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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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有限空间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3、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 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使氧含量保持在19.5%以上。 4、在通风条件差的作业场所,如地下室、船舱等,配制二氧 化碳灭火器时,应将灭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随便启动,防止二氧 化碳意外泄出。在放置灭火器的位置应设立明显的标志。 5、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如冷库等密闭设备)内部作业时,如果 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窗不能很容易地从内部打开而又无通讯、 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窗。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ASSE Z117.1-200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NIOSH No.80-106文件《有限空间作业》; 美国石油协会API技术规范2217A《石油化工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导
则》; 澳大利亚国家标准AS 2865-1995《有限空间安全作业》; 新加坡CP84:2000《有限空间进入与安全作业》; 日本、新西兰等国家也以标准的形式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进行要求。
1994 年 7 月 5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 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 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 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急性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六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 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 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标准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标准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GBZ/T 205-2007Specification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n occupationalhazards in contined space中华人民国卫生部2007-04-12发布,2007-11-01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有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华瑞科力恒科技、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涛、敏、朱刚、王焕强、杜燮炜、周安寿、廖剑影、戬、爽、曙旸、马瑞岭。

1 围本标准规定了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人员的职责、控制措施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人单位密闭空间作业的职业危害防护。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3.1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的浓度immediately dangerous to life or health concentrations(IDLH)在此条件下对生命立即或延迟产生威胁,或能导致永久性健康损害,或影响准入者在无助情况下从密闭空间逃生。

某些物质对人产生一过性的短时影响,甚至很严重,受害者未经医疗救治而感觉正常,但在接触这些物质后12-72小时可能突然产生致命后果,如氟烃类化合物。

3.2 有害环境(hazardous atmosphere)在职业活动中可能引起死亡、失去知觉、丧失逃生及自救能力、伤害或引起急性中毒的环境,包括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可燃性气体、蒸气和气溶胶的浓度超过爆炸下限(LEL)的10%;空气中爆炸性粉尘浓度达到或超过爆炸下限;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或超过22%;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它任何含有有害物浓度超过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浓度(IDLHs)的环境条件。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与控制标准版本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与控制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655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与控制标准版本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与控制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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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密闭空间作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缺氧、急性中毒等职业性伤害,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密闭空间(confined space)是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

密闭空间一般应具备的三个条件:1、空间足够大但又有限;2、进出口受限制、出入口或入孔仅能够容纳一人进出、通风不良,但能进行指派的工作;3、非常规、非连续作业场所。

常见密闭空间的作业:炉、塔、釜、贮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地下坑、下水井、池、涵洞、船舱、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

管理稍有不慎,容易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人身伤害事故。

密闭空间内作业的危险性,不仅取决于系统清洗、置换处理程度,容器内部结构,还与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施工进度、难度、劳动组织协调等密切相关。

密闭空间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物质:气体、蒸汽或气溶胶如:H2S 、SO2 、C、CO2、有机磷农药、五氯酚钠、苯系等。

O2的危害:富氧>22%缺氧<18%燃烧或爆炸可燃烧性气体如:甲烷可燃性粉尘吞没:身体淹没于液态或固态流体,呼吸系统阻塞,窒息死亡。

内部结构空洞:人员从内墙或地板调入更小空间,引起窒息或迷失。

物理因素:接触机械或电力设备,蒸汽或其它热源密闭空间准入条件:1、培训考试合格(准入者、监护者、作业负责人、应急救援服务人员)2、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3、报警装置;4、安全卫生受控状态;5、吊救或牵拉装备。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为了保障密闭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风险,制定以下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二、作业前准备1.明确作业范围:确定密闭空间作业的具体区域和工作内容,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边界和要求。

2.准备作业计划: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流程等,并进行相关部门的审核。

3.安全装备准备: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如防毒面具、防护服、无线通讯设备等,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作业操作规范1.进入作业区域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

2.密闭空间作业必须由至少两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负责作业,另一人负责监护。

3.在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时,必须保持清醒状态,严禁饮酒、吸烟或使用药物。

4.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在作业期间持续保持充足的通风,以降低空气污染的风险。

5.遵循正确的作业程序和方法,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测试和监测,确保作业过程中环境的安全。

四、应急措施1.制定应急预案:在作业前,制定针对不同应急情况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并与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2.保持通讯畅通: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无线通讯设备,并与监护人员或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络。

3.紧急情况处理:如果遇到危险、突发事件或环境变化,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避险措施,并及时向监护人员或相关部门报告。

4.应急救援:密闭空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能够及时处理作业人员可能面临的突发状况。

五、作业后处理1.作业完毕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安全设备和工具的完好,并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

2.记录整理:对作业过程中的数据、问题和教训进行记录整理,为今后的作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3.安全总结:作业结束后,进行安全总结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改进作业程序和管理措施。

六、责任与追究1.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Specification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n occupationalhazards in contined space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04-12发布,2007-11-01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有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涛、张敏、朱刚、王焕强、杜燮炜、周安寿、廖剑影、秦戬、张爽、陈曙旸、马瑞岭。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人员的职责、控制措施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人单位密闭空间作业的职业危害防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3.1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的浓度immediately dangerous to life or health concentrations(IDLH)在此条件下对生命立即或延迟产生威胁,或能导致永久性健康损害,或影响准入者在无助情况下从密闭空间逃生。

某些物质对人产生一过性的短时影响,甚至很严重,受害者未经医疗救治而感觉正常,但在接触这些物质后12-72小时可能突然产生致命后果,如氟烃类化合物。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11-2008《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2008-11-20发布2009-05-1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汉林、闫雪华、陈建雄、邹剑明、温翠菊、唐国汉、吴邦华、黎世林、李文勇。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93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T 205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GB/T 3608高处作业分级GB/T 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施工现场CONSTRUCTION SITE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确保密闭空间的入口和出口通畅,且能够被迅速打开。

2. 在密闭空间进入口附近设置警示牌,明确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3. 在进入密闭空间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人员了解可能存在的危险以及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

4. 进入密闭空间的人员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服等,并且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5. 在密闭空间内必须确保有足够的通风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6. 在进行作业前,必须对密闭空间进行适当的气体检测,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7. 在作业期间,必须定期对密闭空间进行排气和换气,以保证空气清新。

8. 在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监控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9. 在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密闭空间及相关设备进行彻底清理和检查。

10. 在作业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危险情况或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撤离和救援措施,并及时报警处理。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程序是为了保障在密闭空间作业过程中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规范作业流程,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一个____字的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程序范文:一、安全管理原则1. 全员参与:所有参与密闭空间作业的人员都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要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讨论,提出安全改进建议。

2. 预防为主:通过充分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作业,预防事故的发生。

3. 安全优先:在作业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盲目追求效率和进度,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4. 指导责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程序,对作业人员进行指导和检查。

5. 信息共享:重视作业现场的信息共享,及时将有关作业风险和安全措施的信息传达给作业人员,确保他们主动配合采取安全措施。

6. 持续改进:每次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

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作业.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1、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和,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2、不见批准的“有限空间作业票”不作业.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票”不符不作业.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5、劳动防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6、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二内容与要求1、凡进入或探入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作业,统称为有限空间作业.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申请及审批1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票”中的申请栏内容并签字.2车间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作业票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同落实安全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3车间领导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审批栏内签字,批准作业.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确认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4有限空间作业票二联,每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车间留存.有限空间作业票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4、“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时间不超过72小时.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5、在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1“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审批人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交底.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必要的安全知识、救护方法;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方法等.2对所进入的有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必须用盲板与有限空间隔绝,不得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应挂牌标示;带有搅拌器等转动的设备,必须有可视的明显断开点,配电室电源开关应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3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有限空间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空间任何部位的可燃气含量不超过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工作场所有害.氧气浓度在19.5-23.5%体积之间.容器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确定检测频率,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如不符合上述而又必须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由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共同制定作业,采取特殊,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确认安全可靠后,经二级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作业.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8小时.4分析合格1小时后作业,应再次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5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电压在12V以下.要遵守用火、、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用火应办理“用火作业票”,不得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代替.6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要对放射源进行处理,保证人员作业时符合国家要求.7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应畅通,不得有.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设备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超过3人时,应对人员进行登记、清点.10有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绳索等急救器材.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紧急情况时外出和方法.作业时,应视作业条件适时安排人员轮换作业或休息.12为保证有限空间内新鲜,可采用或等方法通风.必要时,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佩戴长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要采取防止长管被挤压的措施,吸气口应置的处,并有人监护.13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同时至少有一人在做联络、报告工作.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有限空间分为三类:一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危害因素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一般多含有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甲烷沼气和氰化氢等气体,其中以硫化氢和一氧化碳为主的窒息性气体尤为突出.常见的有限空间作业有:清理浆池、沉淀池、酿酒池、沤粪池、下水道、蓄粪坑、地窖等;工地桩井、竖井、矿井等;反应塔或釜、槽车、储藏罐、钢瓶等容器,以及管道、烟道、隧道、沟、坑、井、涵洞、船舱、地下仓库、储藏室、谷仓等.在这些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如果通风不良,加之窒息性气体浓度较高,会导致空气中氧含量下降.当空气中氧含量降到16%以下,人即可产生缺氧症状;氧含量降至10%以下,可出现不同程度意识障碍,甚至死亡;氧含量降至6%以下,可发生猝死.GBZ/T205-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规定,经持续机械通风和定时监测,能保证在密闭空间安全作业.不需要办理准入证的密闭空间,称为无需准入密闭空间.具有包含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包含可能对进入者产生吞没,或因其内部结构易引起进入者跌落产生窒息或迷失,或包含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等特征的密闭空间,称为需要准入密闭空间简称准入密闭空间.有限空间1.中毒危害:有限空间容易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可以是原来就存在于有限空间的也可以是作业过程中逐渐积聚的.2.缺氧危害:空气中氧浓度过低会引起缺氧.3.燃爆危害:空气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过高遇火会引起爆炸或燃烧.4.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胁生命或健康的环境条件.如坠落、溺水、物体打击、电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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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Specification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n occupationalhazards in contined space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04-12发布,2007-11-01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有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涛、张敏、朱刚、王焕强、杜燮炜、周安寿、廖剑影、秦戬、张爽、陈曙旸、马瑞岭。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人员的职责、控制措施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人单位密闭空间作业的职业危害防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3.1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的浓度immediately dangerous to life or health concentrations(IDLH)在此条件下对生命立即或延迟产生威胁,或能导致永久性健康损害,或影响准入者在无助情况下从密闭空间逃生。

某些物质对人产生一过性的短时影响,甚至很严重,受害者未经医疗救治而感觉正常,但在接触这些物质后12-72小时可能突然产生致命后果,如氟烃类化合物。

3.2 有害环境(hazardous atmosphere)在职业活动中可能引起死亡、失去知觉、丧失逃生及自救能力、伤害或引起急性中毒的环境,包括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可燃性气体、蒸气和气溶胶的浓度超过爆炸下限(LEL)的10%;空气中爆炸性粉尘浓度达到或超过爆炸下限;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或超过22%;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它任何含有有害物浓度超过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浓度(IDLHs)的环境条件。

3.3 密闭空间 confined spaces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炉、塔、釜、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船舱、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

经持续机械通风和定时监测,能保证在密闭空间安全作业,并不需要办理准入证的密闭空间,称为无需准入密闭空间(non-permit required confined space )。

具有包含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或包含可能对进入者产生吞没、或因其内部结构易引起进入者落入产生窒息或迷失、或包含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等特征的密闭空间称为需要准入密闭空间(简称准入密闭空间)(permit-required confined space )。

3.4 密闭空间管理程序 permit required confined space program用人单位密闭空间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综合计划,包括控制密闭空间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密闭空间中的安全和健康,劳动者进入密闭空间的操作规范。

3.5 准入条件 acceptable entry conditions密闭空间必须具备的、能允许劳动者进入并能保证其工作安全的条件。

3.6 准入 entry permit用人单位提供的允许和限制进入密闭空间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

3.7 准入程序(permit system)用人单位书面的操作程序,包括进入密闭空间之前的准备、组织,从密闭空间返回和终止后的处理。

3.8 吞没(engulfment)身体淹没于液体或固态流体而导致呼吸系统阻塞窒息死亡,或因窒息、压迫或被碾压而引起死亡。

3.9 进入(entry)人体通过一个入口进入密闭空间,包括在该空间中工作或身体任何一部分通过入口。

3.10 隔离(isolation)通过封闭、切断等措施,完全阻止有害物质和能源(水、电、气)进入密闭空间。

3.11 吊救装备(retrieval system)为抢救受害人员所采用的绳索、胸部或全身的套具、腕套、升降设施等。

3.12 化学物质安全数据清单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

3.13 作业负责人 entry supervisor由用人单位确定的密闭空间作业负责人,其职责是决定密闭空间是否具备准入条件,批准进入,全程监督进入作业和必要时终止进入,可以是用人单位负责人,岗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人员。

3.14 准入者 authorized entrant批准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的劳动者3.15监护者 attendant在密闭空间外进行监护或监督的劳动者3.16缺氧环境 Oxygen deficient atmosphere空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比低于18%3.17 富氧环境 Oxygen enriched atmosphere空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比高于22%。

4 一般职责4.1 用人单位的职责4.1.1 按照本规范组织、实施密闭空间作业。

制定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密闭空间作业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并保证相关人员能随时得到计划、程序和规程。

4.1.2 确定并明确密闭空间作业负责人、准入者和监护者及其职责。

4.1.3 在密闭空间外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密闭空间的位置和所存在的危害。

4.1.4 提供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4.1.5 当实施密闭空间作业前,对密闭空间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识别、评估,以确定该密闭空间是否可以准入并作业。

4.1.6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允许的劳动者进入密闭空间。

4.1.7 提供合格的密闭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及报警仪器。

4.1.8 提供应急救援保障。

4.2 密闭空间作业负责人的职责4.2.1 确认准入者、监护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及上岗资格。

4.2.2 在密闭空间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允许进入的条件后,允许进入密闭空间。

4.2.3 在密闭空间及其附近发生不符合准入的情况时,终止进入。

4.2.4 密闭空间作业完成后,在确定准入者及所携带的设备和物品均已撤离后终止准入。

4.2.5 对应急救援服务、呼叫方法的效果进行检查、验证。

4.2.6 对未经准入又试图进入或已进入密闭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4.3 密闭空间作业准入者的职责4.3.1 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

4.3.2 按照用人单位审核进入批准的密闭空间实施作业。

4.3.3 遵守密闭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密闭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3.4 应与监护者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3.5 在准入的密闭空间作业且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警或撤离密闭空间:4.3.5.1 已经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症状和体征;4.3.5.2 监护者和作业负责人下达了撤离命令;4.3.5.3 探测到必须撤离的情况或报警器发出撤离警报。

4.4 密闭空间监护者的职责4.4.1 具有能警觉并判断准入者异常行为的能力,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

4.4.2 准确掌握准入者的数量和身份。

4.4.3 在准入者作业期间,履行监测和保护职责,保证在密闭空间外持续监护;适时与准入者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准入者发出撤离警报。

监护者在履行监测和保护职责时,不能受到其他职责的干扰。

4.4.4 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命令准入者立即撤离密闭空间,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密闭空间外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4.4.4.1 发现禁止作业的条件;4.4.4.2 发现准入者出现异常行为;4.4.4.3 密闭空间外出现威胁准入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4.4.4.4 监护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也应通知准入者撤离。

4.4.5 对未经允许靠近或者试图进入密闭空间者予以警告并劝离,如果发现未经允许进入密闭空间者,应及时通知准入者和作业负责人。

5 综合控制措施用人单位应采取综合措施,消除或减少密闭空间的职业病危害以满足安全作业条件。

5.1 设置密闭空间警示标识,防止未经准入人员进入。

5.2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用人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

5.3 用人单位制定和实施密闭空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密闭空间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5.4 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通风、通讯、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照明、安全进出设施以及应急救援和其他必须设备,并保证所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劳动者能够正确使用。

5.5 在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期间,至少要安排一名监护者在密闭空间外持续进行监护。

5.6 按要求培训准入者、监护者和作业负责人。

5.7 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呼叫程序,防止非授权人员擅自进入密闭空间进行急救。

5.8 制定和实施密闭空间作业准入程序。

5.9 如果有多个用人单位同时进入同一密闭空间作业,应制定和实施协调作业程序,保证一方用人单位准入者的作业不会对另一用人单位的准入者造成威胁。

5.10 制定和实施进入终止程序。

5.11 当按照密闭空间管理程序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保护劳动者时,应对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进行重新评估,并且要修订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

5.12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结束后,准入文件或记录至少存档一年。

6 安全作业操作规程6.1 密闭空间作业应当满足的条件6.1.1 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6.1.2 应用具有报警装置并经检定合格的检测设备对准入的密闭空间进行检测评价;检测、采样方法按相关规范执行;检测顺序及项目应包括:6.1.2.1 测氧含量。

正常时氧含量为18%~22%,缺氧的密闭空间应符合GB8958的规定,短时间作业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

6.1.2.2 测爆。

密闭空间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0%。

对油轮船舶的拆修,以及油箱、油罐的检修,空气中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

6.1.2.3 测有毒气体。

有毒气体的浓度,须低于GBZ2.1所规定的浓度要求。

如果高于此要求,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6.1.3 当密闭空间内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时,所使用的器具应达到防爆的要求。

6.1.4 当有害物质浓度大于IDLH浓度、或虽经通风但有毒气体浓度仍高于GBZ2.1所规定的要求,或缺氧时,应当按照GB/T18664要求选择和佩戴呼吸性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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