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2
公司法.第2版

《公司法(第二版)》是由中国法学会出版社发行的一部书籍,书中收集了我国在许多方面关于公司法的最新发展。
本书是对原版做出的修订,其内容更为丰富,更加系统地回顾了我国公司法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并对新的公司章程、新的特定公司制度进行了详细介绍。
本书以实务为基础,详细介绍了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及基本制度,还对公司法的发展趋势、公司法的研究方法及发展趋势等进行了详尽的介绍。
同时,本书还收集了许多有关公司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司法案例及法律变更,以及公司法的司法解释、司法案例及法律变更的最新发展,使读者能够更好地认识公司法,并有助于公司在实务中的遵守。
本书是公司法研究的一部重要参考书,对公司法学者、企业管理者、学者、公司实务工作者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为他们深入研究公司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也为他们在实务中妥善处理公司法的变更、解释及案例提供了参考。
2017年最新的公司法(2)

2017年最新的公司法(2)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法(2章)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三)经理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招聘。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其主要 职权是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四)监事会或监事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 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的职权。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 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 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 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 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 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义务与责任 P126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 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二、 公司法 (一) 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
1、 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关于公司设立、组织机构以及 对内、对外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关于公司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第二章 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7月1日起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 称《公司法》). 1994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简称《公司登 记管理条例》).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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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上述三种企业立法 体系,哪一种更适 应现代企业制度的 需要?
经过比较很显然第一种企业立法体系与 我们前面讲的企业的第一种分类形式相 呼应,这种立法体系适应建立社会主义 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和与世界经济接轨 的需要。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是这 样一种企业立法体系。
第三节 企业市场准入制度
三、企业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企业法的概念 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活动、 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企业法是由调整有关企业的特定经济关 系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不能简单把 企业法理解为是某一部企业法律、某一 部企业法规或者它们的总和。
(二)企业法的调整对象(略)
现代企业制度:指同现代生产力(社会的生产 力)相适应的,适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则的制度, 是传统企业制度的对称。 传统企业制度:生产力社会化程度低,生产力 发展程度小,空间联系范围有限,商品化,市 场化有限,企业的财产的各种权能集中在一个 自然人身上。后来,它的一般属性各因素逐渐 变化,生产、资本规模扩大、技术化、专业化 要求高,随着生产发展,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 演变。
二是指企业的设立必须依法选择其组织 形式,比如选择公司,还是选择合伙或 者个人独资的形式。企业只能在法律规 定的范围内选择自己的组织形式,不能 超越法定范围自定企业形式。
2.企业是一个组织体 企业是现代社会中人们进行生产经营活 动的基本单位,它是由一定的生产要素 有机结合而组成的集体。
一、市场准入与市场准入制度
1.市场准入的概念 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是指国家对 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 的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加限制或 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释义

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十一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以下统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释义】本条是关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规定。
本条所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指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包括本级人民政府的特设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严管理体制”的要求,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据此,国务院和省、市(地)两级地方人民政府相继组建了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几年的实践证明,组建国资委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初步解决了长期以来出资人代表不到位的问题,为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国务院国资委组建五年来的实践为例,原由国务院授权其监管的196家中央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经过联合重组,目前已经减为147家;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分别由2002年国资委组建前的7.1万亿元、3.4万亿元、2405.5亿元和2914.8亿元上升到2007年的14.8万亿元、9.8万亿元、9968.5亿元和8303.2亿元。
企业和公司法(二)

《企业和公司法》模拟试题(二)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A )A、30%B、50%C、70%D、80%2、对公司设立的理解,不正确的有( D )A、包括发起、筹建到成立的整个过程B、设立原则有自由主义、特殊主义、核准主义和准则主义C、目前学界多数认为其性质是共同行为D、主体包括政府主管机关和发起人3、公司债券的投资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 A )A、债权人与债务人B、股东权关系C、准股东权关系D、其他民事关系4、公司债是指( A )A、公司依法发生公司债券而形成的公司债务B、泛指公司对外形成的债C、公司债券的法定形式D、公司向银行贷款所形成的债5、法定公积金转赠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 B )A、公司净资产的25%B、公司注册资本的25%C、公司净资产的50% D公司注册资本的50%6、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成员的组成方法上( B )A、法定方法优于章程规定的方法B、公司章程指定的方法优于法定方法C、两者有冲突时由法院规定D、两者协调解决7、下列关于公司分立的论述中,错误的是( C )A、可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B、可分为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C、可分为新设分立和解散分立D、原公司主体资格不一定消灭8、下列对于破产财产的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B )A、以清偿破产债权为目的财产B、仅包括破产企业所有的财产C、由法律确定D、须是可供扣押的财产9、中止破产程序的整顿期限不得超过( A )A、2年B、1年C、3年D、18个月10、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任免权归( B )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监事会D、董事长11、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C )A、是一种证明文书B、公司成立后以公司名义签C、可以流通D、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其记载事项之一12、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D )A、由股东和职工分别选举产生B、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C、任期内不得无故被解除D、解除时,全部由股东会依法定程序解除13、在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中,行政审批属于( C )A、所有类型公司的必须程序B、已经被取消C、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可以不经审批D、登记注册的前提14、下列有关设立合资有限公司的文件表述错误的是( D )A、合资有限公司协议,是合资各方对公司设立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B、合资有限公司合同,是合资各方对公司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C、合资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规定公司宗旨、组织原则、经营管理方法的专项文件D、上述文件中公司的章程最重要15、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最大区别在于地( C )A、是内部的自治性法规B、有对外的公示性C、经创立大会通过的D、是设立的必要条件16、募集设立时,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 D )A、由全体股东起草制订B、由代表股权总数1/2以上的股东起草制定C、由发起人制订,并直接产生约束力D、由发起人制订,并经代表股权总数1/2以上的认股出席的公司创立大会的通过才具有约束力17、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公司机构的设置程序后,应由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登记。
国有企业法
二、国有企业法的构成 1、法律依据 宪法:宪法的有关规定及基本指导思想既是国有企业立法的基本依据,也是国有 企业法的重要渊源。 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 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并依照法律 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客观依据: 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国有企业立法的客观 依据。 2、渊源 1)、国有企业基本法: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 过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于1988年8月1日起实施 2)、单行法律法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委发布,采用 条例、规定、办法、意见等,时效性和针对性强。 3)、其他部门立法中有关国有企业的规定,如《公司法》中关于国有独资公司 的规定。
第十三章 国有企业法
第一节 国有企业法概述
一、国有企业法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1、国有企业法的概念 国有企业法是指专门用来调整国有企业在组织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1)、形式的国有企业法与实质的国有企业法 形式:调整国有企业的专门化法律 实质:调整国有企业在组织运行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 2)、狭义的国有企业法与广义的国有企业法 狭义:包括国有企业的组织与运行 广义:包括国有企业改革法律规定
三、国有企业的法律类型 1、可以使用多重标准进行分类 1)、按竞争程度:垄断性和竞争性 2)、按投资来源:中央政府直接投资、地方政府投资、混合投资 3)、政府投资的资本比例:独资、控股、参股 4)、隶属关系:中央国有和地方国有 5)、控制程度: 没有独立人格的国有企业,财务与政府预算直接联系 公法人企业,依照专门的法律设立和经营的国有企业 政府控制的商事公司,依私法设立和经营,政府作为股东,依民商法和公司法 参与其决策和经营 6)、法律地位:具有独立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 7)、组织形态:非公司制和公司制
经济法-2、企业法
五、独资企业的解散和终止
1、原因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投资人自企业法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外合作经营各方 的当事人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 规定,通过合营合同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 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 经营管理的方式以及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 的归属而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三、外资企业的设立 外资企业的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
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经 批准也可以是其他责任形式。
五、外资企业的期限与终止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 该企业的资金汇出,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外资企业清算处理财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中国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 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 约定的除外。
双重优先原则 “企业债务立足于企业的财产,个人的 债务立足于个人的财产”
七、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
出资方式不同: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事务执行不同: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 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也不代表合伙事务。
第2章企业法练习题
第2章企业法练习题第二章企业法【例题1·单选题】自然人甲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22A.该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公司”字样,但是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B.甲只能以其个人财产投资,不得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C.甲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D.设立后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但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例题2·多选题】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22)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C.有企业章程D.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例题1·单选题】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
丙以乙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丁公司订立合同,将乙个人独资企业的商标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公司。
甲得知后表示反对,由此发生争议。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有效,丁公司有权使用该商标B.丙仅有权决定10万元以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如果甲不能向丁公司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则甲应当履行该合同D.该合同未经投资人甲同意,属于无效合同【例题2·多选题】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
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有()。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D.未经万某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例题·单选题】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企业法
【案例分析】【案例一:甲的房屋是否应该作为偿债财产?】甲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A,为了吸引更多合作者,在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的20万元作为出资。
后在经营时,欠下50万元债务,A 企业无力清偿,债权人提出变卖甲的住宅,但是甲却坚持该房屋的产权人是其爱人,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与企业债务无关。
【分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该房屋应作为偿债财产。
因为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案例二:张三是否可以成为投资人?】张三为某派出所民警,想开办一个养殖企业,张三的是否可以申请成为开办独资企业呢?【案例三:乙签订的合同是否对A企业发生效力?】甲出资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 A ,委托乙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标的额为10万元以上的业务,必须经过甲的批准。
其后,乙与丙谈妥一单生意,标的额为14万元。
乙准备向甲请示,但甲正在国外考察,无法取得联系。
乙便与丙签订了合同,但是没有讲明自己不具有签订14万元价值合同的事情。
此合同是否对A企业发生效力?【分析】:此合同对 A企业发生效力,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例四:甲与丙的买卖是否有效】假设甲欠乙债1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一辆汽车为乙设立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
抵押期间,甲未经乙的同意,以9万元的价格擅自将汽车卖于不知该汽车已设有抵押权事实的丙,并货款两讫,乙几天后知晓此事诉至法院,称自己不同意甲出卖该汽车,主张甲与丙的买卖无效。
问:法院应如何解决,为什么?【分析】法院对于乙的请求不予支持,因为乙的抵押权由于没有办理登记,所以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丙。
【案例五】2009年9月,王力(美籍华人)计划在北京独资经营一家MUSE酒吧,拟定投资200万美元。
另王力在林大科技有限公司占有89%股权,林大科技极力阻止王力的酒吧计划,王力说:“我只投200万美元,酒吧我托我妻弟管理,只有大事发生才找我,即使破产,林大科技也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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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 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 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 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 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普通合伙的人员构成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指的是在合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 指的是在合 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禁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 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 的普通合伙人。
无限连带责任的含义有两层: 无限连带责任的含义有两层: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在企业申请登记时, (1) 企业名称应当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 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即各级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加以核定。 理部门加以核定。 企业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 (2) 企业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 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同行业其 他企业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他企业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3) 企业名称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 成: A 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B 字号(商号); 字号(商号); C 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合伙协议的禁止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由部 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聘任——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聘任 职权范围——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 职权范围 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 务 责任——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 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 责任 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 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 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规定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规定
按照合伙 协议的约定 办理; 办理;
合伙协议 未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 的,由合伙人 协商决定; 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 协商不成的, 由合伙人按照 实缴出资比例 分配、分担; 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 出资比例的, 出资比例的, 由合伙人 平均分配、 平均分配、 分担。 分担。
首先,所谓的连带责任, 首先,所谓的连带责任,是指所有的合伙人对合 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 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 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是怎样的。 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是怎样的。一个合伙 人如果不能够清偿对外债务的, 人如果不能够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合伙人都有 清偿的责任。但是, 清偿的责任。但是,如果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企 业的债务后, 业的债务后,超过了自己所应当承担的数额的时 候,他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他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其次,所谓的无限责任, 其次,所谓的无限责任,指的是所有的合伙人不 以自己投入的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所有的 全部资金为限, 全部资金为限,而是以合伙人自己所有财产对债 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无限责任者; 无限责任者;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人。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 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 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 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 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5)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 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 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 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 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三部分构成。
四、普通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 (2)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一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3)委托一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委托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采用后两种形式的,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决定,且 采用后两种形式的,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 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 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 执行。 执行。
3.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 3.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 (1)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 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 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 人。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 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 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 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 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 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 有约定的除外。 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的出资 以合伙企业名义 取得的收益 依法取得的 其他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 (共有)
2.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 2.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 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 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合伙企业法另有 规定的除外。 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 分合伙企业财产的, 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 抗善意第三人。此种情况下, 抗善意第三人。此种情况下,合伙企业只 能向合伙人主张权利, 能向合伙人主张权利,要求退回私自转移 或者处分的合伙企业财产并赔偿损失。 或者处分的合伙企业财产并赔偿损失。
实物出资有两种情形: 实物出资有两种情形: 一是转移所有权, 一是转移所有权, 二是不转移所有权(而只提供使用权 二是不转移所有权( 或者使用权加收益权)。 或者使用权加收益权)。
二者的区别在于: 二者的区别在于: 第一,对于转移所有权的财产, 第一,对于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合伙企业 有权处分,而对于不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合伙 有权处分,而对于不转移所有权的财产, 企业只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没有处分权。 企业只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没有处分权。 第二, 第二,转移所有权的财产意外毁损灭失的 风险由合伙企业承担, 风险由合伙企业承担,未转移所有权的财产以 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物之所有人承担。例如, 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物之所有人承担。例如, 合伙人仅以房屋使用权出资的, 合伙人仅以房屋使用权出资的,该房屋因意外 火灾事故焚毁时,合伙企业不对出资人负赔偿 火灾事故焚毁时, 责任。 责任。 第三, 第三,实物财产在转移所有权时的评估价 格高于仅仅转移使用权时的评估价格。 格高于仅仅转移使用权时的评估价格。)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 ①平等权。 平等权。 知情权。 ②知情权。 监督权。 ③监督权。 表决权。 ④表决权。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 ) 汇报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 汇报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 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 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自我交易禁止: 自我交易禁止: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 进行交易 (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 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外) 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外) 。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 动。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1)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 地点; 地点; (3)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 产权利; 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 理人员。 理人员。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 点; 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伙人出资的方式、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 的期限; 的期限;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入伙与退伙; (7)入伙与退伙;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 违约责任。 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 式 。
ABC建立了一个开心水果批发店( ABC建立了一个开心水果批发店(合伙企 建立了一个开心水果批发店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1 业),出资比例1:1:1,经营过程中欠 D50万元的债务 合伙企业财产只有20万元 D50万元的债务。合伙企业财产只有20万元。 万元的债务。 万元。 可否向A索取30万元的债务 如果A 万元的债务? 问:D可否向A索取30万元的债务?如果A 替合伙企业偿还了30万元的债务 万元的债务, 替合伙企业偿还了30万元的债务,那又该 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如何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