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二手房十大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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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案例一:二手房面积纠纷李先生在购买二手房时,与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购买的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

然而,在入住后,李先生委托测量公司对房屋进行测量,结果显示房屋实际面积只有90平方米。

李先生要求卖方退还差价,并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但实际测量结果却只有90平方米,属于合同约定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卖方的违约行为,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还购房款、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等。

在这个案例中,李先生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差价,即购房款的10%作为补偿,并解除合同。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书。

如果卖方无法提供符合约定的权利证书,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李先生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购房款。

综上所述,李先生在这个案例中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差价,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二手房产权纠纷张女士在购买二手房时,与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购买的房屋为私产。

然而,在购房后,张女士发现该房屋实际上为国有产权。

张女士要求卖方退还购房款,并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房屋为私产,但实际情况却是国有产权,属于合同约定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卖方的违约行为,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还购房款、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等。

在这个案例中,张女士可以要求卖方退还购房款,并解除合同。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书。

二手房纠纷案例大全

二手房纠纷案例大全

二手房纠纷案例大全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交易中的纠纷时有发生,给买卖双方带来了诸多困扰。

下面将介绍一些二手房纠纷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案例一,房屋产权问题。

小王在购买二手房时,未能充分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导致后来产生了产权纠纷。

原来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问题,最终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小王损失惨重。

案例二,装修质量问题。

小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在入住后发现房屋装修质量存在诸多问题,如墙面开裂、管道渗漏等。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产生了长时间的纠纷。

案例三,交易合同纠纷。

小张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未能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导致后来产生了纠纷。

买卖双方对于合同中的责任、义务存在不同解释,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案例四,房屋质量问题。

小刘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在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墙体开裂、地板变形等。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产生了长时间的纠纷。

案例五,交易信息不真实。

小陈在购买二手房时,对房屋的交易信息存在疑虑,经过调查后发现卖方故意隐瞒了房屋的实际情况,导致交易后产生了纠纷。

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导致了双方长时间的纠纷。

以上案例反映了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在购买二手房时,买方应充分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装修质量、交易合同条款等信息,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卖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避免故意隐瞒房屋情况,以免引发纠纷。

在二手房交易中,双方应加强沟通,保持诚信,如遇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避免长时间的法律纠纷。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减少纠纷的发生,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二手房交易中的纠纷需要双方慎重对待,加强信息披露和交流,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纠纷发生。

希望以上案例能对大家有所启发,避免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类似的问题。

二手房交易法律案例分享(3篇)

二手房交易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在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的今天,二手房交易已经成为许多家庭购房的首选。

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法律法规不熟悉等原因,时常会出现纠纷。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的二手房交易法律案例,分享其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以期为二手房交易者提供参考。

案例一:房屋产权纠纷案情简介:张先生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与卖方李女士达成购房意向。

在签订合同前,张先生要求李女士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李女士出示了房产证,但未说明房屋存在抵押情况。

合同签订后,张先生支付了定金,并开始办理贷款手续。

在贷款审批过程中,银行发现该房屋存在抵押,拒绝发放贷款。

张先生要求李女士承担违约责任,但李女士以房屋产权证真实有效为由拒绝赔偿。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因此,房屋产权证明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重要凭证。

在本案中,李女士未如实告知房屋存在抵押情况,导致张先生无法办理贷款,侵犯了张先生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解决方案:1. 张先生可以要求李女士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2. 张先生可以要求李女士承担房屋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税费、中介费等。

3. 张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房屋质量问题案情简介:王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裂缝,经鉴定为结构性裂缝。

王女士要求卖方赵先生承担修复责任,但赵先生以房屋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标的物存在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赵先生明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却未告知王女士,构成故意隐瞒,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决方案:1. 王女士可以要求赵先生修复房屋,或者要求赵先生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

2. 王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三:户口问题案情简介:陈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卖方刘女士签订合同后,陈先生发现该房屋内仍有人居住,经了解,原房主未将户口迁出。

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一:案例一:房屋面积不符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根据合同约定的面积支付了全部款项,但在实际入住后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相差较大。

2. 争议焦点:房屋面积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3.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4. 解决方式:协商解决、重新测量房屋面积,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二:案例二:房屋质量问题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的二手房在入住后发现存在漏水、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

2. 争议焦点:卖方应该承担的房屋质量问题责任。

3. 法律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4. 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房屋质量问题,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三:案例三:产权归属问题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的二手房在购买后发现房屋的产权归属存在问题。

2. 争议焦点:房屋的实际产权归属。

3.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4. 解决方式:查明房屋产权归属、协商解决,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四:案例四:业主违约问题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的二手房在签订合同后,卖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2. 争议焦点:卖方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违约金的计算。

3.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4. 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要求违约金的支付,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五:案例五:信息不真实问题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的二手房在购买时,中介提供了虚假的房屋信息,导致买方购买的房屋与所提供的信息不相符。

2. 争议焦点:信息提供方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4. 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要求信息提供方承担相应责任,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六:案例六:抵押权人问题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的二手房发现该房屋存在抵押权人,无法正常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2. 争议焦点:抵押权人对买卖双方的法律影响。

3.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4. 解决方式:协商解决房屋抵押权问题、解除抵押权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十起二手房典型案例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十起二手房典型案例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十起二手房典型案例近日,北京市西城法院召开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过大量的案例向社会公众警示各类二手房买卖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普及购房法律常识。

一、慎选抵押房【案情介绍】2015年3月1日,韩先生和张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韩先生购买张女士位于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一处房屋,面积43平米,总价174万元。

该房屋是2013年张女士通过按揭方式购得,房屋抵押给光大银行借款115万元。

因为张女士未还清借款,抵押权未消灭。

韩先生知晓相关情况,合同中也做了相关约定,约定张女士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韩先生向张女士先行支付了120万元购房款,但张女士迟迟不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在交易过程中,因张女士另有其他纠纷,该房屋被法院查封,导致无法继续交易。

韩先生诉至西城法院要求张女士依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法官说法】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在交易之前一般应先解除抵押。

本案中双方对解除抵押的约定没有问题,但是张女士并未按照约定办理银行还款,导致合同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张女士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最终西城法院判决张女士支付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有交易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如果要进行交易首先要解除抵押,此时购房者要明白,如果在解除抵押的过程中卖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解抵押,都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合同的履行。

因此,在购买房屋中要谨慎购买抵押房屋。

如要购买抵押房,一定要妥善签订合同,督促卖房人解押,防范意外情况发生。

二、防范抵债房【案情介绍】2013年7月29日,年近八旬的陈老太通过万女士的介绍向刘女士借款,并以位于西城区平原里的一套自有房屋作为担保。

同日,陈老太与万女士签订委托书,授权万女士有权代其办理涉案房屋的抵押及出售等相关事宜。

随后万女士办理了房屋抵押公证手续。

2014年4月1日,因陈老太未能偿还刘女士的借款,万女士代表陈老太与常先生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低价出售给常先生。

二手房买卖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典型案例分析

二手房买卖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典型案例分析

二手房买卖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典型案例分析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违约责任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署买卖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有些情况下,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导致买卖交易无法顺利完成。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违约责任案例,探讨二手房买卖中违约责任的判定和应对方法。

案例一:买方违约李先生与张女士达成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双方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买方应在30天内支付房款。

然而,到约定支付日,李先生却未能如约支付房款。

张女士依约交付了房屋产权证书等相关证件,并准备搬离房屋。

在李先生违约后,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李先生的违约责任。

针对上述案例中的买方违约行为,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款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侵犯了卖方的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买方赔偿卖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买方的相应法律责任。

案例二:卖方违约小张与小刘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在交付日期前,小张收到了卖方的通知,称卖方因家庭紧急情况无法履行合同,请求解除合同。

小张不同意解除合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上述案例中的卖方违约行为,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和办理过户手续,违反了合同约定,给买方造成了损失。

法院判决卖方支付买方违约金,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违约责任的救济方式王先生与李女士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交付和过户手续。

然而,在约定日期前的一天,王先生突然悔意,拒绝履行合同,并发出通知要求解除合同。

李女士对王先生的违约行为感到无奈,并寻求法律救济。

针对上述案例中的买方违约行为,买卖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救济方式解决纠纷。

首先,一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就解除合同或者违约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调解等方式进行争议解决。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一、“隐瞒房屋缺陷,卖家有点‘坑’小张打算买一套二手房,在中介的介绍下,看了一套看起来很不错的房子。

卖家老王在介绍房子的时候,那是把房子夸得像朵花似的,什么都好。

小张呢,也挺满意,很快就和老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

可是住进去之后,小张就发现问题了。

每到下雨天,房子的墙角就开始渗水,墙皮都脱落了。

小张那个气啊,就找老王理论。

老王呢,开始还不承认,说自己不知道这事儿。

二、“房价涨了就想毁约,没门!”小李在房价还不是特别高的时候,和小赵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准备买小赵的房子。

合同都签了,定金也交了。

谁知道过了几个月,这房价就像坐火箭一样蹭蹭往上涨。

小赵这时候就动了歪心思,觉得自己房子卖便宜了,就想毁约。

他找各种借口,一会儿说房子不卖了,一会儿说合同有问题。

三、“中介乱收费,业主很生气”小王要卖房子,找了一家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说会帮他把房子卖个好价钱,但是要收取一笔很高的中介费。

小王想着能卖个好价也就同意了。

可是中介公司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过程中,又额外收取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费用,什么“加急费”“资料整理费”之类的。

小王觉得很不合理,就拒绝交这些额外的费用。

四、“共有房屋,一个人卖不行”老孙和他的妻子有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老孙的妻子去国外照顾孩子了,老孙一个人在家。

这时候老孙想把房子卖了,正好有个买家小周来看房,老孙就瞒着妻子和小周签了房屋买卖合同。

小周以为房子是老孙一个人的,就交了定金。

后来老孙的妻子回来知道这事儿,不同意卖房。

小周就很为难,觉得自己被骗了。

经典二手房十大纠纷案例

经典二手房十大纠纷案例

一、房内命案被隐瞒,购买凶宅惹争端【1】案情简介:吴女士购买了套二手房,谁知入住不久后即得知该幢房屋内曾经发生过命案。

吴女士遂与卖主交涉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遭卖主拒绝后吴女士将其告上了法院,经法院调解,卖主支付给吴女士五万元的补偿款。

律师提醒:按照我国的民俗,所售房屋内发生命案一事将足以影响购房人是否购买该房屋,然即使卖主在出售时刻意隐瞒事实并将房屋售出,买主一旦知道此事,仍会与卖主产生争议,同时卖主的行为也涉嫌欺诈,可能导致其与买主签订的合同无效。

二:为避税费不过户,政策有变起冲突案情简介:李女士与王先生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谁知不久后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若两年后过户,李女士作为卖主是得不偿失,李女士遂要求王先生立即办理过户,不料王先生因李女士未答应其降价的要求而坚持两年后再过户,为此二人发生了冲突并闹到法院,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律师提醒:在二手房买卖中,对于有关税费的交纳,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规通常已作规定,但买卖双方往往还会对此作特别约定以试图规避税费。

然一旦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这些约定不仅无法起到规避税费的作用,还会成为买卖双方争议的导火索。

三:户籍政策要了解,否则买房难落户案情简介:外地来京的王先生经过努力小有积蓄,准备购房后将全家户口从外地迁入北京。

为此,王先生在合同中约定,卖主在签约后立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卖主将自家户口从该房中迁出,然而当王先生到户籍管理部门准备办理落户手续时却被告知,一年前卖主一家已办理了外地来京的落户手续,按规定现在不得再办理落户手续,王先生极其恼怒,遂要求卖主赔偿其损失,并将卖主告上了法院。

近日,法院判决卖主承担违约责任,但王先生落户北京的愿望一时仍难以实现。

律师提醒:根据有关规定,在我市购买二手房落户的条件包括成套二手房面积要在60平方米以上;每套房屋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买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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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内命案被隐瞒,购买凶宅惹争端谁知入住不久后即得知该幢房屋内曾经发生过命案。

吴女士购买了套二手房,案情简介:经法遭卖主拒绝后吴女士将其告上了法院,吴女士遂与卖主交涉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院调解,卖主支付给吴女士五万元的补偿款。

所售房屋内发生命案一事将足以影响购房人是否购买该房按照我国的民俗,律师提醒:仍会与卖主产生买主一旦知道此事,屋,然即使卖主在出售时刻意隐瞒事实并将房屋售出,争议,同时卖主的行为也涉嫌欺诈,可能导致其与买主签订的合同无效。

二:为避税费不过户,政策有变起冲突
案情简介:李女士与王先生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李女士遂若两年后过户,李女士作为卖主是得不偿失,谁知不久后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要求王先生立即办理过户,不料王先生因李女士未答应其降价的要求而坚持两年后再过户,为此二人发生了冲突并闹到法院,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规通常已作在二手房买卖中,对于有关税费的交纳,律师提醒:这但买卖双方往往还会对此作特别约定以试图规避税费。

然一旦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规定,些约定不仅无法起到规避税费的作用,还会成为买卖双方争议的导火索。

三:户籍政策要了解,否则买房难落户
准备购房后将全家户口从外地迁入北外地来京的王先生经过努力小有积蓄,案情简介:
王先生在合同中约定,卖主在签约后立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卖主将自家户口京。

为此,一年前卖主一然而当王先生到户籍管理部门准备办理落户手续时却被告知,从该房中迁出,遂要按规定现在不得再办理落户手续,王先生极其恼怒,家已办理了外地来京的落户手续,法院判决卖主承担违约责任,但王先生落求卖主赔偿其损失,并将卖主告上了法院。

近日,户北京的愿望一时仍难以实现。

60律师提醒:根据有关规定,在我市购买二手房落户的条件包括成套二手房面积要在
买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后方可每套房屋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平方米以上;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条件若不具备,就难以办妥户口迁入手续。

四:“霸王条款”不合法,中介起诉被驳回
约定由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将一套房杨小姐与某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案情简介:
若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杨小姐应向中介公司支付违约金,此屋介绍给杨小姐。

协议还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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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由于种种原因买卖合同并没有签成,中介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杨小姐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法院最终驳回了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仅可要求委托人支付
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因此中介公司向杨小姐主张违约金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五:买房误信黑中介,房财两空无人赔
王主任的介绍下与一卖主签订了二手房“房屋信息咨询中心”案情简介:徐先生在一所
而卖主同时也消失谁知不久后王主任即不知去向,买卖合同,按约定徐先生支付了首付款。

的无影无踪,徐先生发觉他已上当受骗,无奈之下只得报警。

目前二手房中介市场良莠不齐,很多所谓的“中介公司”其实并没有相应的律师提醒:
“信息咨询中心”的牌子以号称介绍低价房源吸引客户,但实际上其并而是仅仅挂着资质,因此也无法履行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没有什么房源,与其签约的结果通常就是上当受骗,在选择二手房中介时最好还是选择那些正规的中介公司。

六:房屋权利有瑕疵,买房愿望险落空
卖主妻子就要求解除卖主与武先武先生购买了一套房屋,然而入住后不久,案情简介:因此卖主与武先生签订她对卖房一无所知,理由是该房系其夫妻共同财产,生签订的合同,最终法院驳回了卖卖主妻子理应明知卖主将房屋出售一事,的合同无效。

后法院审理查明,主妻子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
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购房人应注意卖主是否已婚,同财产。

七:没有通知租赁人,出售房屋起波折
经介绍张先生找到了一位买最近打算将其出售。

张先生有套房屋一直出租,案情简介:谁知承租人表示他也有意张先生遂通知承租人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约,主,双方签订了合同,购买该房,而张先生未通知他就和第三人签约无效,声称要向法院起诉。

最终经律师斡旋,张先生与承租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张先生返还其三个月的租金,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律师提醒: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
以免则应在出售前通知承租人,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因此若有意出售的房屋先前已经出租,横生波折。

八:合同约定不明确,买方毁约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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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刘先生,杨女士与刘先生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案情简介:
不料在签约后刘先生通知杨女士想双方约定杨女士办理银行解押手续时刘先生支付首付款。

函中称然不久后她收到了刘先生的律师函,解除合同,杨女士遂没收了刘先生支付的定金。

因此是杨女士违约要求杨女但杨女士却没有去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刘先生已准备好首付款,士返还定金,而后刘先生向法院起诉,现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诸如买方支付首付律师提醒:在二手房买卖中常会涉及买卖双方各自所要履行的义务,
卖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在合同中应明确各款,卖方办理银行解押手续,买方付清房款,自义务履行的先后顺序,以便出现纠纷时确定责任。

九:买卖未通知物业,出现问题难维修
吴先生与物业联谁知入住后发现屋顶漏水,案情简介:吴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
吴先生与原房主联系,结果被告知在原房主未到场的情况下物业不愿进行维修,系要求维修,却得知其已出国。

吴先生只得聘请律师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后方就维修问题达成一致。

在合同中应约定卖主须将有关房产转移情况告若购买的二手房原系商品房,律师提醒:
知开发商及小区物业,以便房屋出现问题时联系维修。

十:房屋情况未约定,恶意交房吃官司
在与卖主联系谁知收房时却发门窗均不翼而飞。

案情简介:张小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张小姐将卖主告上卖主称按约定他只将房屋交付给张小姐即可。

后得知门窗是卖主拿走的,判决其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卖主的做法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对合同的恶意履行,法院,损失。

装修以及与房屋配套使用的附在二手房中介买卖合同中,对于房屋的格局、律师提醒:
属设施等情况应约定清楚,以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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