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面积、建筑间距、建筑高度等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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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如何计算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如何计算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如何计算第一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如何计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如何计算?知道容积率如何计算层数?有一项目用地6500M2,规划容积率为3.6,建筑履盖率为35%。

请问该项目为多少层?总建筑面积为多少?总建筑面积(地上)=用地面积X容积率=6500X3.6=23400M2;建筑履盖率又称建筑密度=建筑占地面积(约等于建筑底层面积)/用地面积;因此,在建筑建筑履盖率用足的情况下,建筑占地面积(约等于建筑底层面积)=建筑履盖率X用地面积=35%X6500=2275M2;在建筑底层面积与标准层相差不多的情况下,建筑平均层数=地上总建筑面积/建筑底层面积(标准层面积)=23400/2275≈10层;容积率3.6的小区,如果真的用足35%的覆盖率,小区环境会很差,一般做到15%~20%左右的话会比较合理,这样的话,按上面的计算过程,层数应在18~24左右。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

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绿化率也是如此。

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

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

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容积率比净容积率要低50%左右。

这两个指标都是合法的,除特别说明外,说到容积率时一般都是指净容积率。

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只能宣传净容积率,于是,一些开发商就钻法律的空子,将净容积率换算成毛容积率来宣传,购房人弄不明白其中的奥妙,还以为这个小区的容积率真的很低,入住后才发现上当了。

什么是容积率?按照《成都市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解释,容积率是地面以上各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实用版)
目录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3.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4.总结
正文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投影面积之和,是建筑工程中一个重要的计量指标。

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外墙、内墙以及分隔墙的投影面积。

同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如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部位的计算规则。

二、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
用地面积之比。

它反映了建筑物在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间使用效率。

计算容积率时,需要将所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相加,再除以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值得注意的是,附属建筑物也应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三、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密度是指小区内建筑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它反映了建筑物在一定用地范围内的覆盖程度。

计算建筑密度时,需要将所有建筑物的基底面积相加,再除以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密度越低,小区绿地面积和活动场地越大,居住生活质量越高。

四、总结
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计量指标,它们反映了建筑物的空间使用效率、覆盖程度以及居住生活质量。

各种面积、建筑密度、绿化率及容积率的关系

各种面积、建筑密度、绿化率及容积率的关系

各种面积、建筑密度、绿化率及容积率的关系转载自土木检测1、总建筑面积定义简单的说,就是建筑物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计算方法以下列举几个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1. 单层建筑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2. 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 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 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层高超2.2m按架空层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5. 独立柱雨蓬,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多柱雨蓬,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占地面积01土地水平投影面积指建筑物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一般按底层建筑面积,通常用于计划地块的建筑密度,计算公式:建筑密度 = 占地面积 / 土地面积02地块总面积指到手的空白地皮的平米面积。

即最初进行报批立项时经常会用到的“占地面积”,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容积率3、用地面积定义建设项目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量确定的建设用地土地面积。

由两个部分组成:01代征地面积由建设项目业主随同其他建设用地一起办理征地手续并承担一应费用,但业主必须无偿地交给城市公共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作为公共建设用地的那部分土地,称为代征地。

代征地财产权归政府所有。

用于规划已确定的公共道路、活动场所、绿化及城市景观区的建设。

02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用于建设项目所需工程内容的土地。

业主只对这部分土地拥有财产权。

4、绿地面积定义指能够用于绿化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覆土小于2m的土地。

计算方法1. 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是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常用的指标,用来规定和控制建筑物在土地上的规模和占地比例。

以下是一般的计算规则和定义:
1. 建筑面积(building area):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水平方向上所占据的地面实际面积,包括各楼层的建筑面积的总和。

建筑面积通常以平方米(m²)为单位进行计量。

2. 容积率(floor area ratio,FAR):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值,表示建筑物在垂直方向上的体量利用程度。

容积率越高,表示建筑物的密度越大。

容积率可以用公式进行计算:容积率 = 建筑总面积 / 地块面积。

3. 建筑密度(building density):建筑密度是指用地上允许建设建筑物的面积与用地总面积的比值,表示用地的利用程度。

建筑密度主要关注建筑物占地的比例和布局,而不考虑建筑物的高度。

建筑密度可以用公式进行计算: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规则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具体的建筑项目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考虑到相关规章制度或土地使用规定的限制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和规划。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计算公式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计算公式

1.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2.建筑密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
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3.绿化率:绿化率=绿地面积/规划建设土地面积。

计算公式:
绿化率=绿地面积/规划建设土地面积
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4.示例
在900平方米的地上起了一栋楼,六层,每层350平方米
容积率:(6*350)/900=2.3333
建筑密度:350/900=38.8%。

占地面积计算方法

占地面积计算方法

占地面积计算方法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面积计算方法(2022-12-2600:00:58)转载标签:分类:建筑房产建筑投影面积绿地面积通道杂谈1.建筑面积计算: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和有关规范计算。

(1)单层、多层及以上建筑按建筑外墙柱基以上的周边水平面积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部外墙周边水平面积计算(不含采光井等)。

(3)柱雨棚按柱周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雨缝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带立柱的车棚、货棚、平台按立柱周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带顶盖、柱在建筑墙体外的廊道、檐廊按柱外缘线的水平面积计算,无柱廊道、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两层以上悬挑建筑物形成的廊道、檐廊按上述原则计算,未形成的不计算。

(6)通过建筑物的通道或两栋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应根据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两栋建筑之间无顶盖的高架走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9)室外楼梯根据其投影面积进行计算。

以下部分不包括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内:(1)不计算没有顶盖的花架等建筑草图。

(2)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建、构筑物不计算。

(3)城市公共通道不计算在内。

(4)拱廊不算在内。

2、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国家相关建筑面积规划计算:(1)对高度为2.2m以下(含2.2m)的设备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2)封闭式阳台和悬臂式走廊的建筑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凹形阳台和悬挑阳台的建筑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建筑容积率计算:(1)在计算地积比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算在内;但是,如果地下室用作购物中心或其他公共商业场所,则应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屋面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标准建筑面积的1/8;用作休憩用地的建筑面积不计算在内;如果半地下室高于室外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m,则不予计算。

建筑面积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容积率的计算方法1、建筑密度计算公式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

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

2、容积率计算公式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可建设用地面积1、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3、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4、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5、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三、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多少舒适?1、建筑密度多少合适楼密度是直接指标。

容积率是地块拍卖时的一个指标,但楼密度有明确说明,容积率和楼密度之间有这样的关系:楼密度=容积率/建筑层数。

如今的高层建筑容积率一般在2.8-4.5之间,相关专家认为,楼密度为13%-20%时,小区景观环境较好,根据以上计算公式,可以得出高层的容积率如果是2.8,那么要想小区环境好,还要住得舒适,其层数应高于14层;如果小区的容积率是4.5,那么小区的层高要高于22层,才满足条件。

因此购房者们可以参照这样的关系进行计算自家的小区是否楼密度合适,是否居住舒适。

2、容积率多少合适1、容积率低于0.3,这是非常高档的独栋别墅项目。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三个指标,用于描述建筑物的规模、占地面积和利用率。

以下是它们的计算规则:
1. 建筑面积(Floor Area):建筑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各楼层的
平面面积之和。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包括室内使用面积和公共走廊、电梯间等公共部分的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一般按照国家建筑规范或相关标准进行。

2. 容积率(Floor Area Ratio,简称FAR):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该建筑物所占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是用来衡量建筑物对用地的开发利用程度的指标,反映了建筑的密度及利用率。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3. 建筑密度(Building Density):建筑密度是指单位用地面积
上承载的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可以分为净密度和毛密度。

净密度是指实际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不计算公共绿地等其他用地要求;毛密度是指实际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建筑密度的计算一般按照国家建筑规范或相关标准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可能有不同的计算规则和标准,具体计算应根据当地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来进行。

此外,建筑工程中还有许多其他指标和规范需要考虑,如建筑高度、建筑布局、动线设计等,这些都是根据不同项目需求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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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面积、建筑间距、建筑高度等计算方

1、建筑占地面积计算
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和有关规范计算
(1)单层、多层及以上建筑物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等)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逢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R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二层以上建筑物出挑形成走廊、檐廊的按上述原则计算,未形成的不计算。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或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9)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以下部分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
(1)无顶盖的花架等建筑小品不计算。

(2)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建、构筑物不计算。

(3)城市公共通道不计算。

(4)骑楼不计算。

2、建筑面积计算
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划计算:
(1)对高度为2.2m以下(含2.2m)的设备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由福州市城市规划局核定
(2)根据福州市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高度为2.5m以下(含2.5m)的架空层(作为停车库等用途的),可不计算建
筑面积。

(3)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容积率计算
(1)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但地下室作为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公共场所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屋面层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1/8的不计;用作开放空间的建筑面积不计;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m的不计。

(2)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m的,按下式计算建筑面积:
式中:A——折算的建筑面积
K——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
A——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3)商业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

F=(F1×P1%)+(F2×P2%)
式中:F——核定容积率,
F1、F2——不同性质的建筑容积率
P1、P2——不同性质的建筑所占比例。

如同一建设用地内由不同类型的多幢建筑混合而成,应将不同类型的建筑占地面积分别划定后,再以上式核定其各自的容积率。

(4)商住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

高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至少占总建筑面积的10%,不足10%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按高层住宅建筑的规定执行;多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至少占两层以上(含两层),仅设底层商店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多层住宅建筑的规定执行。

4、绿地面积的计算
(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

(2)中心绿地与宅旁(宅间)绿地的主要区别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绿地面积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之外。

可作为中心绿地,否则作为宅旁(宅间)绿地。

(3)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
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
(4)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为准进行计算(5)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距路边1m,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沿居住区道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计算至红线
5、建筑用地面积计算
建筑用地面积以福州市城市规划局正式划定用地范围的面积为准,城市道路红线内、河道蓝线内、绿地绿线内面积不得计入
6、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
(1)开放空间是指在建设用地内,能够全天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包括平地、下沉式广场和屋顶平台)。

开放空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沿城市道路、广场留设;
b.一方向的净宽度在5m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100㎡;
c.以净宽1.5m以上的开放性楼梯或坡道连接用地地面或道路,且与用地地面或道路的高差在±5.0m以内(含±5.0m);
d.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的,其最大高差为-5.0m至+12.0m,且开放地面层;
e.向公众开放绿地、广场的,应设置座椅等休息设施;
f.建筑竣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管理或经批准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
g.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
h.室内或室外开放空间,应是无障碍设计的空间;
i.室内净高不少于5m。

(2)开放空间有效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F——开放空间的有效面积,
M——开放空间中对公众开放的实际使用面积,
N——有效系数
有效系数(N)按下列条件确定:
a.室外开放空间在地面层的,其地标高与道路或用地地面的高差在
±1.5m以内(含±1.5m)时,N=1.0
b.室外开放空间在屋面上或为下沉式广场的,其标高与道路或用地地面的高差在+1.5m至+5.0m(含+5.0m)或-1.5m至-5.0m(含-5.0m)时,
N=0.7。

c.提供室内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用地地面的高差在±5.0m以内,或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用地地面的高差在-5.0m至
+12.0m时,N=1.0。

7、建筑间距计算
除另有规定外,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筑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

坡度大于45°的坡屋面建筑,其建筑间距指自屋脊线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线至被遮挡建筑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

8、建筑高度计算
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9、沿路建筑高度
(1)沿路一般建筑高度的控制
H≤1.5(W+S)
式中:H——为建设允许高度;
W——为道路宽度;
S——为建筑退距。

(2)沿路高层组合建筑高度的控制;
A≤L(W+S)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
L——建设用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
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b.在实际运用中,为了简化作图和计算方法,也可采用下列演化而来的算式和图七的作图方法控制建筑高度。

A’≤1.5L(W+S),
式中A’为沿路建筑以1:1(即45度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面积。

L、W、S的意义同前
10、建筑高度控制的视线分析方法
根据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环境,选择适当视点确定视线走廊,进行视线分析,视点的距离大于或等于3H,因现状条件限制难以按3H视点距离控制高度的,视点距离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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