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反“六条禁令”的处理办法
保险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保险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区公司党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分公司纪检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我公司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中国保监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中国人保财险分公司总经理工作会议和人保全国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廉政工作实践,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监督检查,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将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扎实地推向前进,为公司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主要表现在:一、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详计划,督促落实,统一有序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首先,加强了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从严要求,廉洁自律,做好表率。
一是公司党委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传达、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定要求,分析^p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二是党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公司重大问题都通过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坚持在上、下半年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认真检查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加强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民主评议,研究制定纠正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搞奢华攀比,杜绝铺张浪费,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表率。
其次,统一领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党委与各经营单位签订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由各基层经营单位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组一把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总负责,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党组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保险基础知识

精品行业资料,仅供参考,需要可下载并修改后使用!保险基础知识第一部分基础类第一类保险基础知识考试指定教材:《保险基础知识》(修订版)一、风险概述【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风险、可保风险及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风险的定义、分类和构成因素、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以及风险管理的概念的程度,以提高其对风险的识别能力。
【考试内容】掌握:1.风险的含义和分类2.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熟悉:1.风险的构成要素和特征2.风险管理的概念了解:风险单位及其划分二、保险概述【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业发展历程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的定义、要素、特征、功能以及保险法的程度,以提高其保险基础理论水平。
【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的定义和特征2.保险的要素熟悉:1.保险的功能2.保险的分类三、保险的基本原则【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的基本原则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保险基本原则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原则含义2.最大诚信原则含义3.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4.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5.代位求偿原则的含义熟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了解:1.代位求偿原则的内容2. 重复保险情况下的分摊方法第二类法律合规知识考试指定教材:《保险法基础知识》,出版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主编:邹志洪;出版时间:一、保险法律基础知识【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基础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等法律知识的程度,以提高其在理赔过程中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合同的概念(指定教材第二章第一节)2.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指定教材第五章)3.保险责任的开始(指定教材第五章第二节)4.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指定教材第十章)(1)保险人的义务,包括及时核损义务、及时赔付义务、拒赔通知义务、先行赔付义务等各项义务(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人保财险转正考核 人保财险XXX公司岗位考核制度总目(全)

人保财险转正考核人保财险XXX公司岗位考核制度总目(全)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人保财险XXX公司岗位考核制度总目(全)”的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的支持!《任职责任承诺书》在个人任职内具有法律效力。
《任职责任承诺书》文本由省分公司统一印制下发。
经营班子成员在办理任职手续的同时,必须按规定签订《任职责任承诺书》。
六、离任、离职手续办理(一)市州、区县两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离任、离职前,公司必须组织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中发现存在应由个人负责处理的遗留问题的,必须在公司监督下处理完相关问题后,再办理离任、离职手续。
如审计报告所列需处理问题未处理完毕自行离开公司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全责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离职手续:1、任职期间存在拖欠员工工资、营销人员手续费的;2、个人以公司或公务活动名义形成的外欠款未全部还清的;3、借用公司的公款、公物尚未还清的;4、给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5、有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处理的。
(三)经营班子成员办理离职手续前,必须给所在公司单独出具书面的《离职法律责任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如下:1、个人离职后,在公司内外均不存在与工作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有遗留的个人以公司或公务活动名义形成的各种外欠款项未还清的,由本人全责承担处理;2、个人离职后,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不存在任何拖欠公司员工薪酬、营销人员手续费的情况,如有员工或营销人员追讨,由个人全责承担处理。
3、任职期间违法、违规经营,侵占公司或客户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管理规定未具体列明的其他履行职责规定,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任职责任承诺书》样本中国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任职责任承诺书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任职责任管理规定》,为明确任职期间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意识,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与公司签订本《任职责任承诺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案件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案件责任追究工作,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依据刑法、保险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保监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案件包括以下内容:(一)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贪污、挪用、侵占、诈骗、商业贿赂、非法集资、洗钱、传销等犯罪,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尚未判决,但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实际损失已确定发生的案件。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受到保险监管部门等金融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
(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造成系统性风险的其他案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指对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决策、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部署、授意、默许、胁迫、协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形成案件风险、引发不良后果起直接作用的违法违规人员。
间接责任人,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案件的发生,对案件造成的风险或者不良后果起间接作用的人员,包括经营管理责任人和其他间接责任人。
前款所称经营管理责任人是指对发案机构具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公司系统各级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前款所称其他间接责任人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因故意、过失或不尽职尽责,对应制约、管理或监督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案件风险或者不良后果负间接责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责任人。
第五条案件责任追究工作要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应当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程序合法、权责对等、逐级追究、公平公正、惩教结合”的原则,根据案件性质、涉案金额、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在核实相关人员责任的基础上予以追究。
保险理赔员考试题库

理赔员考试基础类试题注:此题型为总公司考试题型,题库为市公司组织力量整理,试题答案仅供大家参考,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一、单选题1、以下选项中,属于纯粹风险的风险是()。
A、股票投资B、购买福利彩票C、赌博D、发生车祸2、从风险的角度来说,火灾、爆炸、船舶碰撞、人的死亡与疾病都属于()。
A、自然风险B、风险因素C、风险事故D、损失3、保险所体现的等价交换关系具体表现为,保险人通过提供保险补偿或给付,保障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人们生活的安定。
这一表述说明保险具有()。
A、互助性B、契约性C、经济性D、商品性4、体现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依据是()。
A、保险基金B、保险利益C、可保风险D、保险合同5、保险可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
这种分类标准是()。
A、按实施方式分类B、按保险标的分类C、按承保方式分类D、按投保单位分类6、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是确定的,但是得到保险赔偿或给付是不确定的。
这一描述说明保险合同是()。
A、射幸合同B、附合合同C、双务合同D、有偿合同7、就法律条件而言,投保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如果投保人是自然人,他必须是()。
A、被保险人指定的人B、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D、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8、2009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对《保险法》的第二次修改,此次新修订的《保险法》实施时间是()。
A、2010年6月30日B、2010年1月1日C、2009年12月30日D、2009年10月1日9、以下选项中,对保险利益含义的正确理解是()。
A、投保人对投保标的利益是投保人认可的利益B、投保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C、投保人对投保标的利益包括不确定的预期利益D、投保人对投保标的利益可以用精神来衡量10、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订约或履约决定的全部重要事实。
对于保险人来说,所谓重要事实是指()。
2021年保险法律及公司合规考试试题库含答案

保险法律及公司合规考试试题库含答案一、试题涉及法律、规章制度目录1、《保险法》:1-12题2、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13-16题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17-27题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8-35题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监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惩罚办法》:36-42题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监会《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43-46题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47-51题8、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监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引意见》:52-61题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62-70题1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行细则》:71-75题11、浙江省保监局《浙江省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指引意见》:76-82题12、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六条禁令”解决办法》:83-85题13、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办法》:86-93题14、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政策》:94-99题15、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100-108题16、总公司《关于加强公司合规工作若干意见》:109-112题17、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违法违规负责人解决暂行规定》:113-119题18、总公司《理赔纪律八条禁令》:120题二、试题库(一)《保险法》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如下称新《保险法》)。
新《保险法》从()起施行。
DA.2月28日B.5月1日C.1月1日D.10月1日2、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D 第68条A一亿元B五亿元C三亿元D二亿元3、设立保险公司不需具备列条件为():D 第68条A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B有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C有符合规定营业场合和与经营业务关于其她设施D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4、依照新《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变更不需要通过保险监管机构批准。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经济处罚暂行规定》《中国人民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经济处罚暂行规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稽核工作暂行规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稽核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发文字号】保发[1997]188号【发布部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布日期】1997.08.19【实施日期】1997.08.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经济处罚暂行规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稽核工作暂行规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稽核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保发〔1997〕188号)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分公司,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集团公司各附属机构:现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经济处罚暂行规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稽核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稽核工作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当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稽核部反映。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九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经济处罚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财政、金融法规及政策的严肃性,保障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保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廉政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保集团所属各专业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各级公司所办经济实体。
第三条对于违反国家财政、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及中保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下列经济处罚:(一)罚款。
(二)赔偿经济损失。
以上金额不得由单位代缴。
第四条经济损失处罚比例划分:(一)主要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金额应予赔偿部分的70%;(二)次要责任人员承担经济损失金额应予赔偿部分的30%。
人保六条禁令内容

人保六条禁令内容作为中国领先的大型金融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保障客户权益和风险控制方面一直致力于保持警惕,执行一系列禁令和规定。
今天,我们将向您介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六条禁令内容,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公司的风险控制和合规要求。
1.禁止接受有碍公平竞争的礼品、礼金等物质利益。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醒您,作为一家具有良好道德和社会责任的金融机构,我们始终坚持公平竞争,遵守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
因此,我们不会接受任何有碍公平竞争的礼品、礼金等物质利益,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禁止违规开展业务活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要求所有员工遵守公司的业务规定,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法规,确保公司的业务活动符合道德和法律规定。
我们反对任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私分客户资源、强制要求员工购买保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3.禁止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在保护客户隐私方面,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妥协,严格执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
我们要求所有员工遵守客户信息的保密规定,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4.禁止使用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利益。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明确表示,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5.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我们强调,公司业务的发展离不开所有员工的辛勤付出和努力,因此,我们要求员工遵守公司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6.禁止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价的培训、讲座等活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公司对于参加涉及业务培训、讲座等活动的规定,以确保公司的业务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总结以上六条禁令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保护客户权益和风险控制所制定的措施。
我们深知金融业务涉及客户的财产安全,须始终处于警惕状态,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和规定,确保公司的业务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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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反“六条禁令”的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六条禁令”的严格执行,严肃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六条禁令”为:
(一)严禁越权经营;
(二)严禁制造虚假利润;
(三)严禁埋单、撕单和制作阴阳单;
(四)严禁制作假赔案;
(五)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六)严禁在赔款中列支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行为人违反“六条禁令”中任何一条规定的,一经查实,给予解聘领导职务或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行为人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同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行为人违反“六条禁令”,未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较轻、认错态度好,可以从轻给予处理。
第四条对违反“六条禁令”人员所在分支机构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对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六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