准、民用行业标准的发展动态,对民用标准在装备建设中的适用性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评估,凡是能够满足军品需要的,都要积极采用,不再另行制定,将军用标准体系建成一个真正开放的体系。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机制。
要鼓励军队和国防科研生产单位积极参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使这些标准充分体现军事需求,确保这些民用标准能够满足军需装备建设的需要。
三是加快建立健全军用标准信息公开制度。
要在保证国家军事秘密的前提下,把军用标准向社会公开,使所有有能力、有资格的单位,能够通过正常渠道了解装备科研、采购和维修保障方面的标准规范,最大限度地调动它们参与军需装备科研生产竞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3.4建立军民融合式的军需装备采购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面向全社会的军品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是吸纳全社会资源为装备建设服务的前提,是确保军口、民口各类企事业单位平等参与装备建设的重要措施。
因此,需要加快建立完善军口民口统一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逐步转变为面向全社会实行资格审查的市场准入制度。
遵循公平、公正、适度公开的原则,按照“小核心、大外围”的工作思路,对承担元器件、零部件等一般性装备配套任务的企业,应相对放松进入军品市场的管制;对承担核心部件和重要装备建设任务的企业,可以严格一些,加强管理,加大把关力度。
二是建立健全装备采购与优势民品信息互通机制。
尽快建立军民信息交流平台和军品信息发布制度,使民口企业及时了解军事需求。
装备采购信息包括法规标准和项目信息等,对于非涉密和军民通用化程度高的装备采购信息,可以对外公开发布;对于涉密的装备采购信息,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发布。
对于进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企业,可通过全军采购信息交流平台,根据业务范围和保密资质,获取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信息。
三是采取多种手段大力推行竞争性装备采购。
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大力培育竞争主体,扩大竞争范围,营造竞争环境,推行分类、分层次竞争,进一步加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在分系统和配套产品层次的竞争力度;有选择地在预研、方案设计、关键部件开发、原理样机研制等多个环节引入竞争。
3.5建立军需装备人才联合培养体系一是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军需装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