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减税降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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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一、适用对象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以享受。

上述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政策内容1、除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除烟草制造业以外的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是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制造业的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

收入总额是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3、企业委托境内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4、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2019年和2020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2019年和2020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2019年和2020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2019年财政政策:2019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财政政策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外部不确定性。

其中包括减税降费政策、增加基础设施投资、扩大内需等。

具体措施如下:1. 减税降费政策:政府大规模减税降费,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税政策范围、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等,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刺激经济增长。

2. 增加基础设施投资: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包括加快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3. 扩大内需:政府通过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来刺激经济增长,包括加大农村消费扶贫力度、提升城镇居民消费能力、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等。

2020年财政政策:2020年,中国政府在应对新冠疫情冲击的同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主要措施如下:1. 减税降费:政府继续减税降费,包括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免社保费等,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经济复苏。

2. 增加财政支出:政府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增加对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同时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环保等领域的支持,以推动经济增长。

3. 扩大内需:政府继续推动扩大内需,包括加大消费扶贫力度、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支持汽车等大宗消费品消费等,同时鼓励企业增加投资,稳定经济增长。

2019年货币政策:2019年,中国央行实施了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支持经济平稳增长。

主要措施如下:1. 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央行多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以释放更多的资金给商业银行,增加银行体系的流动性,促进贷款投放。

2. 保持适度的货币供应:央行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保持货币供应与经济增长的匹配度,以防止通胀或通缩的出现。

3. 加强监管:央行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确保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

2020年货币政策:2020年,中国央行继续实施稳健灵活的货币政策,以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冲击。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清单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清单

7.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 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至期满为止
2019年5月17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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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鼓励创新政策
优惠事项
税种
政策依据
政策内容
执行期限
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 使用税
(七) 资源综合利用
政策
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 23.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
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0号)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3.12“废玻璃”项目退税比例调整为70%纳个人所得税减征额不超过6000元。 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在不超过扣除保险赔款等后的实际损失额
2019年1月1日起
内确定减征税额、减征对象、减征所得项目和减征期限
(十) 山东省新出台
政策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养老保险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月31日
个人所得 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 号)
17.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 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 月31日
企业所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 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 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5号)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适⽤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适⽤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适⽤对象⼩规模纳税⼈⼆、政策内容⾃2020年3⽉1⽇⾄2021年12⽉31⽇,增值税⼩规模纳税⼈,适⽤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其中,⾃2020年3⽉1⽇⾄2021年3⽉31⽇,对湖北省增值税⼩规模纳税⼈,适⽤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免征增值税;适⽤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1.享受⽅式纳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2.办理渠道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址可从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站“纳税服务”栏⽬查询。

3.申报要求⼩规模纳税⼈应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其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规模纳税⼈适⽤)》“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规模纳税⼈适⽤)》“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相应栏次。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4.发票管理(1)⼩规模纳税⼈出于⾃⾝原因可以放弃享受减税政策,向购买⽅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规模纳税⼈发⽣多项适⽤3%征收率的应税⾏为,其中部分开具了3%征收率增值税专⽤发票,需要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没有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发票的部分,仍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

(3)已经按照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专⽤发票的应税收⼊,若要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需要按规定将增值税专⽤发票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发票。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发〔2020〕5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发〔2020〕5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落地落实,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如下:一、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1.关于“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

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

落实措施:(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执行16%的单位缴费比例,企业缴费工资按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按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2)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3)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4)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对其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低收入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

按照先行先试要求,对2020年年底仍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允许其2021年补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2.关于“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前期出台6月底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

”落实措施:(1)按国家规定持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政策;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

2020年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

2020年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
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造成的冲击,中国实施了一系列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

以下是其中的几个主要措施:
减税降费:政府通过降低企业税负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减免社保费等方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个人消费能力的提升。

稳就业政策: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提供就业援助资金、扩大公共就业岗位、支持创业等,稳定就业形势,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出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大幅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增加政府投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力度,包括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就业。

促进消费:推出消费券、补贴等政策,鼓励居民增加消费,提振市场信心,拉动内需。

扩大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鼓励新技术、新业态的创新和发展,带动经济增长。

这些政策措施的目的是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扩大企业投
资和消费等手段,刺激内需,推动经济复苏和发展。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疫情对经济的冲击,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稳定增长。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01增值税1、对月销售总额10万元下列(含本数)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02企业所得税1、对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缴税收入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一部分,减征25%计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缴纳所得税;对年应缴税收入额超出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征50%计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缴纳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缓缴2020年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3、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答:无需提交申请。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预缴申报时,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4、企业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的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

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部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企业个人双受益。

5、利用年终奖实现避税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退役士兵及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专题培训-20200205

退役士兵及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专题培训-20200205

2020/2/5
享受条件: 1、本通知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
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 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 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2、从事个体经营
2020/2/5
减免管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 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 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 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 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表》,增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申报有
关数据项目,相应修改有关填表说明(具体见附
件)。
二、关于纳税人类别变化时减征政策适用时间的 确定
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 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添规加标定题 转登记 为小添加规标题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 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 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 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 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 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 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小于上述 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 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 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 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 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 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 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 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政策享受时间规定:本通知规定的税收 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 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 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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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减税降费优惠政策
——这些减税降费政策将延续执行
相关优惠政策原文
【人社部发〔2020〕11号】①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②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①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②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4号】免征进出口货物:即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

自2020年3月1
日零时起至2020年第6月30日24时止执行,以船舶进出港时点为准。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放水养鱼,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今年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新增减税降费约5000亿元。

前期出台六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

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

要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留得青山,赢得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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