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包括加大“扶小”力度,加快金融体制创新;提高“扶小”效率,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等,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存在问题;对策农村金融服务是目前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其中农户贷款难便是农村金融服务中尚未得到解决的一个突出矛盾[1-2]。
在此情况下,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和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成为农村金融服务中所要着力解决的当务之急[3-4]。
受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影响,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不足依然格外明显。
现将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总结如下。
1金融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1银行业金融机构撤并,支农服务体系不健全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及县以下网点撤并力度较大,金融网点的大量撤并,在使银行业机构减少成本和降低风险的同时,也带来农村金融服务的弱化,特别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体制改革的深入,这种弱化影响日益显现。
在一些偏远山区,由于没有金融机构,当地农户无法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办理业务要到十几公里以外的乡镇或县城,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和融资困难。
1.2农村资金外流严重,“三农”资金供求矛盾加剧目前,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大量农村资金流入其他领域,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紧张的趋势[5]。
农村资金外流的渠道主要有: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上存。
由于基层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权限缩小,难以发放贷款,大量存款因闲置上存。
二是邮政储蓄“抽水”。
加剧了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
三是支农资金“农转非”。
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当地中小企业贷款压力全部转嫁到农村信用社身上,形成事实上的支农资金外流,导致“三农”信贷资金的萎缩。
1.3贷款利率定价固化,不利于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由县联社统一确定,基层信用社只能严格执行县联社制定的利率,没有利率定价的权限。
这种简单的浮动利率式定价方法虽方便操作,但忽视了农村信贷市场对利率定价的需求,限制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开展。
对当今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问题的思考

二 、 农 村 金 融 制 度 创 新 的 思 考 对
1农村金 融 组织 的产权 制度 创新 合作 金 融 , 为我 国农 . 作
村金 融基 本的组 织形 式 , 已在 理 论 界 和 实 业 界 达 成 共 识 。但
定程 度上 弥补这 一缺 陷 。
( ) 规 模 小 、 营 效 益 差 的 农 信 社 进 行 撤 众 的需要 ,可在 农信 社重 组后 设 立非 法 人组 织的 营业部 或服务 社 。 () 4 加快农 业银 行企业 化进 程 。农 行长 期作 为国家 专业
仍有 一部 分 留在 了农 行 。地 方政 府对 农行 的人 事 、业 务经
营 、 务管理 等方 面仍 有许 多行 政干 预 , 农行 的 干预 贷款 财 对
仍 占相 当 比例 等等 , 这些 都给农 行经 营效率 造成 负面影 响 。
3农 村 信 用 社 组 织 形 式 单 一 , 三 性 ” 复 缓 慢 , 以 适 . “ 恢 难 应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 19 9 6年 , 照 国 务 院 的规 定 , 信 按 农
政 府 对 银 行 经 理 人 缺 乏 有 效 的 监 督 和 激 励 机 制 。 银 行 经 理
() 1 在经 济金融 基础较 好 , 金吞 吐量较 大的地 区 , 资 组建 农 村合 作银行 。合作银 行应 以一家 或多 家资金 实力强 、 经营
良好的农 信社 为基础 , 许其 跨 区经营 。一 方 面可 以弥 补农 允 行 因市 场定 位 调整 而部 分 退 出农村 金融 市 场 的空缺 ;另一 方 面 , 以满 足农村 产业 结 构调 整 所带 来 的对融 资规 模 、 可 渠 道 、 式上 的更 高要求 。 方 () 2 将部 分地 区的县级 信用联社 变为 I 一级法人 。目前 , 我 国具 有 法人地 位 的农 信社 规模 普 遍较 小 ,难 以形 成规 模效
农村金融制度的发展创新及其现实意义的研究

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 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 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农业银行 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 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 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 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 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 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 力军作用。
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 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强监管, 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 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 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 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 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 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 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 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 散机制。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
“农民贷款难”、“农村信用社难贷款”问题是困 扰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两头难”归根到底是担 保难。
(一)农民贷款难
“无钱经营、无物抵押、无人担保”
按照现行金融政策,农民到金融机构贷款需要提供 担保或资产抵押,农民的物质财产主要包括三部分: 土地、房屋、牲畜。但是,由于土地属集体所有, 土地、房屋均无法进行贷款抵押,牲畜等活体动物 也不能作为质押物。
现行农村金融制度存在的 问题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农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创新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农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创新第一节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政策和制度创新一、农地产权制度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两权分离”制度,而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逐步明确指出,在稳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基础上,进行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在保证土地的公有制不改变前提下,按照党中央部署,谨慎推动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
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核心在于盘活土地经营权,基本方向是农地产权细分、深化农业分工与家庭经营空间的扩展(罗必良、胡新艳,2016)。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规模经营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代耕、代种等方式”(杨继瑞,2018)。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
要以激活要素活力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导向,深化农业农村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多样化的土地经营方式。
进一步探索入股、托管等多样化土地经营方式,合理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村集体经济利用闲置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重点用于乡村公园、农(文)旅产业等项目建设。
二是稳妥推进村集体资产确权和股份制改革,确保资产增值与农民增收。
深化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资源性资产的改革,明确村集体在宅基地监管中的主体性作用,在宅基地退出补偿中引入收益分享机制。
三是推动激活农村要素与促进城市资本下乡高效对接,引导城市资本、技术、人员合理有序进入农业农村。
注重发挥政府资本进入农业农村的杠杆撬动功能。
建立回乡创业人员的医保体系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机制,支持农村居民利用自有宅基地与回乡创业人员合作建设自住房屋。
二、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创新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改造小农生产方式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改革方向。
浅谈农村金融体系制度的创新

、
目前 我 国农 村 金 融体 系制 度 存在 的主 要 问 题
1 . 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 和权 限 , 导致功能缺位 。为逐步
推进国有银行企业化 、 商业 化改革进程 , 有效 防范金融风 险 , 增 强国有商业银行 的竞争力 ,我 国政府 于19 年提 出了国有 97 商业银行机构调整 的设想。在此背景下 , 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大 规模地撤离农村 , 基本取 消了县一级分支机构 的放贷 权限 , 只
邮政储 蓄只存不贷 的单一金融服务功能 ,使其在农村市场 中 起着 “ 抽血机 ” 的作用 , 农村邮政储 蓄成为农村 资金流 向城 市
的 重要 渠道 。
政府提供适宜的法律 规则 ,而 目前 尚未制定一部关于农村金
融的专门法 律。在法律上具有明确 的主体地位, 是构建农村金
融体系 的基础 。建议制定 《 农村合作金融法》 《 、 农村政策金融 法》 《 、农业信贷法 》《 、农业 保险法》 《 、 中小金融机构破产法》 等
有农村金融体系发 生变迁 , 从一元垄断走 向多元竞争 , 来满足 农村经济改革所产生的金融需求。
3建立科学的农村融资制度。 1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 . ()
5农业保险的保障功能甚微 。 . 农业保险的保护对象一般都
与农业生产有关 ,农业生产活动 又与 自然 条件密切相 关 ; 然 而, 自然条件的变化呈现出极 大的不确定性 , 这导致农业生 产
专 门法律 , 为县域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 良好 的制度环境 。 2建立 明晰且多元 化的产权制度 。 . 产权制度是金融制度中 的核心 , 其有 效界定和保护 , 能为市场 主体提供稳定 的预期 ,
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创新案例分析报告

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创新案例分析报告一、背景介绍农村经济管理制度一直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传统的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农民权益保护不足等。
针对这些问题,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创新案例,本文将分析其中几个典型的案例。
二、智慧农业管理系统在某村的应用某村引进了智慧农业管理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实现了对农田土壤、气象、作物生长等信息的实时监测。
农民通过手机App可以随时了解到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并根据系统的提示,合理调整农业生产活动。
该系统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三、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某地采用了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设立了以信用社为中心的农村金融服务中心。
该中心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如贷款、储蓄、支付等,为农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同时,通过建立农民信用档案,解决了农民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农产品统一销售模式某县推出了农产品统一销售模式,通过与大型超市合作,将农产品直接送往超市销售,省去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同时,统一销售模式也解决了农产品库存过多、销售困难的问题,使农民能够更好地获得农产品收益。
五、规模化农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某地建立了规模化农业合作社,通过整合农民的资源和土地,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
合作社提供技术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益。
合作社还与企业合作,将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纳入其中,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收益。
六、村民自治的成功实践某村实施了村民自治,村民可以更加自主地参与到农村发展的决策中。
村民代表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村民关心的问题。
同时,村级配套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和农村公共服务等也由村民自治组织负责,提高了村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七、农民技能培训与就业创业某县组织开展了农民技能培训活动,通过开设种养殖、电子商务等培训班,提升了农民的技能水平。
同时,政府还积极引导农民就业创业,建立了农民就业信息平台,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
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和完善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日益突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和完善。
下面将从农村土地产权、农业合作化、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第一,农村土地产权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在土地产权方面,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要实现市场化流转,通过土地承包期限的适度延长或者承包权的有偿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另外,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土地征收与补偿机制,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监管,避免买卖合同的重复签订。
第二,农业合作化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合作组织建设,通过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推动农民更好地利用合作社的优势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鼓励农民参与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实现资源共享和协作发展。
此外,对于规模较小的农村合作社,可以通过与大型企业合作,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农业生产的品质和效益。
第三,农村金融服务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为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
在信贷方面,设立农村合作银行,加大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农民、农村合作社提供贷款支持。
此外,还需要加强农村金融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农民金融意识和金融知识,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让农民更好地使用金融工具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四,农村人才培养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人才支撑,因此应加大对农村人才的培养力度。
一方面,加强对农村青年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引进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从事经济发展工作。
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强农村人才与城市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农村人才成长和发展。
第五,农村土地利用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可以通过设立土地整治基金,用于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近日发布。
这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第11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导“三农”工作。
这份《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
《意见》全文约1万字,共分8个部分33条,包括: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2004年至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指导“三农”工作的同时,也对保险业给予了巨大支持。
具体表现为: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支持主产区进行粮食转化和加工。
充分利用主产区丰富的饲料资源,积极发展农区畜牧业,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补助、提供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农民和企业购买优良畜禽、繁育良种,通过发展养殖业带动粮食增值。
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
完善农产品出口政策性信用保险制度。
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
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
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并可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
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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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03-1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从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聚焦五大领域,进一步推进深化农村改革。
方案指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基层党建等领域,涉及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五大领域。
方案明确,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制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的制度。
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完善治理结构。
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
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
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
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
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
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推动地方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提高保障水平。
深入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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