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XX〕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XX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XX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XX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XX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XX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XX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

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

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

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

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XX 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XX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XX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XX年12月1日起施行。XX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XX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XX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XX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XX〕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

/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XX 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XX〕171号),从XX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XX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XX〕14号),从XX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XX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XX〕147号),从XX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第二篇: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XX年8月28日)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XX〕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XX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XX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

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XX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XX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XX 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XX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更多好范文请关注:)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

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

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

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

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XX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XX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XX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XX年12月1日起施行。XX 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XX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

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XX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XX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XX〕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XX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XX〕171号),从XX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XX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XX〕14号),从XX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XX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XX〕147号),从XX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

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XX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XX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

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XX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

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

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第三篇:布依鲁克乡关于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奎依巴格乡关于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城乡低保

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我乡社会救助的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的动态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巩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应保坚决不保”的工作成果,根据《泽普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泽民字[XX]5号)的要求,就我乡XX年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

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自查工作,奎依巴格乡成立了奎依巴格乡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自查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二、社会救助落实情况

首先,我乡社会救助坚持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物资三公开,及时将救助款物发放到困难户手中。其次,无拖欠、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救助款物的接受,发放做到了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准确,帐款相符。救助款物实行“三个监督”,即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上级监察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以上有效监督,在工作落实中,杜绝了无条件的扩大救助对

象与范围,瞒报、虚报、漏报等问题的发生,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化使用。

三、城乡低保资金运作情况

城乡低保保障工作是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最后一道防线。XX年的低保工作情况如下:

一、严格程序:1、为了确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书、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等材料。3、村(居)委会接到申请人申请

后,在7-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实际生活状况审核,对其家庭收入进行计算,由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经评议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的填写审批表上报场部。

4、乡民政办会同村干部通过持证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法,对申请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生活水平等进行调查核实,合理计算其家庭实际收入,符合条件的,提出差额或金额补助意见,上报县民政局;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其原因,同时上报县民政局。

二、规范管理根据《泽普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完善了各种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信息化管理。做到了程序严格,管理规范。同时对低保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因低保对象死亡和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或停止的,由村(居)委会出示证明,场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至县民政局低保办核实进

行调整或停止。

我乡自上级批准发放低保资金以来,一直采用存折发放。按

时将低保资金足额发到低保对象手中。没有群众反映资金未拿到手的问题。截止XX年8月中旬,全场共纳入农村低保户344户799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6910.98元。

四、深入人心,反响强烈

通过开展此次自查活动,密切了干群关系,使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政策深入人心,城乡低保户,受灾群众,农村“五保户”,重点优

自查报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委宣传部: 我公司始终深入贯彻中央、xx党委、xx市委和我市市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狠抓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坚决守好意识形态责任“主阵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文件精神(弘利教育) 一是加强领导。我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了《意识形态责任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与班子成员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状。二是及时传达学习。在中心组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集体学习中集中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讲话精神、《xxxx市贯彻落实xx 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xx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参加学习的党员领导干部更深层次的领悟讲话精神和文件精神,增强对意识形态工

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敏锐性,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开展各项学习和活动,公司班子成员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要求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严格要求各支部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活动。二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由党建工作具体负责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进展,听取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党委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宣传委员“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党委集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在把好方向、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上担责尽责。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宣传队伍建设,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支部主体作用、不断激发党员干部主体意识,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 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付诸了 诸多的努力,使得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上。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 2007 年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条件。截止**年底,我县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户**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其中, 因病致贫**人,因残致贫**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 人,因其他原因致贫**人。目前我县 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 **元。 2007 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 ** 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08 年,我 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 **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09 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 **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三年来,省 级财政累积补助我县**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万元, 1 本县财政累积安排**万元资金; - 1 - 累积支出低保金**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将全县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 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 及时拿到手中,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 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出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暂行办法》。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 位。 2009 年,我县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 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全年新增了**人,试的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人增加到了 ** 人,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 2 - 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切实将保障 金发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 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 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 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 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 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 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 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 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

社会救助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社会救助民政政策落实情况 的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及时落实了各项救助政策,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xx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福利院两项工程、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区民政关于迎接省厅对我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考核的通知,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时发放救助金落实情况。 (一)关于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1、为保障城乡低保政策阳光、公平、透明的实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题。民政办根据《xx市xxx区民政局关于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xx区城乡低保工作手册》,认真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的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从今年五月三日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入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及民主评议工作。并建立了新增低保对象的档案。并对原保障对象进行了年度核查并填写了入户调查表。 2、个人简历结合年度核查以及大数据预警,开展了低保预警

处理工作,通过省、市低保信息比对平台比对出我镇低保预警125户,我们将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对实事清楚、预警属实的给予取 消并发放取消通知书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对信息有误的进行修改。 3、对重点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分别建立了花名册。并开展近亲属备案工作,对全镇城乡低保近亲属情况做了严格筛查。 4、宣传普及低保政策,完善低保公示栏。及时公开享受低保 政策的条件、申报程序、补差标准、动态变更等信息,对低保发 放对象做到了一月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年度调查认定和重新核查评定,全镇共新纳入城乡低保 户xx个,对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好转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34个城乡低保户给予取消。20xx年11月农村低保保障人员xx人、城市低 保保障人员xx人。 (二)关于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1、开展“五保”对象自理能力的评估,确定了“五保对象” 自理程度,更好保障“五保”对象生活。 2、全镇共有五保对象xx人,其中:分散供养的xx人,集中 供养xx人。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一是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实行“三包”责任制(即镇干部包村、民政干部包片、村干部包人),分别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和生活照料人,签订监管协议书189份,地图并对新增特困对象建立了审批资料的一户一档。二是按月足

社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社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按照街道纪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区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推动社区科学发展,建设高素质的社区基层干部队伍,我社区组织学习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通过学习《规定》中“五个禁止”和“二十二个不准”, 填补了以往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制度空白,对于健全和完善党 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制度体系,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履职中出现的各种不廉洁、不规范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纪法规建设同步推进,形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推动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社区的工作实际,自查如下: 一、《规定》学习贯彻情况 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实践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要求融入到具体社区工作中,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规定》总体良好。 1、坚持“知”与“行”结合 逐条学习《规定》,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对照检查

“五个禁止”和“二十二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履职,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社区工作者。 2、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 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规定》。 3、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 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二、学习《规定》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照“五个禁止”“二十二个不准”,深入开展自查,我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1.缺乏有的意识和自觉性 在自身修养方面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2.学习有所欠缺 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认识不足疏于学习、事物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

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夯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17)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2017)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

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篇一: 城乡低保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三弄瑶族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为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解决我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问题, 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有效管理机制,根据《XX县关于对2012年 上半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以及《XX乡城乡最低生活 保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我乡组织干部对本乡低保工作开展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基本情况: 我乡2012年第二季度有592户2067人享受低保,其中双苏村105户360人, 板兰村116户440人,三合村129户484人,全洞村119户368人,深洞村123户415 人。检查组检查的内容包括家庭人口与实际享受低保人口是否相同、有无低保证、低保存折是否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是否平均分配,村部是否有低保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和村民小组评议记录等情况,追回私家车主及死亡人员领取的低保资金。 、城乡低保检查情况: 1. 检查组抽检了双苏村拉牙、拉仇、六干、苏帮、苏祥、弄合六个村民小组54 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低保户家庭人口与上报的低保花名册人口相同,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但存在部分低保户一户持证多户享受现象,其 中苏帮队的覃大乐户将低保金分给覃定豪1 人,六干队的何远标户将低保金分给何厚兵2 人,弄合队的刘美新户将低保金分给刘乜波1 人。低保农户反映,他们 了解低保金不允许平分的政策,现将低保金分给其他户是因为村里或者小队安排,不得已而为之。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2. 检查组抽检板兰村当马、拉岜、牙一、牙二、牙三、江洞、弄怀、六上、六下九个村民小组58 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无平均分配现象,存在部分保人不保户现象,即上报低保花名册家庭人口少于实际家庭人口现象,其中当马队邓明科户家庭人口7 人,上报3 人;孔庆高户家庭人口7 人,上报4 人; 邓民敬户家庭人口7 人,上报4 人; 牙一队韦红克户家

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及临时救助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及临时救助专项治理工 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切实提高低保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管理程序,实现城乡低保工作在动态管理下的“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取消低保“终身制”,防止出现漏保、骗保及违规操作等现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自检自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低保及临时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居(村)委会开展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工作自检自查。 9月20日以来,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紧紧围绕“四查”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自纠自查,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清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待遇情况。各居(村)委会干部本人都已如实填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待遇情况备案表》;各居(村)委会填写《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待遇情况统计表》,10月26日前都已上报街道低保和临时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对象民主评议制度。居(村)委会都成立了低保工作评议团,评议团由街道挂钩领

导、人大代表、居(村)民小组长、当地老党员、居(村)民代表等组成;评议团不少于20人,居(村)民代表必须在评议团人数中占三分之二以上。各居(村)委会在9月26日前都已召开低保工作评议会,评议本居(村)委会已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待遇的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对已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待遇的但明显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清退。现有2462户城乡低保,2016年共有176户临时救助,已全部进行评议和公示,共清退城乡低保56户。 3、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对象公示制度。截止10月26日,居(村)委会已把本辖区内所有低保和临时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并设置长期公示栏。公示栏公布街道纪工委、民政办电话,对群众来电反映有异议的由街道民政办组织重新核查确定,再次公榜。实行低保和临时救助对象动态管理长期公示制度。 4、加大核查力度,督促落实整改。街道在居(村)委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若干个专项治理核查小组,深入各居(村)委会,逐户排查。对居(村)委会的核查面达100%。在核查中,对各居(村)委会自查自纠情况逐项核实,并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各居(村)委会的自查自纠小结及《**街道低保和临时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等,已在10月26日前报街道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民政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精)

县民政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xx市民政局: 接到市民政局《关于对各县区201X年度民政工作进行考评的预备通知》后,xx县民政局非常重视,对12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以“满意在民政,工作创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加快发展。县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岗位目标争名升位活动先进单位”、“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博兴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表彰为“全省军休工作先进单位”。

一、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敬老院建设、慈善救助工作成效显着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5户、3331人,农村低保对象5664户、7869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150元以上,自10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75元、60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1000万元,占全县总人口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市部署,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781户、4301人,占城镇总人口的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5345户、25368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6%。加强了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从今年9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

社区自检自查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社区自检自查报告

编号:FS-DY-20193 社区自检自查报告 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达到强化责任需要。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县综治办的要求,我乡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人员、涉嫌重新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进行自查工作,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管理。加大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力度,是规避治安风险、降低矫正对象再犯罪率的有效手段。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采取“多方协作、联合布控、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的办法,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

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加大对走访工作的人员投入,努力构建以司法所为领导,村委会、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为参与主体的联合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同各级单位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行动一致,拓宽同矫正对象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积极寻找同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和平台,通过电话、当面、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方便对矫正对象进行得当的思想教育。同时,密切监督,严防死守,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而引发的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在矫正工作中,我们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以真情感动矫正对象,以此搭建相互信任的桥梁,大大的增强了矫正成功率。 通过宣传发动,组织了社区、配合公安派出所、综治部门为主的工作机构,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了解矫正对象最新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掌握他们的改造效果和改造中存在着的问题。二是通过自查自纠,严格社区矫正工作要求,查找矫正执行期间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三

关于开展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黎平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最高院《<“十二五”时期全国法院保密工作计划>的通知》【法密(2011)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文件内容,对照工作实际进行全面自查,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保密教育,树牢保密意识,提高思想认知 利用二〃五学习时间,对全体干警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国家秘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以及州、县保密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等;订阅《保密工作》等杂志供广大干警学习。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完善制度,制定规章,力争保密工作规范化 因人事变动,我院立即对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确保保密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制定了《黎平县法院保密工作制度》,要求所有干警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工作中的秘密。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和事,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建立完善了《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完善和建立,使我院保密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化,保密管理工作得到逐步完善。

三、加强对重点庭室保密防范工作进行抽查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研究室、档案室、办公室等庭室、部门进行重点不定期抽查,高度重视这些部门的保密工作,强化责任,制定出具体的管理规定。注重加强保密措施,对机要、档案、等重要部门均安装了防盗门、窗,对干警所承办案件的卷宗材料保管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干警将卷宗材料妥善保存,防止失密、泄密。通过督促,干警保密意识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 四、抓好落实措施,确保机密安全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计算机所连网络分为法院内网和互联网,做到专网专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从未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同时进行涉密载体等清理,做到逐条逐项认真梳理,确保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和一份涉密文件和材料。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保密制度进行检查督查、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五、存在的问题 接到文件后,党组书记、院长杨波专门作出批示,要求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各岗位保密工作进行仔细检查,把党组会、院务会、审委会、印鉴、文印、档案等业务中保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通过自查,我院近年来从未出现过过失、泄密事件,保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但是离上级法院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保密意识有待增强,宣传教育需不断加大,督察力度有待增强,缺乏相应资金、设备投入和人员业务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巩固发扬过去成绩,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力争保密取得新成绩,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第一篇: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市民政局(2017年8月28日)市纪委、市农工办:按照安纪办函〔2017〕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2017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7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

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7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2017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2017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2017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2017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2017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17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

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材料

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材料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落实低保工作整改任务的紧急通知》(皖民社救字[2016]95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针对低保工作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寻租谋私”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xx省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全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面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和透明度不高问题,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了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实行“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我县充分认识做好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的重要性,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把握重点,严格口径 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由县低保局负责组织,各乡镇民政事务所负责具体实施。核查的范围为辖区内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低

保对象。自查自纠按下列要求严格操作。 (一)严格口径,严把入口关 1、全面开展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寻租谋私”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清理村干部及其他关系户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为确保低保工作公正、透明、合规,民政局对乡镇从事民政工作所有人员及民政局科室及局属单位所有职工进行低保近亲属登记备案,全面核查低保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打造明白纸,打开离身拳,杜绝利用职权享受低保现象,杜绝“优亲厚友、寻租谋私”。 2、全面落实《xx省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 我县连续多年落实全县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每年初召开专门会议,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和已享受低保待遇情况进行登记摸底。对审核复查、批准享受低保的,以家庭为单位由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干部和近亲属准确填报。对备案对象进行专项复核,县、乡两级低保管理部门组成核查组,对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家庭逐一入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入户查

社区工作者自查报告

社区作风整顿自查报告 按照九成宫镇党委、政府要求,全镇全社区开展了“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我立足实际,展开了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付诸实施。以下是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人员的自查自纠报告: 一、立足工作实际,认真自查,找出主要问题和不足 1、自身素质能力有差距。作刚参加社区工作的人员,感觉自身的综合能力还比较欠缺。一是工作经验比较缺乏。我进入单位的时间不长,对我而言工作思路还比较局限,工作经验还不丰富。二是理性思考的能力不够。社区工作繁杂、人手少,很多时候思考问题、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积累还不够,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还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以上是影响本人社区工作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二、对症下药,对主要问题和不足进行着力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是: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坚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作为社区服务中心的一员,要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确保工作操作的程序性、规范性、严肃性,以便更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务实作风,强化宗旨观念。 一是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今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立足本职,刻苦钻研,提高业务能力,使自己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社区工作的发展方向,更好地找准工作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尽心尽力完成社区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二是树立务实形象。在工作作风上,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矫正思想偏差,把工作作为乐趣看待,不断充实工作内容,要敬业、奉献、求实、开拓、创新。 总之,我将通过这次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从本质上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我的整体素质,真心实意为居民服好务,为社区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低保自查报告范本(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4039-47 低保自查报告范本(完整 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低保自查报告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镇有**个行政村,总户数**户,总人口**人,耕地面积**亩,20xx年全镇财政收入**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元。在这次对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低保政策,逐户排查,逐人落实,全面开展了地毯式自查自纠活动,做到了严字当头,阳光透明,程序规范。经全面核查、调整,我镇现有农村低保户户,人,其中一类人员人,二类人员人,三类人员人。向将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采取“四建”、“三包”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在农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四建”、“三包”措施,达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为自查自纠务求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建”,即: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由镇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和主抓副职任副组长,五个管理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区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做到各层面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具体协调,统一发挥职责,合力推进工作。二是建立指导组。全镇23个村分5个管理区,组成5个指导组,由书记带队,逐村逐户开展督查,采取“日报告”制度,每天逐村汇报低保自查自纠开展情况。三是建立自查组。23个行政村,由村支部书记牵头,全体村干部参与成立自查自纠组,对村里每个低保户,每个享受低保人员,逐户逐人重新核查。核查低保户目前现状(是否死亡、出嫁),核查低保户目前经济收入状况(是否脱离低保行列,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坚决去掉,对应保而未保的户及时调整加入低保,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四是建立督查组,由镇纪检书记牵头,抽调民政所、财政所、司法所、办公室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不打

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

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 第一篇: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关于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城乡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街道针对一年来的低保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不足,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管理我街道开设专门的民政专用账户,作为民政专用资金的使用通道,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街道民政财务的账目清晰、专款专用、有凭有据。 二、资金发放为确保街道辖区低保户低保金按时发放工作,我街道严格按区民政局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每个季度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区财政按区财政审批的金额拨付到低保户的财政一卡通中。对于未办理一卡通的低保户,区财政将低保金转入到街道民政专用账户上,由街道按原渠道发放给低保户。在低保金的发放工作中,我街道做到按时、按量发放,从不拖欠及挪用。此外,对低保金的发放实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制度,从不发放现金,以银行汇款单做支出凭证,发放明细清单及银行盖章,同时造表登记,做到账目明细,实行账本管理制度。 三、审批工作我街道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个人申请低保户进行审批。即先由个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然后开民主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如无异议,填写有关材料报送街道的民政部门进行

审核,并由街道的计生部门确认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最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核通过报区低保中心进行审批。 第二篇:2017年救灾款物转向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自查报告2017年救灾款物转向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 情况自查报告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根据呼伦贝尔市《关于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督查的通知》(呼民政发【2017】5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我局下发了文件,印发了表格,并在各苏木、镇进行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查帐目、查手续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旗2017年冬季以来的救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冬季以来救灾款的收支情况 (一)救灾款的收入情况 2017年冬季以来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款万元。其中:呼财社号拨 2017年冬令款万元,呼财社2 号拨2017年春荒款万元;市本级救灾2017年冬令和2017年春荒配套资金万元。 (二)救灾款的支付情况 全市财政共计下拨救灾资金2200万元,具体情况:万元。市社会福利厂100万元用于加工救灾衣被。另,市财政直拨400万元(永和100万元、吉县300万元)专项救灾资金,部分用于7月份风雹、洪涝灾灾民生活救助。

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金羊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汇报2011年,我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在年初村“两委”换届时就已开始,市区召开专题会议后,我镇又进一步做了不同层面的安排部署,经过村组自查,镇领导小组查纠,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强农惠农政策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存在部分村公示栏没有健全完善,个别村召开群众代表时达不到应有的标准,群众知晓率低,针对这些问题,我镇要求各村委会利用公示栏、条幅、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惠农政策、操作程序,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村召集了一次由全体低保家庭参加的会议,在会上对低保政策,申请办理程序,动态管理措施进行重点宣传,使低保家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二、明白册的填写不规范运转不及时,部分村明白册填写项目不够、内容不全,对群众享受的补助资金个别村明白册填写不及时。 三、部分村惠农政策评议领导小组未及时成立,按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低保的评审、公示上未达到遵循的规范要求,不同程度的存在经济条件相对差的村干部享受低保有个别农户通过托关系说情的方式办理低保或拆户施保的现象。针对贵局提出的入户调查审核不严,民主评议和公示不到位的问题。我镇要求各村成立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及两委委员组成的农村低保自查组,逐组逐户核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具体要通过把握好“调查关”、“评议关”“公示关”这“三关”来推动整改工作。 四、退耕还林由部分村集体管理,有个别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按时限要求补助。 五、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村组干部享受低保,低保与日光温室、暖棚建设挂钩的问题。我镇对这几类情况认真进行了清查,共查出村干部享受低保情况36户,低保与设施

农村低保工作自检自查报告.doc

永政发﹝2012﹞126号 关于上报《永新乡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报告》的 报告 县民政局: 现将《永新乡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报告》随文报来,请审阅。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报告 永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2012年7月5日印发

永新乡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靖民发﹝2012﹞83号文件精神,我乡结合自己实际及早着手,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积极开展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自我乡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一是通过多年的努力工作,我乡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乡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调尽调、公平公正”的目标。二是按照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和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实行以户为单位的银行存折“一折统”社会化发放,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三是为了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乡结合省、市、县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012 年,我乡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

取消保障待遇,杜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拼户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截至目前,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747人,月人均补差89元;全乡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5 人,月人均补差207元。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在接到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之后,我乡专门成立了农村低保自查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深入我乡所在11个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村入户,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经过严格审查,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 (二)严格把关,规范程序。我乡由专人具体负责全乡农村低保日常业务,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防止一人说了算,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权力保等不正常现象,保证了全乡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措施有效,操作规范。设立了农村低保资金专户,农村低保对象专户,将低保资金直接打入低保对象惠农一折通,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社区工作自查报告(新编写)

社区工作自查报告(新编写) 时间:20XX年X月X日

社区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1-08-01 积极开展社区的各项工作,奋力推进城市化进程,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社区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社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一) 劲松社区两委在年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在中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社区的各项工作,奋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在社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经济发展 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监督和管理机制,按时进行财务公示(4次)。社区财务管理有序,无违反财经管理的事件发生。积极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在街道经发办领导下,社区落实专人(1名),长年开展对社区内的酒店、餐饮、超市、便民市场的巡查管理制度(坚持每月抽查,季度严查),社区经济秩序稳定。 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督促辖区内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抓好主要道路出入口的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整治。全年,发动和组织全社区(10个组)清理院落卫

生死角4次,清理结存垃圾200余吨(投入资金2万余元);处突及时,对临时发现的脏乱现象及时处理5次(清理垃圾40吨,投入资金1万余元);社区内便民市场(专人管理)、商家、店铺(座商归店,门前双五包责任落实)管理有序,无乱搭、乱建现象发生;加强沙石站和在建工地的管理,扬尘整治得到落实;沟渠清理常年有专人(4人)清理。市容、市貌保持良好。2、加强大气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治理,做到有计划、有预案。成立专职禁燃巡逻队(6人)和防洪应急分队30人(应急物资齐备),常年开展禁燃巡逻工作和水环境治理,无违禁情况和防汛措施不当引发灾害事故发生。3、长效抓好违法建设管理,违法建设0增长。4、土地管理严格有效,一年内,无违法用地(搭大棚、建房、倒渣土、乱挖砂石等)现象发生。 (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成立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社区综治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一支专职巡逻队伍(6人),在街道综治办领导下,常年开展社区综治巡防工作,治安、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比上年明显减少。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社区(在拆迁工作中,及时解决家庭矛盾128起,使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其他纠纷7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无群体上访事件发生,防止邪教活动,切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积极推“六五”普法工作,利用社区各项活动(12次)、会议(18次)及宣传专栏(6个),广泛宣传法制教育。有效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和文明城市建设。 (三)、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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