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
宁波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城乡之间未形成绿 色网络
原先保留的生态带和生 态公益林遭到建设用地 的蚕食
主要表现
乡土化的自然生境在城 市建设中被破坏
生态廊道没有形成足够的宽 度和长度,严重影响了能量 的流动和物种的迁移。
5 实施情况对比
5.1.2 绿地生态功能较弱,承载功能单一
《宁波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在城市绿地结构、绿地指标、公园分布和树种选择等方面 ,首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摸底调查和规划编制工作,但绿地规划内容多集中在空间布局层面,以生态功 能为主要考虑对象,对绿地的其他功能挖掘不足。目前,虽然宁波市区的绿地总量不低,但海曙区、江东 区等部分城区由于土地增量有限。
在市区范围内,传统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对规划管理实施机制的研究较少,没有建立明确的空间指 引和管理实施体系,特别是与相关部门的规划衔接不足,缺乏对下层次规划的控制和指导,造成规 划实施过程中部门管理协调难度较大,往往会出现规划公园绿地被侵占、难落地及品质低等问题。
4 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转变
4.2.2 “绿地管控”思维
2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2.2 规划布局
“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 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 区等区域划定11类生态红线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 养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重要自然 岸线和海洋保护区、重要物种(含渔业)保护区、地质 遗迹保护区,使全市受保护地区面积占陆域面积的比例 达到40%以上。
,构筑城市内外一体的“大绿地”,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发展所带来的 生态问题。
遵循“大绿地”思维的 统筹全市域的绿色开敞 空间,合理确定规划编 制层次,建立起科学的 规划控制体系和有效的 管理机制。
2021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

2021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为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存,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维护城市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下面是草案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存,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维护城市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态保护和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指的生态保护对象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重要自然岸线、重要物种(含渔业)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
第三条本市生态保护应当以改善生态质量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政府主导、陆海统筹、空间管控、分级管控、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生态保护常设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的生态保护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处理生态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对象山港、三门湾、四明山和天台山等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生态保护机构负责区域生态保护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是其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生态保护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生态保护工作,并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生态保护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大对生态保护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保护常设机构对辖区内生态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市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机构
•【公布日期】2016.04.11
•【字号】甬政发〔2016〕45号
•【施行日期】2016.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
的批复
甬政发〔2016〕45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的请示》(甬规字〔2016〕39号)收悉。
经市政府研究审议,决定批准《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以下简称《规划》)。
编制该规划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美丽宁波”建设、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划定了宁波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并提出了边界管控、分类管控、分级管控、现状用地管控等相关要求,编
制内容和深度达到了相关规划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接文后,请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1日。
宁波3315计划

宁波3315计划宁波3315计划是指宁波市政府提出的“三三五”城市发展规划,旨在实现宁波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
该计划包括三大重点领域、三项重点任务和五大发展目标,是宁波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首先,宁波3315计划的三大重点领域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宁波将加大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升城市功能和服务水平。
在产业结构优化方面,宁波将加快发展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宁波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确保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宁波3315计划的三项重点任务包括城市功能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改善。
在城市功能提升方面,宁波将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功能空间,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宁波将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在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宁波将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最后,宁波3315计划的五大发展目标包括经济发展稳定、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改善和人民生活改善。
在经济发展稳定方面,宁波将实现经济增长与结构调整的良性互动,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城市功能完善方面,宁波将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
在产业结构优化方面,宁波将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发展的高质量。
在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宁波将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环境。
在人民生活改善方面,宁波将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总之,宁波3315计划是宁波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通过实施该计划,宁波将加快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步伐,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心城总体规划图一、基本情况1、城市概况宁波位于我国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舟山群岛,南依三门湾,西接绍兴市,北濒杭州湾。
下辖6区5县(市),市域总面积9365平方公里,总人口660.86万人,其中市区面积2560平方公里,人口291.87万人。
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和潜力,成为国内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200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446.4亿元,财政收入466.5亿元,港口货物吞吐量达2.7亿吨,居全国第二,集装箱吞吐量520.8万标箱。
随着北仑深水良港的开发建设,宁波城市空间由河口向滨海演进,形成了三江、镇海、北仑三片临江、滨海发展的空间格局。
城市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十强,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首批文明城市。
区位图2、宁波社会经济及城市发展的趋势与要求“十五”时期是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在城市化稳步推进和长三角区域格局重组的大背景下,宁波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面临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首先,城市化发展战略对宁波提出了新的要求。
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把城市化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必须建设几个具有国际性功能、跨省域影响力与较强创新能力的城市,以强化我省在全国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战略地位。
据此,宁波作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拥有深水港优势,将大力发展港口海运业、临港型工业和出口加工业,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辐射与集聚功能。
其次,《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对宁波都市区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中明确提出了发展三个都市区的目标,其中宁波都市区由宁波市区、舟山市区、奉化市区组成,实现甬—舟港口整体开发。
由此,宁波城市将突破现有的城市格局框架和城市形态,城市规划要从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考虑设施的配置、交通的联系和产业的联动。
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宁波市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是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宁波的生态环境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为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宁波市提出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首先,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
其中包括生态保护区、自然资源利用区、生态修复区和旅游休闲区。
生态保护区是为了保护城市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自然资源利用区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生态修复区是为了修复和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度。
旅游休闲区是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
其次,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将不同的功能区进行了优化布局。
生态保护区主要集中在城市周边的山区、湖泊和河流等自然环境较好的地区。
这些区域将得到严格的保护,不得发展工业或修建高层建筑。
自然资源利用区主要位于城市的河流、湖泊和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
这些区域将合理利用资源,支持农业、渔业和水产养殖。
生态修复区主要位于城市的工业区和城市内部的污染源较多的地区。
这些区域将进行生态修复,包括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水体治理等措施。
旅游休闲区主要位于城市的沿海地区和风景名胜区。
这些区域将发展旅游业,提供文化、休闲和娱乐设施。
再次,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
通过建立和完善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
同时,加强对各功能区的管理,严格控制发展规模和速度,避免过度开发和过度利用资源。
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和排污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水质。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习惯。
最后,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将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合理规划和布局,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升。
同时,生态环境规划还将促进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批后公布)

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批后公布)前言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均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战略方针的重要内容,强调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宁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宁波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把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作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机制。
2015年3月18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获国务院批复,批复明确要求“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分级分区保护,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列入禁建区,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加快建设“美丽宁波”,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开展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管控。
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与意义(一)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维护城乡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功能保护的基线、环境质量安全的底线、自然资源保护的铁线,已经成为继耕地之后第二条上升到国家安全高度的红线,承担着保障城乡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职能。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以落实国家战略为基本要求。
(二)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强化市域空间管制要求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严格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进行与生态功能不符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落实“三区四线”的市域空间管制要求,建立空间开发的硬要求和底线屏障,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11.10•【文号】国函〔2024〕171号•【施行日期】2024.11.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7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宁波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全国航运物流中心、“一带一路”港航合作重要节点城市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宁波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宁波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0.1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428.50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16.6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681.25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1%;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6.4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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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规划背景 (1)1.2规划目的 (2)1.3规划理念 (2)1.4规划依据 (3)1.5规划范围 (4)1.6规划期限 (4)1.7规划定位 (5)第二章生态市建设的现实基础 (6)2.1基本概况 (6)2.1.1自然环境概况 (6)2.1.2自然资源概况 (7)2.1.2.1水资源 (7)2.1.2.2土地资源 (7)2.1.2.3森林资源 (7)2.1.2.4港口资源 (8)2.1.2.5海洋资源 (8)2.1.2.6生物资源 (8)2.1.2.7旅游资源 (9)2.1.3社会经济概况 (9)2.1.3.1经济发展现状 (9)2.1.3.2科教文化 (10)2.1.3.3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 (11)2.1.4生态环境状况 (11)2.1.4.1环境质量现状 (11)2.1.4.2外部区域污染影响 (12)2.2生态市建设的有利条件 (12)2.2.1经济发展基础良好 (13)2.2.2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3)2.2.3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 (14)2.2.4自然区位条件优越 (14)2.2.5工作基础较为扎实 (15)2.3生态市建设的制约因素 (15)2.3.1经济增长以量的扩张为主,循环经济体系尚未根本建立 (15)2.3.2资源能源开发利用不尽合理 (16)2.3.3局部区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 (16)2.3.4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综合治理能力相对薄弱 (16)2.3.5科技教育基础薄弱,高素质人才仍然紧缺 (17)2.3.6生态意识比较淡薄,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17)第三章生态市建设的总体思路 (18)3.1指导思想 (18)3.2基本原则 (18)3.2.1注重协调,持续发展原则 (18)3.2.2科技支撑,体制创新原则 (18)3.2.3统筹规划,法制保障原则 (19)3.2.4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 (19)3.2.5以人为本,民为主体原则 (19)3.2.6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原则 (19)3.3总体目标 (20)3.4建设步骤 (20)3.4.1启动期(2003-2007年) (20)3.4.2发展期(2008-2012年) (22)3.4.3深化期(2013-2020年) (23)第四章生态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25)4.1指标体系 (25)4.2指标可达性分析 (26)4.2.1达标指标分析 (26)4.2.2未达标指标可达性分析 (27)第五章生态市建设的功能分区 (32)5.1区划原则 (32)5.2生态功能分区 (33)5.2.1西部、南部山地生态管护区 (35)5.2.1.1区域特征概况 (35)5.2.1.2保护和建设方向 (35)5.2.1.3重点保护区域 (36)5.2.2北部平原、南部丘陵农林生态控制区 (37)5.2.2.1区域特征概况 (37)5.2.2.2保护和建设方向 (37)5.2.3城镇及城郊发展生态重建区 (38)5.2.3.1区域特征概况 (38)5.2.3.2保护和建设方向 (38)5.2.4近海海岸带生态区 (39)5.2.4.1区域特征概况 (39)5.2.4.2保护和建设方向 (40)5.2.4.3重点保护海域 (41)5.3生态功能区与城市化、产业化的关系 (42)5.3.1发挥区间优势,优化中心城各区间功能 (42)5.3.2系统整合工业园区,推进环杭州湾产业带建设 (42)5.3.3合理确定海洋环境功能分区,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43)第六章生态市建设的主要任务 (44)6.1建设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 (44)6.1.1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44)6.1.1.1合理利用农业资源 (45)6.1.1.2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45)6.1.1.3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46)6.1.1.4推广生态农业模式 (47)6.1.1.5完善农业安全生产和认证体系 (48)6.1.1.6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48)6.1.2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49)6.1.2.1优化工业结构 (49)6.1.2.2严格产业准入 (50)6.1.2.3调整工业布局 (51)6.1.2.4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53)6.1.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57)6.1.3.1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业 (58)6.1.3.2完善提升商贸流通业 (59)6.1.3.3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 (60)6.1.3.4全面发展科教文化信息服务业 (61)6.2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 (63)6.2.1构建生态环境安全格局 (63)6.2.1.1一条贯穿南北的生态大通道 (63)6.2.1.2五条沟通海陆的绿色生态走廊 (63)6.2.1.3各组团间的多组生态隔离带 (64)6.2.1.4环三江片防护带及沿江绿带 (64)6.2.2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 (65)6.2.2.1全面推进水环境整治 (65)6.2.2.2继续强化大气环境整治 (67)6.2.2.3深入开展城镇环境整治 (68)6.2.2.4着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70)6.2.3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71)6.2.3.1修复水生态系统,提高水体环境质量 (71)6.2.3.2严格管理开山采石,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72)6.2.3.3注重抓好生态林建设,完善林业生态体系 (73)6.2.3.4保护生物多样性,优化生物生存空间 (74)6.2.3.5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合理开发海洋资源 (75)6.3建设优美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 (76)6.3.1推进生态住区建设 (76)6.3.1.1合理规划布局 (76)6.3.1.2形成适宜规模 (77)6.3.1.3建设生态住宅 (77)6.3.2优化生态交通网络 (78)6.3.2.1保障步行交通 (78)6.3.2.2自行车合理运行 (78)6.3.2.3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78)6.3.2.4合理有序发展小汽车 (79)6.3.3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79)6.3.3.1文化娱乐设施 (79)6.3.3.2医疗卫生设施 (80)6.3.3.3商业金融设施 (80)6.3.3.4水电基础设施 (81)6.3.4推进城乡生态建设 (81)6.3.4.1完善公共绿地系统 (81)6.3.4.2美化城镇生态景观 (82)6.3.4.3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83)6.4建设文明先进的生态文化体系 (85)6.4.1积极培育生态理念 (85)6.4.1.1加强全民生态教育 (86)6.4.1.2普及生态保护知识 (86)6.4.1.3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87)6.4.2大力倡导绿色消费 (88)6.4.2.1推广绿色消费模式 (88)6.4.2.2规范绿色消费行为 (89)6.4.2.3加强绿色消费保障 (89)6.4.3着力创建基层生态文化 (90)6.4.3.1企业生态文化建设 (90)6.4.3.2社区生态文化建设 (91)6.4.3.3乡村生态文化建设 (91)6.4.3.4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92)6.4.4保护利用历史文化名城 (92)6.4.4.1建设独具特色的藏书文化 (93)6.4.4.2弘扬根基深厚的儒商文化 (93)6.4.4.3发展潜力广大的海洋文化 (93)6.4.4.4传承优秀灿烂的古建文化 (94)6.5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撑体系 (94)6.5.1建立社会发展支撑体系 (94)6.5.1.1加强人口综合管理 (94)6.5.1.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95)6.5.1.3发展公共卫生事业 (96)6.5.2建立自然资源支撑体系 (96)6.5.2.1优化配置水资源,创建节水型城市 (96)6.5.2.2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99)6.5.2.3加紧调整能源结构,增强能源保障能力 (100)6.5.3建立生态安全预警机制 (101)6.5.3.1建立生态安全评估机制 (101)6.5.3.2建立生态安全监测系统 (101)6.5.3.3建立生态安全应急处理系统 (102)第七章生态市建设的重点工程 (103)7.1重点工程建设 (103)7.2规划方案绩效分析 (109)7.2.1规划方案投资分析 (109)7.2.2规划方案绩效分析 (109)7.2.2.1经济效益分析 (110)7.2.2.2生态效益分析 (110)7.2.2.3社会效益分析 (111)第八章生态市建设的保障措施 (112)8.1切实加强生态市建设的领导 (112)8.1.1加强领导,周密协调 (112)8.1.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112)8.2健全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113)8.2.1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 (113)8.2.2制定完善法律和规章 (113)8.2.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114)8.3加快管理体制创新 (114)8.3.1转变政府职能 (114)8.3.2探索绿色GDP考核体系 (114)8.3.3统筹运用政府专项资金 (115)8.4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115)8.4.1加大财政投入 (115)8.4.2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 (115)8.4.3推进生态建设市场化、产业化进程 (116)8.5积极推进环境科技创新 (116)8.5.1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 (116)8.5.2建立生态环境信息网络 (116)8.5.3推进环境科技创新 (117)8.6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117)8.6.1提供良好的合作软环境 (117)8.6.2开展全方位的对外交流合作 (118)第一章总论1.1规划背景21世纪是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世纪,经济活动和生态环境的相互影响日益加深,全球性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把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基本战略,谋求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逐渐成为全球的共同行动。
党的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思想,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明确了方向。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正成为各级政府的必然选择。
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绿色浙江’为目标,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003年9月,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显著,城市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