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通知
质量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通知范文

质量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通知范文关于评选2022年度公司质量先进单位(集体)及质量先进个人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2022年,公司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八届一次职代会暨2022年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全面部署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开拓创新,增创效益,强化管理,全面提升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打造“两级平台”,在建工程的施工质量稳步提高,机组移交的各项技术指标优良;全体干部职工在公司“大雁文化”的激励下,身体力行地实践公司管理理念,以“做强企业”为己任,在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为了表彰在2022年度质量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树立典型,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经公司研究决定,评选2022年度公司质量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公司所属有关单位2022年12月在册在岗的员工、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及人才派遣的员工。
2.对在2022年内休息、待岗、歇业、外出培训6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1-1.质量先进单位(集体)质量先进单位的评选对象为公司直属二级单位,质量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公司直属二级单位的下属工地或科室。
参加评选的单位(集体)要写出2022年度质量工作总结(事迹材料),并填写质量先进单位(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质量先进个人各单位质量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按评选范围人数的3%,劳务派遣和人才派遣员工按评选范围人数的1.5%,自下而上进行评选,由个人填写质量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质量标兵质量标兵从各单位评选的质量先进个人中产生。
质量标兵要名副其实,要评选那些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和职工。
申报材料经本单位领导或项目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关于关于开展评先选优工作的通知【三篇】

关于关于开展评先选优工作的通知【三篇】【篇一】关于开展评先选优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2023年,在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行业取得了较好成绩。
为表彰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在工程造价行业所做出的成绩和贡献,更好地适应服务市场发展需要,进一步促进我省****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评优选先活动。
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凡符合下述“评选条件”的省价协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均可参加评选。
拟评选“先进单位会员”30个,“优秀造价工程师”150-200名,“先进个人”10-20名。
注:单位会员可申报“先进单位会员”;“优秀造价工程师”可经单位推荐申报,也可由本人自行申报,自行申报要经单位签署意见,同时,省价协将对申报的业绩等内容进行考察、核实;非个人会员经单位会员推荐可申报“先进个人”。
二、评选原则1、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民主评选、客观公正;2、坚持以工作业绩为依据,综合评价;3、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4、坚持单位推荐和自愿申报相结合;三、评选条件(单位会员申报应符合以下1-5条;个人会员申报应符合1-3条)1、遵纪守法。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及行规行约;2、诚实经营。
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业内口碑好,具有行业凝聚力和社会责任感;3、业绩突出。
具有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经营业绩,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支持协会工作。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023年度按时足额缴纳会费;5、信誉度良好。
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在业内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2023年度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评选资料(一)、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资料1、《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点击下载附件1)2、2023年度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署名页复印件(均为工程造价类及相关的有正式刊号的刊物)。
00001.《****》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和署名页复印件。
00002.2023年度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的证明材料。
先进个人总结评比的通知

先进个人总结评比的通知一、背景介绍为了激励广大员工不断学习进取、提升个人素质,展示内外形象,我公司决定开展先进个人总结评比活动。
这次评比将充分发挥员工中坚力量的表率作用,倡导勤奋进取、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
二、评比目的本次先进个人总结评比旨在:1. 传承和弘扬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2. 建立学习型组织,促进公司员工间相互学习、借鉴,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3. 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公司文化建设,营造向上、向善、向美的良好氛围。
三、评选流程1. 自荐阶段:所有员工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个人总结报告,包括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个人感悟、收获与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初评阶段: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若干名入围人员。
3. 面试阶段:入围人员将接受公司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个人成绩表现、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内容。
4. 公示阶段:面试后,将对优秀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期间,员工可对公示人选提出异议。
5. 最终评选阶段:公司将根据各方面综合考量,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同时评选出若干优秀奖。
四、评选标准1. 工作业绩:从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等方面评估。
2. 学习成长:在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上有较大突破,能够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
3. 个人形象:以身作则,符合公司要求的形象要求,做到仪表端庄、言行得体。
4. 团队合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和谐相处,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5. 样板力量:在团队中起到榜样和模范的作用,影响和带动其他员工。
五、奖励措施1. 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颁发先进个人荣誉证书;2. 二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颁发先进个人荣誉证书;3. 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先进个人荣誉证书;4. 优秀奖:颁发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六、注意事项1. 所有参加评选的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完成个人总结报告,逾期提交或格式不符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2. 评选结果公示期间,员工如有异议需提供相关证据,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3. 参评员工需主动提供个人资料和参评材料,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可靠;4. 评选结果将在公司内部公示,并在公司内刊物上发表;5. 如发现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通知:关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各公司、各部门:为彰显公司“人本、人和、人真、人善”的理念,提升员工士气,打造高效团队,弘扬企业文化,增强员工集体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树立典型,激励员工在各级岗位中迎难而上,推动公司实现全方位跨越式发展,公司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集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通知如下:一、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原则1.申报人员或团队应以“以企业大局为重,能为企业带来价值为主,能为企业带来利润最大化为准”为依据,工作事迹务必彰显部门、干部、员工为公司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中长期企业发展价值;2.申报人员应获得员工普遍认同,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事迹材料的内容须附有说服力的事实依据;3.正式员工均具有个人荣誉候选人资格;4.各类荣誉称号评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评选,不重复表彰,最终由公司评选工作小组评审决定;5.“年度销售之星”候选人由总经办、集团财务部根据市场各部员工2015年度累计业绩排名情况直接推选;“年度全勤奖”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出勤记录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评选标准直接推选;其他所有评选奖项候选人以部门为单位自行申报,或由公司高层领导直接举荐;6.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不参与个人奖项的评选,有特别优秀者可酌情考虑设置总裁特别奖;7.集团总裁享有一票否决权,若无合格者,保持空缺。
希望员工提前熟知先进模范的标准和要求,修正、完善思想和能力,自我激励、自我管理,实现个人与公司一同发展,共同进步。
4、年度优秀员工奖提名标准(5名)A、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努力,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B、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宣扬和贯彻节约成本的理念和优秀事迹;C、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精通本岗位业务知识,多年如一日为公司无私奉献;D、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实事求是,以身作则,未受到公司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E、本年度工作表现突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绩效考核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F、本年度内未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1000元及以上)和工作质量事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2.10•【文号】国质检人[2007]603号•【施行日期】2007.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质检人〔2007〕603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厅、局),各直属单位:今年以来,全国质检系统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面对挑战,迎难而上,依法行政、严格把关、热情服务、特别是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作出了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广大质检工作者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决定表彰一批2007年度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范围全国质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各直属单位。
二、表彰名额表彰名额另附。
三、评选条件(一)质检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1. 具有团结、拼搏、奉献、创新的集体精神,克服困难,在质检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 在质检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3. 在质检工作中有重大创造、发明、发现,对质检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4.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质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 在质检工作中解决带有全局性的重大业务疑难问题,做出突出贡献的。
2. 在工作中,防止或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及时发现或截获重大疫情,并采取措施,对我国人民健康、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态安全有突出贡献的。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为了表彰那些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动工作的向前发展,我公司决定开展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活动。
在此通知中,我公司对相关的表彰事宜作出如下安排和要求。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活动是我公司常年开展的一项活动,其目的在于发掘、表扬在工作中做出杰出表现的机构和员工,进一步鼓励他们勤奋工作、追求卓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活动的开展可以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不断创新、提高工资待遇、服务客户,实现公司目标的持续增长。
二、评选标准与流程1.评选标准:根据公司工作要求和目标,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创新能力、团队协作和贡献度等方面,要求获奖单位或个人在各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工作效率高,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2.评选流程:通过自我评价和层层推荐、实地考核和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具体流程如下:(1)初选:公司各部门按评选标准,自主选出参评单位、个人,并提出书面申请。
(2)复选:经过初选后,评选委员会根据初选结果和实地考察情况,评选出10个优秀单位和20名优秀个人进入复选环节。
(3)终评:复选后,评选委员会根据相关表彰标准和各个环节的评选结果,最终决定各类奖项的获奖单位和个人。
三、表彰奖项设置为了更好地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同时也更好地激励其他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我公司特别设立了“优秀集体”、“优秀个人”和“岗位能手”等类别的奖项。
1.优秀集体:该类奖项共评定5个,颁发入选证书和奖杯等物品,每个获奖团队可得到10000元奖励。
2.优秀个人:该类奖项共评定10名,颁发入选证书和奖杯等物品,每个获奖个人可得到5000元奖励。
3.岗位能手:该类奖项共评定20名,颁发入选证书和奖杯等物品,每个获奖个人可得到2000元奖励。
四、表彰活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在往年表彰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例如:1.表彰标准不够明确和严格,导致评选结果不够精准、公正和透明。
关于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范文

关于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范文
处属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单位:
2003年,我处在局党委、勘探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思想,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管理、降本增效为重点,积极动员广大
职工围绕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开展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活动,全面完成了勘探局下达的各项经营承包任务,实现了两个文明建设的
双丰收。
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处党委、处拟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2003年先进单位、劳
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申报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先活动,宏扬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投身于我处和发展的
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处“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评选名额及范围
评选名额:先进单位5个(一线地震队3个、二线后勤2个);先进
科室2个;劳动模范10名;先进个人控制在单位职工总数的10%以内。
评选范围:2003年12月底以前,在我处工作满一年的全民工、劳务工。
三、评选过程
1、评选步骤此次评选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组织职工认真做好
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和贡献。
3、刻苦钻研科学技术,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质量、挖掘生产潜力、降低生产成本、保障。
关于推荐2023年度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推荐2023年度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集团各单位:2022年,各单位在集团的正确领导下,坚守安全红线,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管理力度,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根据集团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和考核情况,依据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集团决定由各单位推荐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1、先进基层单位(班组)推荐为相关部门、子公司所属部门、班组及下属单位。
2、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范围为各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
二、推荐条件(一)先进基层单位: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扎实,日常管理成效显著,在各级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中成绩优秀;3、积极组织参加安全活动,完成重点工作表现突出,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明显;4、安全管理有创新,积极探索实践精细化、标准化安全管理有成果。
5、在应急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贡献的。
6、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各项事故指标在控制之内。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认真贯彻安全发展理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成绩突出;2、在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中有较大贡献,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成绩显著或参加安全活动表现突出;3、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和先进的方式方法;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方面有创新措施的;4、在安全专业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5、在应急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贡献的。
(三)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凡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责任单位不能被推荐为先进基层单位;凡各类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和有“三违”现象及其它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个人不能被推荐为先进个人。
三、推荐方法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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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公司质量先进单位(集体)
及质量先进个人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2014年,公司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八届一次职代会暨2014年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全面部署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开拓创新,增创效益,强化管理,全面提升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打造“两级平台”,在建工程的施工质量稳步提高,机组移交的各项技术指标优良;全体干部职工在公司“大雁文化”的激励下,身体力行地实践公司管理理念,以“做强企业”为己任,在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为了表彰在2014年度质量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树立典型,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经公司研究决定,评选2014年度公司质量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公司所属有关单位2014年12月在册在岗的员工、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及人才派遣的员工。
2. 对在2014年内休息、待岗、歇业、外出培训6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 1 -
质量先进单位、集体及个人的评选应符合《质量先进单位(集体)及个人考核标准》(见附件1)的要求。
1. 质量先进单位(集体)
质量先进单位的评选对象为公司直属二级单位,质量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公司直属二级单位的下属工地或科室。
参加评选的单位(集体)要写出2014年度质量工作总结(事迹材料),并填写质量先进单位(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 质量先进个人
各单位质量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按评选范围人数的3%,劳务派遣和人才派遣员工按评选范围人数的1.5%,自下而上进行评选,由个人填写质量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 质量标兵
质量标兵从各单位评选的质量先进个人中产生。
质量标兵要名副其实,要评选那些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和职工。
申报材料经本单位领导或项目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4.参加评选上报的材料
质量先进单位(集体)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质量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
上报材料一律用宋体四号字填写在申- 2 -
报表内,A4纸双面打印。
5.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参加评选的上报材料汇总后,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将组织评审确定2014年度公司质量先进单位(集体)和质量先进个人。
三、评选要求
1. 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单位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选和上报工作,要真正将2014年度在质量管理工作方面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真实地评选出来。
评选活动不能搞分派,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评选工作,使质量评先表彰工作真正起到表扬先进、树立样板、激励职工积极性的作用。
2. 各单位对参加评选的质量先进单位(集体)和质量标兵要写出书面材料,列举先进事例,对只报名不报书面材料的单位,公司将不予受理。
公司在审议过程中,如发现与公司文件精神有相违背的现象,公司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名额同时作废。
3. 各专业化公司对参加评选的个人,其主要质量事迹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必须由该工程的项目部领导(或项目工程科)认可后,方能向公司上报。
4.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抓紧时间安排评选,务必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5. 各单位上报的评选名额不得突破公司文件中规定的比例,
- 3 -
望各单位要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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