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案例习题
国际商法案例习题

国际商法案例习题1.李某是甲汽车配件公司经理,以乙公司名义从国外进口了一批汽车配件。
此后,李某将该汽车配件销售给丙公司。
甲公司董事会得悉此事后,认为李某身为公司经理,负有不得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的义务,李某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于是决议李某取消与丙公司的汽车销售合同,而将该批配件由甲公司买受。
丙公司认为该配件的买卖是在丙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进行的,与甲公司无关。
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汽车配件的买卖也不违法,因此应当有效。
问:(1)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2、 1986年7月27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A商号的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100吨,每吨鹿特丹到岸价格(CIF)人民币390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
对方接收到我方报盘后,没作承诺表示,而是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一并延长要约有效期。
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鹿特丹GIF减至人民币3800元,并两次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延至8月30日。
荷兰于8月26日来电接受该盘。
我方公司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发现巴西因受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量,国际市场价格暴涨,从而我方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
“但荷方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坚持要求我方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并提出,要么执行合同,要么赔偿对方差价损失40余万元人民币,否则将提起诉讼。
”[问题](1)如果A商号对我国的这家公司提起诉讼,有无正当理由?3、1991年II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要约:Jettish 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FOB)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
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了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香港B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
由于当时香港B有限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香港B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
国际法律商法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A国某居民B被告:C国某跨国公司D案由: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基本事实:1. A国某居民B居住在某市,该市附近有一座化工厂,该化工厂为C国某跨国公司D的子公司。
2. 2010年,该化工厂发生一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严重恶化,包括原告B在内的多名居民的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3. 原告B及其他受害居民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投诉,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
4. 2012年,原告B将C国某跨国公司D诉至A国某法院,要求赔偿因其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跨国公司是否应承担环境污染责任?2. 环境污染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如何确定?三、法律分析(一)跨国公司环境污染责任1. 国际法律体系根据国际法律体系,跨国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主要涉及以下法律:(1)国际环境法: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关于环境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
(2)国际私法:如《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以下简称《华盛顿公约》)等。
2. 国内法律体系A国国内法律体系对跨国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的规定主要包括:(1)环境保护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2)侵权责任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
(二)环境污染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标准1. 赔偿范围根据A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环境污染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1)直接损失:如原告B因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
(2)间接损失:如原告B因环境污染所造成的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2. 赔偿标准根据A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环境污染责任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1)实际损失:即原告B因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法定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环境污染责任赔偿的最高限额。
四、判决结果1. 法院经审理认为,C国某跨国公司D作为化工厂的所有者,应对其环境污染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 法院判决C国某跨国公司D赔偿原告B因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XX万元。
国际商法案例及答案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案例1、德国建筑商A于1993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叛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函可得知投标结果。
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正式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同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在此种情况下,美国生产商B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传真。
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仍立即向美国生产商B发去传真,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
此后,美国生产商B认为他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能成立。
双方就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发生了纠纷。
问:根据公约的规定,德国建筑商A与美国生产商B之间的买卖钢缆的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分析】成立,因为此桩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美国生产商B在10月2日的要约撤销是否有效。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6条对要约的撤销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公约规定的一般原则是:要约对要约人不具有约束力,即在合同成立之前(对方有效承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然而,应特别注意的是,公约在规定了上述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同时又规定了在两种情况下是不可撤销的:一种是要约中载明了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此项信赖行事。
本案情况显然属于上述两种特别情况的后者,即受要约人对要约“有理由信赖”并已按要约“行事”。
本案中,德国建筑商A之所以请美国生产商B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其目的是为了根据美国生产商B的报价通过周密计算之后向某项工程进行投标。
也就是说,美国生产商B在9月10日的要约(报价),将构成德国建筑商A投标的一个组成部分。
国际商法案例试题汇总

国际商法案例试题汇总案例题:1.我国金风号货轮在装载货物启程前与我国某保险公司就货轮签订了碰撞险保险合同。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该保险合同适用我国的法律;(2)该货轮的保险价值为1亿元,保险金额为5000万元。
金风号货轮在公海上,由于巴拿马籍货轮驾驶不当而遭到碰撞,受到损失。
问:(1)金风号货轮受到损失的金额为5000万元,保险公司应向金风号货轮支付的保险金为多少? (2)金风号货轮发生碰撞后失火,金风号货轮以巴拿马籍货轮上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补救。
扑救费用金风号货轮花费了100万元。
对此费用应由哪方承当?承当的金额为多少? (3)保险公司在向金风号货轮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巴拿马籍货轮行使何种权利?答:(1) 保险公司应向金风号货轮支付的保险金为2500万元。
[4分] (2) 金风号货轮扑火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当50万元,要求巴拿马籍货轮所属公司承当50万元。
[3分] (3) 保险公司在向金风号货轮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巴拿马籍货轮行使代位求偿权。
2. 2001年5月20日,上海某苗圃向浙江宁波某园艺公司订购一批花木。
为此某苗圃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8元的现金支票,交付给浙江宁波某园艺公司。
园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去银行提款过程中,不慎遗失了支票。
园艺公司随即电告某苗圃此事,请其协助防范。
某苗圃接到报告后,遂以申请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要求宣告遗失票据无效。
请问:〔1〕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某苗圃的申请?〔2〕如申请公示催告,应向哪一个法院申请,由谁申请?应该经过怎样的程序?答:〔1〕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某苗圃的申请。
因某圃是票据的出票人并非票据最后持有人,因此不具备申请人资格。
[4分]〔2〕应由宁波园艺公司向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其程序如下:第一,宁波园艺公司向票据支付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第二,法院收到申请后立即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第三,法院决定受理后,向支付人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并同时发布公示催告。
国际商法案例含答案

【案例1】田某是一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由于工作不好找,因此想自己创业。
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跟他有同样想法的许某,许某已经参加工作两年了,对市场行情较熟悉。
王某是许某的同事,也想与许某、田某共同做点事情。
后三人商定,打算在软件行业发展,田某用编程技术出资;许某出资10万元并负责为产品寻找销售渠道;王某没有多少现金,但是对一朋友享有一年后到期的现金债权20万元。
合伙成立后,田某研究开发了一项发明并申请了专利,合伙人约定该项专利所有权属于合伙企业,并约定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转让该专利。
后来田某得知章某需要该技术,于是以个人名义将该项专利技术卖给了章某,章某并不知道这项专利技术属于张某所在的合伙企业。
许某得知田某私自处分专利技术的消息后,将章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追回权利。
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许某由于个人原因向陈某借款10万元,借款时约定:如果许某不能按时清偿陈某的债务,陈某可以直接行使许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借款到期后,许某一直没有清偿陈某的钱,陈某来到合伙企业所在地,向合伙企业说明上述情况,打算直接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问题:(1)合伙人是否可以用债权进行出资答:事实上债权人将债权作为出资是允许的。
显然,与其他资产相比,债权具有更大的不稳定性。
在中国的现实阶段,商业信用低下,允许债权作为出资,显然会造成合伙企业的不稳定,因此,以债权出资同样需要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和认可。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把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转让给第三人,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3)合伙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答:债权人对合伙个人的债权,与该债权人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不具有同一性,是完全独立的两个债权。
合伙企业是建立在各合伙人相互间信赖的基础上的,合伙企业的存续与发展都离不开合伙人彼此间的信任。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6道题答案

1. 2007年6月27日,中方某公司应荷兰某公司的请求,报出C514某初级产品200公吨,每公吨CIF1920美元,鹿特丹,即期装运的实盘(FIRM OFFER)。
对方接到此盘后未作承诺(ACCEPTANCE),只是要求中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延长实盘的有效期。
中方将数量增加到300公吨,价格每公吨减至1900美元,两次延长有效期,最后延至7月25日。
荷商于7月22日来电接受。
但中方在接到对方来电时发现,盛产该产品的国家因严重的自然灾害而影响此产品的产量,致使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
于是,中方以该产品已经出售为由,拒绝向该荷兰公司出售此产品。
试问:(1).中方向荷兰的发盘对中方有无拘束力,为什么?答:有。
发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符合有效发盘条件,并且发盘人的这种肯定性质的表示为“实盘”,发盘对发盘人具有约束力。
发盘人发出发盘后不能随意反悔,一旦受盘人接受发盘,发盘人就必须按发盘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并履行合同(发盘)义务。
(2).荷方7月22日来电接受中方发盘是否构成该买卖合同的成立,为什么?答:构成。
因为在发盘有效期内,受盘人作出了接受承诺。
(3).中方拒绝出售此产品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答;应当承担。
合同在7月22日已经成立,拒绝出售会构成违约。
(4).如果你是一位法官或仲裁员,应如何判决或裁决此案?答:合同成立。
中方不能拒绝出售此产品。
6. 美国A公司欲将从别国进口的某种商品转售给我国B公司,为此A向B发出要约.B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复电:"接受,请提供产地证明."对此,A并未答复.以后,A收到B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中的单据条款要求提供产地证.因为该商品并非美国的本国产品,美国的有关机构不能签发产地证。
于是,A电请B取消信用证中的产地证条款,遭到拒绝,引发了双方的纠纷。
A公司提出它从未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表示同意,因此买卖合同并未成立;而B公司则坚持认为双方已经达成合同,A公司必须发合同规定在交货时提供产地证。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温习题
国际商法典型案例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一份为期两年的供货合同,规定:一切更改和终止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甲公司应分批供货,每一个月供给一千打。
当甲公司按规定供给第一批货物以后乙公司口头通知甲公司更改货物规格,不然拒收,甲公司按口头更改的规定供给了第二批和第三批货物,乙公司照收无误,并按时付清每批货款。
但当甲公司按更改的规格供给第四批货物时,乙公司拒收,理由是甲公司供给的货物规格与两边签定的合同不符,乙公司口头更改的规格应属无效。
为此,两边发生争议。
此案当如何解决?答: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外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在本案中,甲乙公司虽然约定合同变更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可是在甲方依照乙方口头变更合同的要求加工货物并交付时,乙方没有提出异议,则以为两边对合同的变更已经达到协议,合同已经更新,作为乙方无权按照变更之前的合同主张权利。
2.我国甲公司向国外出售一批农产品C—514,于7月17日向国外乙公司发盘:C—514农产品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900美元,CIF 鹿特丹,7月25日前回答有效。
国外乙公司于7月22日复电:接受贵方7月17日电,C—514农产品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900美元,CIF鹿特丹,除通常的装运单据之外,要求提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明书、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
我国甲公司于7月25日复。
电如下:贵方22日电,十分抱歉,由于国际市场价钱发生转变,收到贵方收到电报以前,我方已另性售出。
两边就合同是不是成立发生争议。
问此案当如何解决?答:甲公司发盘符合要约的有效要件,组成要约,乙方回答内容虽然与要约内容不一致,但属于非实质性变更。
非实质性变更的情况下,除非要约方在接到回答后当即予以拒绝,不然回答组成有效许诺。
在本案中乙方在许诺期限内作出回答,甲方收到回答以后并无当即予以否定,而且其向甲方复电的理由是“市场价钱变更”,而不是乙方的非实质性变更,因此应当以为合同已经有效成立,两边应受约束。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A.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一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 切争议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B. 甲银行与乙企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按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仲裁。
C. 北京一公司与天津一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发生的争 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案例4
某公司委托某货运代理公司从A港运至B城一批化工 原料,双方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中订有明 确条款规定,货代保证货物卸离船舶后办妥一切 手续,并于X天之内将该批货物运抵B城交给收货 人,同时货物在卸港存储期间发生了水湿,于是 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货代赔偿储运过程中货 物水湿部分,同时要求赔偿迟延交付所引起的市 价变化损失。
A.4月1日 B.4月10日 C.4月15日 D.4月20日
一份中国农产品出口美国的CFR合同规定商品的品质以到岸品质 为准。当货物抵达美国港口时,检疫机关发现该货物有大量的虫 卵和活虫,严重违反卫生条例,因而被海关扣留。货物在被扣留 的期间因火灾全部被烧毁。
问题:此时货物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中国的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
D.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 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图佛公司收到赛温公司交货的通知。在决定是否接受该 货物前,图佛公司需要验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 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无论该货物是否转运,图佛公司都应在约定的目的港 检验货物
B.图佛公司应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安排他人 检验货物
请问:A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水果的合同, 双方约定货到验收后付款。货到买方验收时发现水果总 重短少10%,且抽样检查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 定,乙公司于是拒绝付款也拒绝收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 并且乙公司所属国海关还要求支付仓储费和处理水果的 费用5万元。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
2010年司法考试第86题
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由于甲公司在履约中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形,乙公司决 定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 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乙二公司在合同中的义 务 B。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公司损害赔偿的责任 C。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也因宣告合同无效 而归于无效 D。如甲公司应归还价款,它应同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 通知乙公司
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解析】本题中,甲乙两公司就同一种农产品签订了两份国际贸易 合同。对第一份合同,甲公司依约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 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即要求由付款 交单方式变更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同意了这一变更,因此, 乙公司应以货到后30天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A选项错误。预期 违反合同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 合同,或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本题中,对第一份合同, 在甲公司同意付款方式的变更后,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 紧张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虽然这是两份合同,但第一份合同 的履行情况已表明乙公司在履行合同的能力或信用方面存在严重 缺陷,其将不能履行合同中买方的付款义务。对第二份合同,乙 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违反合同,对此,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义务。 故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不构成违约,B选项 错误。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中止履行的 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通知另一方 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中止履 行的一方必须继续履行义务。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
2010年司法考试第87题
甲公司(买方)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 同。后因遇到无法预见与不能克服的障碍,乙公司未能 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将此情况通 知甲公司。甲公司直到交货期过后才得知此事。乙公司 的行为使甲公司遭受了损失。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 合同公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把障碍其影响及时通知甲 公司
B。乙公司解除合同后,不再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乙公司不交货,无论何种原因均属违
D。甲公司有权就乙公司未通知有关情况而遭受的损失请求 赔偿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80条对免责的情况进行了规定。 免责的条件是:①不履行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不能控制的障碍所致。例如,战 争、禁运、风暴、洪水等。②这种障碍是不履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 的。③这种障碍是当事人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关于免责的通知,根据公 约第79条第(4)款的规定,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 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对方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此一 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仍未收到通知,则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对由于对方未收到 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关于免责的后果,根据公约第79条第(5)款 的规定,免责一方所免除的是对另一方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受损方依公约采 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不受影响。本题中,在合同订立后,乙公司未能按照 合同履行交货义务的原因是遇到了其无法预见与不能克服的障碍,符合公约 规定的免责的条件,其不交货不属于违约。故C选项错误。虽然乙公司不履行 合同义务的原因符合免责的条件,但它有通知的义务。故A选项正确。因为乙 公司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将障碍及其对它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甲公司,甲 公司直到交货期过后才得知此事,乙公司的行为使甲公司遭受了损失,所以 乙公司对由于甲公司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失应付赔偿责任,甲公司有权就 乙公司未通知有关情况而遭受的损失请求赔偿,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商法案例习题国际商法案例习题1.李某是甲汽车配件公司经理,以乙公司名义从国外进口了一批汽车配件。
此后,李某将该汽车配件销售给丙公司。
甲公司董事会得悉此事后,认为李某身为公司经理,负有不得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的义务,李某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于是决议李某取消与丙公司的汽车销售合同,而将该批配件由甲公司买受。
丙公司认为该配件的买卖是在丙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进行的,与甲公司无关。
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汽车配件的买卖也不违法,因此应当有效。
问:(1)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2、 1986年7月27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A商号的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100吨,每吨鹿特丹到岸价格(CIF)人民币390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
对方接收到我方报盘后,没作承诺表示,而是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一并延长要约有效期。
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鹿特丹GIF减至人民币3800元,并两次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延至8月30日。
荷兰于8月26日来电接受该盘。
我方公司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发现巴西因受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量,国际市场价格暴涨,从而我方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
“但荷方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坚持要求我方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并提出,要么执行合同,要么赔偿对方差价损失40余万元人民币,否则将提起诉讼。
”[问题](1)如果A商号对我国的这家公司提起诉讼,有无正当理由?3、1991年II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要约:Jettish 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FOB)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
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了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香港B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
由于当时香港B有限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香港B 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
但是,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香港B有限公司的承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随之向A公司开出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
后因A公司末履约,香港B公司诉诸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A公司的律师辩称,该公司于1991年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已于12月15日被该公司撤销,该要约已失去效力,因而B公司12月22目的承诺没有效力,购销合同没有成立。
[问题](I)A公司的辩称是否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能否被撤销。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
4、1993年II月,美国S公司与北京A公司签订了购迸“100吨钼铁的买卖合同,交货条件是天津FOB每吨3000美金,于1994年2月前交货。
合同签订后,A公司立即与各生产厂家联系,但由于当时钼铁市场需求量很大,各厂家供货成问题,A公亩向S公司要求推迟交货期,遭到S公司拒绝。
1994年开始,国际市场钼铁价格暴涨,A公司要求S公司抬高合同价格,也遭到拒绝。
2月前,A 公司未能履行交货义务,4月份,国际市场钼铁价格已涨到合同签订时的近2倍。
6月5日,S公司根据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A 公司赔偿S公司于6月初补进的100吨钼铁与合同价格的差额货款。
”[问题]: S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应由哪家公司对末能及时补进货物而产生的额外损失负责。
5、福建省某县家具厂生产的皮箱式样美观,结实耐用,用料考究,于90年代中期打入新加坡市场,很受欢迎,成为当地主要的出口创汇产品。
1998年2月,新加坡狮城家具行向该家具厂发出购买皮箱的要约,要求订购2000只皮箱,并对皮箱的式样、用料提出了特殊要求,还要求皮箱必须在5月4日之前交货。
该家具厂接受了该要约,双方于2月I0日正式签约。
签约后,家具厂即按照对方的要求,开始生产皮箱。
然而3月25日,家具厂收到狮城家具行的传真,声称家具厂是乡镇小厂,生产能力极低,不可能按时履行合同,为防止家具厂预期违约,决定对合同宣告撤销。
家具厂收到传真后,立即给狮城家具行回电话,说明至3月25日已生产出900多只皮箱,按照这个生产速度,截止交货日,完全可以完成,狮城家具行仅因为推测缺乏证据,因此无权撤销合同,这种行为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对预期违约所作的救济方式不符。
考虑到双方以往的友好合作关系,希望狮城家具行按双方签定的和约履行自己的义务。
狮城家具行对此末予答复。
4月30日,家具常电告狮城家具行,2000只皮箱已按要求完全完工,请做好提货准备。
但狮城家具行回传真说:合同早已撤销,不准备提货。
某县家具厂遂于5月15日同北京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问题」狮城家具行是否有权撤销合同,是否有义务履行合同?6、买方中国某公司与卖方英国某公司于1992年5月14日签订了2项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供应某货8000吨,交货期为1992年7一12月按月份分批交货,装货口岸为汉堡、鹿特丹、安特卫普,由卖方选择。
成交以后,买方于1992年6月7日主动提前开出了信用证。
此后,买方由1992年6一11月七次电函催促卖方发货。
卖方在其四次答复中提到其供货人未能交货并对迟延发出通知表示歉意。
1992年II月13日卖方致函买方,以英镑贬值为由,要求提高合同价格,买方末接受这一要求。
合同终于1993年4月、5月部分履行;英方仍希望我方提高合同价格,我方末同意。
1994年II月16日我方函告英方,声明收到该函告后45天内如果再不履行交货义务,即提请仲裁,要求赔偿损失。
英方复函,由于买方1992年6月7日开立的信用证已过期,后来又末开立新的信用证,因此解除了卖方的交货义务。
买方于1995年5月20日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要求卖方赔偿买方的损失,即按照1993年6月29日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价计算共748000英镑,并要求卖方承担仲裁的一切费用。
[问题]买方申国某公司的请求是否正当?7、1998年2月20日,我国甲公司向日本乙公司发出要约:愿以每台400美元的价格按照CIF天津价格条件购买电冰箱3000台,总价值2000万美元。
1998年2月22日,日本乙公司接到我国甲公司发出的要约,2月23日,日本乙公司将3000台电冰箱交给日本环球货运公司装船运输,但日本环球货运公司发现其中有500台电冰箱包装破损,准备签发不清洁提单。
但日本乙公司为从日本环球货运公司处拿到清洁提单,在其签发提单前,向日本环球货运公司出具了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承运人日本环球货运公司遂给乙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
乙公司持清洁提单按信用证结汇,中国甲公司于1999年3月I日收到货物,发现500台电冰箱有严重质量问题,于是向承运人日本环球货运公司索赔。
[问题](1)承运人应否承担责任?(2)如果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赔,你认为索赔能否成立?8、中国某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美国某公司(下称美国公司)于2003年洽谈出售某种原料产品400吨。
外贸公司发电报称“确认售与你方……400吨,7月在纽约交货,请汇40万美元。
”美国公司复电:“确认你方电报,条件按你方电报的规定……已汇交你方银行40万美元……请确认在6月交货。
”外贸公司未回电,以高价将该产品售与第三方。
请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回答以下问题:(1)双方之间是否已经成立合同?为什么?(2)外贸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9、我出口企业对意大利某商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
9日意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
而我方在收到接受通知前已获悉市场价格已上涨。
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10、一法国商人于某日上午走访我外贸企业洽购某商品,我方口头发盘后对方未置可否。
当日下午法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上午的发盘。
那时,我方已获悉该项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有趋涨的迹象。
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11、我方发盘有效期至5月5日,对方接受电报的交发时间是5月3日,但情况表明该电报在传递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以致使我方收到时过期,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12、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询购某商品,不久接到外商3月20日的发盘,有效期至3月26日。
我方于3月22日电复:“如能把单价降低5美元,可以接受。
”对方没有反应。
后因用货部门要货心切,又鉴于该商品行市看涨,我方随即于3月25日又去电表示同意对方3月20日发盘所提的各项条件。
试分析,此项交易是否达成?理由何在?13、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向英商发盘供应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有效。
6月2日收到英商电传表示接受,但提出必须降价5%。
我正研究如何答复时,由于该商品的国际市场发生对英商有利的变化,该商又于6月5日来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6月1日的发盘。
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14、香港A商行于10月20日来电向上海B公司发盘出售木材一批,发盘中列明各项必要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
B公司于当天(20日)收到来电,经研究后,于22日上午11时整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1时整送达香港A商行。
在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香港A 商行于22日上午9时15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其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电发盘撤销。
”A商行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
试问:(1)根据有关国际贸易法律,A公司是否已成功地撤销了10月20日的发盘?为什么?(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已成立了合同?为什么? 15、2007年,我某外贸公司派遣贸易小组赴美购买设备,双方在纽约已就设备规格、单价、数量等主要条款达成口头协议。
小组离美时向对方表示,回京后缮制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回京后,用户撤回进口委托,合同无法签署,信用证也未开出。
美方敦促中方履约,否则将在美起诉中方公司。
试分析中方公司应如何处理此案?理由是什么?16、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400美元CIF 旧金山,写明收到信用证后两个月内交货,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三天内答复。
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接受你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作答复,又过两天B公司由旧金山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问这种做法有无道理?有何依据?17、我出口企业根据某法商询盘,发盘销售某货物,限对方5日复到有效。
法商于4日发电报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