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草原普法宣传总结(一)

草原普法宣传总结(一)草原普法宣传总结文稿前言在草原地区,普法宣传是保障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
草原地区特殊的生态环境和族群文化使得普法宣传工作具有特殊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对草原普法宣传的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提供对今后普法宣传工作的参考。
正文1. 草原普法宣传的现状•普法宣传覆盖率不高。
由于草原地区的人口分散和交通条件不便,导致普法宣传活动无法全面覆盖草原地区的群众。
•草原普法宣传形式多样。
针对草原地区的特点,普法宣传形式包括走访宣讲、宣传车队、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群众的需求。
2. 需要加强的方面•提高普法宣传质量。
普法宣传要贴近草原地区实际情况,以简明易懂的语言普及法律法规,切实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
•加强宣传手段的创新。
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拓展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普法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加强草原地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
培养更多了解草原地区特点的普法宣传人员,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3. 成功的案例•草原普法宣传直播节目。
利用草原地区广播电视网络,开展普法宣传直播节目,通过互动方式解答群众的法律疑惑,取得良好效果。
•普法宣传车队活动。
组织普法宣传车队深入草原地区的牧民群众中,通过现场宣讲和互动活动,使草原地区的群众更加了解法律知识。
结尾草原普法宣传是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但也面临诸多挑战。
只有通过加强宣传质量、创新手段和队伍建设,才能提升普法宣传的效果。
希望今后在草原普法宣传工作中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果,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前言在草原地区,普法宣传是保障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
草原地区特殊的生态环境和族群文化使得普法宣传工作具有特殊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对草原普法宣传的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提供对今后普法宣传工作的参考。
正文1. 草原普法宣传的现状•普法宣传覆盖率不高。
由于草原地区的人口分散和交通条件不便,导致普法宣传活动无法全面覆盖草原地区的群众。
“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环境保护知识问答

“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环境保护知识问答(100分)1、第27届联合国大会决定把每年的6月5日定为()【单选题】(4分)A.地球日B.节水日C.爱鸟日D.世界环境日正确答案: D2、一般认为,我国酸雨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等酸性气体进入大气后,逐步形成酸性降水。
【单选题】(4分)A.盐酸B.二氧化碳C.二氧化硫D.氯氟烃正确答案: C3、臭氧是一种天蓝色、有臭味的气体,在大气圈平流层中的臭氧层可以吸收和滤掉太阳光中大量的(),有效保护地球生物的生存。
【单选题】(4分)A.红外线B.紫外线C.可见光D.热量正确答案: B4、噪声的来源主要有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噪声,人耳开始感到疼痛的声音,其声级为()分贝。
【单选题】(4分)A.60B.90C.120D.140正确答案: C5、如果大气中没有”温室气体”,地球表面温度将降低至-23C,但是,如果温室气体量增加过多过快,就会造成()【单选题】(4分)A.全球性气候变暖B.海平面下降C.植物生长缓慢D.无线电通讯中断正确答案: A6、“三同时”制度是指:【单选题】(4分)A.同时设计、同时改造、同时投产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改造正确答案: B7、()是地球上生物多样性丰富和生产力较高的生态系统,在控制洪水、调节水流、调节气候、降解污染等方面有重要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
【单选题】(4分)A.森林B.湿地C.海洋D.草原正确答案: B8、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统称为(),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单选题】(4分)A.环境系统B.环境认证C.环境质量D.环境标准正确答案: D9、草地在环境保护中具有()的重要作用。
【单选题】(4分)A.吸收二氧化碳产生氧气B.吸收二氧化硫产生氧气C.吸收一氧化碳产生氧气饮用水D.吸收二氧化碳产生水正确答案: A10、水是生命之源,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法学:农村政策法规考试卷及答案(最新版).doc

法学:农村政策法规考试卷及答案(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判断题 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总称。
( ) 本题答案: 2、填空题 仲裁裁决自( )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题答案: 3、填空题 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 )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本题答案: 4、判断题 计税依据是税法规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它是在质的方面对征税对象进行的具体化,反映的是征税的范围和广度。
( ) 本题答案: 5、判断题 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 ) 本题答案: 6、判断题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为兼营行为。
( )本题答案:7、填空题对于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经初审合格的,自申请之日起( )个月内予以公布,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
本题答案:8、判断题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如果其他法律对相关合同另有规定,应优先适用其规定,而不是适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
( )本题答案:9、问答题如何理解我国的林业建设方针?本题答案:10、填空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应自申请之日起( )日内结束。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什么是草原?答:草原是指由草本植物和灌木为主的植被覆盖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
人工草地是指通过人工种植牧草而形成的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2、我国草原所有权形式有哪几种?答:我国草原所有权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集体所有的草原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行使所有权。
草原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改变的,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原,征用之后,集体所有草原变为国家所有。
3、如何确定国有草原的使用权?答: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使用权证,确认草原使用权.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草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负责保护管理。
4、如何确定集体所有草原的所有权?答:集体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确认草原所有权.5、依法改变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当办理什么手续?答:依法改变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当在原登记机关办理草原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如不进行变更登记,草原权属变更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6、什么人可以承包草原?答: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
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7、草原承包的期限为多少年?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草原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
8、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能否对已承包的草原行进行调整?答: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个别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 政策 法 规 】
。 …
一
铡 i 器誊 爵 嚣
瓣 i 辩黼 瓣 黼 瓣 黼 霸 嘲鼎 鞠 啊 _ 蕊 ■ 鞠 ■ _ _
HUB OURNAL 0 I EIJ F AN MAL AND V E N ET RI ARY S I NC C E ES
些草 原 建 设 ?
答 : 照《 村土地承包法》 按 农 的规 定 , 原 的 承 包 期 限 为 草
3 0年 至 5 0年 。 1 、 承 包 经 营 期 限 内 . 否 对 已 承 包 的 草 原 行 进 行 调 5在 能
整?
答 : 草 原 承 包 经 营期 内 , 得 对 承 包 经 营 者使 用 的草 在 不 原 进 行 调 整 ; 别 确 需 适 当调 整 的 , 须 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个 必
成员的村 ( ) 牧 民会 议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成 员 或 者 三 分 之 二 以上 村( ) 牧 民代 表 的 同意 , 报 乡 ( ) 民政 府 和县 级 人 民政 府 并 镇 人
草原 行 政 主 管 部 门批 准 。 1 、 原 承 包 合 同应 当 包 括 哪些 内容 ? 6草
生产 生 活 条件 2 、 牧 民为 什 么 要 维 护 好草 原 围栏 等 基 础 设 施? 4农
答: 承包 经 营草 原 , 发包 方 和承 包 方 应 当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 草 原 承包 合 同的 内容 应 当 包 括 双方 的权 利 和 义 务 、 包 草 原 承 的边界、 面积 和等 级 、 承包 期 和起 止 日期 、 包 草 原 用 途 和 违 承 约 责任 等 。
的 . 以 向有 关 草 原 承 包 仲 裁 机 构 申请 仲 裁 , 可直 接 向 人 可 也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什么是草原?草原是指以草本植物为主的一片地区,通常位于低纬度、高海拔、半干旱或干旱地区。
草原分为温带草原、寒带草原和热带草原等不同的类型。
什么是草原保护?草原保护是指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草原环境,保障草原生态平衡,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利用。
草原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畜牧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兽医法》如何进行草原保护?•加强草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轻放牧压力,控制畜牧数量•严格禁止非法砍伐和采挖草原植被•加强草原管护,推行草原管理制度•加强对草原草地资源的调查与监测•加强对草原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草原保护的重要性是什么?草原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是人类的食物和能源来源。
草原保护不仅关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动植物的生态平衡和生存环境。
草原保护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草原保护的措施有哪些?采取下列措施,可以有效保护草原:•设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天然草原•种植和保护地被覆盖植被•加强草原水利工程建设•依照草原类型控制草原的畜牧养殖规模•禁止开垦草原、破坏草原对草原违法行为的惩罚有哪些?对草原违法行为的惩罚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形式。
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拘留等;刑事处罚则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等。
草原保护的前景如何?在政府的引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草原保护取得了一定成绩。
未来,草原保护的前景将会越来越好。
随着草原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人们对草原保护的重视程度将会提高。
同时,政府还将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草原保护工作的宣传,完善草原保护制度体系等,从而在草原保护方面取得更好的效果和成果。
结论草原保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不仅关乎人类的生存和人类文明的持续发展,还关系到草原的生态平衡和生存环境。
环境保护的基础知识问答

环境保护的基础知识问答 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类所⾯临的⼀个严峻挑战,如何做好环境保护是⼈们所重点关注的⽬标,环境保护知识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环境保护的知识,希望⼤家喜欢! 环境保护的基础知识 1、环境污染与⼈体健康 ⼈体通过新陈代谢和环境进⾏着物质交换。
在正常状况下,环境中的物质与⼈体保持动态平衡,使⼈体得以正常⽣长、发育,充满活⼒。
由于⼈类的活动,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进⽽危害⼈类⾃⾝及其它⽣物正常发展的现象,就是环境污染。
当环境受到污染时,环境中的废⽔、废⽓、废渣、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达到⼀定的量后,就会影响⼈体机能,产⽣中毒反应,严重时甚⾄会危及⽣命。
导致环境污染的因素有化学、物理、⽣物三种,环境污染对⼈体的危害从时间上可分为急性、慢性、远期三种情况,有的环境污染不仅危害我们⾃⾝,还会影响到下⼀代。
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体污染 ⼈类⽣产和⽣活活动排⼊⽔体的污染物超过了该物质在⽔体中的本底含量和⽔体的⾃净能⼒,使⽔体的物理、化学及⽣物性发⽣不良变化,影响到⼈类的正常⽣产、⽣活,破坏⽣态平衡,就是发⽣了⽔体污染。
表⽰⽔污染的主要指标有悬浮物、PH值、有机物、细菌和有毒物质。
我市近年来投⼊⼤量资⾦对“⽔、声、渣、⽓”环境污染进⾏了治理,但由于历史⽋帐较多,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
3、⼤⽓污染 ⼤⽓由多种⽓体混合组成。
⾃然状态下的洁净⼤⽓由恒定组分和可变组分组成。
恒定组分主要有氮、氧、氩及微量的氖、氦、氪、氙等稀有⽓体;可变组分指⼆氧化碳和⽔蒸⽓等,它们随地区、季节、⽓象因素以及⼈类的⽣产和⽣活等因素的影响⽽变化。
如果⼤⽓中的污染物质达到⼀定浓度,并持续⾜够的时间,以致对公众健康、动植物、材料、⼤⽓特征或环境美学产⽣可以测量的影响,就构成⼤⽓污染。
⼤⽓污染影响⼈类和动物的健康,危害植被,腐蚀材料,影响⽓候,降低能见度。
其中有些影响是明确的并可以测量,但⼤多数影响是长期的、慢性的,尚难以定量化。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内容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内容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内容汇总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内容汇总:1.概念:森林草原防灭火是指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预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实行封山管护,严防野外用火。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加强巡逻防范。
-建立专业和义务扑灭火队伍,提高扑火能力。
3.扑救:-打早、打小、打了:发现火情早、发现火情及时、一旦发生火灾要尽早扑救。
-科学扑救,就近水源扑火: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首先要组织扑火人员快速找到水源,然后取就近水源进行扑救,如果水源较远,扑火人员应奔跑500米左右取水。
-携带灭火器扑火: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然后用湿毛巾等敷盖或用水冲洗身上火苗,这样可以更好的扑灭火源。
-扑火时应掌握技巧:在扑灭火源时,应采取正确的扑火方法,切忌采用扫、扑、压、切、投等与打火机、割灌机等扑灭火源的方法。
-防止发生回窜火烧:在扑火时应站在上风,面对火源,而不能逆风而跑。
-防止烧伤自己:扑火时应穿戴好符合扑火标准的防护服,扑打时要掌握技巧,避免因不当扑火行为而造成烧伤。
以上就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内容汇总,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内容归纳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内容归纳如下:1.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分析、典型案例介绍、防火安全意识教育、防火安全常识教育、应急安全处置方法教育以及安全用火常识教育等。
2.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教育形式包括集中授课、现场教学、问答互动、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
3.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意识教育包括防火安全形势分析、典型案例介绍、安全意识培养、安全观念教育等。
4.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应用能力培养包括防火安全形势分析、典型案例介绍、安全意识培养、安全知识应用能力培养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知识问答1、什么是草原?答:草原是指由草本植物和灌木为主的植被覆盖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
人工草地是指通过人工种植牧草而形成的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
2、国家为什么要制定《草原法》?答:国家制定《草原法》的目的是为了依法治草,有效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农牧民为什么要学习《草原法》?答:农牧民是草原保护建设的主体,草原是农牧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农牧民学习《草原法》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能够增强自身法律意识,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而做违法的事情;另一方面,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国家管理草原的方针是什么?答:国家对草原实行科学规划、全面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的方针,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5、我国公民在草原保护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草原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草原法律法规、保护草原的义务,同时享有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什么部门负责草原的监督管理工作?答:农业部主管全国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7、草原监理部门的性质和职责是什么?答:各级草原监理部门是专门负责草原监督和管理的执法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护草原的主要力量。
草原监理机构的职责是负责对草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8、我国草原所有权形式有哪几种?答:我国草原所有权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9、如何确定国有草原的使用权?答: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使用权证,确认草原使用权。
10、如何确定集体所有草原的所有权?答:集体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确认草原所有权。
11、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能否对已承包的草原进行调整?答: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个别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2、草原承包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草原承包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草原的边界、面积和等级、承包期和起止日期、承包草原用途和违约责任等。
13、草原承包经营者享有哪些权利,应当履行哪些义务?答:草原承包经营者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享有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自主利用草原,并从中获取收益的权利;(2)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和转让权;(3)当承包草原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获得补偿;(4)在草原承包期届满后,原承包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5)享有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等。
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遵守草原法律法规,履行保护、建设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的义务。
14、转让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应当注意什么问题?答: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转让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要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转让;(2)受让方必须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并应当履行保护、建设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的义务;(3)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4)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剩余的期限。
15、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发生争议,应当如何处理?答: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乡人民法院起诉。
在草原权属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草原利用现状,不得破坏草原和草原上的设施。
16、国家开展草原监测工作的目的是什么?答:开展草原监测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准确掌握草原面积、植被、生产力等动态变化情况,为指导农牧民做好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7、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开展哪些草原建设?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开展草原围栏、饲草饲料储备、牲畜圈舍、牧民定居点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
还应当鼓励与支持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饲草饲料地建设以及人畜饮水设施、草种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和提高草原生产能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18、什么是草畜平衡?答:草畜平衡是指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通过草原和其他途径提供的饲草饲料量与所饲养的牲畜所需的饲草饲料量保持相对的动态平衡,也就是说,既保证牲畜有充足的饲草料,又不至破坏草原。
19、国家为什么要实行草畜平衡制度?答:实行草畜平衡制度,是为了尽快解决草原超载过牧问题,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
20、什么是草原载畜量?答:草原载畜量是指在放牧期内,在保证草原可持续利用和牲畜正常生长发育的前提下,一定草原面积所能容纳放牧家畜的最大数量,通常以“羊单位”作为计算单位。
21、什么是羊单位?答:羊单位是牲畜的计算单位。
一只体重50公斤、每天采食1.8公斤标准干草的成年母绵羊规定为一个羊单位。
22、草原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对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草原载畜量有异议时,应当怎么办?答:草原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对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草原载畜量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核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一次,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23、草畜平衡责任书应当写明哪些事项?答:(1)草原现状:包括承包草原的边界、面积、类型、等级,草原退化面积及程度;(2)现有的牲畜种类和数量;(3)核定的草原载畜量;(4)实现草畜平衡的主要措施;(5)草原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的责任;(6)责任书的有效期限;(7)其他有关事项。
24、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草畜平衡情况进行抽查时,主要抽查哪些内容?答:各地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组织对草畜平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内容包括:(1)测定和评估天然草原的利用状况;(2)测算饲草饲料总量,即当年天然草原、人工草地和饲草饲料基地以及其他来源的饲草饲料数量之和;(3)核查牲畜数量。
25、征用或使用草原为什么要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答:不论使用国有草原,还是征用集体所有草原,都不可避免造成草原资源总量减少,加剧草畜矛盾。
草原植被恢复费,主要用于恢复草原植被,改良和治理退化草原,从而保持草原总量和质量的稳定。
26、临时占用草原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临时占用草原是指工程建设、勘查、旅游和其他临时性使用草原的行为。
临时占用草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临时占用草原须经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订临时占用草原合同;(2)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3)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4)临时占用草原不能改变草原性质,即草原用于放牧的农用地属性不变,不能将临时占用的草原开垦种植粮食或经济作物,更不能将草原变为建设用地。
27、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由哪个部门审批?答: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包括:(1)生产、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施;(2)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点、药浴池、人畜饮水设施;(3)科研、试验、示范基地;(4)草原防火和灌溉设施。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农业部审批;使用草原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由县(旗)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28、哪些草原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答:按照《草原法》的规定,下列草原应当划为基本草原:(1)重要放牧场;(2)割草地;(3)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4)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5)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6)草原科研、教学试验基地;(7)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
29、国家为什么要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答:国家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就是要用法律的手段对重要的草原实行最严格保护,防止乱采滥挖、乱开滥占等各种破坏草原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草原生态环境不再遭受破坏,草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得到有效保证。
30、什么是草原自然保护区?答:草原自然保护区就是将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和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划定为自然保护区,并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以严格保护。
建立草原自然保护区,有利于防止草原退化、沙化和盐碱化,也有利于保护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和植物的种质资源,维护草原生物的多样性。
广大农牧民应当自觉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在草原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捞沙等活动。
31、国家为什么要禁止开垦草原?答:开垦草原是人为破坏草原最主要的形式之一。
开垦草原不仅直接造成草原面积不断减少,同时还加剧了草畜矛盾,造成其他草原的超载过牧和退化,对生态环境和草原畜牧业发展以及农牧民增收都会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因此,《草原法》明确规定禁止开垦草原,对开垦草原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严厉的规定。
32、哪些草原应当实行禁牧、休牧制度?答:国家规定对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实行禁牧、休牧制度。
33、退耕还草地如何依法履行土地变更手续,发放草原权属证书?答:《草原法》规定,退耕还草完成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登记,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确认草原权属,发放草原权属证书。
34、在草原上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为什么应当符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答:《草原法》规定,在草原上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应当符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
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是在充分调查、了解各地气候、水源、土壤等条件的基础上科学编制的,是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只有在规划确定的区域内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才能有效防治草原退化和水土流失。
35、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答: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符合有关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规划不得开展旅游活动的草原,不能开展旅游活动;(2)在办理有关手续之前,应当首先征得各地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3)不得侵犯草原所有者、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草原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