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
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方案汇报人:日期:CATALOGUE目录•引言•档案管理现状分析•精准识别档案类型与价值•档案规范管理措施•精准管理实施步骤•实施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结论与展望01引言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现状传统档案管理方式的不足和问题现代化、信息化档案管理方式的兴起和应用背景介绍目的和意义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准确性保障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02档案管理现状分析由于历史原因,档案数量庞大,给档案的整理、分类、保管、利用等带来很大难度。
1. 档案数量庞大2. 档案管理手段落后3. 档案信息化程度低4.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档案管理仍采用传统的手工管理方式,效率低下,查询速度慢,无法满足现代管理的需要。
目前档案信息化程度较低,很多档案没有数字化,导致档案利用效率不高。
档案管理缺乏完善的制度,导致档案遗失、损坏等问题时有发生。
档案管理现状由于缺乏统一的分类标准,导致档案分类混乱,不利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1. 档案分类不规范由于档案数量庞大,很多档案保管条件差,存在损坏、遗失等问题。
2. 档案保管条件差由于档案管理手段落后和信息化程度低,导致档案利用效率低,无法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
3. 档案利用效率低档案管理缺乏完善的制度,导致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等问题。
4.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的主要问题03精准识别档案类型与价值2. 分类标准制定根据档案的内容、形式、用途等特征,制定分类标准,可包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等不同类型。
3. 分类方法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分类方法,如按时间顺序、按主题、按重要性等,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1. 确定档案来源对档案进行来源分析,明确其产生部门、产生时间、责任人等信息,有助于对档案进行分类和价值评估。
档案类型识别1. 历史价值评估考虑档案的历史背景、时代特征、文化内涵等因素,评估其对历史研究的价值和重要性。
3. 经济价值评估根据档案的商业价值、市场行情、使用价值等因素,评估其对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利益和资产价值。
江苏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苏档规发〔2017〕1号

江苏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苏档规发〔2017〕1号第一条为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档案的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扶贫部门、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行政村及各级帮扶工作队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精准扶贫档案是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精准扶贫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精准扶贫档案包含文书、项目、会计、照片、电子等类型档案,按具体职能工作内容可分为综合类、精准识别类、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等四类。
第四条各级扶贫部门负责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监督。
第五条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加强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档案机构,建立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和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要求的设施设备,保障档案工作场所和经费。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经过档案专业知识培训,离职前应当办理档案工作交接手续。
第六条精准扶贫档案应当依法依规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擅自销毁。
第七条精准扶贫档案应当分门别类整理: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照片档案按《数码照片规范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第八条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参考《江苏省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见附件),并结合本地实际加以完善。
第九条精准扶贫档案保管库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磁、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等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
学校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确保学校精准扶贫工作的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部门、各院系(部)及有扶贫任务的班级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三、档案分类1. 综合类档案:包括学校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政策文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
2. 精准识别类档案:包括贫困生认定、贫困家庭信息、贫困生资助政策等。
3. 精准施策类档案:包括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
4. 精准脱贫类档案:包括贫困生毕业去向、就业情况、家庭收入等。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2. 各级部门、各院系(部)及有扶贫任务的班级负责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档案专业知识,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精准扶贫档案收集应当遵循“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擅自销毁。
2. 档案收集后,应当按照分类、编目、整理的要求进行归档。
3. 档案整理应当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 精准扶贫档案应当实行集中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档案利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真实性。
七、档案销毁1. 精准扶贫档案的销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当进行鉴定,确认为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方可销毁。
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当确保档案的完整性,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
八、监督检查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扶贫项目实施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扶贫项目实施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扶贫项目实施档案是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真实记录,是扶贫项目实施成果的重要体现,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估、总结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扶贫项目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扶贫项目实施档案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扶贫项目实施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扶贫项目实施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评估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
(二)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规划、实施方案、项目变更、资金使用、项目效益等文件。
(三)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
(四)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统计数据、调查报告、评估报告等。
第八条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及时性: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第九条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形式、时间等分类整理。
(二)编目编号:对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三)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保存。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规范存放:按照档案类别、时间等规范存放。
(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保养、消毒、防潮、防霉等工作。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提供档案利用。
精准扶贫档案整理操作方法

精准扶贫档案整理操作方法
1.整理前准备:了解档案资料的来源、性质和内容,明确整理的目的、范围和标准;
2.分类整理:按照档案资料的时间、地点、人物、种类等因素进行分类整理,并确定每个分类的名称和编号;
3.浏览核实:对每一份档案资料进行浏览核实,了解其基本内容、来源、时间等信息,初步判断档案价值及其归档位置;
4.清理归档:对于价值较高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归档条目整理并封存,一般应记录归档时间、档案编号等信息;对于价值较低的档案资料,可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淘汰或销毁;
5.备份数字化:对于重要的档案资料,应进行数字化备份,以防其丢失或损坏;
6.整理总结:对档案整理工作进行总结,制定整理报告和计划,并在维护、利用等方面做好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完整、便于查阅和利用。
“精准扶贫”中的档案管理

专 题 沙 龙6档案管理6/2017总第229期李兴利: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精准扶贫”中的档案管理问题日益列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在此工作中,扶贫部门、档案部门,特别是乡村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们付出了辛勤努力,也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
当然,也出现了一些地方将档案资料作为全面整改的工作重心,将精准扶贫异化为“精准填表”的现象。
本期沙龙,请大家就档案部门如何做到主动服务,到位不缺位,帮忙不添乱,做好“精准扶贫”中档案的建、管、用工作,谈谈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田煜:我认为做好精准扶贫档案的建、管、用,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第一,应加强监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同级扶贫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精准扶贫与档案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走到哪里,档案服务工作就跟到哪里。
例如,河南省档案局制定了《河南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举办了精准扶贫档案培训班,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保驾护航,起到了很好的监管、指导和引领作用。
第二,应正视现实,采取非常规的方式和方法做好精准扶贫档案的管理工作。
无论贫困地区、贫困村还是贫困户,档案管理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再加上扶贫工作千头万绪,人手紧张,配备具有较高档案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专门负责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也不太现实,因此,在普遍指导和培训的基础上,应在档案管理基础相对较好、人员素质较高的扶贫地区进行重点指导,做出样板工程,进行典型示范,积累可复制易传播的经验,让档案管理基础薄弱的地区迎头赶上。
第三,通过建立协作组、微信群、印发简报等方式,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践经验的交流,把收集、分类、管理等方面摸索出来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传播、分享出去,形成互帮互学的局面,也有利于引起大家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关注和重视。
第四,对贫困户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应树立保密意识,不能侵犯精准扶贫档案中记载的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为精准扶贫档案的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_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条例

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_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条例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_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条例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档案的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工作规定,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扶贫部门及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行政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精准扶贫档案是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精准扶贫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精准扶贫档案分为综合类、精准识别类、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等四类。
第四条各级扶贫部门负责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第五条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加强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档案机构,建立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和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要求的设施设备,保障档案工作场所和经费。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经过档案专业知识培训,离职前应当办理档案工作交接手续。
第六条精准扶贫档案应当依法依规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擅自销毁。
第七条精准扶贫档案应当分门别类整理: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 11822)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照片档案按《数码照片规范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 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第八条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按照《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保管期限表》,见附件)执行。
归档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准确、排列有序;归档文件目录或者卷内文件目录明晰、准确;备考表填写真实、清楚;归档的文件材料中有照片或者复印件的,应当图像清晰,注明复印件;装订结实、整齐。
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方案

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办公室的角落,一缕缕光影跳跃着,仿佛在提醒我新的一天开始了。
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方案,这个任务在我心头已经萦绕多时,现在,是时候梳理一下思路,将这些年的经验汇成文字。
一、明确档案管理的目标我们要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真实性,就是档案内容要真实反映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和水分;完整性,就是档案资料要齐全,不得有遗漏和缺失;可用性,就是档案要便于查询、统计和分析,为扶贫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1.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
各级扶贫部门要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2.制定档案管理规范。
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加强档案管理培训。
对扶贫干部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意识和能力。
三、优化档案管理流程1.收集环节。
要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收集时要做到应收尽收,不遗漏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2.整理环节。
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排序、编号,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性。
4.保管环节。
加强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5.利用环节。
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为扶贫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四、创新档案管理手段1.利用信息技术。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
2.开展档案交流。
加强各级扶贫部门之间的档案交流,促进档案资源的共享。
3.引入第三方评估。
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强化档案管理考核1.建立档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结合扶贫工作的实际,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档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2.定期开展档案管理考核。
对各级扶贫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督促整改。
3.奖惩分明。
对档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站在时间的长河中回望,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方案就像一幅画卷,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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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
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篇1
一、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一)凡是本机关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归档。
(二)凡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在次年的五月底以前立卷归档;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应在次年年初整理归档。
按规定和要求立卷后,由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案卷(归档文件)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案卷(归档文件)的排列、装订、编目、保管期限划分必须准确无误。
(四)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拟写文件材料。
二、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库房及设备要符合安全的技术要求,做好保密、保卫工作和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八防工作,杜绝档案、资料的丢失、损毁和其他的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档案库房内严禁存放杂物;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室内严禁吸烟。
(三)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干燥。
档案柜应排列整齐,档案要做到存放有序,并积极编制检索工具。
(四)坚持温湿度测量并作好记载;在高温高湿季节,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温湿度。
(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做好档案、资料的统计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三、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遵守本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刻苦钻研档案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档案业务水平。
(二)做好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做到分类准确,装订整齐美观,书写工整,编目、编号、排列符合规范要求。
(三)积极编制检索工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工作服务。
(四)做好保卫、保密和八防工作,杜绝档案、资料的丢失、损毁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积极开展编研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档案保密制度
(一)综合档案室是本机关收藏保管本机关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的重要部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守则,贯彻保密机密慎之又慎和积极防范的方针。
(二)凡收入档案室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都应保密。
(三)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重要档案只限于在指定的地点和直接需要的人员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借出,必须履行手续,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档案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保密法》,模范遵守,不得随意泄露机密。
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为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档案的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工作规定,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扶贫部门及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行政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精准扶贫档案是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精准扶贫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精准扶贫档案分为综合类、精准识别类、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等四类。
第四条各级扶贫部门负责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第五条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加强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档案机构,建立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和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要求的设施设备,保障档案工作场所和经费。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经过档案专业知识培训,离职前应当办理档案工作交接手续。
第六条精准扶贫档案应当依法依规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擅自销毁。
第七条精准扶贫档案应当分门别类整理: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 11822)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照片档案按《数码照片规范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电子
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 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第八条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按照《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保管期限表》,见附件)执行。
归档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准确、排列有序;归档文件目录或者卷内文件目录明晰、准确;备考表填写真实、清楚;归档的文件材料中有照片或者复印件的,应当图像清晰,注明复印件;装订结实、整齐。
第九条精准扶贫档案保管库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磁、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等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精准扶贫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分为30年、10年,具体按照《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十一条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成立档案鉴定小组,对保管期满的精准扶贫档案及时进行鉴定并形成鉴定报告。
鉴定小组由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形成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对保管期满,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当清点核对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销毁。
销毁档案应当由2人以上监督进行。
监督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
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十二条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和各级综合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精准扶贫档案信息资源,依法依规向社会各界提供利用服务。
提供利用档案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原则上只提供复印件。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检查归还档案,如发现有缺页、涂改、污损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追查。
第十三条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和移出、保管数量、借阅和利用效果、销毁等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统计。
第十四条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应当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
第十五条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精准扶贫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和审查制度,特别要加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形成档案的安全保密管理,严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
私泄露。
第十六条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精准扶贫档案。
移交时,交接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明确档案数量(附文件或案卷目录清册)、交接日期,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七条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归档或造成精准扶贫档案失真、损毁、泄密、丢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扶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