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四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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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有哪些?

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有哪些?

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有哪些?1. 分散供养五保户。

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

2. 低保户。

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3. 贫困残疾人家庭。

4. 其他贫困户。

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国家工程,也是城市化进程中很重要的一环。

我国法律中对危房改造政策有明确的各项规定,包括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等,但各位农户普遍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改造危房时有可能享受不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下面小编就将对危房改造政策中补助对象及申请条件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助对象(一)补助对象范围:1、分散供养五保户。

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2、低保户。

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3、贫困残疾人家庭。

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4、其他贫困户。

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

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四类对象

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四类对象

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四类对象2017-09-12 11:53:37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农村版◎住建部等三部门发通知,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扫尾◎政府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将补助资金直接付给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做好扫尾工作。

改造对象认定有标准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和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配合扶贫部门确定贫困户退出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认定住房安全性并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

减轻深度贫困户负担省、市、县要落实危房改造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

要引导社会力量资助,鼓励志愿者帮扶和村民互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予以支持,构建多渠道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

各地务必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

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

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项城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

项城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

项城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关于保障住房安全的战略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放在优先位置,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方法、精准实施,为切实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确保2019年之前完成我市现有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口人户建30平米以内、2口人户建40平米;3口人以上户(含3口人)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各镇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面积标准控制实施。

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二、合理确定建设方式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镇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各镇办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拆除重建。

各镇办要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模式,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租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三、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完善居住功能保障安全和基本卫生条件。

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村民住宅建设基本要求,执行最低建设要求,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

改造后的农房应配套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建造技术。

各镇办可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习惯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并免费发放到户,引导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节约改造资金,提高居住功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就地农转城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就地农转城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就地农转城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巴南府办发〔2018〕177号•【施行日期】2018.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就地农转城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就地农转城”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和补助标准“就地农转城”为重庆特殊时期制定的特有政策,各镇街要加强引导,对“就地农转城”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优先采取投亲靠友、集中养老等多种方式提供安全住房保障,特别是将“就地农转城”中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入住敬老院、五保家园等方式进行安全住房保障。

其余部分无法保障安置的人员,C级危房由各镇街自筹资金进行修缮加固,D级危房参照农村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改造补助政策(3.5万元/户补贴标准)进行危房改造,最终补助以实际改造的户数为准。

各镇街务必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区约1272户“就地农转城”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的安全住房保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二、危房改造实施方式“就地农转城”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要把“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作为改造对象,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

(一)精准识别对象。

各镇街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摸底调查、精准识别工作,若工作中发现“就地农转城”4类重点对象有识别不精准的情况,各镇街要立即报告民政、农委、残联等相关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并同时进行处理,确保改造对象精准,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受益。

(二)严格审批程序。

各镇街要严格执行“就地农转城”4类重点对象向村委会自愿申请、危房等级评定、村委会向镇街申请、镇街审批等程序,认真填写《巴南区“就地农转城”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申请表》(附件2),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严格审批D级危房改造用地、规划等手续,规范危房改造的审核审批。

县住建局承担扶贫项目简介

县住建局承担扶贫项目简介

县住建局承担扶贫项目简介县住建局承担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政府的惠民工程,也是我县扶贫攻坚的“十大重点工程”之一。

自2009年开始实施以来,县住建局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采取了多项举措,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人群。

从2016年起,县委县政府结合全县“脱贫攻坚”任务,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改造位置,2016年,已完成了全县15个拟出列贫困村所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自愿实施改造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2017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数为8973户(其中重建7360户,修缮加固1343户),惠及贫困人口约2.3万人。

截至目前,已完成9901户危改任务(其中重建8059户,修缮1842户),拨付资金24523.78万元。

临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及分工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明确镇(办)部门部职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攻坚任务,现就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目标任务2017年全县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973人(其中重建7519户,修缮加固1454户)。

二、职责分工县扶贫办:1、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2、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县住建局:1、负责会同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对危改对象核实审批;2、负责制定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3、负责危房改造设计、工程质量技术指导;4、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监督和安全工作;5、负责对农村危房建设工作进度进行督促检查;6、会同扶贫、财政部门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

县国土局: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重建户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县扶贫办:1、负责提供精准建档立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负责会同住建、财政部门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进行管理和兑付。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最新)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最新)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通用11篇)一、指导思想按照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要求,把农村危房改造和全县四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着力打造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

二、目标任务20xx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预安排计划3954户(见附件1)。

三、补助对象、建设及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贫困家庭无房户以及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

全县71个贫困村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全部纳入今年计划。

(二)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贫困家庭无房户实行新建,因地质灾害倒房户以及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属于C级的危房实行修缮加固。

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60平方米以内。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合计政府每户补助10500元。

各乡镇要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按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严禁平均补助。

四、基本原则(一)群众自愿。

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乡镇、村要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包办替代。

(二)满足抗震要求。

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均应满足抗震要求。

(三)体现特色。

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推广新民居建设。

(四)公开公正。

坚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正透明。

五、建设管理(一)申报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危房改造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危房改造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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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政策
5、建房面积规定
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 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 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 屋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 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 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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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危房改造中需要把握的几个 原则
3、录入要准确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新建立的:安徽省农村危 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 系统。 农户档案表:改造农户地址情况、农户情况、 改造情况、资金情况、建筑节能示范情况、 改造照片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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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危房改造中需要把握的几个 原则
4、 几种容易理解上的错误:
危改资金发放的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 (13)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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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5、村民委员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点:
(1)做好危房改造的政策宣传工作; (2)做好调查摸底和评定(鉴定改造),按程序公正公平对申请农户
进行评议;该项工作一定要认真的做。 (3)做好当年拟改造户相关信息的公示和存档等;向乡镇报送公示通
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3000个贫困村所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 且自愿实施改造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全省 存量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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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政策
2、危房改造计划任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 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关 于加快推进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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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政策

保障农户安全住房和规范住C、D级危房

保障农户安全住房和规范住C、D级危房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保障农户安全住房和规范住C、D级危房一、加强房屋安全等级识别1.评定房屋安全等级。

旗住建局部门组织对全旗所有常住户房屋开展安全等级鉴定,鉴定结束后分别出具鉴定结果证明,每张鉴定结果证明表上都要有旗住建局部门复核盖章确认。

2.房屋安全等级鉴定表分别在旗、乡镇、村、户档案或佐证材料中留存。

3.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为C级和D级的,建立危房住户台账,分析查找问题原因,一对一提出整改措施。

二、全面落实危房改造政策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为C级住房的,进行加固改造,鉴定为D级住房的,帮助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2.四类重点对象无力自筹改造危房的,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租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三、统筹解决住房安全问题1.四类重点对象以外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为C级和D级,如果本人完全有经济能力加固或新建的,鼓励和动员农户自行加固改造或建设新房。

自行加固改造结束后,重新由旗住建局部门组织进行安全等级鉴定,确保达到安全住房标准。

2.四类重点对象以外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为C级和D级,如果本人或子女有安全住房闲置不用的,鼓动和动员农户搬入安全住房,如子女住房不愿让其搬迁的,再采取入住幸福互助院或租房的方式帮助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3.四类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确实无力加固或新建,也无其他安全住房可住,鉴定为C级住房的,进行加固改造,鉴定为D级住房的,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租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四、完善和规范佐证材料1.四类重点对象自愿放弃危房改造政策或者不愿意接受入住幸福互助院和通过村委会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根据农户实际出具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至少包括:①乡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和村“两委”干部上门宣讲政策和农户本人自愿放弃或不愿意接受的影像资料;②农户自愿放弃或不愿意接受承诺书,需户主本人和家庭成员签字按手印;③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和租房协议,证明为其争取过危房改造政策或租用房屋;④召开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报农户自愿放弃危房改造政策或不愿接受入住幸福互助院和通过村委会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⑤村“两委”出具情况说明材料,加盖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公章,乡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签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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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四类对象
2017-09-12 11:53:37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农村
版◎住建部等三部门发通知,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扫尾◎政府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将补助资金直接付
给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
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
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做好扫尾工作。

改造对象认定有标准中央支
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
房改造对象。

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配合扶贫部门确定
贫困户退出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认定住房安全性并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

减轻深度贫困户负担省、市、县要落实危房改造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

要引导社会力量资助,鼓励志愿者帮扶和村民互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予以支持,构建多渠道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

各地务必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

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

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要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

为贫困户建房提供便利。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协调组织主要建材的采购与
运输,降低贫困户危房改造成本。

要向农户推荐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协议。

要积极协调施工方,采取垫资建设等方式帮助无启动资金的特困户改造危房。

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
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提高农户满意度提升改造效果。

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这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底线要
求。

北方地区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和清洁供暖。

要根据村庄规划实施风貌管控,开展院落整治,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实施到户技术指导、简化申请审批程序。

各地要编制农村危房改造通用设计图集等基本的结构设计及建设施工要点简明手册并免费发放到户。

要优化审批程序,加强上门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户提交申请材料的难度,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改造做到四“防止”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

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要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足额拨付到户。

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内容。

防止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畅通的反映问题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防止虚报改造任务。

要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改造信息包括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照片必须全部录入信息系统。

防止做表面文章。

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

对于往年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但住房安全性未达到要求的,各地要自筹资金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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