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关联关系认定表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

寿命最短的鱼是非洲和南美的属于鲤鱼亚目的几种鲤鱼。
这几种鲤鱼在野外一般只能活个月左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8]59号1998年4月23日现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程》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以便研究解决。
附件: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审计、调查和税收调整工作程序底稿(略)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使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二条至五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四条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至四十一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1992]2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2>242号)以及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间签定的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借鉴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实施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是指各级主管税务机关的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对关联企业间在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中,不按独立企业间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税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法进行调查、审计并实施税收调整的工作。
第三条本规程中所称各级主管税务机关的专职机构是指县级(含县级)以上专职涉外税收管理机关或管理部门。
关联企业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关联企业申报表及填表说明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所属年度: 年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受理专用章): 受理税务人员: 联系电话: 受理日期:关联关系表(表一)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国家(地区)地址法定代表人关联关系类型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1( 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 否?;2(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3(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 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交易类型交易总金额关联交易境外关联交易境内关联交易金额比例%金额比例%比例%金额比例%比例%12=4+73=2/145=4/16=4/278=7/19=7/2材料(商品)购入商品(材料)销售劳务收入劳务支出受让无形资产出让无形资产受让固定资产出让固定资产融资应计利息收入——————————融资应计利息支出——————————其他合计——————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购销表(表三)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一、总购销材料(商品)购入金额商品(材料)销售金额购入总额1=2+5销售总额8=9+12 其中进口购入2=3+4其中出口销售9=10+11 其中非关联进口3其中非关联出口10关联进口4关联出口11国内购入5=6+7国内销售12=13+14 其中非关联购入6其中非关联销售13关联购入7关联销售14二、按出口贸易方式分类的出口销售收入来料加工关联金额非关联金额其他贸易方式关联金额非关联金额三、占出口销售总额10%以上的境外销售对象及其交易境外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境外非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四、占进口采购总额10%以上的境外采购对象及其交易境外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境外非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劳务表(表四)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一、总劳务交易劳务收入金额劳务支出金额劳务收入1=2+5劳务支出8=9+12其中境外劳务收入2=3+4其中境外劳务支出9=10+11 其中非关联劳务收入3其中非关联劳务支出10关联劳务收入4关联劳务支出11境内劳务收入5=6+7境内劳务支出12=13+14 其中非关联劳务收入6其中非关联劳务支出13关联劳务收入7关联劳务支出14二、境外劳务收入额占劳务收入总额10%以上的境外交易对象及其交易境外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境外非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三、境外劳务支出额占劳务支出总额10%以上的境外交易对象及其交易境外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境外非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备注————————————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无形资产表(表五)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项目受让出让总交易金额从境外受让无形资产从境内受让无形资产总交易金额向境外出让无形资产向境内出让无形资产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1=2+3+4+523456=7+8+9+1078910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其他合计所有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其他合计总计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固定资产表(表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目受让出让总交易金额从境外受让固定资产从境内受让固定资产总交易金额向境外出让固定资产向境内出让固定资产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非关联交易金额1=2+3+4+523456=7+8+9+1078910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合计所有权房屋、建筑物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合计总计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融通资金表(表七)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定期融资境外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币种融资金额利率融资起止时间应计利息支出应计利息收入担保方名称担保费担保费率融入金额融出金额其他合计——————————————————————————————————合计———————————定期融资境内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币种融资金额利率融资起止时间应计利息支出应计利息收入担保方名称担保费担保费率融入金额融出金额其他合计——————————————————————————————————合计——————————总计——————————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二、被投资外国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地址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居住地址记账本位货币主营业务范围对人民币汇率纳税年度起止被投资外国企业总股份信息企业持有被投资外国企业股份信息总股份量起止时间股份种类起止时间持股数量持股比例%123456=5/1三、被投资外国企业是否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 是? 否?四、被投资外国企业年度利润是否不高于500万元人民币是? 否?五、被投资外国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税负信息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额实际税负比率%被投资企业法定所得税率789=7-810=8/711六、被投资外国企业全部股东信息股东名称国家(地区)纳税人识别号持股种类起止时间占全部股份比例%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续上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七、被投资外国企业年度损益表八、被投资外国企业资产负债表项目金额项目金额收入总额现金成本应收账款毛利润存货股息、红利收入其它流动资产利息收入向股东或其它关联方贷款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对附属机构投资财产转让收益(损失)其它投资其他收入建筑物及其它可折旧财产扣减补偿支出土地租金、特许权使用总支出无形资产利息支出其它财产折旧总资产税金应付账款其它扣除其它流动负债年度利润总额股东或其它关联方贷款其它负债股本未分配利润总负债九、企业从被投资外国企业分得的股息情况本年度应分配股息额本年度实际分配股息额比例%121314=13/12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项目本年度向境外支付款项金额其中: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款项金额已扣缴企业所得税金额是否享受税收协定优惠1.股息、红利2.利息3.租金4.特许权使用费其中: 商标费技术使用费5.财产转让支出6.佣金7.设计费8.咨询费9.培训费10.管理服务费11.承包工程款12.建筑安装款13.文体演出款14.认证、检测费15.市场拓展费16.售后服务费17.其他其中:合计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报告表。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2004年修订)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2004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4.10.22•【文号】国税发[2004]143号•【施行日期】2004.10.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月8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1日)废止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1998年4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根据2004年10月22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修订国税发[2004]14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使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二条至五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1992)2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2)242号]以及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特别行政区)政府间签定的税收协定(或安排)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税收协定或安排),借鉴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实施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是指各级主管税务机关的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对关联企业间在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中,不按独立企业间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税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法进行调查、审计并实施税收调整的工作。
会计关联公司的认定标准

会计关联公司的认定标准
会计关联公司的认定标准是指,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确定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标准。
关联关系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对另一个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或受到另一个
企业的重大影响的关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会计关联公司的认定标准: 1.控制关系:如果一个企业能够对另一个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并能够控制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则认为这两个企业存在控制关系。
2.共同控制关系:如果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控制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则认为这些企业之间存在共同控制关系。
3.关联关系:如果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经济利益关系,例如共同持有某一资产或存在相互担保关系等,且这种关系可能对企业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则认为这两个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会计关联公司的认定标准,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按照这些标准认定是否存在关联公司,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 1 -。
公司之间关联关系认定标准

关联企业的认定标准
1.股权关联:这是关联企业最直接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一方或多方直接或间接
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
2.借贷关联:如果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
或者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的,那么这两个企业就被视为关联企业。
3.交易关联:如果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
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供应并控制的,那么这两个企业也被视为关联企业。
4.人员关联:如果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
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那么这两个企业被视为关联企业。
5.其他关联: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
工业产权、专业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那么这两个企业也被视为关联企业。
这些标准主要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经验,是用来判断两个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主要依据。
如果两个企业在上述任何一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或者相互之间有大量的交易活动,那么他们就被视为关联企业。
关联方认定标准

关联方认定标准通常是指在企业会计和审计中,用于确定哪些实体或个人与被审计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标准。
这些关联关系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财务报告和经营决策。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关联方认定标准:
1. 控制关系:如果一个实体能够对另一个实体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另一个实体的财务和经营政策,那么这两个实体之间就存在控制关系。
例如,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就是典型的控制关系。
2. 共同控制:如果两个或多个实体共同参与另一个实体的经营管理,并且能够共同决定该实体的财务和经营政策,那么这些实体之间就存在共同控制关系。
例如,两个合作伙伴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公司,他们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共同决定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那么这两个合作伙伴之间就存在共同控制关系。
3. 重大影响:如果一个实体能够对另一个实体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但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另一个实体的财务和经营政策,那么这两个实体之间就存在重大影响关系。
例如,一个公司向另一个公司提供大量贷款,使得该公司在还款方面受到限制,那么这两个公司之间就存在重大影响关系。
4. 家族关系:如果一个实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员工与另一个实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员工之间存在亲属关系,那么这两个实体之间可能存在关联关系。
例如,夫妻双方分别担任两家公司的董事,那么这两家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关联关系。
5. 经济利益:如果一个实体与另一个实体之间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例如持有对方的股权、债权或其他权益,那么这两个实体之间可能存在关联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关联方认定标准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关联方认定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判断。
两家单位关联说明
两家单位关联说明兹证明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CCC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控股**%。
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设立。
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册号:*********注册日期:****年**月**日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子公司专业从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成套电气设备的生产、研发。
是我国较早(说明:如果子公司成立较晚,此句就不适用)研制和生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成套电气设备产品的企业之一,系母公司生产基地之一。
经浙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年**月**日,子公司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
特此证明!XXXX有限公司20XX年3月26日关联公司的认定(一)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二)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三)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四)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五)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六)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七)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八)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税务审计人员应按上述标准,逐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关联企业关联关系认定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关联企业的,应分别检查填写。
公司关联关系的判定标准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关联企业情况表(XLS)
索引号 页次
是否合并 会计报表
G 1-2
备 注
客户: 项目:关联交易(往来)情况调查 编制人 会计年度: 复核人 项 目 关 交 易 内 容 材料采购 产品销售 劳务提供 固定资产购入 无形资产购入 借入款项 归还款项 应收年末余额 应付年末余额
签名
日期 索引号 页次 称 G 1—3
联
企
业
名
合
计
评
客户: 项目:关联企业情况表 截止日或期间:
序 号 关 联 名 企 业 与 本
签 名 编制人 复核人
公 司 关 系
日
期 索引号 页次
往 来 款 项(期 末 数) 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
称 投入资本金额投出资本金额 占比例
1 2 3 4 5 6 7 8 9 10 序号 重 大 关 关 联 企 业 名 购 称 货( 销 货 )条 件 联 交 易 金 额 记 录 及 评 价 评 价 占比例
价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一)会计上的认定标准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出发,其存在关联方关系的各方包括:1、该公司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等。
(1)某一个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母公司与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2)某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子公司之间);(3)一个企业直接地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地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
2、该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企业、单位、基金等特殊目的实体。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
5、对该企业实施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投资方之间不认定为关联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共同控制为基础)。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重大影响为基础)。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之间(主要投资者个人: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2)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某一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董事长、董事、董秘、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智能的人员等);(2)某一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2)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在实务中应根据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两家企业的实际影响力具体分析判断);(3)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4)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识别(用一张图记忆简单的关联关系)
关联⽅及关联交易识别(⽤⼀张图记忆简单的关联关系)⼀、关联⽅(⼀)法规依据1.《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披露》第三条:“⼀⽅控制、共同控制另⼀⽅或对另⼀⽅施加重⼤影响,以及两⽅或两⽅以上同受⼀⽅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影响的,构成关联⽅。
”第四条:“下列各⽅构成企业的关联⽅:(⼀)该企业的母公司。
(⼆)该企业的⼦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影响的投资⽅。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个企业或者对⼀个企业施加重⼤影响的个⼈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员,是指有权⼒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员。
与主要投资者个⼈或关键管理⼈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或受该个⼈影响的家庭成员。
(⼗)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关键管理⼈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影响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不构成企业的关联⽅:(⼀)与该企业发⽣⽇常往来的资⾦提供者、公⽤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与该企业发⽣⼤量交易⽽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三)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第六条:“仅仅同受国家控制⽽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监管和规范的关联⽅是指能够控制上市公司或影响上市公司的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各⽅,在这⾥不包括上市公司的⼦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同时办法中对关联⽅的定义还包括历史关联⼈(过去⼗⼆个⽉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和潜在关联⼈(基于协议安排未来⼗⼆个⽉内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3.区别《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披露》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关联⽅的界定的区别在于:证监会规定公司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都不是关联⽅;⽽财政部将其确认在关联⽅范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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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关联关系认定表
企业负责人签字:税务检查官员签字:
关联关系认定标准
A、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B、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C、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以上的,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
担保的
D、企业董事长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委派的
E、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
的
F、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包括价格和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G、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和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H、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