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高速公路监控中心业务管理制度

监控业务管理制度1.道路监控管理制度1.1中心信息收集:担负高速公路养护作业、路政巡逻管理、救援任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均有责任收集道路交通运行信息.信息收集必须及时、准确、全面。
执行路政路产巡逻、道路养护维修作业和救助任务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以下信息:.1)交通拥堵情况:发生交通拥堵的位置、程度、原因和釆取的疏导措施。
2)交通事故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的位置、时间、事故类型和人员伤亡、车辆受损及救以需求情况。
3)路产受损情况:路产受损的位置、时间、原因和程度。
4)故障车辆救援需求情况:故障车辆位置、车型、故障原因和服务需求。
5)路段天气情况:雨、雾、雪等天气情况和路面行车状况。
6)道路施工情况:施工的路段、时间、规模、对交通的影响程度和釆取的交通安全措施。
7)收集各地广播电台提供的道路交通信息。
8)其他对高速公路营运有影响的情况。
1.2中心计算机收集的信息中心电子监控系统提供的异常交通情况以及交通控制计算机和紧急电话计算机提供的设备报警信息。
1.3路政、养护、救援部门和收费站在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信息,应及时报中心。
1)对交通有影响的救援作业,应及时报告作业情况。
2)对交通有影响的路政、养护施工或维修作业,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将有关施工情况(包括施工路段、时间、规模和釆取的安全措施等)报中心备案。
1.4其它站监控室接到重大交通事故、火灾、突发紧急事件和恶劣气候的报告,应立即向站领导和中心报告,中心接报后,应立即向值班干部、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2.事件处理的协调、调度2.1中心1)中心负贵全线重大交通事件或跨区域交通事件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在发生重大交通事件或其他严重影响高速公路安全运行情况时,监控中心应及时与路政大队和值班干部、领导联系。
3)在重大交通事件处理的协调、调度中,涉及应由公安、消防、救护等部门协同参与的,应及时与上述部门联系。
4)对重大交通事件造成的路产受损、路面毁坏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相关干部领导。
收费站集中监控管理方案

收费站集中监控管理方案以下是 9 条关于收费站集中监控管理方案的内容:1. 嘿,你想想看,要是能把所有收费站都像串珠子一样串起来集中监控管理,那会是啥样?比如说就像指挥一场大型交响乐,每个收费站就是不同的乐器,都能在统一指挥下演奏出和谐的乐章!咱可以随时精准掌握每个收费站的情况,及时处理各种小插曲,牛不牛?2. 收费站集中监控管理不就像是给交通安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嘛!就像你能准确看到家里每件东西放在哪儿一样,我们能清楚知道每个收费站的运作状态。
难道不应该大力推行这种方案吗?3. 哎呀呀,要是有了收费站集中监控管理方案,那就好比给整个公路网注入了活力呀!就好比是给一堆散沙注入了凝聚力,让它们有序地发挥作用。
大家相互协作,效率肯定高高的,多好哇!4. 你说,实行收费站集中监控管理方案,是不是就像给每一辆车都开了一条专属通道?就像快递员能精准找到你的家门一样,我们也能对每一个收费环节了如指掌,这多厉害啊!5. 哇塞,收费站集中监控管理方案简直就是管理的神器啊!打个比方,就像一个聪明的管家,能把家里的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
每个收费站都在它的掌控之中,能出啥乱子呀?6. 嘿,想想看,收费站集中监控管理方案不就像是一把万能钥匙嘛!能打开高效管理的大门。
小军就问过我:“这样真的能行?”我当时就说:“那必须能行啊!”有了它,还愁管理不好?7. 说真的,收费站集中监控管理方案就像是给我们加了一层保护罩呀!就像武侠小说里的高手有了绝世武功一样。
能随时应对各种状况,多踏实呀,你不觉得吗?8. 收费站集中监控管理方案这玩意儿,就跟一个超级大脑似的!能指挥协调所有收费站。
老张就感叹:“这也太牛了吧!”可不是嘛,有了它,一切都变得那么简单有序。
9. 我觉得啊,收费站集中监控管理方案绝对是必要的!它就像是交通管理的定海神针,少了它可不行。
它能让整个收费系统有条不紊地运行,给我们带来那么多便利,就应该全力实施!。
高速监控管理制度

高速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的监控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监控设备的安装、维护、运行管理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高速公路监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精准施策”的原则,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完整。
第四条高速监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控设备的巡检制度,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监控设备安装和维护第五条高速监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监控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满足要求。
第六条监控设备的安装应当交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位置合理、连接正确、功能完善。
第七条监控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包括设备清洁、故障排除、数据备份等内容。
第八条对于监控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制定的维修流程进行,确保设备维修及时、有效。
第九条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修,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第三章数据管理和分析第十条高速监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确保监控数据的及时、完整和准确。
第十一条监控数据应当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保障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对于监控数据的分析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四章人员管理和培训第十三条高速监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对监控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考核。
第十四条监控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监控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能够独立处理常见问题。
第十五条监控人员的工作考核应当定期进行,包括设备操作、故障处理、数据分析等方面。
第十六条监控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守监控数据,对于数据的泄露和篡改等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监控管理制度的实施第十七条高速监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监控管理工作督导机制,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路政监控管理制度

路政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路交通运行效率,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路交通管理机构。
三、管理目标1. 提高公路交通管理水平,确保交通安全;2. 加强对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与处罚;3. 优化公路交通运行环境,提高交通效率;4. 建立健全公路交通管理制度,推动公路交通事业发展。
四、管理要求1. 加强对公路交通监控设备的安装和维护;2. 建立健全公路交通监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3. 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与处罚;4. 完善公路交通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
五、具体内容1. 公路交通监控设备的安装和维护(1)在公路重点路段和易发事故路段设置监控摄像头,实现对车辆行驶情况的实时监控;(2)定期对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公路交通监控平台的建立和管理(1)建立统一的公路交通监控平台,整合各监控设备的数据,实现信息共享;(2)设立专门的监控中心,对监控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处理交通异常情况。
3. 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与处罚(1)通过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处罚违法驾驶行为;(2)建立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数据库,实行信用积分制度,对多次违法者进行处罚;(3)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交通法律意识。
4. 公路交通管理制度的完善(1)建立健全公路交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实行科学管理;(2)加强对公路交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管理水平;(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维护公路交通秩序。
六、管理措施1. 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保障公路交通监控管理的顺利实施;2. 加强对监控设备的投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建立健全监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管理;4. 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监控系统集中监管规章制度

监控系统集中监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信息系统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管理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控系统集中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操作流程,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四条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单位应当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密制度,加强信息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操作。
第六条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监控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故障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监控系统的故障,确保监控系统的可靠运行。
第八条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备份机制,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数据备份,以应对突发情况。
第二章监控系统集中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第九条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控系统管理岗位,明确职责分工。
第十条监控系统管理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第十一条监控系统管理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监控系统管理员应当加强对系统的监控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系统的安全。
第十三条监控系统管理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用户信息和监控系统的安全。
第十四条监控系统管理员应当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监控系统集中管理操作规程第十五条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监控系统的操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操作指南,对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介绍。
第十七条监控系统集中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定期巡检和维护计划,严格执行。
高速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管理办法1. 引言高速公路是现代交通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保证高速公路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高速公路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高速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该文档旨在详细介绍高速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的管理办法,向相关管理部门、监控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准确的操作指南。
2. 机制概述高速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是通过监控设备和网络系统,对高速公路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的工作机制。
该机制基于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了高速公路各个监控点位的实时监控、事件警报和快速响应,并能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联动,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效率。
3. 管理范围和目标高速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的管理范围涵盖整个高速公路系统以及与之相关的监控设备、网络系统和监控人员。
其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监控设备管理•对高速公路各个监控点位的设备进行全面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统一管理监控设备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2 网络系统管理•对高速公路监控网络系统进行管理,保证网络的畅通和稳定;•配置和维护网络设备,确保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监控网络流量,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防止恶意攻击和非法访问。
3.3 监控人员管理•组织监控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监控技能和应急响应能力;•制定监控人员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他们按照规定进行监控工作;•建立监控人员的值班和轮班制度,保证监控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4 事故应急联动管理•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同作战和沟通;•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效率。
4. 具体管理实施高速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的具体管理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监控设备管理实施•配置专门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维护和巡检工作;•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对设备进行定期清洁,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和外观。
高速公路集中监控模式分析与运营管理

高速公路集中监控模式分析与运营管理钱兴婷【摘要】随着高速公路路网的飞速发展,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讯系统的电子化、智能化需求越来越高.汽车的普及也使得公众对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本文立足于新的时代背景和新的时代诉求,从系统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车辆、道路、人员等要素,分析"二站合一,一拖二"的高速公路中监控模式,并结合现实问题从技术和管理两个角度出发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发展建议.【期刊名称】《价值工程》【年(卷),期】2018(007)015【总页数】3页(P52-54)【关键词】二站合一;信息化;智能化;集中监控【作者】钱兴婷【作者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镇管理处汤山收费站,南京21113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495;TN9540 引言近年来,在国家公路网的基础上,各省(区、市)纷纷编制地方高速公路网规划,逐渐形成了以国家高速公路为骨架、以地方高速公路为补充的高速公路网规划格局。
我国高速公路建成里程快速增长的同时,早期修建的高速公路也开始面临大修或者改扩建[1]。
截至2017年7月,全国高速公路里程已经达到13.1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
随着高速公路网的高速发展,社会各界对高速公路网络的运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高速公路传统上采用收费站级监控、路段分中心监控和省域中心级监控模式。
收费站的视频信号接入本站级监控系统,收费站对本站的视频图像进行监控管理。
同时,收费站级到省域中心级自下而上逐级按照要求挑选视频上传,以供上层管理单位在更大范围内实施监控[2]。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收费站监控管理中心的特情需要层层上报,会贻误特情最佳处理时间,同时这种两级管理模式势必会增加运营成本。
为节约人力资源及管理上的运营成本,提升高速公路网络运营管理效率,研究集中监控管理模式在现实应用及学术界受到广泛关注。
冯钊、高连周、孙建和等[3-5]皆从实际出发探讨了高速公路集中监控模式的系统设计和解决方案。
高速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监控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高速公路监控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道路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高速公路监控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三、监控设备管理1. 高速公路监控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更新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监控设备的布局应科学合理,能够全面覆盖监控区域,确保监控效果。
3. 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避免发生故障影响交通运输安全。
四、监控数据管理1. 监控数据的采集、存储和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2. 监控数据的保存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3. 监控数据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传播或泄露监控数据,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
五、监控操作规范1. 监控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监控操作,确保监控操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2. 监控操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操作或泄露监控设备信息。
3. 监控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监控设备进行非法活动或侵犯他人权益。
六、监控报警处理1. 监控设备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和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监控报警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切实维护道路畅通和安全。
3. 监控报警处理过程中,监控人员应及时协调各方资源,快速响应,确保事故处置及时有效。
七、监控记录管理1. 监控记录应及时整理和归档,以备日后查证和调查使用。
2. 监控记录的保存期限应符合法律要求,并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管理,防止记录被篡改或损坏。
3. 监控记录的提取和使用应按照程序和权限规定进行,不得私自篡改或删除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八、监控安全教育1. 监控操作人员应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控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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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管理办法-制度大全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高速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集中监控的作用,提高信息采集、发布、交流和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实现以监控指挥中心为管理平台,与收费、路政、养护等...高速公路集中监控联动机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集中监控的作用,提高信息采集、发布、交流和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实现以监控指挥中心为管理平台,与收费、路政、养护等部门建立快速反应联动管理机制,逐步推进智能化交通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处理在zz高速公路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灾害天气、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监控指挥中心为管理平台,统一协调、调度收费、路政、养护,等部门应急作业。
第三条组织机构:管理处成立领导小组,处领导班子成员任正副组长,监控、收费、路政、养护、服务区等业务管理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监控指挥中心。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监控指挥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做好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工作,集中处理在zz高速公路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灾害天气、安全事故等问题,并根据各单位、部门上报的各类数据、信息按时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局(集团)报送相关报表。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单位与监控指挥中心进行信息资源共享,定期报告本部门、单位所负责的工作信息,遇突发问题及时上报,需要发布信息或其它部门、单位配合时,按程序提出申请,由监控指挥中心报请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安排部署、协调联动。
各部门、单位接到监控指挥中心发布的工作指示、命令后必须尽快落实,认真配合监控指挥中心和其它部门、单位的工作,确保及时、科学、合理的处理各类问题。
第三章信息分类和预警第六条信息内容共分五类:1、收费信息收费信息主要分三种,第一种是特殊通行车辆信息,主要包括军警车、免费车、无卡车、超时车、坏卡车(已读)、倒卡车、闯卡车、纸票、欠款、紧急、绿色通道等;第二种是因车流量骤变或其它路段封闭引发的站口堵车;第三种是司乘人员电话咨询、投诉等情况。
2、路政信息路政信息分为两种,一种是处理事故信息;主要包括超限超载、违章、堵车、交通事故、危险品泄露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突发事件。
另一种是偷盗、破坏公路设施设备等治安刑事案件。
3、养护信息养护信息分两种,一种是养护施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车辆限速、单幅双向行驶等信息。
另一种是主要包括大风、大雾、暴雪、暴雨、雷击、沙尘、冰雹、高温等气象灾害和因气象灾害而造成的路面结冰、路基水毁、桥梁事故等灾害险情而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
4、安全信息安全信息主要包括存在火灾、跑水、漏电、消防设备不齐全等安全隐患或发生火灾、人为破坏、偷盗、抢劫财物等突发问题。
5、设施设备故障信息设施设备故障信息主要包括收费站设施设备和外场机电设施设备的损坏造成断电、通信系统瘫痪、无法正常收费等问题。
6、服务区服务信息服务区服务信息主要是指本路段内各服务区的经营情况,如餐饮、食宿、停车场、维修厂的开启或关闭状态及提供的服务项目。
第七条信息预警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成4 级:1、一般预警信息(I, 蓝色表示)2、紧急预警信息( II, 黄色表示)3、重大预警信息(III, 橙色表示)4、特别重大预警信息(IV, 红色表示)监控指挥中心发出各类预警信息时,收费、路政、养护工作人员要按相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并与监控指挥中心加强信息交流,做好工作记录。
监控指挥中心负责联系收费、路政、养护、安监办、服务区、交警、气象、二区其它路段等单位,交流信息,协调联动,各单位要依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做出相应的响应。
第四章处理程序第八条一般预警信息的处理1、一般收费预警信息的处理程序监控指挥中心每班设立四名收费专职监控员,二十四小时对收费亭、收费广场、车道、票证室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监控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并将信息准确无误的传达到收费科、稽查队及收费站,协助收费人员和稽查人员做好各种特殊车辆的通行工作,保存好监控录像、快速调取抓拍图片。
在加强监控的同时,监控员根据《zz高速公路收费岗位人员星级考核办法》的规定,负责对收费人员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点评,并将点评结果向领导小组及收费科、稽查队、收费站反馈。
各收费站要加强与监控指挥中心进行信息交流,提前将值班站长和收费人员的排班表和联络方式上报,保证联络方式的畅通,并核实监控员提供的信息是否正确及对收费员星级考核点评的真实性。
(1)遇军警车、免费车、纸票、U型车、超时车、无卡车、坏卡车(已读)、绿色通道等情况时,监控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发出指令,与收费人员共同妥善处理此类情况,并保存好录像、图片,做好记录。
需要请示值班站长时,由监控班长负责联系值班站长共同处理。
(2)接到咨询、投诉电话时,监控人员应及时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并给予清晰、明确的答复,善于化解矛盾。
如遇不清楚的问题,可向各收费科、稽查队、收费站人员咨询,然后做出答复,做好记录。
遇投诉服务质量或严重违纪问题时,监控员要尽快将电话转接到稽查队,并配合稽查队调查取证,由稽查队完成处理。
稽查队完成处理后要将处理结果和处理方式告知监控指挥中心,监控员记录备案。
2、一般路况、养护、安全信息的处理监控指挥中心每班设立1名路况信息专职监控员,根据监控视频图像,24小时监督监控范围内的路况。
发现问题时,将信息准确无误的传达到路政科、养护科、安监办、路政队及养护工区,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发布指令,同时负责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采取措施是否合理、行动是否及时等方面进行点评,将点评结果向领导小组反馈。
路政、养护及安监办要按规定进行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定时上报监控指挥中心,接到预警信息后要立即组织人员采取行动,并及时与监控指挥中心进行信息交流,加强合作,确保及时高效、科学合理的处理问题。
(1)监控员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违章车辆时,及时通知路政队,并保存好录像、做好记录。
路政队接到信息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完毕后将结果通知监控指挥中心。
收费站在监控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可协助路政人员在站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违章车辆。
(2)监控员发现道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问题时,及时通知路政队、养护工区,路政队、养护工区接到信息后,15分钟内完成处理。
路政队、养护工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全面掌握道路情况,需要实施交通管制、车辆限速、单幅双向行驶、封闭道路等措施时,及时上报监控指挥中心并申请利用情报板、限速标志发布信息。
(3)监控员要不断地切换监控图像,监督、管理监控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时,及时报告处安监办。
处安监办在10分钟内电话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结果,需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的一般不超过24小时。
3、一般设施设备故障信息的处理监控班长每日定期统计、检查各收费站和外场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详细的记录,发现设施设备故障时,及时通知各收费站和维护人员,并根据《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机电设施设备维护方案》监督维护人员修复的结果和时间。
维护人员接到监控班长提供的信息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后将结果上报监控指挥中心。
如不具备修复条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并说明理由、提出解决方案。
4、一般服务区服务信息的处理监控指挥班长每日定期查看各服务区监控录像,做好工作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服务区管理分中心及相关服务区联系。
服务区管理分中心要加强与监控指挥中心的信息交流,遇餐饮、食宿、停车场、维修厂开启或关闭及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时,要在30分钟内报告具体情况、原因,由监控指挥中心及时上报河北省高速公路管局(集团)。
关闭时间超三天的,需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处说明原因。
第九条紧急情况的处理1、紧急收费信息的处理程序(1)发现倒卡车、闯卡车、欠款等紧急情况时,收费人员要立即报告监控指挥中心和值班站长,监控指挥中心收费专职监控员要保存好录像、图片,做好记录并与值班站长、处稽查队联系,共同妥善处理。
需要路政、交警及其它路段配合工作时,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监控指挥中心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根据指令负责联系各部门统一处理。
(2)遇收费站口发生严重堵车现象时,收费人员要立即报告监控指挥中心和值班站长,监控指挥中心收费专职监控员在5分钟内与值班站长、处收费科取得联系,尽快采取有效办法,如增开车道、交通疏导、复式收费、提前分流等。
需要路政队配合时,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统一协调。
路政队接到监控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收费人员、稽查人员工作。
完成处理收费站口堵车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站口堵车超过30分钟,要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处说明原因。
2、紧急路况、养护、安全信息的处理程序(1)监控员发现监控范围内的路段堵车、一般性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须在5分钟内通知路政队。
路政队接到监控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实施处理,完成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60分钟。
监控员全程监控路政人员处理过程及采取的措施,不在监控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路政人员要加强与监控指挥中心的交流,报告处理进度、结果及收取赔补偿费的情况,由监控指挥中心及时上报河北省高速公路管局(集团)。
(2)监控员每日查看路上气象站的气象信息,发现大风、暴雨、大雪、冰冻、高温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通知养护科、养护工区,同时利用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板等发布路况信息,引导、提醒过往驾驶员安全行驶。
养护工区接到监控指挥中心提供的信息后,要立即组织人员采取预防措施,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害。
尤其针对除雪保畅工作,监控员要加强对养护人员除雪行动是否及时、有效等方面进行点评,将点评结果向领导小组及养护科、养护工区反馈。
(3)监控员发现起火、跑水、漏电等突发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和处安监办,责任单位和处安监办要立即响应采取措施。
事后由处安监办调查原因和损失情况等,一般要求在三天内完成调查报告并报监控指挥中心备案。
3、紧急设施设备故障信息的处理程序遇设施设备故障、光缆中断应急启动站监控、缺少IC卡代发纸票等紧急问题时,各负责单位及时与监控指挥中心联系,由监控指挥中心协调处理。
应急启动站监控时,各收费站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站内机电维护员更改IP地址,与站内办公室人员共同负责48小时以内的监控工作。
超过48小时后中心监控员下站,如中心监控员人手不够时,站内机电维护员有义务替班,日常维护工作可暂时由中心维护员负责。
4、紧急服务区服务信息的处理监控员发现服务区广场堵车、发生打架斗殴等情况时,及时与各服务区负责人联系并及时向高管局上报。
各服务区要加强管理,有明确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一般性突发事件不超过30分钟。
需要协调交警、路政等部门处理时,由监控指挥中心负责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