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培训讲义-课件【PPT讲稿】
政府采购法专题课件(PPT33张)

• 竞争性谈判 • 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 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特点 •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 作用。 •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 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 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 (3)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立条件:
•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 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 中采购机构。 •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与行政 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4)集中采购机构的四项工作要求: • ①采购价格要低于市场采购价格 • 发挥采购规模优势,采用充分使用效益方 面的优越性,体现政府采购在节约财政资 金、提高财政资金竞争的采购方式,获得 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
• 五、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性规定
•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 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 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保护国内产业 第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 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 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 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适用范围 •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 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 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 需要的; •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 遵循的程序 • 成立谈判小组 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制定谈判文件 • 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 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培训讲义

解读—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投诉: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 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单一来源采购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 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 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 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询价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 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 购。
(一)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
利益的; (三)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
情况的;
第九章 附则
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方、 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 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
国家 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解读—目录
1
总则
2 政府采购当事人
6
质疑与投诉
3
政府采购方式
7
监督检查
4
政府采购程序
8
法律责任
5
政府采购合同
9
附则
解读—第一章 总则
政府采购法知识讲座.ppt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特征
▪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 (二)政府采购的特征 ▪ (三)政府采购制度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 一般意义上的政府采购,也称公 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 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的需要, 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以法定 的方法、方式和程序从国内外市场 上为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行为。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 第三章共7条,即从第二十 六条到第三十二条。分别对政 府采购的各种方式以及方式的 确定、各种采购方式适用的采 购情形和有关要求作了规定。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 第四章共10条,即从第三十三条 到第四十二条。分别对政府采购预 算编制要求、邀请招标中邀请对象 的选择程序、废标事项、竞争性谈 判采购程序、询价采购程序、验收 要求以及采购文件保存等作出了规 定。
▪ (三)为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形势,需要按照国 际通行做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本国利益,发挥政 府采购宏观调控经济的作用。
五、政府采购法的现实意义
▪ (一)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
▪ (二)有利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目 标的实现。
▪ (三)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支出管 理水平。
众所期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于2002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是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是政府采购工作法制改革和财政法制建设的 一件大事,是政府采购工作法制化建设所取得 的重要成果,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 精神和中纪委确定的反腐倡廉措施,全面提高 依法行政水平,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都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来自三、政府采购制度的功能
政府采购培训课程.ppt

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其中,56.1%的商品高
于市场平均价1.5倍(不含1.5倍)以内;17%的商品高于市
场平均价1.5-2倍(不含2倍);5.2%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
价2-3倍(不含3倍);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
以上。而批量集中采购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的比较显示,
中央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商品的成交价全部低于或者等于市
选择性招标内在的潜在缺陷性:
第一,它对采购者的要求高,要求采购者对 供应商市场的竞争状况有充分的了解(这是 采购者决定适用此方法的依据)。
第二,它与公开招标方法类似,很容易获得 采购管理者的好感,容易被不加严格限制地 采用,为采购者留下较大自由裁量空间。
第三,如果管理不严,很容易被采购者作为 规避公开招标方法的途径而滥用。
(5)风险分析:主要是通过对采购项目预算、需求、生产 及市场等因素的分析,进一步分析采购风险,为预防风险的 发生制定相应的措施。
(6)成本分析:主要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 对采购过程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采购费用,以便使采 购成本得到合理控制。
2、确定采购需求
通过进行项目分析会同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确定 采购需求及有关技术要求。对有些较大的项目在 确定采购需求时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分包:
图 政府采购流程图
一、政府采购的基本程序
1、对采购项目进行综合分析
(1)预算分析:主要分析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如 在采购资金中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所占的比 例,预算内资金是否有预算批复文件,预算外及其他资金是 否已落实到位等。凡采购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予采购。
(2)需求分析:会同有关专家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供货 期等采购要求进行论证、分析,通过分析准确掌握采购单位 的采购需求。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课件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课件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课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政府采购在国家经济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公平竞争,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府采购法规政策。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课件的编制和使用对于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背景和意义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公平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培训课件需要全面介绍政府采购的背景和意义,使参与培训的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政府采购的重要性。
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基本原则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高效、节约和服务。
这些原则是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对于确保政府采购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课件需要详细介绍这些原则的内涵和适用范围,帮助参与培训的人员明确政府采购的基本要求。
三、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程序和流程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程序和流程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课件需要详细介绍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包括需求确认、采购计划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
通过培训课件的学习,参与培训的人员能够了解政府采购的具体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四、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风险和防范措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腐败、不公平竞争等。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课件需要重点介绍政府采购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帮助参与培训的人员认识到政府采购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防范措施。
五、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案例分析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课件可以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引导参与培训的人员深入理解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具体应用和实施过程。
通过分析真实的政府采购案例,可以帮助参与培训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实际操作和应对策略。
政府采购培训课件.ppt

吴正新 2015年5月
主要内容
一、政府采购基本法制框架 二、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 三、政府采购活动基本流程 四、采购人权利、义务、职责 五、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几项重要权利 六、编制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
前言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 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起源于欧洲 ,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作为引领公共财政支出 管理改革的“三驾马车”之一,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在 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历 史背景下应运而生,也有国外欧美国家的推动,从 1996年开始试点到1998年全面启动。我国2003年 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使政府采 购进入法制化轨道。
一、政府采购基本法制框架
(四)全国性政策制度文件 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2、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5、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 6、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
行办法; 16、四川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17、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通知; 18、四川省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管理暂行办法;
一、政府采购基本法制框架
19、四川省政府采购询价管理暂行办法; 20、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的通知; 21、四川省省级电子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 22、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23、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24、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 25、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张)

4 政府采购的六种采购方式
Part
应熟记六种方式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页)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页)
03
第五条想要改变
三是自本法实施后,要逐步打 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消除 供应商自由进入各地区、各行 业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对应监管
04
《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 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责令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个人的上级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单位责任人或 者个人处分。
77
例外情况
01
目前的现状
地区封锁 行业垄断 人为干预
02
第五条想要改变
一是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是一个全国 统一的市场,供应商有权利自由进入。 二是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阻挠和限 制供应商自由进入全国政府采购市场。
《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 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二步: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计划是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的具体实施方案,没有采购计划的, 不得实施政府采购。
→
例如《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审核系统内计划。主要审 核采购标准(数量标准和价值标 准)、资金来源、主要规格型号、 特殊要求等。财政部门系统审核通 过后,视同批复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页)
2323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页)
第四步:组织履约验收
组织验收的要求:
→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供应 商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执行中或 结束后,组织开展履约验收。大型 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 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 收工作。验收活动结束后,验收方 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 响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法律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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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
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
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在非 特殊情况下,均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
(一)公开招标
主要特点: 竞争更充分:不限制潜在供应商 公告时间较长:不少于20天 评标办法可选择余地大:三种方法
2、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 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 督。
3、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 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9、经验显示,市场自己会说话,市场永远是对的,凡是轻视市场能力的人,终究会吃亏的!2021/10/72021/10/7Thursday, October 07, 2021 10、判断对错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正确时获取了多大利润,错误时亏损了多少。2021/10/72021/10/72021/10/710/7/2021 7:03:13 AM 11、没有竞争的地方表示没有市场。2021/10/72021/10/72021/10/7Oct-217-Oct-21 12、为了能拟定目标和方针,一个管理者必须对公司内部作业情况以及外在市场环境相当了解才行。2021/10/72021/10/72021/10/7Thursday, October 07, 2021 13、不要只看塔尖,二三线市场比一线的更大。2021/10/72021/10/72021/10/72021/10/710/7/2021 14、有些事情是不能等待的。假如你必须战斗或者在市场上取得最有利的地位,你就不能不冲锋、奔跑和大步行进。2021年10月7日星期四2021/10/72021/10/72021/10/7 15、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2021年10月2021/10/72021/10/72021/10/710/7/2021 16、我总是站在顾客的角度看待即将推出的产品或服务,因为我就是顾客。2021/10/72021/10/7October 7, 2021 17、当有机会获利时,千万不要畏缩不前。当你对一笔交易有把握时,给对方致命一击,即做对还不够,要尽可能多地获取。2021/10/72021/10/72021/10/720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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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合体各方都应满足以上条件,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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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复议和诉讼: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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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七章 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 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 财政部门可以对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 相关人员实施 监察。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 和检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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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竞争性谈判: 编制预算和采购清单 成立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 确定成交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3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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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询价: 编制预算和采购清单 成立询价小组 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询价 确定成交供应商 签订合同(30天内)。
国家 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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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目录
1 总则
2
政府采购当事人
6
质疑与投诉 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3
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程序
7
4
8
5
政府采购合同
9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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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一章 总则
定义: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 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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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 饶云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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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 2 前言简介 重点解读 互动问答 思考题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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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会议 通过 正式 实施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现予公布,自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大宗旨
四基本原则
•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 公开透明原则 • 公平竞争原则 • 公正原则
• 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 • 促进廉政建设
• 诚实信用原则
简称“三公一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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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一章 总则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供应商自由进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 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政府采购执行模式: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 政府采购政策取向: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等。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 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回避制度: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 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监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 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公开招标: 编制预算和采购清单 制定标书 发布招标公告(距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0日) 投标人投标 开标、评标 招标结果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发“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3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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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邀请招标: 编制预算和采购清单 制定标书 向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投标 开标、评标 招标结果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发“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3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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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定义:
政府采购当事人: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 体组织。 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 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联合体: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 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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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签订合同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将合同报至相 关部门备案。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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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为什么将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3、某科技公司是专门生产用于防止考试作弊的手机信号屏蔽器的小企业,前段时间 北方某省会城市要公开招标采购一批考场手机信号屏蔽器。该企业总经理李总看 到招标文件有关技术需求内容后,他倒吸一口凉气:招标文件要求手机信号屏蔽 器的屏蔽范围为120米,可以说在国内没有任何一个厂家能达到!一般考场信号屏 蔽器的屏蔽范围为20米,最多30米以内。李总认为:肯定是采购人有了心仪的供 应商,因此故意提高技术标准,让其他供应商不能满足技术标准而成为无效标。 所以他做出决定退出这个项目竞争的决定。 但是有个电话却让他改变了主意“采购人代表打电话说李总公司的产品非常 好,让他一定要去参加投标。”于是,他参加了投标,屏蔽范围据实填写。但是 结果让李总失望了:项目预算为70万元,采购200台屏蔽器。总共三个投标人, 李总报价23万,最低价,其他两家为本地企业分别为68万、69万,结果68万元的 企业中标。 故事讲完了,我想问大家,这个案例中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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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答疑
中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的时间? 制定政府采购法的宗旨是什么? 政府采购的定义是? 政府采购应当遵守原则有哪几个?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指定媒体有哪些? 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是? 政府采购国货优先,哪些情况除外? 政府采购当事人和采购人分别有哪些? 组成联合体的要求和满足的条件?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哪个是主要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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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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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单一来源: 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经两次招 标失败后,才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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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 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 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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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答疑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到投标截止日中间不得少于多少天? 出现哪些情况应当废标? 评标小组的组成? 成交通知书发出开始多少天内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是哪两方签订的? 供应商应当向谁发出质疑?向谁发出投诉? 书面质疑后多长时间内应作出答复? 多长时间内供应商可以投诉? 我们所说的“三分离”是指?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多长时间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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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种类、定义、条件: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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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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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 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 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 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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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一章 总则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 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 务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