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正式版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范文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纺织厂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二条纺织厂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厂长全权负责,生产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所有岗位的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三条纺织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厂长任命,具体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纺织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跟踪检查纺织厂的安全生产情况等。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人第四条纺织厂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包括厂长、生产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等。
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本厂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其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五条纺织厂必须定期组织全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章主要生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纺织厂必须制定并执行各种主要生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设备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和器材的使用第七条纺织厂必须配备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材,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员工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器材,不得随意丢弃、私自调整或篡改。
第八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八条纺织厂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消防、防护栏杆、防护网、安全标志等,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九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九条纺织厂的任何事故,无论是人员伤害还是设备损坏,必须立即报告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章安全检查第十条纺织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权随时对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第十一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第十一条纺织厂必须定期向员工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纺织厂本身的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法律意识。
纺织厂车间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纺织厂车间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厂部安全责任(1)厂部负责制定全厂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厂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厂部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车间安全责任(1)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车间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车间主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车间主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班组安全责任(1)班组负责人负责本班组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班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班组负责人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班组负责人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员工安全责任(1)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员工应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员工应主动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三、安全教育培训1.厂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安全检查1.厂部定期组织全厂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车间主任定期组织车间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班组负责人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员工应主动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五、安全操作规程1.员工应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操作机械设备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严禁在设备运行时进行检修、调整。
4.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等进入车间。
六、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厂部。
2.厂部应迅速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3篇)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纺织厂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纺织厂的所有员工及相关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纺织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员工都具备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纺织厂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救生器材,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援和处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纺织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人。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各级岗位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纺织厂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纺织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救生器材第八条纺织厂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火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标志等,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和逃生。
第九条纺织厂应当配备必要的救生器材,包括灭火器材、急救箱和紧急逃生工具等,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援和处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纺织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评估制度等。
第十一条纺织厂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无风险。
第十二条纺织厂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上报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纺织厂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纺织厂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和停职等。
第十五条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纺织厂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表彰和奖金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纺织厂应当建立健全日常安全巡检制度,引入安全管理专业公司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织布厂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织布厂安全管理制度模版1爱护清洁,保持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任维持车间及工位的清洁,不得乱丢垃圾和零配件,物料掉落要及时捡起,不准随地吐痰,违反者罚款小过一次处分。
2所有员工打卡后必须进入车间,上班时间到后必须各就各位,做好工作准备,不得到处窜动工位。
违反者罚款申戒一次处分。
3不得带零食进入车间,不得在车间内吃口香糖,或者吃零食,违反者罚款小过一次处分。
4上班时间不得乱窜工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要向组长申请并领取离岗证后才可以离开工位,离岗最长时间不得超过____分钟,超时者按照____元/分钟扣除当天工资。
未经组长同意擅自离岗者罚款申戒一次处分,擅自离岗超过____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5上班时间不得坐姿不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不准谈论与工作无关之话题,不准看报纸、嬉戏。
违反小过处分。
6上班时间不得打磕睡,利用工作之便偷懒,违反者大过一次处分,影响极坏者大过一次并开除处分。
7车间绝对严禁抽烟,一经发现,大过两次,并开除处理。
8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不得违抗、顶撞管理人员;不得消极怠工或煽动他人起哄,违反者大过处分,不得打架斗殴,攻击同事和上司,违法者按照厂规大过两次并开除出厂,同时交于当地公安部机关处理。
9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时,通知加班人员不得无故推脱,违反者按旷工处理,正常上班时间无故旷工者,根据本厂规定给予处罚外,本部门应给予小过一次处分,一个月旷工超过三次者,大过一次并开除处分。
10下班时间必须服从组长指挥,拉头停止放假机时间只允许下班前____分钟停止。
以组长指令为信号,有秩序地排队下班,不得喧哗奔跑,违反者小过处分。
织布厂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织布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健康与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织布厂的所有员工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库等。
纺织厂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纺织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纺织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纺织厂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纺织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厂长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所有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逐级签订,明确各级责任人及具体职责。
第十条各级责任人应定期对本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二条员工应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应完整、真实,妥善保管。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五条厂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全面、细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隐患排查实行逐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第十八条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第二十一条事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接受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安全防护用品第二十三条纺织厂应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纺织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纺织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秩序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纺织厂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工、维修工等。
第三条纺织厂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纺织厂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纺织厂设立安全委员会,由厂长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决策、领导和协调。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厂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和处理;4. 负责安全设施的配置、维护和更新;5. 负责安全生产的统计分析;6. 负责与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和汇报。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2. 技术部门:负责安全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提供安全技术支持;3. 质量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安全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5.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6. 物资部门:负责物资采购的安全检查,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在岗员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纺织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安全操作规程;4.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5. 应急救援知识;6. 心理健康知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3.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 事故隐患整改情况;6.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织布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织布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车间上班员工不准围、披、裹、包皮布,不准戴手套,穿拖鞋,女员工发辫不准外露,不准戴头巾,围巾,必须戴工作帽。
二、机器传动,转协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安全架;电缆地沟盖齐全;安全牢固同轴开关处不准堆物。
三、打包机地坑严禁存放易燃物,易爆物品,不得存有大量油污及棉、绒。
四、操作台必须有专人启动开闭,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
五、车间必须备足水源,灭火器具,工具齐全,摆放整齐有序,不准随意挪作它用。
六、酒后不准上岗位,未成年人或精神病者不准进入车间。
七、有意违反或指使他人违反操作规程和消防规定的要加倍处罚,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八、建立火灾、人身事故报告制度,发生火灾、人身伤亡事故不如实报告的要追究部门责任人责任。
九、凡违反以上一条者罚款____元。
班组安全制度一、负责班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制度。
二、经常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努力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三、制定各工序操作规程。
四、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落实防范措施。
五、机器、电机严禁超负荷生产。
六、车间严禁使用明闸无防护、防爆灯具。
七、操作台专人操作,不准他人乱操作。
八、机器启动时必须先打电铃,间隔不得少于三分钟,再开机。
九、车间卫生必须各班及时打扫。
十、每天每班要指定1--____名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火情,火灾事故报告,登记报告制度。
十二、发生事故后要坚决贯彻,《四不放过》即。
原因不清不放过,当事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事故没有处理不放过。
七禁止十不准七禁止一、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二、禁止设备运转时将手伸入危险部位。
三、禁止设备运时进行修理。
四、禁止在危险区停置站立。
五、禁止擅自拆除或移动安全防罩壳。
六、禁止在运转设备上攀登跨越。
七、禁止盲目追求产量,忽视质量。
十不准一、不准上班迟到、早退。
二、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三、不准违章操作。
四、不准上班打瞌睡。
五、不准上班看书报。
六、不准上班时开玩笑。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工厂设施资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经营秩序,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纺织厂全部员工,包含管理层、生产员工、技术人员、维护和修理人员等。
全部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生产环境安全第三条纺织生产区域应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
如有需要,应设立特地吸烟区域。
第四条禁止携带易燃物品、爆炸品、有毒物品或其他不安全物品进入纺织生产区域。
如有需要,应按规定妥当保管。
第五条全部员工应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工作鞋,严禁戴长发、戴首饰,以免引起安全事故。
第六条生产区域内应清洁整齐,地面须无明显的障碍物,通道必需畅通。
第七条使用燃气设备的地方,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监控和操作。
第八条使用电气设备的地方,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三章劳动保护安全第九条全部员工应参加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措施。
第十条生产过程中,必需依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应配备安全护罩,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第十二条禁止擅自更改、拆卸安全装置,若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刻停机,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禁止在设备运转过程中进行任何维护和修理操作,必需先停机并将设备断电,方可进行维护和修理工作。
第十四条使用化学药品的部门应进行分类储存,并标明明确的标识,禁止使用过期或不明确标识的化学药品。
第十五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演练,及时除去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应对和逃命。
第四章火灾防控安全第十六条生产区域内应设置火灾警报器、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并配备熟识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严禁使用明火、明火烟火或其他易燃物品,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存放易燃物品。
第十八条全部员工应掌握火灾应急逃命路线,定期参加火灾逃命演练,并依照演练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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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正式版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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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公司领导安全职责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5、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节中层领导安全职责第六条车间(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4、不定期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一级、二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七条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1、协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负责全厂的安全工作。
2、负责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厂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督查工作。
4、参与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协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隐患通知的下达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厂动火、动土作业票据的审批工作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指导工作。
6、协助部室领导做好对消防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调度员安全职责1、全面协调、组织生产事宜。
2、协助部室主任组织、协调在生产中所出现的有关事宜。
3、负责对本班人员的考勤工作。
4、负责本班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工作。
5、协助部室主任完成其它的安全工作。
第九条班组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主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防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条员工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参加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四节部室、车间安全职责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4、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负责企业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4、负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5、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在公司领导的带领导下,对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8、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0、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1、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动火分析和进入塔、罐作业的气体测定,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分析测定数据和报告。
12、负责因工艺技术引起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它有关报总公司以上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3、督促各生产车间、部室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14、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1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协调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
16、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
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3、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作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
7、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8、在办理临时用工(合同工、民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第十四条治保部安全职责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会同车辆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安全管理。
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消防队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和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负责扑救企业内的一切火灾。
3、组织企业义务消防队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4、认真进行基本功训练,经常组织实战演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5、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