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及学位申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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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模板

天津大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模板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2月14日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说明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有利于以学位论文为载体的科研成果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和传播。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参照GB/T —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等标准,在征求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和部分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用版)》,对天津大学研究生论文的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进行了规范。

现正式发布,请天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依照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撰写。

如对《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10月24日联系人:刘家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职能部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地址:北洋园校区行政楼A-314室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学术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也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参照GB/T —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等标准,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论文的结构学位论文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1)致谢。

天津大学第九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三年最终定稿2009.09.15)

天津大学第九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三年最终定稿2009.09.15)

天津大学第九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的规定为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硕士学位授予质量,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现对2009年及以后入学的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如下:一、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1.至少发表1篇被SCIE收录的学术论文或至少发表2篇被EI收录期刊论文;2.发表2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相当于1篇EI论文;申请2项发明专利相当于发表1篇EI论文,超过2项以上的发明专利申请只计2项。

3.如提前半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需至少发表1篇3区及3区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4.如提前一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需至少发表或录用1篇2区及2区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5.在此基础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尊重各学科及各位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适当提出更高的发表论文要求。

6.《Frontiers of chemical engineering in china》列为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投稿刊物之一,在此刊物上发表的论文(1篇或多篇)等同于1篇EI论文。

二、其他有关规定1.发表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同意,且论文内容须与学位论文相关。

2.研究生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要求单位署名为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学生要求单位署名为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如提交的发表论文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3.如发表学术论文未达到以上要求,但学位论文外审通过,则可以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待其发表论文达到以上要求后,再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其学位申请,逾期无效。

天津大学第九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对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授予学位最低要求的规定

关于对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授予学位最低要求的规定

关于对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答辩、授予学位最低要求的规定
为提高博士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对博士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天津大学第九学位分委会对2009年3月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及授予学位发表论文要求如下(化机专业要求同机械学科): 一.申请答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1篇SCI收录二区及以上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2.至少发表2篇SCIE收录期刊论文。

3.至少发表1篇SCIE收录期刊论文并发表1篇EI收录期刊论文。

4.博士生应满足以上发表论文要求才能申请答辩。

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需至少发表2篇SCI收录二区及以上论文。

二.获得博士学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1篇SCI收录二区及以上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2.至少发表3篇SCIE收录期刊论文。

3.至少发表2篇SCIE收录期刊论文并发表2篇EI收录期刊论文。

三.博士生所发表的SCI收录论文中至少有1篇是在英文刊物上的文章。

四.学院尊重各学科及各位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适当提出更高的发表论文要求。

五.发表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同意,且论文内容为学位论文内容,并在附于学位论文后的“发表论文情况说明”中注明每篇文章所对应的学位论文具体章节.
六.研究生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要求单位署名为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学生要求单位署名为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如提交的发表论文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稿多投等行为,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分委会主席:
院章:
天津大学第九学位分委会。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要求的规定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要求的规定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稿)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科学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1、论文结构要求学位论文应采用汉语撰写;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0)附录,(11)致谢。

各部分具体要求如下:(1)封面(采用天津大学统一印制的封面)论文题目:应是整个论文总体内容的体现,要引人注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25字以内。

学科专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为准。

指导教师:除工程硕士写两名指导教师外(含一名企业导师),其他一般只能写一名指导教师。

(2)扉页(见样例)(3)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说明:《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里的“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和“导师签名”均不能为空,否则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

(见样例)(4)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应将学位论文的内容要点简短明了地表达出来,约500~800字左右(限一页),字体为宋体小四号。

内容应包括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

要突出本论文的创新点,语言力求精炼。

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应在本页下方另起一行注明论文的关键词(3-7个)。

(见样例)(5)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

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小四号。

(见样例)(6)目录标题应简明扼要并标明页号。

(7)正文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内容一般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实验结果分析与讨论、研究成果、结论及意义。

2017年版天津大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模板

2017年版天津大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模板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2月14日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说明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有利于以学位论文为载体的科研成果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和传播。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参照GB/T 7713.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等标准,在征求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和部分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用版)》,对天津大学研究生论文的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进行了规范。

现正式发布,请天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依照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撰写。

如对《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10月24日联系人:刘家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职能部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地址:北洋园校区行政楼A-314室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学术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也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参照GB/T 7713.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等标准,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1. 论文的结构学位论文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1)致谢。

天津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天津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天津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有权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我校有权开展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至少应已有授予学位的硕士毕业生,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方可接受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第三条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属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和《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格审查第四条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申请人应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以下材料以供审查:1.学士学位证书;2.最后学历证明;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第五条有研究生学历没有硕士学位或经研究生学籍处理中途退学的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须实际工作3年以上。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的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第三章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第六条同等学力水平认定(一)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至少应有以本人为主完成的科技或学术成果,如科研鉴定、获奖项目或发表学术论著等。

(二)申请人必须通过《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

天津大学硕士毕业要求

天津大学硕士毕业要求

天津大学硕士毕业要求
天津大学通过严格的检查,对本科毕业生授予正式文凭,为学生提供有效保证。

本科
毕业生应在毕业时间内完成本科课程教学规定的学时、学分。

只有完成就读学分和学术研
究规定的学分,科研能力达到规定的标准,才有资格毕业。

只有完成本科课程教学规定的基本学分,具备学术研究能力,才有资格参加毕业考试。

毕业后,学生还必须符合本科学业的规定,经过毕业审查,交纳学费,才能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生所受学位成绩应达到学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要求。

毕业研究论文选题须符合毕
业学位论文申请时间表所求要求,并应于毕业审查前公布。

学生在研究论文撰写、口头答
辩等内容上,要保障质量,达到本科毕业要求。

天津大学硕士毕业要求是,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要求的学年、学分和本科课程教学规定
的学时、学分,学术研究能力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能撰写有效的学业论文,在口头答辩中
能很好地展示自己对毕业课题和科研成果的认识,才能被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应针对
研究课题展开深刻的讨论,在撰写学位论文时应注意安排有效的学位论文讨论,并最终通
过口头答辩后,才能获得硕士学位。

天津大学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及学位申请规定

天津大学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及学位申请规定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2011版)二零一一年八月目录相关规定 (1)附件一: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国际期刊分级的建议原则 (8)附件二: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列表 (10)附件三:管理与经济学部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相关性核查表 (15)附录1:UT/DALLAS界定的24种期刊 (16)附录2:金融时报45种期刊 (17)相关规定一、博士学位申请1、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结合管理与经济学部的学科特点,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第十学位评定分委会及第十四学位评定分委会上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在满足天大校研〔2010〕11号(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的基础上,应满足管理与经济学部规定的以下条件之一:a.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b.至少发表2篇被SCIE或SSC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

c.至少发表3篇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c.1.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或EI(期刊)或SSCI或A&HCI收录;c.2.若3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中有1篇为EI(会议)收录,另外两篇中至少有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A类期刊,或另外2篇均为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期刊。

d.至少发表4篇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d.1.4篇核心学术期刊中至少有一篇为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以上期刊;d.2.至少加发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一般期刊”。

e.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天津大学界定的学术期刊范围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为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e.1.2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以上期刊。

e.2.至少加发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一般期刊”。

注:⑴管理与经济学部国际期刊界定原则(详见附件一);⑵管理与经济学部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列表(详见附件二);⑶天津大学界定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是指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将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检索源期刊中一区、二区和三区期刊收录的论文界定为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⑷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是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的核心库和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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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2011版)二零一一年八月目录相关规定 (1)附件一: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国际期刊分级的建议原则 (8)附件二: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列表 (10)附件三:管理与经济学部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相关性核查表 (15)附录1:UT/DALLAS界定的24种期刊 (16)附录2:金融时报45种期刊 (17)相关规定一、博士学位申请1、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结合管理与经济学部的学科特点,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第十学位评定分委会及第十四学位评定分委会上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在满足天大校研〔2010〕11号(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的基础上,应满足管理与经济学部规定的以下条件之一:a.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b.至少发表2篇被SCIE或SSC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

c.至少发表3篇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c.1.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或EI(期刊)或SSCI或A&HCI收录;c.2.若3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中有1篇为EI(会议)收录,另外两篇中至少有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A类期刊,或另外2篇均为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期刊。

d.至少发表4篇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d.1.4篇核心学术期刊中至少有一篇为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以上期刊;d.2.至少加发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一般期刊”。

e.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天津大学界定的学术期刊范围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为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e.1.2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以上期刊。

e.2.至少加发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一般期刊”。

注:⑴管理与经济学部国际期刊界定原则(详见附件一);⑵管理与经济学部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列表(详见附件二);⑶天津大学界定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是指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将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检索源期刊中一区、二区和三区期刊收录的论文界定为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⑷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是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的核心库和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在天大校研〔2010〕13号(关于学术期刊论文界定的有关规定)中指出,对管理与经济学部,按照津大校发〔2003〕7号(天津大学关于重新界定“重要学术期刊论文”和“一般学术期刊论文”的通知)中的原“重要学术期刊论文”作为“核心学术期刊论文”进行界定;⑸博士生(含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发表国际会议EI检索论文可以视为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但是无论发表多少篇,只计算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⑹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天大校研〔2010〕11号(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第三条执行。

⑺除CSSCI检索源的大学学报和天津大学界定的重要期刊(天津大学关于重新界定“重要学术期刊论文”和“一般学术期刊论文”的通知(津大校发字[2003]7号))上规定的研究生院校刊以外的所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不再列入可以申请博士学位的范围。

⑻建议学生尽量避免在某些评审论文中不严格把关的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不要在同一年内、在同一期刊上发表多篇文章。

2、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要求博士生在进行答辩登记和学位申请时,需将填写好的“学位论文与学术论文相关性核查表”(详见附件三)交予相关研究生教务员,核查表需导师给出具体的意见,分委会在讨论时会关注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相关性问题。

3、博士生论文盲审为鼓励学生发表高水平论文,从2010级博士生起凡在SSCI、SCI(含录用)或学部界定的A类期刊发表1篇或在B类期刊发表2篇论文(须刊出或有清样)的学生可以不参加论文盲审(学部将与研究生院讨论是否不受4篇论文限制)。

4、提前毕业和申请学位要求根据天大校研〔2010〕9号(研究生管理规定)以及天大校研〔2010〕11号(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按照学校研究生院“从严掌握”的要求,对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第十学位评定分委会及第十四学位评定分委会上会的博士研究生提前答辩和申请学位做出以下规定:a.博士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及其它培养环节,可提出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经研究生院及管理与经济学部批准后,可提前答辩和申请学位。

提前时间不得超过半年;b.至少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顶级期刊”、“国际权威期刊”或天津大学界定的“高水平学术期刊”或SSCI上增加发表1篇已被检索的学术论文;或至少增加2篇被SCIE或EI(注:必须是期刊E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至少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重要期刊”上增加发表2篇学术论文;c.由学部安排论文盲审,三份盲审论文的评阅意见均为“同意”,并且所有评阅成绩在75分以上;d.学部学位评定分委会将坚持“从严掌握”的原则,对所有提前答辩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材料进行重点审核。

5、学位论文查重要求根据管理与经济学部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中发现的问题,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避免学术不端行为,自2011年开始研究生答辩查重按以下规定执行:a.查重比例:各类型研究生论文查重比例不超过30%(含30%),超过规定标准将不能上会讨论其学位申请;在规定范围内比例较高者,导师有责任帮助学生查找原因,令其修改;b.查重时间:学部要求答辩前必须查重,除保密论文外,只有查重通过才能办理答辩登记和审批;为方便研究生指导教师,放宽软件使用时间,导师可在工作日于研究生答辩申请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学生论文发至相关教务员邮箱,由教务员进行查重,并将查重结果尽快告知导师;c.查重结果处理:在校学术型硕士及应用型硕士,每个学生答辩前可通过系统查询一次,查重比例未通过者,可于答辩和该次上会前再进行一次查重;其它类型学生(包括博士、硕士单独考试、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项目管理专业学位、MBA、MPA及各类型单证生),每个学生答辩前只能通过系统查询一次,凡是查重比例未通过者,此次不能申请答辩和上会讨论其学位申请,在下次学位申请时间内才能再次提交查重申请;d.查重报告:查重比例超过规定的,须向其导师出具查重报告。

查重报告领取时,需导师或代领人签字;e.对于查重比例在规定范围内但比例偏高的学生论文,导师应认真分析原因,要求学生修改论文、从严掌握,可提出“该次论文不予上会讨论”的要求;f.上会讨论研究生学位申请时,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须将所有上会者的查重结果及整体比例分析结果提交分委会委员,以便委员们掌握查重情况。

6、保密论文的要求a.研究生进行学位申请时,需向管理与经济学部资料室提供纸制版涉密申请,同时附上已经导师和所属学部(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后签发的《天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提交单》(复印件即可),论文所涉及的保密单位需提供证明,并注明密级和保密期;b.审批通过的保密学位论文可以不向管理与经济学部资料室提交,但必须提交电子版详细摘要(注:博士生还需提交纸质版详细摘要);c.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按公开论文分送和保存。

二、硕士学位申请1、学术论文发表要求根据天大校研〔2010〕11号文件(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要求管理与经济学部2.5年学制的所有在校学术型和应用型硕士生,至少在我校界定的“一般学术期刊”或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一般期刊”上发表或录用1篇学术论文。

注:天津大学界定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是指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和被ISTP收录的会议论文。

2、应用型学生编写案例替代学术论文的要求根据应用型硕士生培养的特点,学生可结合实习工作总结编写案例,由学部学位委员会、实习企业/机构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用型学生进行答辩评审,该案例通过评审可替代一篇学术论文。

案例要求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创新性,字数不得少于1.5万字,查重比例不超过10%。

提交案例时间为第四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评审工作于第四学期第三周前结束。

未通过案例评审的学生按照规定必须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3、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要求暂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的要求保持一致。

4、提前答辩和申请学位的要求根据天大校研〔2010〕9号(研究生管理规定)以及天大校研〔2010〕11号(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按照学校研究生院“从严掌握”的要求,特对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第十学位评定分委会及第十四学位评定分委会上会的硕士研究生提前答辩和申请学位做出以下规定:a.硕士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及其它培养环节,可提出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经研究生院及管理与经济学部批准后,可提前答辩和申请学位。

提前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在符合学校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必须增加发表1篇被SCIE或SSCI或EI(注:必须是期刊EI)或A&HCI 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重要期刊”及以上水平的期刊源上发表(或录用)1篇学术论文;b.两年制硕士研究生不得提前答辩和申请学位;c.学部学位评定分委会将坚持“从严掌握”的原则,对所有提前答辩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材料进行重点审核。

5、学位论文查重要求(同博士学位论文查重要求)6、保密论文的要求(同博士保密论文的要求)以上规定除已注明具体执行时间要求的。

其他规定从2011级秋季入学研究生中开始执行。

附件一: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国际期刊分级的建议原则为了鼓励管理与经济学部教师将研究成果在国际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提升学部的国际知名度,同时为了对教师的学术业绩进行评估和考核、对博士生、硕士生的研究成果进行考评,在原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制定的关于国际期刊的界定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的发展和国际规范,参考美国商学院前100名研究能力评估参考的24种顶级期刊(由美国得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发布,简称UT/DALLAS 24种)、英国商学院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Business School,简称ABS)出版的高质量学术期刊指南(ABS Academic Journal Quality Guide)和英国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界定的45中管理类一流学术期刊(简称FT/45),考虑到管理类及相关期刊数量很大,期刊列表不可能列出所有期刊,原来的国际期刊分类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合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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