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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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2002.09.20•【文号】科发人教字[2002]323号•【施行日期】2002.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2]323号)院属各单位:为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充分发挥研究所在人才引进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对院内优秀人才的管理,现将《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本规定自2003年起执行。

2002年下半年的人才引进工作仍按照《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人教字[2001]158号)执行。

各研究所要对候选人从资格审查、到位时间表的确定、以及与现有学科、项目、队伍的结合等方面严格把关,做好今年的人才引进工作。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二00二年九月二十日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为充分发挥研究所人才引进的主体作用,强化人才引进与创新岗位、院战略重点部署、重大研究方向和项目、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院将调整“百人计划”招聘方式,并制定如下若干规定:一、招聘岗位的确定1.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创新方案,根据科技目标,特别要针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院重大项目对急需人才的需求,制定本单位的人才规划,向院“百人计划”办公室提出“百人计划”招聘岗位的申请。

2.院各主管业务局根据院战略部署和科技布局的调整等情况对各单位拟招聘岗位进行复审和筛选,同时,对包括新建研究单元在内的各单位“百人计划”招聘岗位提出建议。

3.经院“百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招聘岗位,通过有关媒体向海内外公开发布。

二、招聘和申报方式1.各单位根据公布的岗位,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意见》(科发人字﹝2015﹞64 号),进一步提高我院科技队伍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做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率先行动“百人计划”作为我院培养引进优秀人才的主干计划,坚持引进杰出人才与青年优秀人才相结合,坚持引进科研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相结合,强调各类人才的协同发展。

第三条率先行动“百人计划”面向海外公开招聘,重点支持以下三类人才:学术帅才(以下简称A 类);技术英才(以下简称B类);青年俊才(以下简称C类)。

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支持、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任职条件第四条岗位设臵必须与用人单位的“一三五”规划、科技目标、学科发展紧密结合,优先支持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和特色研究所(以下简称“四类机构”)的建设。

(一)A 类岗位主要围绕国家重大专项和先导专项设臵,包括研究所学术所长(副所长)、“四类机构”相当的学术负责人岗位、国家级实验室或中心主任岗位,及院重要学科方向的带头人岗位。

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用人单位根据需要提出岗位需求,人事局会同院相关局进行审核、报批。

A 类岗位由院统一发布(二)B 类岗位主要围绕用人单位的重大突破方向与目标,结合关键工程技术工作需求设臵,与现有科研团队紧密结合。

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用人单位根据需要提出岗位需求,人事局会同院相关局进行审批。

B 类岗位由院统一发布。

(三)C 类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科技规划和重点领域的发展需要,在院核定的指标范围内自主设臵招聘岗位。

C 类岗位由用人单位发布。

第五条岗位职责(一)A 类入选者应准确把握学科动态和发展方向,所从事的工作应符合院“三个面向”的要求;作为研究单元的负责人,应注重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组织带领科研团队,促进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突破和重大创新成果的产出;组织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扩大本领域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积极培养青年人才。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我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以下简称“创新三期”)人才工作总体部署,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招聘海外知名学者的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6〕20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我院人事人才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计划内容与目标第一条“百人计划”包括“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国内“百人计划”、项目“百人计划”以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入选“百人计划”等。

第二条我院在创新三期,计划5年从海外引进500名杰出人才;以国内“百人计划”支持西部地区及部分特殊领域单位引进100名国内优秀急需人才;结合科技创新基地重大项目和重要方向项目的部署,引进支持项目“百人计划”200名;继续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下简称“杰青”)获得者给予后续支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条院“百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即“引进国外杰出人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局。

“百人计划”办公室初步制定创新三期“百人计划”岗位设置方案,经各相关基地和专业局复核,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四条各单位根据院公布的岗位,结合本单位科技发展目标,特别要针对院战略规划重点领域、新兴与交叉学科,提出设岗的学科领域和方向。

相关科技创新基地和专业局根据院战略部署和组织院重大科技任务情况等对各单位设岗情况进行复审后,通过有关媒体向海内外发布招聘启示。

第三章招聘与申报第五条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自行组织招聘。

从海外招聘的人员必须具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一般应不超过40岁。

国内“百人计划”招聘的人员在国内(院外)单位应获得研究员(教授)职位,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有影响的科研成果。

对于从国内招聘的人员及从海外招聘的具有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31•【文号】国科发基〔2017〕162号•【施行日期】2017.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教育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教育主管司(局),中科院各分院: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加快推动基础研究发展,科学技术部联合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

现将该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7年5月31日“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

一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决定着这个国家原始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部署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主动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积极谋求掌握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的战略主动。

“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各领域对源头创新的巨大需求将集中释放,迫切需要基础研究发挥战略引擎作用。

为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大力推动基础研究繁荣发展,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十二五”期间,我国基础研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部署,通过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和知识创新工程、985工程、211工程,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全国基础研究投入年均增长保持在20%以上。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综合管理条例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综合管理条例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综合管理条例时间:2009-05-12 字体大小[大中小](2008年1月11日中国科学院院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机构管理,规范院所两级事权,建设“一流的成果、一流的效益、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的国家科研机构,建立职责明确、开放有序、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科学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事业法人的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机构,包括所、院、台、中心等,以下简称研究所。

其他院直属机构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研究所是国家科研机构,是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组织单元,是面向全国的开放性公共研究平台,具有科技创新自主权与管理自主权。

其主要使命与职责是:(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科学院章程》及有关规定,合法地开展各项活动。

(二)追求科学真理,鼓励自主创新;崇尚爱国奉献,坚持创新为民;提倡竞争合作,尊重学术自由;坚持严谨治学,信守科学道德。

(三)进行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科技创新活动,不断提高我国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产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四)结合高水平科技活动,培养并向社会输送高级科技人才。

(五)积极争取并高质量完成国家、地方和企业委托的各类科技项目,加强知识传播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六)为国家和中国科学院的宏观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七)履行事业法人的权责,全权处理内部事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保障职工权益,提高资源使用效益,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保护国家知识产权。

(八)承办中国科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实行民主讨论基础上的所长决策制度。

研究所党委起着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职代会是研究所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学术委员会主要发挥学术评议与监督功能。

第五条研究所的设立和撤销由中国科学院提出建议,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实行。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99.07.16•【文号】科发人教字[1999]0381号•【施行日期】1999.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科发人教字[1999]0381号)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现将《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二、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合同书三、中国科学院“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略)四、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略)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科发人教字[1999]0381号)知识创新工程启动以来,我院对人才的需求,在数量上要进一步扩大,在素质上要进一步提高。

为适应这一要求,院决定今后要充分利用“百人计划”在国内外的积极影响,多渠道招聘高素质人才。

为此,就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意见:一、引进国外杰出人才是今后院“百人计划”招聘的主要渠道。

此类人员的招聘以知识创新工程的试点单位(基地)为主,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操作〔申报者需填报《中国科学院“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经财政部核准后,由财政部拨专款200万元/人予以支持,其中,基建经费27万元,科学事业费173万元。

二、从国内各有关单位(不包括院内单位)招聘优秀人才,是院“百人计划”招聘的另一主要渠道。

根据知识创新工程的需要,各研究所可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发展领域等方面,从院外(国内)招聘急需的杰出人才,按“百人计划”的管理办法运作〔申报者需填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经院审核批准后列入“百人计划”管理,由院专项拨款支持(院拨180万元,其中原则上不少于1/3的经费用于购置仪器设备,招聘单位匹配20万元)。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8.09.17•【文号】教高〔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财政厅(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科协,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基础学科是国家创新发展的源泉、先导和后盾。

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强化使命驱动、注重大师引领、创新学习方式、促进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合作,选拔培养一批基础学科拔尖人才,为新时代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播种火种,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思想高地奠定人才基础。

二、目标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模式更加完善,培养机制更加健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引领示范作用更加凸显,初步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体系,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的优秀拔尖人才崭露头角。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建立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前期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范围、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创新模式,形成拔尖人才培养的中国标准、中国模式和中国方案。

中国科学院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中国科学院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中国科学院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支撑与管理人才是我院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院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实现“四个一流”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我院支撑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我院人才系统工程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二条我院支撑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围绕科技创新中心任务,统筹兼顾技术支撑、公共支撑、管理及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坚持在实践中凝聚和造就人才,保证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第三条通过实施“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和吸引一批关键技术支撑人才和骨干管理人才,带动我院支撑和管理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以满足我院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计划内容与目标第四条“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四方面内容:优秀技术支撑人才培养和引进、公共支撑人才培养、骨干管理人才培养和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

第五条未来5年,将依托院、所两级技术支撑平台及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和运行,培养和引进150名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培训技术支撑人员300-500名,遴选和奖励高技能人才50名,有效推动全院技术支撑队伍建设。

(一)每年遴选20名左右杰出技术人才给予重点支持;每年引进院、所两级技术支撑平台及大科学装置急需紧缺的关键技术人才5-10名。

(二)每年培训60-100名技术支撑人员。

(三)每两年开展一次“中国科学院技术能手”评选活动,适时组织技能竞赛活动,选取若干科研特殊工种进行实际操作和知识竞赛。

第六条每年支持10-20名优秀的公共支撑人才、20-30名管理骨干和20-30名成果转移转化关键人才参加境内外培训。

第三章基本条件与遴选办法第七条各类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基本条件:(一)杰出技术人才和引进的关键技术人才:在院、所两级技术平台及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曾作为国内外大科学装置设计、科技平台建设及运行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一流成果;能带领一支技术团队为科研提供良好技术支撑的中青年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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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国科学院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科技人才是我院科技创新队伍中最具创新活力的群体,培养和凝聚一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营造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是持续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我院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

第二条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旨在面向我院人才队伍的持续发展,重点加强对35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和培养。

第二章计划内容和目标
第三条通过“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院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专项”、院长奖(全国优博奖)获得者启动经费、院公派留学青年骨干人才专项、联合培养研究生、王宽诚基金项目和对博士后的专项支持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

第四条在未来5年,每年将支持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000名、选派200名优秀青年人才出国留学、与国外合作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200名。

第三章基本要求和资助内容
第五条凡申请“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支持的青年科技人员,必须品行端正,热爱科研事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已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

第六条院支持“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专项”经费,由研究所根
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加以匹配,设立“青年人才专项”,鼓励博士毕业5年内、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通过竞争获得支持。

“青年人才专项”可根据学科的不同确定支持强度为10-50万元,支持期间为2-3年。

第七条重点抓好对扎根西部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扩大“西部之光”人才项目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重点和一般项目继续向青年人才倾斜。

第八条通过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的支持,设立“中国科学院卢嘉锡青年人才奖”,每年奖励50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获奖者将获得5万元奖金。

获奖者所在单位以“青年人才专项”经费提供不低于30万元的匹配支持。

第九条对进入我院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给予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和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获得者资助40万元,对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资助20万元,对中国科学院院长优秀奖获得者资助10万元。

对愿意到西部研究所工作的优秀博士毕业生,以“西部之光”项目资助10-20万元的启动经费。

第十条建立有特色的博士后管理制度,扩大我院博士后队伍规模,使博士后队伍真正成为我院流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将在站博士后纳入项目聘用管理,由院以基本运行费方式予以专项支持。

通过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的支持,每年评选50名在站优秀博士后并给予每人2万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加强对优秀青年人才的国际化培养,通过院公派留学专项,加大对青年骨干人才出国留学的支持。

进一步完善合作与派出机制,加强与欧洲、北美等发达国家有关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扩大我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规模和派出国别,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制定相应
的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选派和支持青年人才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开拓青年人才的国际视野,提高交流合作能力。

第四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三条“青年优秀人才培育计划”在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与指导下实施。

各单位人才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和跟踪管理,每年将支持各类青年人才情况报院人才办备案。

第十四条各分院、各基地和业务局可结合区域和学科特点,不定期举办青年人才工作研讨会,相互借鉴与交流,了解青年人才成长的需求,切实有效地推动青年人才工作开展。

第十五条把握我院青年人才的培养目标,着重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综合素质。

院、所应组织各类青年暑期社会实践和国情考察活动,选派青年科技人才赴企业兼职、挂职,树立青年人才的社会责任感,并在实践中发现和寻找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组织“青年科技创新论坛”,与大学和其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青年科学家小组”,培养青年人才的科研组织和领导能力;举办以科技政策、发展战略、科研管理等为内容的学习研讨班,培养青年人才的政策水平和战略思维能力。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现行管理办法凡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并按本办法制(修)订相关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事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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