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申报承诺书
带量采购企业承诺书

带量采购企业承诺书为了规范和促进带量采购的实施,加强医药市场的监管,保障药品供应和公共卫生安全,我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带量采购政策,依法合规采购在执行带量采购政策的过程中,我们企业将以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依照政策规定开展采购工作。
我们会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采购流程和程序,不擅自改变采购规则,不从事舞弊和欺诈行为。
二、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优先选择质优价廉的药品我们企业优先选择药品质量好,价格合理的药品,确保获得并保证有质量安全的药品供应。
我们会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优化采购渠道,协助承担药品审核和检验等工作。
同时,我们会密切关注新药品的医疗效果和安全性评估结果,做出严谨、科学的采购决策。
三、确保药品供应充足,提供服务保障我们企业会严格履行供应商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及时足量地采购所需药品,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同时,我们会加强药品储备,做好紧急采购准备,并妥善管控药品库存流向和管理。
我们还会提供业务咨询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保障,以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
四、加强信息公开,落实社会监督我们企业会积极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我们会建立健全药品采购防范和监督制度,完善采购质量反馈机制,积极听取各方面反应和建议,并及时采取解决措施,确保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实和顺利实施。
我们企业承认在带量采购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下,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合作,不断提高采购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以满足市场需求,保障人民健康,为促进药品行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补充:本承诺书适用于各类从事带量采购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医药企业、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药品代理销售企业等,承诺的实施力度及其效果,将由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并评估。
以上是我们企业的承诺,我们将认真履行承诺,维护正确的人民群众用药观念,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共同落实好带量采购政策。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22•【字号】•【施行日期】202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自启动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以来,全省各级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带量采购和使用政策,加大指导、督导力度,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采购,加强药品使用管理。
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有2677家医疗机构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中选药品,采购量占首年约定采购量的23.9%,中选药品采购量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平均比例为85.3%;16市医疗机构采购中选药品总体进度均超过10%,中选药品采购总体占比均在70%以上,取得了药品降价提质、减轻群众负担、规范医药购销秩序、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的效果。
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部分医疗机构采购中选药品不积极,部分医疗机构停止非中选药品使用,有的中选药品存在供货不足等等。
为确保试点扩围工作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做好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正确把握政策,确保群众合理用药需求。
各级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准确、全面理解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提出的中选药品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要求,既要严格落实协议期内中选药品采购约定,不以总额控制为由不使用中选品种,也要保障群众多样化用药需求,不搞“一刀切”停用未中选药品。
要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政策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近期各市、县(区)医保、卫健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予以提醒、告诫。
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将对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督导。
2024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购销三方协议(范本)

附件4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购销三方协议(范本)甲方:(医疗机构)乙方:(生产企业)丙方:(配送企业)协议编号:为贯彻落实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要求,甲、乙、丙三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定义(1)三方协议:是指甲、乙、丙三方按照1111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格式签署的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2)中选品种:是指通过采购文件确定的中选耗材。
(3)中选价格:是指中选耗材对应的中选价格,即乙方、丙方在完全履行协议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丙方的价格,也即乙方对甲方的实际供应价格。
(4)医疗机构:即本合同甲方,是指自愿参加一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江西省医疗机构,为本协议采购耗材的实际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
(5)生产企业:即本合同乙方,是指通过一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确定的耗材生产企业。
耗材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耗材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6)配送企业:即本合同丙方,是指取得江西省耗材集中采购配送资格,在本协议中受中选品种生产企业委托,为甲方配送耗材的耗材经营企业。
(7)采购平台:是指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网络系统。
(8)结果执行日:以江西省发布的执行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2.采购周期按照我省落实一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采购周期。
本协议的采购周期(协议有效期)为:结果执行日起的12个月。
若三方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仍按中选价格继续采购,直至前述采购周期届满。
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采购周期内已发生业务往来的执行。
3规格包装乙方、丙方交付中选耗材的规格包装应符合甲方要求。
4有效期除非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定,甲方收到耗材的时间距离耗材的有效期截止日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
5.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选品种时,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也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否则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山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山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企业网上申报资质及审核操作说明一、网上申报资质材料流程二、企业网上报名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企业管理”,如下图:选择右上采购项目中相对应的子项目名称后,点击右边工具栏中的“企业报名”,当前企业就会加入到申报企业列表,即表示报名成功。
显示如下:假如取消报名,选中列表中的企业,然后点击工具栏中的“企业取消报名”。
特别提示:企业只有报名后,才能申报产品。
三、申报(增加)、保护企业及产品信息在平台中增加产品信息、修改产品信息、保护企业及代理企业的信息,请查阅平台内“公告栏”最新公布的《药品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的保护说明》。
注意:企业只有按要求完成企业信息与产品信息申报保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四、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信息管理”,如下:“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有三个功能:1.申报资质总览:显示当前申报企业申报产品及企业的个数。
从此窗口能够查看当前资质的审核情况,即审核通过的产品及企业个数。
2.企业信息管理:显示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假如当前申报企业是代理企业,也会出现此列表中)。
从此窗口能够查看企业的审核情况。
3.产品信息管理:完成产品信息的管理(增加、删除申报产品)。
从此窗口能够查看各个产品的审核情况。
㈠申报产品管理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产品信息管理”,如下图:1、增加申报药品在“产品信息管理”界面中,点击“增加申报药品”,如下图:在当前列表中,选中要申报的产品(即点击“业务处理”栏中的选择框),然后,点击工具栏中的“加入申报列表中”,所选择的产品可加入到申报列表中。
2、删除申报产品在“产品信息管理”界面中,选中要删除的产品,点击工具栏中的“删除所选药品种类”,如下图:3、资质提交审核在“产品信息管理”界面中,选中要提交审核的产品,点击工具栏中的“信息录入完毕,提交审核”,如下图:系统会检查当前产品的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只有符合规定的产品才能提交成功,否则,系统提示错误信息。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1-2联合采购办公室2021 年6 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1)一、采购品种及约定采购量 (1)二、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2)三、申报资格 (2)四、采购执行说明 (3)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六、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七、申报信息公开时间和地点 (4)八、供应地区确认时间和地点 (4)九、咨询联系方式 (4)十、其他 (5)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 (6)一、集中采购当事人 (6)二、申报材料编制 (7)三、申报材料递交 (9)四、申报信息公开 (10)五、拟中选企业确定 (10)六、供应地区确认 (12)七、中选药品确定 (13)八、其他 (14)第三部分附件 (16)附件1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申报承诺函 (16)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附件3 申报信息一览表(格式样张) (20)附件4“申报信息一览表”信封封面样张 (22)附件5“申报材料”信封封面样张 (23)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一、采购品种及约定采购量(一)采购品种目录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以品种序号区分),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相应比例采购量汇总值(单位:万片/万粒/万袋/万支等)及最高有效申报价(单位:元/片、粒、袋、支等)见附表1。
(二)约定采购量1.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以年为单位。
2.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由各地确定。
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及各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见附表2 及附表3。
3.各品种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 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
其中:阿奇霉素注射剂、氟康唑注射剂型、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莫西沙星滴眼剂、替硝唑口服常释剂型、头孢呋辛注射剂、头孢曲松注射剂、头孢他啶注射剂、头孢唑林注射剂型、左氧氟沙星注射剂型、布地奈德吸入剂,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4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 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三明采购联盟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中药饮片联合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三明采购联盟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中药饮片联合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8.16•【字号】鲁医保函〔2023〕51号•【施行日期】202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三明采购联盟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中药饮片联合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3〕51号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决策部署,推动三明采购联盟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中药饮片联合采购中选结果(以下简称“中药饮片联采”)顺利落地实施,根据《三明采购联盟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中药饮片联合采购文件(ZY-YP2022-1)》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地执行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中选企业将供应清单内中选药品在山东互联网中药(材)交易中心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中选价格挂网,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供医疗机构购进适量中选药品备货。
9月8日起,全省参加中药饮片联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民营医疗机构及药店(以下简称医药机构),按规定执行中药饮片联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2023年9月8日前,各市医保部门指导医药机构,统一与供货企业或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协议,采购周期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023年8月31日前,供货企业(含中选企业选择的配送企业)通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协议签署工作。
9月8日前,医药机构下载打印经供货企业签署的电子协议,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到交易平台。
二、主要配套措施(一)落实约定用量。
医药机构要按照已自主填报的品种和需求,确保中选药品入院并按协议采购量采购。
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11.18•【文号】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价格正文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号各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为促进公平有序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统一信用评价工作规则,提升信用评价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制定《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2020年11月18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为促进公平有序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统一信用评价工作规则,提升信用评价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操作规范。
第1章总则1.1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适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以及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医疗机构”)开展的备案采购。
只在集中采购市场之外经营的医药企业和医药产品,不列入评价范围。
1.2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是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主体,接受同级医疗保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3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1.3.1以买卖合同关系为基础。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在集中采购市场内,以买卖合同关系为基础运行,引导或要求医疗机构向诚信企业采购医药产品,减少或中止向失信企业采购医药产品。
应区别于以行政管理关系为基础的公共信用监管。
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诚信承诺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演讲稿、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心得体会、教学总结、事迹材料、优秀作文、教学设计、合同范文、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speeche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experiences, teaching summaries, deeds materials, excellent essays, teaching designs, contract sample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采购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篇1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本企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3
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申报承诺书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充分理解《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后,我方决定按照采购公告的规定申报参与。
我方承诺申报的价格及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我方承诺申报药品符合本次申报品种资格,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并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化学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0 年1 号)组织生产。
我方已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并以此申报。
我方承诺申报价不低于本企业该品种成本价。
我方完全理解及遵守采购文件中的中选药品及供应地区确认准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申报价的申报。
我方承诺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供应地区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需求,具有履行协议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能力,对药品的质量和供应负责。
如我方药品中选,将按要求及时足量组织生产,及时向配送企业发送药品,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确保中选药品的价格、质量及数量等一切要素按照购销协议履行。
我方承诺申报品种不存在违反《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承诺在采购周期内持续有效,若产生相关纠纷,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
我方承诺同组织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相关机构无利益关系,不会为达成此项目与采购方进行任何不正当联系,不与其他企业串通申报、协商报价,不与申报同品种的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关系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
不干扰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秩序,不会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在正式协议签订前,本申报承诺书、贵方与我方签订的备忘录,以及中选结果通知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协议。
申报企业(盖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