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系】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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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系】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

【舞蹈系】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016:05:22点击率:134

舞蹈系实训室是进行舞蹈教学和舞蹈节目排练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建立舞蹈系实训室责任制,落实责任人,负责实训室的卫生、安全等工作,放假离校前到要到实训室管理办公室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后方可离院.否则,出现问题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二、任课教师不准私自带学生来舞蹈实训室上课或者排练.

三、任课教师进入实训室时,应首先检查把杆、窗户及其他设备有无损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系里报告,系部检查后,应将损坏情况记入管理档案,并追查责任.否则,因未检查而出现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四、非正常上课或者非经特别批准的舞蹈排练学生不能擅自使用舞蹈实训室,如确需练功,应向系实训室负责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进入舞蹈实训室时必须与管理员办理好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

五、进入舞蹈实训室必须换穿舞蹈鞋,将鞋子放入鞋柜摆放整齐.

六、爱护实训室内各项设施,不准乱动室内的电器设备,损坏室内物品照价赔偿.

七、严禁在室内追逐、打闹、喧哗.

八、要保持室内整洁,不准随地乱丢杂物.

九、自觉保持舞蹈实训室卫生,不准做与练习舞蹈无关的事.

十、不准在舞蹈实训室内抽烟、吃饭、吃零食.

十一、任课教师在舞蹈实训室完成教学任务后,应督促学生关闭练功房电源及门窗.舞蹈教室使用完毕后,应将器材物归原位,并检查相关器材使用情况.

十二、器材外借,需经管理员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凡在舞蹈房内上课的同学,都应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

十四、凡违犯上述规定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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