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量观测规范(报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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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降水观测与资料整编

第2章 降水观测与资料整编

3、观测注意事项
(1)每日观测时,注意检查雨量器是否受碰撞变形,检查漏斗
有无裂纹,储水筒是否漏水。
(2)暴雨时,采取加测的办法,防止降水溢出储水器。如已溢
流,应同时更换储水筒,并量测筒内降水量。 (3)如遇特大暴雨灾害,无法进行正常观测工作时,应尽可能 及时进行暴雨调查,调查估算值应记入降水量观测记载簿的备 注栏,并加文字说明。 (4)每次观测后,储水筒和量雨杯内不可有积水。
计有翻斗式、称重式、轮盘斗式和虹吸式等类型。 2、适用范围 (1) 人工雨量器适用于驻测的雨量站观测液态和固态降水 量;
(2) 翻斗式、称重式和轮盘斗式雨量计适用于驻测和无人
驻测的雨量站观测液态降水量; (3) 虹吸式雨量计适用于驻测的雨量站观测液态降水量。
2.2.2 仪器安装
1、地面观测场的人工雨量器安装高度为0.7 m,自记雨量计
(5)场内地面应平整,保持均匀草层,草高不宜超过20cm,设置的小路
和门应便于观测,路宽不大于0.5m。
(6)观测场四周应设置不高于1.2m的防护栅栏,栅栏条的疏密不应影响 降水量观测精度,多雪地区应考虑在近地面不致形成雪堆。 (7)有积水的观测场,应在其周围开挖排水沟,防止场地内积水。 (8)观测场设立警示标志,划定保护范围。承雨器口至障碍物顶部高差
第2章 降水量观测和资料整编

降水量是在一定时段内,从大气中降落到地表的液态和固态水所折算的
水层深度。 • 降水量单位以毫米(mm)表示,其观测记载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要控制雨日地区分布变化的基本雨量站和蒸发站必须记至0.1mm。 2、不需要雨日地区分布变化资料的降水量观测,其多年平均降水量小于400 mm的地区可记至0.2 mm,多年平均降水量400 mm至800 mm的地区可记至 0.5 mm,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800 mm的地区可记至1 mm。 • 降水量的观测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记起止时间者,观测时间记至分;

降水量观测规范

降水量观测规范

主动加测 这些情况不属于变动观测任务 而是观测人员应有的对工作负责的自觉行动

条 降水可分为两类 大气降水与地面降水 由自然云雾或自由大气中降落到地面
上来的液态和固态水称为大气降水 指雨 雪 雹等形成的降水 地面水气凝结物称为地面降水 指
雾 露 霜等 由于单纯的雾 露 霜日量甚微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 其量 常不足
由表
可以看出 年降水量和年雨日的记录误差随记录精度的放宽和降水量的变小而增
大 特别是干旱地区 月 年雨量 雨日系统偏小甚多 但
记录精度引起的降水量误差普遍
不大 所以本规范只限制了

分辨力观测仪器的使用条件
实际上表
数据明显偏大于实际截留蒸发损失 如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站观测到
翻斗雨量计的截留水量 在雨止三 四天后 仍未蒸发尽 陕西状头站观测
的截留蒸发损失及其对雨日的影响进行了统计分析 分析时以
分辨力仪器为标准 假定降
雨停止后翻斗内的截留水量在一日内蒸发完毕 如果连日降雨则截留蒸发为零 分析结果如表



湿

半干旱半湿润


不同记录精度多年平均年降水量和年雨日偏小百分数对照表
不同记录精度截留蒸发损失
年降水量
年雨日
年降水量
年雨日
年降水量
年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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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行业标准
降水量观测规范
条文说明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总则 观测场地 仪器及安装 雨量器观测降水量 日记型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长期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降水量资料整理
降水量观测规范 条文说明
前言

降水量观测规范

降水量观测规范

∙ 1.在山区,观测场不宜设在陡坡上、峡谷内和风口处,要选择相对平坦的场地,使承雨器口至山顶的仰角不大于()度∙o A 5o B 30o C 60o D 75∙ 2.降雨量观测场地应平整,地面种草或作物,其高度不宜超过()。

∙o A 20cmo B 50cmo C 70cmo D 80cm∙ 3. 每日8时观测(或其他换纸时间)对准北京时间开始记录时,应()方向旋转自记钟筒,以避免钟筒的输出齿轮和钟筒支撑杆上的固定齿轮的配合产生间隙,给走时带来误差。

∙o A 先顺时针后逆时针o B 先逆时针后顺时针o C 一直按顺时针o D 一直按逆时针∙ 4.低山丘陵、平原地区、人口稠密、交通方便的雨量站,以及不计雨日的委托雨量站,实行间测或巡测的水文站、水位站的降水量观测周期宜选用()。

∙o A 一日o B 一个月o C 三个月o D 半年======多选题部分======∙ 5.在观测场地周围有障碍物时,应测量障碍物哪些指标()。

∙o A 方位o B 高度o C 至仪器的距离o D 在山区应测量仪器口至山顶的仰角∙ 6.雨量站考证簿内容包括( )∙o A 委托观测员的姓名o B 观测场地的自然地理环境o C 平面图o D 观测仪器∙7.降水量观测仪器由( )及数据传输和数据处理等部分组成。

∙o A 传感o B 测量控制o C 显示o D 记录======判断题部分======∙8.雨量站选用的仪器,其分辨力不应低于该站规定的记录精度,观测记录和资料整理的记录精度应和仪器的分辨力一致。

∙对错∙9.降水量观测误差受风的影响最大。

∙对错∙10.雨量器(计)的安装高度,以承雨器口在水平状态下至观测场地面的距离计。

∙对错。

(完整word版)新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完整word版)新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一编总则第1章地面气象观测组织工作气象观测是气象业务工作的基础。

地面气象观测是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地球表面一定范围内的气象状况及其变化过程进行系统地、连续地观察和测定,为天气预报、气象信息、气候分析、科学研究和气象服务提供重要的依据。

地面气象观测是每个气象观测站的基本工作任务之一,必须严肃、认真、负责地做好。

由于近地面层的气象要素存在着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和随时间变化的脉动性,因此地面气象观测记录必须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

代表性--观测记录不仅要反映测点的气象状况,而且要反映测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平均气象状况。

地面气象观测在选择站址和仪器性能,确定仪器安装位置时要充分满足观测记录的代表性要求。

准确性--观测记录要真实地反映实际气象状况。

地面气象观测使用的气象观测仪器性能和制订的观测方法要充分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准确度要求。

比较性--不同地方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在同一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或同一个气象观测站在不同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能进行比较,从而能分别表示出气象要素的地区分布特征和随时间变化的特点。

地面气象观测在观测时间、观测仪器、观测方法和数据处理等方面要保持高度统一。

本规范是从事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业务规则和技术规定,观测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业务软件的技术、操作手册是对本规范的必要补充,编制时必须以本规范为依据,其内容不得与之相违背。

地面气象观测人员在认真贯彻执行本规范的同时,也要熟练掌握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业务软件的技术、操作手册中的有关内容,确保正确顺利地完成地面气象观测任务。

本规范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

1.1 观测站的分类以及观测方式和任务1.1.1 观测站分类地面气象观测站按承担的观测业务属性和作用分为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三类,可根据需要设置无人值守气象站。

承担气象辐射观测任务的站,按观测项目的多少分为一级站、二级站和三级站。

05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90】条文说明

05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90】条文说明

日雨量
平顶 坡顶
不分级
平顶 坡顶
月雨量
平顶 坡顶
年雨量
平顶 坡顶
房顶雨量器测雪 偏差更大 日降雪量平均偏小
最大偏小
月降雪量平均偏小
这是由于房顶风速大 而雪的密度比雨小 致使雪片漂移损失比雨更大
前述风洞试验已证明房顶风速偏大 野外大量的试验成果又证明在房顶观测降水量比近似真
值 地面雨量器观测值 系统偏小很多 如果我们还继续将房顶作为降水量观测场 则所提供的降
翻斗式雨量计 放宽分辨力 可以减少翻斗翻动次数 减少翻斗翻动过程中的雨量误差 减少仪器磨
损和故障 延长仪器寿命 实际提高了仪器的量测精度 从而提高暴雨资料的准确性
三 仪器分辨力的不同对降水量和雨日的影响 不同仪器各不相同 其中以翻斗式雨量计影响
最大 在全国不同地区挑选了 个雨量站 用
年的资料系列 对不同分辨力的翻斗雨量计
整理等 由水文领导机关根据各地的降水量大小和时空变化规律及暴雨特性等在 测站任务书 中
规定 各雨量站的降水量观测任务 必须按照 测站任务书 执行 如果观测仪器运转正常 又未出
现异常的灾害性降水 即一般情况下雨量站不得自行改变 但是 对于未规定观测降水强度的雨量
站在发生特大暴雨或自记仪器发生故障时 主动加测降水强度 未规定测记冰雹的站 如发生雹灾
主动加测 这些情况不属于变动观测任务 而是观测人员应有的对工作负责的自觉行动

条 降水可分为两类 大气降水与地面降水 由自然云雾或自由大气中降落到地面
上来的液态和固态水称为大气降水 指雨 雪 雹等形成的降水 地面水气凝结物称为地面降水 指
雾 露 霜等 由于单纯的雾 露 霜日量甚微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 其量 常不足

《酸雨观测业务规范》技术解答

《酸雨观测业务规范》技术解答

《酸雨观测业务规范》技术解答《酸雨观测业务规范》技术解答1、问:酸雨采样的降水量标准以哪种降水记录为准?答:以人工定时降水量观测记录为准。

2、问:如何理解酸雨观测降水采样日界的有关规定?答:(1)一个酸雨观测降水采样日界内(以下简称为08-08)的降水量大于等于1.0mm时,必须进行降水样品的pH值和电导率的测量,如果因为遗洒或在夏季因为蒸发等原因导致降水样品不足30毫升,无法进行测量的,需要在观测簿中备注说其原因。

(2)08-08的降水量小于1.0mm时,建议由各省作出补充规定,在实际采集的降水样品的量多于弃样标准(30毫升),也无明显污染的情况下,要求台站进行pH值和电导率的测量。

此时的观测簿记录以及日(月)酸雨观测资料文件的填写、整编要求完全同正常情况,并且也和正常情况一样统计观测员的观测基数。

(3)08-08的降水量小于1.0mm时,如未进行pH值和电导率的测量,不计算错情,或漏测;观测簿记录以及日(月)酸雨观测资料文件中,除pH值和电导率测量有关记录填写为缺测,其他的记录,如采样记录、气象记录等均需填写完整。

3、问:08-08的降水量小于1.0mm,但更换了采样桶后在8:00到8:30期间又下了一阵雨(在8:30前降水结束),但无法判断该部分的降水量有多少,与08-08的降水量累加后是否达到1.0mm,前一日的样品如何分析?有关记录如何填写?答:(1)将8:00到8:30期间的降水样品与前一日的降水样品混合(注意:要全样混合)后,可作为前一日的降水样品进行pH值和电导率测量,如未进行pH值和电导率的测量,也不计算错情,或漏测。

(2)尽管在8:00到8:30期间有降水,但是,观测簿的降水量一栏仍填写08-08的降水量。

(3)8:00到8:30期间的采样桶安放和收取记录仍在观测簿的后一日对应栏目内填写,但是在整编日、月酸雨观测资料文件时,前一日降水时段的结束时间,应记为后一日8:00到8:30期间内的最后一次采样桶收取时间。

国家标准 气象干旱等级

国家标准 气象干旱等级

GB/T × × × × —× × × ×


前言 ...................................................................................................................................................................... II 引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 ........................................................................................................................ 2 5 相对湿润度指数………… .............................................................................................................................. 3 6 标准化降水指数………… .............................................................................................................................. 3 7 标准化降水蒸散指数………… ...................................................................................................................... 4 8 帕默尔干旱指数………… .............................................................................................................................. 4 9 气象干旱综合指数 ...................................................................................................................................... 4

降水量观测方法

降水量观测方法

降水量观测方法降水量观测包括测量记录降雨、降雪、降雹的水量,根据需要也可测记雪深、冰雹直径、初霜和终霜日期及雾、露、霜现象。

常规降水量的观测,在观测场地、雨量站考证、观测仪器与安装、观测记录等方面均应严格按照有关降水量观测的规范开展工作。

第一节观测场地要求降水量观测场地的查勘内容包括:地名和交通、通信条件等;附近雨量站分布情况;自然地理特征和水体分布情况;当地降水和气温等气候特征;雷电情况;场地周围障碍物情况。

查勘后场地环境应满足观测资料具有可靠性、代表性和一致性的要求。

降水量观测场地环境与设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降水量观测应设置地面观测场。

当地面观测场环境不符合要求时,可设置杆式观测场。

特殊情况下,专用雨量站可设置房顶观测场。

(2)除本站需备份观测外,观测场不宜设置3套及以上同类型的观测设备。

(3)地面观测场环境与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观测场应避开强风区,其周围应空旷、平坦,不受突变地形、树木和建筑物的影响。

2)观测场不能完全避开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的影响时,雨量器(计)至障碍物边缘的距离应大于障碍物顶部与承雨器口高差的2倍。

3)在山区,观测场不宜设在陡坡上、峡谷内和风口处,应选择相对平坦的位置,使承雨器口至山顶的仰角不大于30°。

4)场内仪器之间、仪器与栏栅之间的间距不小于2m。

仅设一台雨量器(计)时为4m×4m,设置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各一台时为4m×6m。

5)场内地面应平整,保持均匀草层,草高不宜超过20cm。

设置的小路和门应便于观测,路宽不大于0.5m。

6)观测场四周应设置不高于1.2m的防护栏栅,栏栅条的疏密不应影响降水量观测精度,多雪地区应考虑在近地面不致形成雪堆。

7)有积水的观测场,应在其周围开挖排水沟,防止场地内积水。

8)观测场应设立警示标志,划定保护范围。

承雨器口至障碍物顶部高差的2倍距离为保护范围,不应有建筑物,不应栽种树木和高秆作物。

9)水面蒸发站的降水量观测场地设置应符合《水面蒸发观测规范》(SL 630—201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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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21-2006替代SL 21-90降水量观测规范(报批稿)2006-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根据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关于开展水利技术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科综【2004】9号)”,水利部水文局和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了《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90)(以下简称“规范(90)”)的主要起草人、审查专家、使用单位代表及其他相关专家,组成复审专家组,对“规范(90)”进行了复审。

复审专家组研究决定对“规范(90)”进行修订。

水利部水文局委托“规范(90)”原主编单位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现南京水科院水文水资源研究所)负责修订。

在本次规范修订中,主编单位南京水科院和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认真研究了“规范(90)”原参编单位安徽、浙江、四川省水文局,以及长江委、黄委、黑龙江、内蒙古、北京、山东、河南、江西、广东、云南、陕西、甘肃等省(自治区、直辖市)20多个单位的水文局(处、总站)的修改意见,重点吸收了适当放宽记录精度、适当放宽观测场地要求、增加固态存贮器记录雨量等意见,并对“规范(90)”4~6章不同观测仪器的降水量观测的有关内容结构进行了调整,删除、简化了部分人工观测的内容,将第3章仪器及安装中的仪器组成结构和基本技术要求调到附录中,适当精炼了标准正文,增加了条文说明内容。

本标准替代sl21-90版本。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本标准主编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福兴朱晓原冯讷敏杨菊芳本标准审查会技术负责人:谭国良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目录前言1总则 12观测场地 22.1场地查勘 (2)2.2场地设置 (2)2.3场地保护 (3)2.4雨量站考证簿的编制 (3)3 仪器及安装 53.1仪器组成、分类及适用范围 (5)3.2仪器安装 (5)4雨量器观测降水量 74.1观测时段 (7)4.2液态降水量观测 (7)4.3固态降水量观测 (7)4.4特殊观测 (8)4.5观测注意事项 (8)5 虹吸式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95.1观测时间和程序 (9)5.2雨量记录的检查 (10)5.3观测注意事项 (10)6翻斗式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116.1自记周期的选择 (11)6.2观测(换纸)时间 (11)6.3观测方法 (11)6.4雨量记录的检查 (12)6.5观测注意事项 (12)7 降水量资料整理 147.1一般规定 (14)7.2雨量器观测记载资料的整理 (15)7.3虹吸式自记雨量计记录资料的整理 (15)7.4翻斗式自记雨量计记录资料的整理 (17)附录A 雨量站考证簿编制说明19附录B 降水量观测常用仪器及其检查和维护24附录C F-86型防风雨量器的安装 28附录D雨量站观测记载簿填制说明30附录E降水量观测误差 331总则1.0.1为统一全国降水量观测技术,提高降水量观测资料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搜集降水基本资料的降水量观测。

1.0.3降水量观测项目,一般包括测记降雨、降雪、降雹的水量。

单纯的雾、露、霜可不测记(有水面蒸发任务的测站除外)。

必要时,部分站还应测记雪深、冰雹直径、初霜和终霜日期等特殊观测项目。

1.0.4降水量单位以mm表示,其观测记载的最小量(以下简称记录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需要控制雨日地区分布变化的雨量站必须记至0.1mm。

2 蒸发站的记录精度必须与蒸发观测的记录精度相匹配。

3 不需要雨日资料的雨量站,可记至0.2mm;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800mm地区,可记至0.5mm;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400mm,小于800mm地区,如果汛期雨强特别大,且降水量占全年60%以上,亦可记至0.5mm。

4 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800mm地区,可记至1mm。

1.0.5雨量站选用的仪器,其分辨力不应低于该站规定的记录精度,观测记录和资料整理的记录精度应和仪器的分辨力一致。

1.0.6降水量的观测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记起止时间者,观测时间记至分;不记起止时间者,记至小时。

每日降水以北京时8时为日分界,即从昨日8时至今日8时的降水为昨日降水量。

观测员观测所用的钟表或手机的走时误差每24小时不超过2分钟(min),并应每日与北京时间对时校正。

2观测场地2.1 场地查勘2.1.1降水量观测场地的查勘工作应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

查勘前应了解设站目的,收集设站地区自然地理环境、交通和通讯等资料,并结合地形图确定查勘范围,做好查勘设站的各项准备工作。

2.1.2观测场地环境1 降水量观测误差(见附录E)受风的影响最大。

因此,观测场地应避开强风区,其周围应空旷、平坦、不受突变地形、树木和建筑物以及烟尘的影响。

2 观测场不能完全避开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的影响时,要求雨量器(计)离开障碍物边缘的距离,至少为障碍物顶部与仪器口高差的2倍。

3 在山区,观测场不宜设在陡坡上、峡谷内和风口处,要选择相对平坦的场地,使承雨器口至山顶的仰角不大于30°。

4 难以找到符合上述要求的观测场时,可设置杆式雨量器(计)。

杆式雨量器(计)应设置在当地雨期常年盛行风向的障碍物的侧风区,杆位离开障碍物边缘的距离,至少为障碍物高度的1.5倍。

在多风的高山、出山口、近海岸地区的雨量站,不宜设置杆式雨量器(计)。

5 原有观测场地如受各种建设影响已经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选择。

6 在城镇、人口稠密等地区设置的专用雨量站,观测场选择条件可适当放宽。

2.1.3观测场地查勘1 查勘范围为2~3km2。

2 查勘内容如下:1)地貌特征,障碍物分布,河流、湖泊、水工程的分布,地形高差及其平均高程。

2)森林、草地和农作物分布。

3)气候特征、降水和气温的年内变化及其地区分布,初终霜、雪和结冰融冰的大致日期、常年风向风力及狂风暴雨、冰雹等情况。

4)河流、村庄名称和交通、邮电通讯条件等。

通过查勘选定的观测场地应符合2.1.2条的要求,符合设站目的。

2.2 场地设置2.2.1除试验和比测需要外,观测场最多设置两套不同观测设备。

2.2.2观测场地面积仅设一台雨量器(计)时为4×4 m2;同时设置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时为4×6m2;如试验和比测需要、雨量器(计)上加防风圈测雪及设置测雪板、或设置地面雨量器(计)的雨量站,应根据需要或SD 265《水面蒸发观测规范》的规定加大观测场面积。

2.2.3 观测场地应平整,地面种草或作物,其高度不宜超过20cm。

场地四周设置栏栅防护,场内铺设观测人行小路。

栏栅条的疏密以不阻滞空气流通又能削弱通过观测场的风力为准,在多雪地区还应考虑在近地面不致形成雪堆。

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灌木防护。

栏栅或灌木的高度一般为 1.2~1.5m,并应常年保持一定的高度。

杆式雨量器(计),可在其周围半径为1.0m的范围内设置栏栅防护。

2.2.4 观测场内的仪器安置要使仪器相互不受影响,观测场内的小路及门的设置方向,要便于进行观测工作,一般观测场地布置如图2-1。

水面蒸发站的降水量观测仪器按《水面蒸发观测规范》的要求布置。

2.2.5在观测场地周围有障碍物时,应测量障碍物所在的方位、高度及其边缘至仪器的距离,在山区应测量仪器口至山顶的仰角。

2.3 场地保护2.3.1在观测场四周按2.1.2条规定的障碍物距仪器最小限制距离内,属于保护范围,不得兴建建筑物,不得栽种树木和高杆作物。

2.3.2保持观测场内平整清洁,经常清除杂物杂草。

对有可能积水的场地,在场地周围开挖窄浅排水沟,以防止场内积水。

2.3.3保持栏栅完整、牢固,定期油漆,及时更换废损的栏栅。

2.4 雨量站考证簿的编制2.4.1考证簿是雨量站最基本的技术档案,是使用降水量资料必需的考证资料,在查勘设站任务完成后编制。

以后如有变动,应将变动情况及时填入考证簿。

2.4.2考证簿内容包括:测站沿革,观测场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平面图,观测仪器,委托观测员的姓名,住址,通讯和交通等。

考证簿的格式和编制方法见附录A。

2.4.3考证簿编制一式四份(或三份)和电子文档,分别存本站(委托雨量站可不保存考证簿)、指导站、地区(市)水文领导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流域水文领导机关。

2.4.4公历逢五年份,应全面考证雨量站情况,修订考证簿;公历逢零年份也可重新进行考证。

雨量站考证内容有变化或迁移时,应随即补充或另行建立考证簿。

3 仪器及安装3.1 仪器组成、分类及适用范围3.1.1 降水量观测仪器由传感、测量控制、显示与记录、数据传输和数据处理等部分组成。

各种类型的降水量观测仪器,可根据需要,选取上述组成单元,组成具备一定功能的降水量观测仪器。

3.1.2 降水量观测仪器按传感原理分类,常用的可分为直接计量(雨量器)、液柱测量(主要为虹吸式,少数是浮子式)、翻斗测量(单翻斗与多翻斗)等传统仪器,还有采用新技术的光学雨量计和雷达雨量计等。

按记录周期分类,可分为日记和长期自记。

常用降水量观测仪器结构见附录B。

3.1.3 降水量观测仪器应选用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其分辨力不应低于该站规定的记录精度。

常用降水量观测仪器应符合附录B中的仪器基本技术要求,3.1.4 常用降水量观测仪器适用范围1 雨量器:适用于驻守观测的雨量站。

2 虹吸式自记雨量计:适用于驻守观测液态降水量。

3 翻斗式自记雨量计:记录周期有日记和长期自记两种。

1)日记型:适用于驻守观测液态降水量。

2)长期自记型:适用于驻守和无人驻守的雨量站观测液态降水量,特别适用于边远偏僻地区无人驻守的雨量站观测液态降水量。

3.2 仪器安装3.2.1 安装高度1 雨量器(计)的安装高度,以承雨器口在水平状态下至观测场地面的距离计。

2 雨量器的安装高度为0.7m;自记雨量计的安装高度为0.7m或1.2m;杆式雨量器(计)的安装高度不超过4m。

3 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青海、甘肃及新疆、西藏等省区,凡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50mm,且多年平均降雪量占年降水量达10%以上的雨量站,在降雪期间,用于观测降雪量的雨量器(计)器口的安装高度,一般为2.0m,积雪深的地区,也可适当提高,但不应超过3.0m,并在器口安装防风圈,其安装要求见附录C。

4 地面雨量器(计)观测的降水量,可评价不同安装高度雨量器(计)观测的降水量,各地可规划少数雨量站(一般选在水面蒸发站),安装地面雨量器(计)。

5 雨量器(计)承雨器口的安装高度选定后,不得随意变动,以保持历年降水量观测高度的一致性和降水记录的可比性。

3.2.2 安装要求1 雨量器1)安装前,应检查确认仪器各部分完整无损,暂时不用的仪器备件,应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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