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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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10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10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1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1年9月13日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及教育部等部委相关文件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育人为本、立德树人。

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应试教育倾向。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部署,正确处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教育综合改革的关系,统筹规划各项教育改革配套工作,协同推进教学、考试、招生、录取和管理等综合改革,保障学校教学秩序,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充分考虑社会接受程度和改革实施的可操作性,积极稳妥、稳步实施。

3.科学选才、多元录取。

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逐步完善多元录取方式,注重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和综合性。

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条件(一)具有我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具备上述三项条件,且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黔府办发〔2021〕63号)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执行<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黔招委〔2021〕31号)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三)下列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1.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

2.持有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台湾省籍学生。

3.在我省定居,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1.31•【文号】教学〔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机制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2.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各地各校要提前研究谋划,合理安排特殊类型招生等有关考试时间。

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录取规则2021年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近年来,高等教育日益普及,本科录取也成为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

为了让考生能尽可能地满足个人志愿并合理安排入学,我国教育部制定了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21年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以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录取政策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志愿填报。

一、录取方式与学校分类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录取采用综合评价与高考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按照高校特色和招生计划的不同,学校可分为综合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四个分类。

1. 综合类学校:这类学校招生专业广泛,综合素质要求较高。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高考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科研成果等)在录取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 理工科类学校:这类学校招生专业主要涉及理工科领域,特别注重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实践能力。

考生的理科成绩和相关科研活动将是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3. 艺术类学校:这类学校招生专业主要是艺术类和相关专业,对考生的艺术特长和创造力有较高要求。

考生的艺术水平和相关经验将是录取的重要指标。

4. 体育类学校:这类学校主要侧重培养优秀的体育人才,对考生的体育特长和体质有一定要求。

考生综合成绩和体育特长将是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录取政策与计分规则2021年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录取主要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级考试科目)、高考成绩(B级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进行综合评价。

具体计分规则如下:1. A级考试成绩: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取得的等级进行评分,采用6级制。

其中A1级得6分,A2级得5分,B1级得4分,B2级得3分,C级得2分,D级得1分。

2. B级考试成绩(高考成绩):按照高考成绩所取得的分数进行评分。

具体分数线以教育部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3. 综合素质评价:根据考生的学科竞赛成绩、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和获奖情况进行评定,最高得分为10分。

三、录取流程与志愿填报建议考生在填报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志愿顺序进行合理排序。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贵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2021)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贵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2021)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贵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2021)各区、市、县教育局,市属高中学校,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贵大附中,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21年贵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已经贵阳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同意,现下达给你们,请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学校认真执行,确保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的完成。

一、招生类别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六种类别的招生,即:配额生、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强基计划生、政策生。

二、下达计划原则(一)配额生:按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50%测算出配额生总量,把应招收的配额生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各承担配额生招生任务的高中学校,招收配额生。

“三区一地”内承担配额生招生任务高中主要面向“三区一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招生,其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2%作为配额定向生用于录取“三县一市”及贵安新区的中考考生;“三区一地”外其它区(市、县)承担配额生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学校主要面向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招生,同时划出相当比例用于招收除本区(市、县)外的考生。

(二)定向生:定向生分为三类,一是“六区统筹”定向,二是面向“三县一市”和贵安新区定向,三是区内定向。

“六区统筹”定向:为逐步推进“六区统筹”工作,即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的招生统筹,从2021年开始,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各区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统招生招生计划的30%,面向本招生区域以外的“三区一地”和另两个招生区域招生;“三区一地”有配额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和另两个招生区域内的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共划出等额的招生计划面向该区招生。

面向“三县一市”和贵安新区定向:指“三区一地”有配额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将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2%,择优录取“三县一市”和贵安新区的学生;“三县一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划出等额招生计划招收本县(市)以外的学生。

北京师范大学贵安附校面向“三区一地”定向招收相应计划的学生。

2024年分类招生政策贵州

2024年分类招生政策贵州

2024年分类招生政策贵州
2024年分类招生政策贵州介绍如下:
2024年贵州省的高考招生政策将进行一些重要的改革。

首先,贵州将全面取消文理分科。

此外,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贵州省将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以更加公平、科学地选拔人才,同时加强高校考试招生的管理。

具体的实施细节包括:
1.高职分类考试方面,考生需注意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最
新公告,因为具体的报名、考试时间等都可能会有所调整。

2.对于文化综合考试的内容,考生需要准备的科目为语文、数
学和外语,总分为97.5分。

3.对于想要了解往届高中生在2024年贵州省高考分类招生中
的具体政策和办法的考生,建议密切关注相关官方消息或咨
询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规定

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规定

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规定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发布的《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得知,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规定已发布,具体详情如下:十四、特殊类型招生一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强基计划经教育部批准,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教育部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工作。

二香港、澳门高校招生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安排在文、理科类提前批本科录取。

香港地区其他高校、澳门地区高校均实行自主招生,我省考生均可按学校要求自主选择报考。

三保送生保送生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各相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招收保送生的条件和招生程序,做好保送生招生工作。

各高校在我省录取的保送生必须按规定进行公示,将有关保送生材料报送省招生考试院,并办理保送生审批手续。

已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高考录取。

四国家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属高校、教育部批准的省外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和相关省直高校将面向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扶贫开发重点县和5个集中连片规划“天窗县”实施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在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有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五地方专项计划我省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相关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具体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贵州高考政策及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汇总

贵州高考政策及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汇总

贵州高考政策及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汇总导读:[1]2021年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提出文理不分科[2]2021年贵州高考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3]2021年陕西高考录取还是按照一本二本三本批次录取[4]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其他省份高考改革内容:根据《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为统筹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定位,取消文理分科,统一高考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外语实行一年两考。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高校主要依据三科统一高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按照改革要求,贵州省各地将推动普通高中因材施教,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完善课程内容结构,增强课程实施弹性。

学校可在课程方案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框架下,自主设计和实施校本化课程,开展分类分层教学,改革同质化、单一化培养模式。

2021年贵州高考试卷使用与2021年相同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到目前为止,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还没有出台合并二本、三本的相关政策。

2021年贵州高考录取还是按照一本二本三本批次录取一、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下列4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经获得相关加分资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采取过渡办法,加分项目暂时予以保留,加分分值降为5分,2021年起全部取消。

具体为: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教育厅专项资格认定合格的。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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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规定
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发布的《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得知,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已发布,具体详情如下: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按照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录取时间为8月上旬至9月下旬。

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

一文、理科类录取批次为
1.提前批本科高校为军队、公安、航海、国家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及其他有
关高校;
2.第一批本科高校;
3.第二批本科高校;
4.提前批高职专科学校;
5.高职专科学校。

二体育类录取批次为
1.第一批本科高校;
2.第二批本科高校;
3.高职专科学校。

三艺术类录取批次为
1.梯度志愿本科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使用校考
成绩的本科院校;
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使用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
3.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

文、理科类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第一批本科高校、第二批本科高校原则
上按多于该批招生计划总数的20%以内划定。

第二批本科高校若生源不足,按程序征集志愿,若仍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降分后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省招生考试院按程序投档,高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总数及专科生源实际划定。

各批次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考试机构办公室。

录取工作中,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选拔新生的原则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招生考试院制定的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高校未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和撤除招生计划。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省招生考试院要监督高校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完成招生计划,纠正违背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是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则向高校投放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和模拟投档生源分布情况,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左右。

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高校,须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考生投档排序规则为: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我省2021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

若考生具有学考成绩,则学考总分高的考生排序在前。

若考生学考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其他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艺术类、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33号的规定执行。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加分项目的处理办法为:享受省内外高校加分项目的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投档时,加分计入高考总分和考生排序;仅享受省内高校加分项目的考生,报考省内高校投档时,加分计入高考总分,不计入考生排序,报考省外高校投档时不计入高考总分,也不计入考生排序。

贵州大学农林类专业,若生源不足,可对一本线下填有该校农林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投档。

为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高职专科学校录取时,可适当扩大投档比例。

高校要按时完成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由省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各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依据各高校录取考生数据库打印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生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

录取工作规则另文下发。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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