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的国家宪法日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根本

据 了 解 ,南 海 网 新 媒 体 启 动 的“ 我 与 法 的 一 次 约 会 ”大 型 征 文 活 动 已 于 11 月 28 日截止,“法治民谣创作”大型 民谣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 12 月 31 日, 其 他 活 动 也 正 在 进 行 中 ,网 友 可 通 过 南 海 网 官 方 微 博 微 信 、阳 光 岛 社 区 三 个 平 台 参 与 ,评 选 出 的 优 秀 者 将 获 得 相关奖励。
(本报海口 11 月 30 日讯)
南海网举办 大型法治征文活动
本报海口 11 月 30 日讯 (记者罗孝 平)12 月 4 日将迎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 日,南海网新媒体自 11 月中旬起在阳光 岛社区、南海网官方微博微信三大互动 平台同步发起“我与法的一次约会”大型 征文、“法治民谣创作”大型民谣征集、宪 法宣誓墙等系列活动,通过征文、歌曲等 网友喜闻乐见的形式,一起弘扬法治精 神,争做守法好公民。
话 设法治海南》专栏,专访我省法学法律界权威专家学者,结合海南实际,就宪法基本内容以及在实施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进行
深入解读。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金昌波
众 所 周 知 ,宪 法 是 我 国 的 根 本 大 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依法 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 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其核心就是全 面实施宪法,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 如何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深刻内 涵?如何理解宪法权威?今天,海南日 报记者邀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童光政进行解读。
创作:计划3个月拍摄完成
“国家宪法日”的来历

“国家宪法日”的来历作者:暂无来源:《公民导刊》 2019年第12期今年12 月4 日是全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014年起,我国将每年的12 月4 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也称为“宪法宣传日”。
那么,国家宪法日为何是12 月4 日呢?宪法跟你的一生到底有啥关系?曾设法制宣传日众所周知,12 月4 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的日子,从1982年宪法确立至今,已经过了30多年,为什么2014年才设立宪法日呢?其实,在设立国家宪法日之前,12月4日这一天曾被设立为“法制宣传日”。
1978 年12 月13 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坚定地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历史性任务,确定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针。
1982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
2001 年4 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 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 月4 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2001 年12 月4 日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随后几年的“法制宣传日”分别把宣传主题定为“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等,至2013 年,宣传主题定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十多年以来,在全社会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公众法制观念,推动了法治的发展与进步。
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演讲稿800字

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演讲稿800字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今天,店铺为大家推荐学宪法讲宪法800字主题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800字主题演讲稿篇【1】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
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
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宪法宣传日_活动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20个宪法宣传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我校于12月1日至12月4日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日活动。
现将本次活动总结如下:二、活动背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旨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为建设法治校园、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三、活动目标1. 提高师生宪法意识,使师生了解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
2. 增强师生法治观念,使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校园法治建设。
四、活动内容1. 举办宪法知识讲座邀请法学专家为全校师生举办宪法知识讲座,解读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使师生深入了解宪法。
2. 开展宪法知识竞赛组织全校师生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检验师生对宪法知识的掌握程度,激发师生学习宪法的热情。
3. 制作宪法宣传海报组织学生制作宪法宣传海报,展示宪法精神,弘扬法治理念。
4. 开展宪法主题班会各班级开展宪法主题班会,让学生在班级内分享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
5. 举办宪法知识讲座进课堂邀请法学专家走进课堂,为学生讲解宪法知识,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
6. 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宪法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活动成果1. 提高了师生宪法意识。
通过开展宪法知识讲座、竞赛等活动,使师生对宪法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增强了宪法意识。
2. 增强了师生法治观念。
师生在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治观念得到明显提高。
3. 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通过宪法宣传周活动,全校师生对法治的认识更加深入,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4. 推动了校园法治建设。
宪法宣传活动的开展,为我校校园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2014年10月28日来源:新华社(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十八届四中全《决定》解读

十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 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 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 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 应该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 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十、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 源头预防
• 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 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 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 时纠正机制。
二十一、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
• 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 关系人、中间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 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 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 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 犯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 利益输送。
二十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
•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 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 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 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 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 果。
二十三、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 制度
• 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 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 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十五、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 队伍种类
• 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 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 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 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 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

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编辑丨子愚一、国家宪法日(一)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正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在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国家宪法日的设立目的及意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有助于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加强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发扬中华民族的宪法文化。
二、宪法宣誓制度(一)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及意义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决定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及实行,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
宪法宣誓仪式是庄严神圣的,宣誓人员通过感受宪法的神圣,铭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
宪法宣誓制度经验比较与完善措施

TT HEORETICAL HORIZON5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这是依宪治国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
宪法宣誓制度是指特定公职人员、尤其是选举产生或者负有特殊使命的公职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布遵守宪法和效忠国家的一种重要制度。
特定公职人员就职前进行宪法宣誓,是其能够开始依法履职的重要起点,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实践,已成为特定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权的一道必不可少的前置程序。
宪法宣誓制度是依宪治国的应有之义。
我国宪法在序言中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第5条再次确认了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原则,强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因此,特定公职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能够体现宪法尊荣,也有利于在全国、全社会树立宪法至上观念,彰显宪法最高权威,维护宪法最高尊严,促进宪法体现的人民意志在全社会得到切实实现。
宪法宣誓制度能够强化公职人员的尊重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职的意识,使他们更深入地认识到其权力系人民通过宪法进行的授权,从而强化其责任观念,更好地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职,不滥权、不懈怠。
宪法宣誓不仅是一种仪式,还是一种承诺,从而强化公职人员的官德意识。
宣誓则必须信守,一旦有违,则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有相应的道德责任。
公职人员不同于普通公民,对他们应该有更高的道德要求。
通过宪法宣誓所施加的道义义务,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他们的失言、失信、失德等行为都纳入到问责的范畴之中,真正实现清新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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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关于宪法日的设立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各大媒体、报纸和网络纷纷报道。
各种专家学者,社会名流表达了对此项决定的期待。
实际上,关于宪法日的设立,学者中早有所提,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就曾经发文呼吁过在宪法实施30年之际设立国家宪法日。
现1982年宪法颁行32年之际,中央决定将法制宣传日改为国家宪法日。
长久已来,我国对于法制的宣传不可谓不重视,我国在2001年,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之日,即12月4日设为法制宣传日。
当日将开展全国性的普法活动,如让群众进法院参观,这极大地提高了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与法治认识。
从2001年开始,每年都会有定期的法制宣传活动,且会有相应的法制宣传主题:如2001年的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的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的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的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的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的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的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的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的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的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的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13年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随着我国的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与法治文明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已经基本建立,刑法民法经济法等部门法也一应俱全,可以说我国的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我国法律发展的黄金30年。
在各大部门法愈来愈被人重视的情况下,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也引起了人们的重新思考。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们学习生活中最基本的法治符号,但现实中有许多人认为我国的宪法为“美丽的花瓶,中看不中用”,甚至有人戏言,西北政法大学的一尊雕像为“宪法顶个球”,借此表达出我国宪法的尴尬境地。
而我国之前的法制宣传日,即便三翻五次提到了宪法的重要性,但是法制宣传日毕竟着眼于整个法治理念的宣传,并没有完全突出宪法的重要性。
另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民主法治理念的进步,宪政这一概念也进入到人们的视野。
越来越多的学者,甚至是一些官员也主张对于宪政理念的宣传。
建国以来,国家一直强调依法治国,国家甚至在1999年的第三次宪法修正案当中,明确将依法治国写进宪法。
依宪治国作为依法治国的基本概念也逐渐得到了人们的认同。
在某种程度上,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作为母法,有着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大任务。
作为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统一的调节器,宪法理应得到全国人民的重视。
纵观全球,许多文明民主的现代国家都有其自己的国家宪法日,很多国家通过设立宪法日,加强宪法在人民中的宣传。
在这一天,往往都会有很多庆祝活动,甚至为全国公共假日。
如美国的宪法日是在每年的9月17日。
这是美国宪法正式签署的纪念日。
每年9月17日,联邦机构有责任为雇员提供有关宪法的教育和训练材料。
接受联邦拨款的教育机构也必须举行有关美国宪法的教育项目。
甚至新公民的入籍仪式也会选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进行。
12月10日是泰国宪法纪念日。
这一天,泰国多个政府部门公务官员及政治家与民众代表共同举行纪念活动,以纪念泰国第七世皇在1932年进行的泰国史上首次民主立宪活动。
5月3日是波兰通过国内第一部宪法的纪念日,也是波兰宪法日。
波兰首都华沙会在当天举行各种庆祝活动,总统也会向无名英雄纪念碑敬献花圈并在总统府举行授勋仪式。
因此,国家顺应民心,合乎民意地设立国家宪法日。
对于宪法日,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理解。
但基本上大体是为了纪念国家宪法的颁布,纪念民主体制的确立。
如美国的宪法日即为美国宪法正式签署的日子。
泰国宪法纪念日纪念泰国第七世皇在1932年进行的泰国史上首次民主立宪活动。
波兰宪法日纪念1791年波兰四年议会为了改善共和国内部的关系通过了波兰历史上第一部宪法。
国家通过宪法纪念的方式宣传国家的宪政理念,树立宪法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得到加强。
各国都期望,借助设置这一特殊的日子,为本国人民认识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提供契机。
针对我国宪法日的时间,挑选12月4日也是为了纪念我国现行宪法实施的日子。
本次中央决定进行设立国家宪法日是具有里程杯的意义的,但是怎么进一步加强宪法理念的传播与宣传,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首先,形式是内容的表现,是内容的反应,所以在宪法日进行怎样的活动能最大限度的向人们进行法治教育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们可以借签国外的经验进行一些纪念活动与宣传活动。
如进行民众进法院,进政府办公大楼,进人大参观等,国家领导人可以对人民英雄纪念碑等国家纪念场所献花环,各地政府对国家纪念场所进行献花环等活动。
也可以在这天进行表彰授勋纪念英烈等活动。
还可以像有的国家一样,将宪法日作为全国法定假日。
总之,此时国家政府机关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给全社会一个表率,引起人们的注意,才能让宪法日不流于纸面。
让宪法宪政理念真正走进民众,走进民心。
要注意地是,宪法日的活动要尽量节制,有必要,不能打着宣传纪念的名义,将宪法变成一个嘉年华。
因为宪法是神圣的,是严肃的,要让人们感觉到宪法的权威性,重要性,根本性。
不能因为一些不合适宜的活动,让人们对宪法产生怀疑,不信任。
活动应该体现出国家的重视,宪法的严肃和法治的权威。
宪法日的确立表明了国家对于宪法、法治理念的认同。
所以法治的宣传教育不应局限于个别活动,还应该有日常的,规律性的法治宣传机制。
所以在中小学生开展宪法教育十分必要。
我国现在的政治思想教育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国家与社会的需要了。
国家的现代化,民族的进步复兴,国家的富强稳定需要我们的公民要有法治宪法理念。
一个合格的公民不仅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也要有对于国家与社会的责任感,这样才能以主人翁的心态去奉献社会,服务国家。
甚至将宪法性科目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军队、在押服刑人员的日常学习科目,让宪法的权威渗透到社会特殊人员的心目中。
宪法对于他们的要求与常人不可同日而语,国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公权力,他们的宪法意识对于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与进步至关重要,他们对待宪法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对于宪法的态度,他们对于宪法的尊重,人民才有可能重视宪法。
军队作为国家的暴力机关,如果他们缺乏对于宪法的理解,使得整个国家与社会陷入了不稳定的状态之中。
军队作为国家稳定与发展的最后一道屏障,其正确的宪政理念将会民主的守望塔,为民主引路护航。
在押服刑人员虽然曾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但是其仍然是国家与社会的一员,仍能为国家与社会尽一份力。
对其宣传宪法理念有助于其改过自新,重新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而且通达宪法的宣传,让他们感觉到在法律上人人平等,让他们有对于自己的勇气和对法律的信心。
总之,宪政的宣传不是一朝一夕之工,而是千秋万代之业。
还有,宪法的深入人心不仅需要国家的宣传活动,也需要日常百姓的行为感受。
虽然普通民众以为宪法离他们很远,好像没有实际的作用,但是宪法就在身边,就在日常。
让他们平时生活工作学习中,感觉到宪法的存在,体验到宪法的力量,这更有助于宪法的普及及宣传。
如此次国家规定的人大代表的宪法宣誓制度。
这就能让普通民众现实的感觉到宪法的存在,让人大代表感受到他们的权力来源于宪法的授予,来源于人民的信任,这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履行职权,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心声,也让普通民众在日常的生活中接触宪法,了解宪法,理解宪法。
不让宪法高高在上,留于庙堂之上,而应让其深入日常,现于江湖之中。
宪法宣传的最好的方式应该是选举。
每四年一次的美国选举,不仅让美国人了解了美国宪法,也让全世界人民了解到了美国宪法。
美国的选举不仅仅决定了下一届的政府领导人和施政决策,同时也代表了美国人民对于美国体制的认同。
只有一个被大多数人尊重的宪政体制,才可能让民众真心实意的信任政府,信任法律,信任国家。
而我国现在最缺的就是对于选举活动的宣传,不管是对于人大代表的选举还是对于行政干部的选举,完全看不到人民的参与热情,人们对此漠不关心,甚至讽刺挖苦国家制度,认为选举是形式的选举,不是实质的选举,选举与他们无关,都是官老爷们的事情。
这是我国经济发展与法律发展不协调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因为经济的参与度让民众充满热情,而选举活动的参与却让民众大失所望。
所以建议国家真正地将宪法中的选举的规定措施落到实处,让人民真正感受到宪法的魅力。
最后,真正的宪法宣传是让人感觉到宪法的存在,让人们感觉到宪法对自身生活的影响。
所以要让宪法从纸面走向现实,让宪法真正的行动起来。
一个不被用于现实的宪法只是一纸空文,并不能发挥真正宪法的作用,只有让宪法进行司法的运用才能让人们对宪法真正的敬畏起来。
光有宪法日是不足够的,还要在平时的司法运用中真正发挥宪法的价值,即要进行宪法审查。
不管是采用专门法院式的宪法审查,还是司法机关式的宪法审查,只要让宪法在真正的生活中产生的效力,人们才会从心底里认识到宪法的价值。
宪法的本质即为人民权利的保障书,要让宪法真正地维护人民的权利,限制约束政府机关的权力。
现在我国社会的很多现象即为宪法效力缺失的结果,宪法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被人讥笑为“没有牙的纸老虎”,现在不仅是学术理论界对此进行了关注,国家也设立了法规审查备案室,说明国家与社会都对宪法审查的问题开始了研究,但是离宪法地真正发挥作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总之,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宪法的现状,但也是我国宪法史上一个不小的进步。
宪法日的设立说明了国家与社会对宪法的重视,也说明了国家与社会对于宪法的需要。
国家需要进步,社会需要发展,宪政是必不可少的强心剂。
宪政是大势所趋,是人心所向。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宪法一定会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中最有滋有味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