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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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精神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3篇)

麻醉精神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3篇)

麻醉精神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3篇)麻醉精神药品篇1xx年度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xx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规范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1、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

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2、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3、购进的麻醉及精神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4、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

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5、药房、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药房的管理1、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2、按照要求药房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

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麻醉品药品管理的自查报告

麻醉品药品管理的自查报告

麻醉品药品管理的自查报告背景本公司是一家从事药品销售和分销的企业,我们严格遵守麻醉品药品管理法规。

为了确保我们的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进行了一次自查,并整理了以下报告。

自查项目1. 麻醉品药品采购:麻醉品药品采购:- 我们仅从经过合法认可的药品供应商采购麻醉品药品,确保供应商拥有合法许可证。

- 在采购过程中,我们核对药品的价格、有效期和产地等信息,并保留相关文件作为备案。

2. 麻醉品药品存储:麻醉品药品存储:- 我们设立了专门的麻醉品药品存储区域,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 我们定期对存储区域进行巡检,确保库存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麻醉品药品的存储记录详细并准确,包括入库、出库和库存盘点等信息。

3. 麻醉品药品销售:麻醉品药品销售:- 我们只向持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品药品,并核实其执业资格证。

- 在销售过程中,我们要求医疗机构提供购买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对销售记录进行登记。

4. 麻醉品药品报废:麻醉品药品报废:- 我们定期检查库存中的过期或已损坏的麻醉品药品,并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 报废记录详细并准确,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报废原因和处理方式等信息,并保留相关文件备查。

自查结果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1. 遇到了一批供应商无法提供合法许可证的情况,我们立即中断了与其的合作,并对采购流程进行了修订。

2. 存储区域的安全标准有待提升,我们计划在下个季度进行改造,以满足相关要求。

3. 销售记录的登记不够规范,我们进行了内部培训,强调销售流程和要求的严格执行。

下一步计划基于自查结果,我们制定了以下计划以进一步提升麻醉品药品管理的质量:1. 定期组织麻醉品药品管理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

2.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对其药品来源和合法性进行更严格的审核。

3. 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相关记录和报告。

结论本次自查使我们更加了解麻醉品药品管理的要求,并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一步加强我们的管理。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自查报告一、前言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在医疗救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这些药品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们医院开展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自查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自查组织及范围本次自查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涉及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职能部门。

自查范围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处方、使用、回收、销毁等全过程。

三、自查内容1. 制度建设与培训自查发现,医院已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训。

全体医务人员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

2. 采购与储存医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确保药品来源合法。

药品储存场所符合要求,设有专用保险柜,24小时监控,确保药品安全。

3. 处方管理医院实行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电子处方管理,处方开具、审核、调剂、发放等环节均有严格规定。

处方开具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用于临床救治。

4. 使用与监测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处方规定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关注患者用药反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同时,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5. 回收与销毁医院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进行回收,由专人负责销毁,确保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1. 部分医务人员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不够熟悉,需加强培训。

2. 部分科室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条件有待改善,需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3. 部分处方开具、调剂、发放环节存在一定程度的违规现象,需加强监督检查。

五、整改措施1. 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使用规定的认识。

2. 加大投入,改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条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查报告一、引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医疗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药品,其合理使用对于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自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情况1. 成立自查工作小组为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自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自查工作的开展。

2. 制定自查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自查方案,明确了自查的目的、范围、内容和方法。

3. 开展自查工作自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相关科室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自查工作小组对各科室进行抽查,确保自查工作的落实。

4. 加强培训和宣传我院组织开展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 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科室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

2. 用药不合理部分医务人员在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时,存在不合理用药的情况,如超剂量、超适应症等。

3. 存储不规范部分科室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存储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4. 监管不到位部分科室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不到位,存在一定的漏洞。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1. 完善管理制度针对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我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加强用药监管针对用药不合理的问题,我院将加强对医务人员用药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其合理用药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和病历的审核,规范用药行为。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自查报告一、背景介绍作为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麻醉药品管理是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了全面评估医院的麻醉药品管理工作,我们进行了自查,并撰写了本报告。

二、自查内容和方法我们对医院的麻醉药品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麻醉药品采购和储存情况;2.麻醉药品使用和配送情况;3.麻醉药品库存和盘点情况;4.麻醉药品报废和处置情况;5.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

自查方法主要包括:1.参考相关法规、规定和标准;2.检查医院的麻醉药品管理文件和记录;3.进行实地检查和询问工作人员。

三、自查结果分析根据自查结果,我们对医院的麻醉药品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

以下是主要的发现和问题:1.麻醉药品采购和储存方面,我们发现存在部分麻醉药品库存超过有效期的情况,需要加强库存管理和监督;2.麻醉药品使用和配送方面,我们发现有部分麻醉药品的使用和配送记录不够完整和准确,需要加强记录和信息管理;3.麻醉药品库存和盘点方面,我们发现有部分麻醉药品库存数量与实际盘点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加强库存管理和盘点工作;4.麻醉药品报废和处置方面,我们发现有部分麻醉药品报废和处置程序不规范,需要加强报废和处置的管理;5.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的执行方面,我们发现有部分工作人员对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需要加强培训和宣传。

四、改进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改进医院的麻醉药品管理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几项改进措施:1.加强麻醉药品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并及时处置过期或损坏的药品;2.完善麻醉药品使用和配送记录,确保记录准确完整;3.加强麻醉药品库存盘点工作,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盘点一致;4.规范麻醉药品报废和处置程序,制定明确的报废和处置流程;5.加强对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解和执行水平。

五、总结通过自查和分析,我们对医院的麻醉药品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自查报告篇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自查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自查报告我院按照卫计委关于各医疗机构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使用的自查通知要求,对全院涉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相关科室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我院使用的麻醉药品有:哌替啶(针、片) 、芬太尼针、瑞芬太尼针、舒芬太尼针、吗啡缓释片、可待因片。

我院使用的精神药品有:第一类精神药品:氯胺酮、麻黄素针(按麻醉药品进行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艾司唑仑、咪达唑仑、阿普唑仑、苯巴比妥钠、氯硝西泮、地佐辛、曲马多、右佐匹克隆片等。

一、麻醉、精神药品出、入库管理(一)麻醉药品的采购是通过具有麻醉药品经销资质的公司:德阳荣升药业购买,购买过程是按要求通过医疗机构印鉴卡系统在网上操作,符合规定。

(二)入库验收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三)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 (柜) 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即“五专”管理。

医院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三级”管理,分为:药库管理、药房管理和临床科室管理。

(四)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发放到各小组应做到双人复核,双人验收,清点到最小包装,并签字。

二、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本院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三、麻醉药品的处方量:癌性疼痛和非癌性疼痛的处方量均符合规定要求。

四、医师在开具麻醉和精神药品电子处方的同时开具了手写处方,处方医生签名,配方和核对人员双签名。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存放符合要求。

五、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人,建立相应的档案,档案中包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者和代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自查报告第一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自查报告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自查报告为了进一步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的监管,依法采购、储存和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根据垫江食药监[2012]18号和垫江食药监[2012]21号文件精神,我们对照《重庆市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检查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逐项评定打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管理机构和人员:领导机构健全、人员职责明确;将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纳入了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但缺一次季度检查记录,缺一次培训记录;药库24小时巡查制度不完整并未严格执行。

二、麻醉药品采购、储存和保管:麻醉、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完整;专帐中帐、物、批号相符;双人双锁,双人发货、双人复核执行情况较好,出库复核记录规范完整;但过期、破损、失效麻醉、精神药品登记册中未填写“规格”项。

三、麻醉、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抽查病人病历,有书写不完整现象;有随诊制度,但未严格执行。

四、麻醉、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药品安全存放情况较好,但手术室缺空安瓶回收记录。

这次自查实际得分196分,我们将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我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工作达标。

垫江县砚台镇卫生院二○一二年六月十日第二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全套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全套)目录01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0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0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0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0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制度................................. 0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0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0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09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管理制度…………………… 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储存管理制度………………… 1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1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 1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 1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16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 17药剂科主任职责…………………………………………………… 18药库保管人员职责………………………………………………… 19调剂部门责任人员职责…………………………………………… 20调剂人员职责……………………………………………………… 21处方医师职责………………………………………………………2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管理……………………… ——1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一、管理机构1、建立(并发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使用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使用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使用自查报告一、引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临床治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药物,它们在缓解患者痛苦、提高治疗效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这些药品具有潜在的成瘾性和滥用风险,国家对它们的临床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确保我院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们对本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二、自查内容与方法1.自查内容(1)药品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

(2)医生是否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否存在超量、超范围使用情况。

(3)药师是否严格按照处方调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4)患者是否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否存在滥用、成瘾现象。

(5)医院是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自查方法(1)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及药品说明书,确保自查工作有据可依。

(2)对本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实际情况。

(3)抽取一定比例的病历,对医生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审核,评估用药合理性。

(4)对药师调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操作进行现场观察,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5)对患者进行访谈,了解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良反应。

(6)召开座谈会,听取医护人员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自查结果与分析1.自查结果(1)药品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

(2)医生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总体合理,但部分处方存在超量、超范围使用情况。

(3)药师严格按照处方调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未发现违规操作。

(4)患者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较好,但个别患者存在滥用、成瘾现象。

(5)医院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一定的监测和评估,但仍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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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自查报告
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各医院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下面是搜集整理的麻醉药品自查报告,欢迎阅读查看。

篇一:麻醉药品自查报告
根据惠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其他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采购与运输:
1、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惠州市卫康中西药业有限公司)。

2、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按要求由供货公司专人、专车、定时输送。

(二)验收:
1、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由专人负责管理。

2、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时按规定由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发放,药房根据麻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专门请领者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

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

4、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院内使用。

5、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的按相关规定保管。

(五)报残损及销毁
1、发现麻醉、精神药品破损须即报院领导,加盖公章上报药监局和卫生局。

2、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

3、收回的空安瓿销毁前按要求妥善保管,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签名。

4、销毁过期的精、麻药品报院领导后再上报药监局审批,并在药监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将销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六)丢失及被盗
麻醉、精神药品在运输、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被盗、被抢的或发现骗取冒领麻醉、精神药品的立即报告院领导上报所在地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

(七)患者不再使用无偿交回的麻醉、精神药品,按规定销毁。

二、麻醉、精神药品的保管
(一)按药监局和卫生局的要求严格做到五专。

即:专人、专柜、专销、专帐、专用处方。

(二)药房的存放设有保险柜,并设有专人管理。

(三) 手术室有麻药基数,其存于麻醉、精神药品专用柜。

三、麻醉、精神药品的检查制度:
(一)每月由业务副院长到有精、麻药品基数的手术室检查,并做详细的检查记录;
(二)每季度及大节假日前由院务会、药事委员会、护理部、药房到有精、麻药品基数的手术室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四、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的管理制度:
(一)领取与使用:精、麻药品处方均有编号,领取时按处方上的编号顺序领取;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能开具精、麻药品处方;
2、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同时并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

3、开具的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取药者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二)处方的保管与销毁:精麻药品处方的保管由药剂科精、麻药品专管员统一管理,麻药处方保存至少3年,精神药品保存至少2年,保存期满后在精、麻药品专管员的监督下统一销毁。

篇二:麻醉药品自查报告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我院药剂科就我院20XX半年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有完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并规定各小组成员的职责,建立了完善的采购、验收、出入库、使用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执行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拟定年度采购计划及补充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定点采购。

麻醉、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实行实时上报,采购、出入库、使用流量等实施兴黔网特药管理系统全程监控。

三、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实行货到即验,双人开箱清点,清点验收要求到最小包装,三人签字并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

四、麻醉、精神药品严格做到了五专管理,即:专人、专柜、专锁、专帐、专用处方;设有特殊药品库及专用保险柜,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实行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做到帐、物、票相符;全院范围以及库房安装有监控摄像头;院内保卫科24小时值班。

五、发放、调配与使用
1、药房麻醉、精神药品每天有交接班登记签字,按照设置基数定时向药库请领,药库根据药房的麻醉、精神药品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请领者并核对签字。

2、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了专用处方开具,处方书写规范合格。

3、我院各临床科室均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以上职称、经过麻醉和精神药品培训且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能开具精、麻药品处方。

4、精、麻药调配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调配。

5、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保管。

六、我院发现以下情况,将立即报告卫生局或公安机关:
(1)精麻药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丢失、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冒领精麻药品的。

经过此次自查,我院未在精麻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相关管理,完善各种制度,真正的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杜绝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麻醉药品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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