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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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 发布时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2 正文内容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总则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代码 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H建设用地 development,land E 非建设用地 non-development,land2.0.2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设用地的分类标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设用地的分类标准

2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交通、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

21商服用地指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11商业用地指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12金融保险用 地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手、期贷、信用社等用地。

213餐饮旅馆业 用 地指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14其他商服用 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服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22工矿仓储用地指工业、采矿、仓储业用地221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22采矿地指采矿、采石、采砂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223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3公用设施用地指为居民生活和二、三产业服务的公用设施及瞻仰、游憩用地。

231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指给排水、供电、供然、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等用地。

232瞻仰景观休闲用地指名胜古迹、革命遗址、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等。

24公共建筑用地指公共文化、体育、娱乐、机关、团体、科研、设计、教育、医卫、慈善等建筑用地。

241机关团体用 地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单位的办公用地。

242教育用地指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成人业余教育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管理学院、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等直接用一教育的用地。

243科研设计用 地指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244文体用地指为公从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

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

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_《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记忆技巧...许多城市规划的小伙伴都认为记忆用地标准是一件比较令人头疼的事,因此,八宝就写了这篇小文,总结一下自己记忆的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仅是为了记忆而联想到的说法,并不作为真实依据哦)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8中类、14小类。

记忆大类和中类比较容易,因为基本上都是取英文的首字母,下面就是各大类和中类的对应英文啦,看到基本上就记住了2大类:H建设用地-habitat(栖息地)E非建设用地-else(其他用地)(这为什么大类两个用H和E表示八宝表示查了很久也没找到官方说法,最后引用了百度知道上一位网友提供的答案,是不是还挺有道理的?哈哈)8中类:(H中的中类)居住用地R-residential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administration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business工业用地M-manufacture物流仓储用地W-warehousing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street公用设施用地U-utilities绿地与广场用地G-green1、R类、M类、W类首先我们将8个中类进行分析,可以将分类逻辑相似的R类、M类、W类划分为一组,它们都是按环境与质量要求对用地进行了分级,都是分为三类,从一类到三类都是质量逐渐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R类中R1主要是低层居住用地,R2则主要是多、中、高层住宅用地。

2、令人头疼的A类A类是8个大类中小类最多的,而且使用频率也很高,记忆难度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主要以我国的admin城市北京为例,作为记忆线索,接下来就一起看看怎么记忆这个磨人的小妖精吧。

A1行政办公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这两个其实记住一句话就好啦”北京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那么政治排在第一,当然就是A1行政办公啦;同理,文化排在定位的第二,就是A2文化设施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4.0.1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应符合表的规定。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表4.1.1
指标级别用地指标人(m2/人)
I~
II~
III~
IV~
4.1.3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按表的规定确定。

所采用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比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的数值。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表4.1.3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人(vm2/人)
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
允许调整幅度
人(m2/人)指标级别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人(m2/人)
≤I~+~+~
I~>0
II~+~+
~100二、三、四可增、减0~10
~120三、四可减0~15
~150四、五可减0~20
>150五应减至150以内4.2.3.2地多人少的边远地区的村镇,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政府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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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是城市规划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有助于分析建立
我们所面临的城市规划。

它把建设用地分为不同的用地类型,使城市规划目标能够以更加
细致、精确、有条件的方式实现。

一般来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经过逻辑
分析和细分研究后,包括六大类:
一、住宅用地:原则上宜建住宅用地,可分为住宅建筑用地、住宅设施设备用地等。

住宅建筑用地的配备应能满足每个建设项目的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各项设施完备。

二、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商业活动场所,如商店、餐饮场所、物流调度内配中心、商务中心和大型娱乐场所等。

根据商业用地功能特点,分为商业用地、物流调度用地、娱
乐用地等。

三、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生产各种产品的用地,分为工业制造用地、工程建
设用地和特种集聚用地。

四、服务业用地:包括各类服务业企业用地,分为教育医疗用地、社会服务用地、文
化娱乐用地和信息服务用地。

五、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用于给居民和公众提供必要的服务,这类用地一般
分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公共环境设施用地。

六、公管用地:公管用地就是指功能上隶属于政府,依法受国家保护的用地,如国有
资源用地、军事和防卫用地、重点保护用地等。

因此,在建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时,必须以当地实际、满足当地社会
经济发展要求、保护环境等为准则,合理安排用地功能,不断完善建设标准,促进建设用
地的合理利用。

建设用地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建设用地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建设用地的概念、特点与分类一、建设用地的概念(一)建设用地的内涵建设用地通常是指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它利用的是土地的承载力。

它是把土地作为生产基地,生活场所,而不是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直接为农业建设服务的用地(如:打谷场、暖房、排灌站、渠道等)称为“农业建设用地”,其余称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建设用地是指通过工程的手段,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和一切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操作场地和建筑空间的土地。

广义的建设用地则是指一切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土地,是已利用土地中的一切非农业生产用地。

如采矿业中露天开采需要的土地、地下开采时采空区塌陷引起地面下沉不能继续耕种的土地、自然保护区用地等。

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在土地利用的相互关系上,存在着显著的、本质的差别。

建设用地利用的结果,基本上是以非生态附着物的形式,如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存在于土地上;农业用地则是依赖于土地的肥力,直接从耕作层中生产农作物,它对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具有生态利用性。

因此,肥力低的土地难以用于农业生产,但可以作为建设用地,甚至可能是优质建设用地。

(二)建设用地的特点相对于其它类型的用地而言,建设用地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建设用地的高度集约性与农用地相比,建设用地占地面积较小,但单位用地面积上所投放的劳动力与资本比农用地要高得多,单位土地面积的直接经济产出也比农用地要高出很多,属于高度集约的土地利用。

因而相对于农用地而言,建设用地可以通过投入更多的劳动和资本来替代较为稀缺的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土地供需紧张的矛盾。

2.建设用地利用逆转的困难性一般来讲,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较为容易,只要地质条件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再加以必要的开发和配套建设就可以变为建设用地。

但建设用地则不同,它是以利用土地的承载力为主,其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一旦建成就可以使用很长的年限,所以土地的用途较为稳定。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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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_GB50137-2011……3.用地分类3.3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W 物流仓储用地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W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W3 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郑州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郑州市城市规划局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第二章建设用地……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四)、仓储用地(W),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1、普通仓库用地(W1),指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2、危险品仓库用地(W2),指储存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3、堆场用地(W3),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仓库用地;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总体规划、批准的分区规划和本规定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以下简称《表一》)的规定执行。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执行。

表1: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用地性质适建情况建设内容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R1R2R3R4C1C2C3C4C5C6C7M1M2M3W1W2W3T1T2T3T4T5S1S2S3U1U2U3U4U5U6G1G2D1D2D31 低层居住建筑√√√√○○○×○○×○○×○×○××××××××○×○×○○××○○○2 多层居住建筑○√√○○○○×○○×○○×○×○××××××××○×○×○○××○○○3 高层居住建筑○√√○○○○×○○×○○×○×○××××××××××○×××××○○×4 教育设施√√√√○○○○○√×○○×○××××××××××××○×××××○×○5 商业服务设施√√√√○√○○○○○○○×○×××××○××××○○○×○○××○××6 文化设施√√√√○○√○○○○○○×○××××××××××○○○×○××××××7 医疗设施√√√√○○○○√○×○○×○××××××××××××○××○×××××8 体育设施√√√√○○○√○○×○○×○×○×××××××××××××××××××9 市场√√√√○√○○×××○○×○×○×××××××××××××××××××10 办公建筑√√√○√√√√√√○√√√√√√×××√√××××○○○○○××○○○11 旅馆○√√○○√○○○××○○×××××××××××××○○××××××××12 商住综合楼√√√○√√√√√√×√○×√○√××××××××××××××××○○○13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工厂○√√√×○○××××√√√○×○××××××××○○○○○××××××14 对环境有干扰、污染的工厂××××××××××××○√○×○×××××××××××××××××××15 普通储运仓库××○○×○○×○××○○○√○√×××××××××××××××××××16 危险品仓库×××××××××××××××√××××××××××××××××××××17 社会停车场○○○○○○○○○○×○○○○×○○○×○○×××××××××××××18 加油站××××××××××××○○○○○○○×○○××××○×××××××××19 中、小学、幼儿园√√√○○○○○○○××××××××××××××××××××××××××注:√适建×不适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规划要求或依照有关法规、规定按程序批准后确定。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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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城乡用地: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H建设用地E非建设用地R 居住用地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M 工业用地W 物流仓储用地S 交通设施用地U 公用设施用地G 绿地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 ~ 105.0 m2/人内确定。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105.1 ~ 115.0 m2 /人内确定。

建筑气候区划I、II、VI、VII 气候区III、IV 、V气候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28.0 ~ 38.0 23.0 ~ 36.0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5m2/人。

规划人均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2.0m2/人。

规划人均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0.0m2/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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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 城市用地分类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
小类。

1.1.4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
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
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
1.2规划兼容性
1.3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1.3.1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类别应当按照用地性质及其适建范围(表1.2、表1.3)
确定;
1.3.2 村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可参照表1.2、表1.3的规定执行。

附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允许或不允许由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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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规划建设项目主要类别及建筑分类对照表
8
9
1.3 综合性质用地
1.3.1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用地性质混合的建设用地称为综合性质用地。

1.3.2综合性质用地各类建筑规模的比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用地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公共配套需要、周边环境影响等因素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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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建设项目选址
2.1 一般原则
2.1.1 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1.2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
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使用和协调。

2.1.3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和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把节约用地
放在首位。

2.1.4严禁安排国家明令禁止项目的用地选址。

2.1.5 严格控制破坏生态环境(如水体、山体)的建设活动。

地质灾害禁建区内,除
进行危岩滑坡整治、绿化和必须的市政工程外,严禁其他建设活动;地质灾害
慎建区内,从严控制工程建设活动,凡在慎建区内选址,必须先进行建设用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经有关部门审查认定。

2.2 建设项目选址论证
2.2.1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因国家、省或者市重点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或者工程咨询单位进行
建设项目选址论证。

2.2.2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的现状调查或说明;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情况;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能源、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情况;
(4)建设项目的配套生活设施与城市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情况;
(5)建设项目对城市环境的影响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情况;
(6)建设项目与城市防灾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情况;
(7)建设项目与城市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情况等项内容;
(8)建设项目与国家安全保密要求等的协调情况。

第三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
3.1建设项目用地控制
建设项目用地控制主要是指通过规划用地红线图对用地位置和范围进行界定,通过规划设计条件对用地规划指标进行控制。

3.2规划用地红线
3.2.1规划用地红线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界线。

3.2.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图“规划用地坐标红线图”示例图样参见图3.1。

图3.1 “规划用地坐标红线图”示例图样
3.2.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红线原则上应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选址范围及界线一致。

当因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安全、公众重大利益等情况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按城市规划及现状实际情况对原选址范围、界线进行合理校核、调整,一般不超出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定的范围。

3.3用地面积计算
3.3.1用地面积指规划用地红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净用地面积和代征用地的面积。

3.3.2净用地面积指用地面积中扣除代征用地面积后的面积(即可建设用地面积)。

3.3.3代征用地指城市规划部门确定范围,由建设单位代替城市人民政府征用并负责拆迁现状地上物、安置现状居民和单位后,交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的用地。

3.3.4代征用地包括代征道路用地、代征绿化用地。

3.3.5代征用地不纳入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核算范围。

3.3.6邻近建设用地有表3.1所列情况且尚未征用的用地,根据规划需要原则上应纳入代征范围。

代征用地项目表3.1
3.4 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件“规划设计条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表3.2中的项目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具体指标参阅《增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相关内容。

规划控制要求项目表表3.2
第四节村建设用地控制
4.1 一般要求
4.1.1村庄建设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各项建设应符合经批准的村庄规划;
4.1.2村庄的规划建设,应当选择集中和相对集中方式,防止建设无序扩散。

4.2村居住用地
4.2.1因国家、省或者市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而安排的村民复建用地,必须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由项目业主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具体位置和规模。

4.2.2在增城市中心城区及各镇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应当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

4.2.3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平原地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建筑层数不大于3层。

4.3 村经济发展用地
4.3.1因国家、省或者市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留用的村经济发展用地,必须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由项目业主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具体位置和规模。

4.3.2村经济发展用地的规划建设参照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控制。

4.4 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4.1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管理用地、教育机构用地、文体科技用地、医疗保健用地、公建配套及金融用地。

4.4.2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时,必须统筹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设施。

4.4.3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表4.1的规定。

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及规模表表4.1
注:表中●—应设的项目;○—可设的项目
4.5 村绿化和市政设施用地
4.5.1旧村改造绿地率不小于25%,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0.5平方米/人。

4.5.2新村建设绿地率控制在30~35%,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0平方米/人。

4.5.3市政设施用地应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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