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虚假陈述案例浅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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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虚假案例分析(3篇)

财务报告虚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本市场日益繁荣,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与此同时,财务报告虚假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将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分析其财务报告虚假的案例,以期为我国资本市场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案例简介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

公司于2007年在深交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0亿元。

然而,自2012年起,A公司连续三年被证监部门查出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具体案例如下:1. 2012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5亿元,虚增利润约1亿元。

2. 2013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10亿元,虚增利润约2亿元。

3. 2014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15亿元,虚增利润约3亿元。

三、案例分析1. 虚假记载的原因(1)业绩压力:A公司上市后,为了满足市场对业绩的预期,公司管理层采取虚增收入、利润等手段,以维持股价稳定。

(2)关联交易:A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通过虚构交易、隐瞒关联方关系等手段,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

(3)内部控制缺陷:A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为虚假记载提供了可乘之机。

2. 虚假记载的手段(1)虚构收入:A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2)虚构利润:A公司通过虚增成本、费用等方式,降低实际利润,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3)隐瞒关联交易:A公司隐瞒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关联方利益转移至公司,从而虚增公司利润。

3. 虚假记载的后果(1)损害投资者利益:A公司虚假报告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产生误解,从而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2)扰乱资本市场秩序:A公司虚假报告行为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原则,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3)损害公司声誉:A公司虚假报告行为导致公司声誉受损,影响了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案例启示1. 加强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报告现象。

财务造假事件分析报告(3篇)

财务造假事件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财务造假事件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财务造假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声誉,还可能导致企业面临法律诉讼、市场禁入等严重后果。

本报告针对一起典型的财务造假事件进行分析,旨在揭示财务造假的原因、手段和危害,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事件背景2019年,某知名上市公司被爆出财务造假,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经查,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交易、隐瞒费用、虚增收入等手段,虚增利润数十亿元。

三、事件分析1. 财务造假原因(1)业绩压力:在市场竞争激烈、业绩增长放缓的背景下,部分企业为了满足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不惜采取财务造假手段虚增业绩。

(2)监管缺失: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尚不完善,部分企业利用监管漏洞进行财务造假。

(3)内部控制不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为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4)道德风险:部分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道德素质低下,为追求个人利益而铤而走险。

2. 财务造假手段(1)虚构交易:通过虚构销售合同、采购订单等,虚增收入和利润。

(2)隐瞒费用:将实际发生的费用归入其他科目,减少当期利润。

(3)虚增资产:通过购买低价值资产、虚增存货等手段,虚增资产规模。

(4)操纵利润:通过调整收入、费用等科目,操纵利润。

3. 财务造假危害(1)损害投资者利益:财务造假误导投资者,导致其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

(2)扰乱市场秩序:财务造假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市场信誉。

(3)加剧金融风险:财务造假企业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防范措施1. 完善监管体系:加强资本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行为。

2.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

3. 提高企业道德素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道德素质。

财务舞弊法律案例(3篇)

财务舞弊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财务舞弊现象也随之增多。

财务舞弊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

本案例以某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案为例,探讨财务舞弊的法律责任及处理过程。

二、案情简介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已成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

然而,自2010年起,A公司涉嫌财务舞弊事件被曝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调查,A公司在2010年至2013年间,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隐瞒成本等手段,虚构了巨额利润。

具体表现为:1. 虚构交易:A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虚假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

2. 虚增收入:A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3. 隐瞒成本:A公司通过少计成本、虚构成本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2014年,A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证监会对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决定。

三、法律分析1. 虚假陈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虚假陈述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案中,A公司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等手段,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了证券交易市场,符合虚假陈述罪的构成要件。

2.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披露或者披露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本案中,A公司未按规定披露真实财务状况,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3. 内幕交易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

浅析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例

浅析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例

浅析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例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是中国资本市场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案例之一。

该事件曝光于2018年5月,经过一系列调查和核实后,康美药业因涉嫌虚假陈述被上交所下发了终止上市的通知。

随后,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等多名高管被捕,公司也被破产清算。

本文就从该事件中的诸多财务造假行为进行分析,探讨造假原因以及应对措施。

1.业绩造假康美药业存在比如在回购业绩方面虚增以及虚构收入等财务造假行为。

在财务指标方面,高层管理人员通过虚构业绩,突出公司的收入及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估值,以此获得更多的融资资金,最终拉高公司的股权价格,从而获利。

其中,康美药业回购股份的金额上限动辄几百亿,至少占公司流动资产的一半,其虚增的回购金额在巨额的融资背后,成了一种重大的风险,也极大降低了公司的可信度。

此外,康美药业利用虚假信息实现虚高业绩,不仅造成股价被人为地拉升,迷惑广大股民,而且也导致大量退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损,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正、公平。

2.资产质量造假康美药业对其资产质量进行了有意造假。

最初,康美药业通过大量的融资手段,投资一些虚高的资产项目,利益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

但随着公司资产的负债率不断增加,融资门槛越来越高,资产质量开始走向下滑。

针对这种情况,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采取了恶意信息披露、虚构资产等手段,让市场产生虚假印象,进而以虚增公司价值的方式获得财务利益。

这种财务造假的行为最终导致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失衡,产生一系列的债务问题。

3.财务不透明造假康美药业的财务造假问题还表现为财务不透明。

例如,公司公告大量虚构的销售数据,虚构的毛利率,虚构的资产价值等各种信设信息,造成投资者的不在意,同时也阻碍了透明市场的发展。

这种财务驾照的攫取利益的方式,一方面拉升了公司市值,却同时忽略了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如此做法势必会让康美药业未来的发展不能长久。

财务风险的管理非常重要,需要公司认真对待,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浅析——基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思考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浅析——基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思考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浅析——基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思考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案例频频出现,给投资者和整个市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其中,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成为了备受关注的典型案例。

本文将从这一案例出发,浅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和影响,并探讨如何加强监管和防控,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背景与原因康美药业是一家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的药企。

在2018年,一份匿名举报信揭露了康美药业存在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经过调查,康美药业被发现虚增了销售额、减少了费用支出等财务造假行为,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造假行为背后隐藏着一些根本原因。

首先,康美药业高管追求短期业绩表现,为了达到市场预期,采取了肆意夸大业绩的手段。

其次,上市公司所面临的强大的市场压力和监管层的要求导致了企业高管在财报中不断地夸大利润和业绩。

同时,康美药业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审计监管体系也存在漏洞,给了高管们造假的机会。

二、财务造假案的影响和教训财务造假不仅对康美药业和投资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损害了整个市场的信任度和稳定性。

一方面,造假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的原则,造成了投资者的财产损失。

另一方面,由于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代表,造假行为让投资者对整个上市公司体系产生了质疑和怀疑,使得整个市场的风险偏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加,投资活动减少。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引起广泛的重视和思考。

首先,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审计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和惩罚财务造假行为。

其次,上市公司自身要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和监控,完善内部控制流程,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此外,还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对财务报表的审慎性和辨别力,增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能力。

三、提升市场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建议为了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审计监管体系。

财务造假事件分析报告(3篇)

财务造假事件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财务造假事件频发,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报告将对一起典型的财务造假事件进行深入分析,以期揭示其背后的原因、影响及防范措施。

二、事件背景1. 事件概述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夸大收入、隐瞒费用等手段,虚增公司利润。

经监管部门调查,该公司涉嫌财务造假,被责令改正,并处以巨额罚款。

2. 事件影响(1)投资者利益受损:财务造假导致投资者对公司业绩产生误判,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巨额损失。

(2)资本市场信誉受损:事件曝光后,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受到严重打击,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3)监管机构公信力下降:事件暴露出监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存在漏洞,导致财务造假事件频发。

三、事件原因分析1. 内部因素(1)公司治理缺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不清,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2)内部控制失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无法有效防范和发现财务造假行为。

(3)道德风险: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为追求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财务造假。

2. 外部因素(1)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为提高业绩,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

(2)监管力度不足: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3)会计准则不完善:部分会计准则存在模糊地带,为企业进行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事件影响分析1. 对投资者的影响(1)投资决策失误:财务造假导致投资者对公司业绩产生误判,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巨额损失。

(2)信心受损:事件曝光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受到严重打击,导致市场恐慌。

2. 对资本市场的影响(1)市场秩序混乱:财务造假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2)监管公信力下降:事件暴露出监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存在漏洞,导致监管公信力下降。

3. 对社会的影响(1)诚信缺失:事件暴露出我国部分企业诚信缺失,损害了社会道德风尚。

《2024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研究》范文

《2024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研究》范文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数量日益增多,然而,一些公司为了追求短期利益,采取财务造假等手段,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和市场信心。

本文将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相关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提供参考。

二、财务造假背景及现状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屡见不鲜,其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部分公司为了达到融资、保壳、提高股价等目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财务操作;二是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未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甚至参与造假;三是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违法成本较低。

三、案例分析(一)案例一: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某上市公司为了实现股价炒作和融资目的,通过虚构收入、调整利润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经过调查,该公司存在严重的财务报表虚假问题,涉及金额巨大。

该案例暴露出的问题包括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失职、监管部门审查不严等。

(二)案例二:另一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另一家上市公司通过虚增资产、隐瞒债务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导致公司财务报表严重失真。

该案例中,公司高管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勾结,共同进行财务造假。

此案例揭示了公司高管道德沦丧、第三方服务机构丧失独立性以及监管部门审查机制存在漏洞等问题。

四、财务造假的影响及危害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对投资者、市场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首先,投资者因受到误导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导致损失惨重;其次,财务造假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诚信公司的利益;最后,财务造假还可能导致社会资源错配,影响国家经济发展。

五、应对措施与建议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应对措施与建议:1. 加强公司内部治理。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2. 强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

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监管,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防止其参与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 案例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 案例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例一、引言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是指上市公司在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误导了投资者的决策。

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的顽疾,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以期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鉴别能力。

二、财务报告虚假陈述案例:乐视网财务造假乐视网在上市后,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影视版权等方式,虚增了大量的收入和利润。

在2010年至2016年间,乐视网虚增的利润高达数十亿元,导致投资者对乐视网的业绩产生了误判。

最终,乐视网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其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损失惨重。

三、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案例:万福生科IPO造假万福生科在IPO过程中,隐瞒了部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事项,如生产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等。

在上市后,这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导致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

最终,万福生科因重大遗漏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

四、关联方交易虚假陈述案例: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康美药业通过虚构与关联方的交易,虚增了大量的收入和利润。

在2016年至2018年间,康美药业虚增的利润高达数十亿元。

此外,康美药业还隐瞒了大量的关联方关系和交易。

最终,康美药业因关联方交易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

五、预测性信息虚假陈述案例:高斯贝尔业绩预测不实高斯贝尔在发布业绩预告时,对其业绩进行了过高的预测。

然而,在实际发布年报时,高斯贝尔的业绩远低于其预测值。

这种行为导致投资者对高斯贝尔的未来业绩产生了误判,给投资者带来了重大损失。

高斯贝尔因此被监管部门处罚。

六、募集资金使用虚假陈述案例:蓝田股份募集资金违规使用蓝田股份在上市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导致资金被挪用、占用。

在蓝田股份的财务报表中,并未如实反映这一情况,导致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误判。

事后,蓝田股份被监管部门处罚。

七、利润分配虚假陈述案例:S前锋利润分配违规S前锋在分配利润时,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公告和征求股东意见,而是擅自将大量利润分配给了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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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虚假陈述案例浅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乱象2020年8月7日,证监会通报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对43起虚假陈述案件作出行政处罚,部分案件市场影响恶劣;其中不乏通过虚构交易虚增利润、违规确认收入、虚增在建工程、虚增货币资金等财务造假案例。

为此,他山小编精选几例自2020年至今行政处罚的典型违规案例,通过剖析层层嵌套的财务造假乱象,以供大家警示与参考。

财务造假的常见方式:●收入造假:虚构交易、签订阴阳合同、提前确认收入●成本费用造假:低估成本、延期确认费用●政府补助造假:违规确认收入●关联交易:不当关联交易、制造交易闭环与资金闭环●虚增在建工程:洗白虚增收入、资本化利息陷阱01利用合同与发票,虚构交易,违规确认收入案例:CYJT(600525)2020年6月12日,CYJT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0]4号),处罚拟决定:对CYJT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裁尹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CYJT监事会主席兼子公司财务总监、时任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金额不等的罚款。

此外,对其中三名高管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CYJT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交易、签订阴阳合同、不遵循会计准则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业绩,导致CYJT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情况如下:【注1】在新收入准则正式施行前,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建造合同收入。

其中第十八条“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和第二十五条”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02虚减成本,延迟确认费用案例:HEP(600983)2020年7月31日,HEP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6号),对HEP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金某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它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具体情况如下:03政府补助“摇身一变”转为收入案例:STE(000760)2020年6月3日STE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36号)。

告知书中显示,证监会拟决定:对STE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STE时任董事长刘某疆、时任总经理吴某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余十九名高管、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STE实际控制人唐某新等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此外,对刘某疆、吴某白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分析如下:04通过关联方进行财务造假,联手制造交易闭环案例一:KNJD(603111)KNJD于2017年收购LXKJ100%的股权,之后陆续爆出LXKJ财务造假和信披违规事项。

在2015-2017年间虚增收入,并与关联方联手虚构相关原料采购,配合收入造假形成看似合理的交易闭环,同时违规为XLKM提供贷款担保制造资金闭环。

那么具体是如何操作的呢?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的描述,2017年9月20日、9月21日和10月20日,LXKJ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拱北支行开立了3个定期存款专户,各存入1.015亿元,合计3.045亿元。

存款办理完成当日,LXKJ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订3份《存单质押合同》,用于对深圳市鑫联科贸易有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借款的担保。

2017年9月28日,厦门国际银行与JHZQ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DX)江海-合同2017第333号的《JHZQ有限公司银海33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利用JHZQ有限公司通道,完成上述贷款业务的发放。

鑫联科贸获得贷款后,提供给LXKJ实控人廖某茂使用。

该部分贷款很大程度构成了财务造假的周转资金。

2015年至2017年,LXKJ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或未开票即确认收入的方式,通过11家客户在正常业务基础上虚增业绩,账面形成大量虚假应收账款。

同时利用体外资金虚构客户回款,实际上是在LXKJ董事长廖某茂实际控制的公司进行资金空转。

为了使虚增的收入更加“合理化”“真实化”,LXKJ按照正常业务的毛利率虚假结转成本,为了支撑结转的虚假成本,LXKJ倒算出需采购的原材料数据,虚构采购交易。

账面形成大量虚假主营业务成本和应付账款。

对于支付的采购货款,表面是支付给供应商货款,实则支付给LXKJ董事长廖某茂实际控制的公司。

上述造假行为对LXKJ的报表影响如下:2020年5月12日KNJD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28号),处罚拟决定对KNJD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KNJD时任总经理给予警公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KNJD时任财务负责人曾某洋及其他高管、相关责任人共计21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案例二:XLKJ(002341)通过关联方进行财务造假的还有XLKJ,2016年至2018年期间,XLKJ 子公司与自然人张某控制的多个公司虚构销售交易和采购交易。

贸易业务没有物流发生,XLKJ伪造相应的出库和入库单据,并按采购金额的15%计算税费和采购金额的3%计算手续费支付给张某控制的公司,同时将同一批货物销售给张某控制的相关公司,整个贸易业务的物料购销形成闭环。

其中销售回款在回款当日或近日由XLKJ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形成资金闭环。

XLKJ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20】2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XLKJ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XLKJ董事长侯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其余高管、相关责任人共计18人给与警告并罚款。

05虚增在建工程,“洗白”本期利润在建工程在财务造假案例中频频出现,成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优选科目。

在建工程作为非流动资产科目,时间长,不易核查与审计,后期的折旧减值极易使得企业蒙混过关。

案例一:QST(300216)QST及相关当事人于2020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0号),处罚决定如下: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决定:对QST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刘某华、刘某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其余高管、相关责任人共计11人给与警告并罚款。

其违规事实描述如下:2016年8月,QST子公司QSMB与长沙春华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全额为1.8亿元。

QST2016年年报及相关账务记录显示QST2016年代QSMB支付给春华建筑工程款9,166.23万元,其中以银行存款代付工程款5,861.29万元、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方式代付工程款3,304.95万元。

经查明,2016年QST将实际支付给刘某华、刘某山所控制的陈某华账户2,834.85万元、湖南新中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账户3,000万元及虚列的银行存款支出26.44万元,合计5,861.29万元记入在建工程;将通过虚构与浏阳市华冠出口花炮有限公司的交易,自华冠花炮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2,130.96万元、自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获取的银行承兑汇票1,173.99万元,合计3,304.95万元,虚列背书支付给春华建筑,并记入在建工程。

QST2016年年度报告以上述方式虚增在建工程9,166.23万元。

在该案例中,QST首先通过虚构与华冠花炮的交易,违规确认销售收入,虚增利润。

再将违规确认的部分收入及转出的自有资金,一并确认建工程。

这样既洗白了本期虚增的收入,又显示给投资者一种假象:本期营业收入、利润稳定增长,公司又将经营成果投入在建工程,营造未来业绩利好的假象。

案例二:LZZJ(002535)2020年8月20日,LZZJ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9号)。

处罚决定:对LZZJ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郭某生、时任董事郭某、时任财务负责人曹某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其违规事实描述如下:2017年2月10日,LZZJ和LZZM签订工业产品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由LZZM向LZZJ提供锂电池系列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9亿元,约定交、提货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2017年2月18日、21日,LZZJ分两笔支付给LZZM1亿元、0.95亿元,记入对LZZM的预付账款。

2017年12月31日,LZZJ将预付给LZZM的1.95亿元转为对子公司LKKJ的其他应收款,LKKJ确认对LZZJ的其他应付款,并将其他应付款1.95亿元转入在建工程科目。

同时,LKKJ将其对LZZJ的其他应付款利息进行资本化,即根据LZZJ向LZZM 支付预付账款起计算的利息(313天、年利率7.03%)共计11,918,779.16元,记入在建工程,同时贷记对LZZJ的其他应付款;LZZJ将此笔资本化利息借记对LKKJ的其他应收款,同时抵减财务费用并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经查,LKKJ将1.95亿元其他应付款转入在建工程时,并没有收到由LZZM提供的设备实物,也没有相关物流单据与发票。

LZZJ在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LKKJ确认的共计206,918,779.16元在建工程进行了合并披露,导致LZZJ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在建工程2.07亿元,虚减预付账款1.95亿元;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LZZJ未对子公司予以资本化的其他应付款利息与母公司抵减的财务费用合并抵消,导致合并利润表虚减财务费用11,244,131.28元,虚增利润总额11,244,131.28元,占当期披露合并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8.72%。

LZZJ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于LZZJ与LZZM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深交所对此在《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54 号提出问询“10.1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说明兰州中煤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LZZJ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回复:“经自查,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兰州中煤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持有兰州中煤及其股东的股权,也未在兰州中煤及股东单位和子公司单位任职,因此,公司、公司董监高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兰州中煤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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