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征收方案

乡镇征收方案第1篇乡镇征收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征收方案。
二、征收目标1.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2. 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保征收工作合法合规。
三、征收范围及对象1. 征收范围:本乡镇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
2. 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他合法权益人。
四、征收程序1. 发布征收公告:由乡镇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征收期限、征收补偿标准等。
2. 征收调查: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他设施进行调查,查明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
3. 征求意见:就征收方案征求被征收人及公众的意见,充分听取并采纳合理建议。
4. 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征求意见,制定征收补偿方案。
5. 征收决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由乡镇政府作出征收决定。
6. 实施征收:征收决定公告后,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征收。
7. 补偿安置: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确保其合法权益。
五、征收补偿1. 土地补偿: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土地补偿标准。
2. 房屋补偿:按照房屋的权属、用途、面积等因素,参照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房屋补偿标准。
3. 其他补偿: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
4. 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多种方式,充分尊重被征收人的意愿。
六、法律责任1. 乡镇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征收工作,确保征收过程合法合规。
2. 对违反征收规定、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附则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耕地占用税综合实施方案

耕地占用税综合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已成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施耕地占用税制度,通过对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一定的费用,来引导和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然而,由于耕地占用税制度的实施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更好地推进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我们制定了新的耕地占用税综合实施方案。
一、完善征收标准根据新的实施方案,我们将对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进行完善。
首先,将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的肥力和土地的用途等因素,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耕地制定不同的征收标准,以更好地反映土地资源的实际价值。
其次,将对占用耕地的用途进行分类,对不同用途的耕地征收不同的税率,以引导和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加强监督管理为了更好地实施耕地占用税制度,我们将加强对耕地占用税的监督管理。
首先,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税款的合理征收和使用。
其次,将加强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以维护耕地资源的合法权益。
三、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通过新的实施方案,我们将更好地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首先,将对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将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
其次,将加大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推动土地资源的多元化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为了更好地推进耕地占用税制度的实施,我们将加强对耕地占用税制度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向社会各界详细介绍耕地占用税的政策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增强社会各界对耕地占用税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耕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良好氛围。
【税务方案】井陉县2018年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收征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税务方案】井陉县2018年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收征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8年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收征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严肃税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从今年3月份起,对我县全县各类经营户所占土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一次税收清理,本次专项行动清缴的税收不作为其非法占地合法化的依据,其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可抵顶将来办理合法土地手续所需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具体方案如下:一、清理范围除驻井企业外的其他全县各类经营户纳入本次清理范围。
其所占土地不论其是否取得土地证还是临时租用,都要纳入清理、计税范围。
二、行动时间从2018年3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税额标准(一)耕地占用税我县耕地占用税按规定的适用税额为每平方米25元。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2018年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井政〔2018〕21号),明确了我县划分一级、二级2个地段等级,一级地段按每年每平方米7元,二级地段按每年每平方米5元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级地段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和井陉经济开发区,二级地段范围为各建制镇除县城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其中:县城规范区按照《井陉县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0)》,确定我县城规划区总面积约249.8平方公里,包括:微水镇100.2平方公里,秀林镇58.7平方公里,苍岩山风景名胜区62平方公里,上安工业区26.5平方公里,威州镇南北固底2.4平方公里。
四、追缴期限耕地占用税,属一次征收,经营户占地原来缴纳过耕地占用税的,凭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合法凭证,可从其全部占地面积中减除已缴纳面积部分。
城镇土地使用税,镇域范围内经营户每年都需缴纳,本次专项行动城镇土地使用税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追缴,根据占地面积计算2018年没有征收到位的,由经营户如数补缴。
五、责任分工(一)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地税局、国土局、公安局安排专人组成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有关税收、土地政策,制定行动方案,对争议事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提出解决办法。
峄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耕地占用税,契税清查征收活动的实施方案

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文件峄政发[2008]49号峄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耕地占用税、契税清查征收活动的实施方案各管区、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有关税收法规,加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治税款流失,配合市两税征收工作小组的清查征收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清查征收活动。
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收的目的和意义本次清收活动旨在全面摸清近几年我镇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农业建设及农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转移情况,并依法进行清查征收,防治乱占耕地和私自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等非法行为的发生,保护土地资源和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严格税收政策,防治税款流失。
二、清收的范围和重点2003年以后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都属本次清收的范围。
主要包括已批占地、未批占地、临时占地、以租代征等情况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行为。
清收重点:镇驻地、管区驻地、农贸市场所在地,以及104国道、京福高速峄山连接线、邹王公路等主要道路沿线的村庄。
三、清收的时间和方法(一)9月10日——9月21日宣传发动阶段。
各村利用广播进行宣传,早晚各一次宣读宣传提纲,重点宣传税收政策。
各村要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5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20幅,500以下的村不少于10幅。
各村先进行自觉申报,9月21日前,要完成对各户占用地情况和房屋产权转移情况的清理,登记相关的表格后,向镇财政所申报。
(二)9月22日——9月27日清查征收阶段。
镇里抽调人员配合市工作组,对重点区域进行逐村逐户清查。
(三)9月28日——10月15日扫尾阶段。
以镇清查征收小组为主,对重点范围以外的村庄进行清查征收,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不留工作死角。
2023年实用文_关于加强乡镇税收工作管理的方案

2023年关于加强乡镇税收工作管理的方案篇一:如何做好乡镇税收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土地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行为,落实好镇政府下达的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征缴历年拖欠的耕地占用税税款,对恶意拖欠的单位和个人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严肃税收征管。
二、征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征收。
三、征收范围及时限凡在我镇辖区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征收时限,从3月20日起主要征缴3月20日以前发生的耕地占用税。
四、征收税额标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实际占地之日起,开始依法征收:一是对1月1日以后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根据调整后的法定税率,按每平方米30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是对1月1日以前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主动交纳或征收不到位的,按调整前的每平方米8元进行查漏补缺,按标准足额征收。
五、工作实施步骤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扎实效果,整体工作分为调查摸底、组织征收入库和依法执行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调查摸底阶段(3月20日-3月31日)由各村民情书记集中时间对我镇各村耕地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核实,实实在在的摸清和掌握全镇耕地占用税税源的基本情况,然后召开动员大会,全面组织征收。
第二阶段:组织征收入库阶段(4月1日-4月15日)在摸清税源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划分类别,依据税法政策,统一思想,定出政策界限和征收办法,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向纳税人下达《纳税通知书》等税收法律文书,明确纳税时间、地点、税额,统一组织征收。
2024年耕地占用税移交总体方案

2024年耕地占用税移交总体方案____年耕地占用税移交总体方案一、背景和目标经过长期的耕地占用和环境资源破坏,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面临严重损耗和污染。
为了保护农村耕地和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耕地占用税政策进行耕地资源的管理和调控。
本方案的目标是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护农村耕地,促进绿色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1、完善税收政策以____年为转折点,逐步建立健全耕地占用税制度。
(1)明确征收主体:财政部门负责全国性耕地占用税征收,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地方性耕地占用税征收。
(2)征收对象:耕地占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农民等。
(3)税收征收标准:根据耕地的面积、土地质量、地理位置、农业生产能力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税收标准。
(4)税收减免政策:对保护性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等具有重要意义的农业项目,给予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
(5)税收使用管理:耕地占用税收入应专款专用,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土地保护和农民收入补偿等方面。
2、提高税收使用效益(1)加强税收使用管理:严格税收使用管理,确保税收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建立耕地占用税收使用监督机制,推行相关税收使用情况公开制度。
(2)重点投资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提高农业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提高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质量。
(3)保护耕地资源: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加强对城镇扩张和工业化进程对农地资源的监测和管控,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4)改善农民收入水平:将一定比例的耕地占用税收入用于农民收入补偿,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增加农民的可支配收入。
3、加强宣传和培训(1)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耕地占用税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和相关部门对税收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乡镇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乡镇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乡镇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乡建设和农村改革,对农村土地进行依法征收的行为。
乡镇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规范乡镇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征收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乡镇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农村宅基地、农田、集体建设用地等。
征收范围应当经过合法程序的审批和公告,并明确征收的用途和补偿标准。
三、征收程序。
1.调查评估,征收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确定土地的性质、面积、所有权归属等相关信息。
2.协商协议,征收部门应当与土地所有权人进行充分的协商,就征收的补偿标准、安置安置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征收协议。
3.公告程序,征收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征收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用途、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4.征收决定,征收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向相关权利人进行告知,告知内容应当包括征收的理由、依据、征收范围等相关信息。
5.补偿安置,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征收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并安排合理的安置方式。
四、征收补偿。
征收部门应当根据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性质、用途、市场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并及时足额地向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补偿方式可以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屋、就业安置等多种形式,确保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监督管理,确保征收程序合法、公正、透明。
对于违法征收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
乡镇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保障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希望各乡镇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征收工作,确保征收工作的合法、公正、透明。
同时,也希望土地所有权人能够积极配合征收工作,共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耕地占用税 实施方案

耕地占用税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耕地资源的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有效保护耕地资源,我国自然资源部门出台了耕地占用税的实施方案,以约束和引导土地利用行为,保障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下面就耕地占用税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各类建设项目和土地利用行为。
具体包括工矿企业用地、城镇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等。
对于这些用地行为,都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比例缴纳耕地占用税,以减少对耕地资源的占用,保护农田。
其次,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按照土地利用性质、土地面积和土地所在地区等因素进行划分。
对于不同性质的土地利用行为,征收标准也有所不同。
同时,根据土地面积的大小和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会有相应的税率和征收额度。
这样可以更加精准地约束和引导土地利用行为,保障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三,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方式主要采取一次性缴纳和年度征收相结合的方式。
对于一些临时性的土地利用行为,可以采取一次性缴纳的方式,而对于长期性的土地利用行为,则可以采取年度征收的方式。
这样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灵活调整,更好地适应土地利用的多样化需求。
最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主要由自然资源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负责。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和核准土地利用行为,确定征收标准和税率,制定征收政策和措施。
而税务部门则负责具体的征收工作,包括征收通知、税款缴纳、税务登记等。
两个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动耕地占用税的实施工作。
综上所述,耕地占用税的实施方案是我国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土地利用的重要举措。
通过明确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方式和征收管理,可以更好地约束和引导土地利用行为,保障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希望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耕地占用税的实施工作,为我国的农田保护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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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人民政府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土地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行为,落实好镇政府下达的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征缴历年拖欠的耕地占用税税款,对恶意拖欠的单位和个人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严肃税收征管。
二、征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征收。
三、征收范围及时限
凡在我镇辖区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征收时限,从2012年3月20日起主要征缴2012年3月20日以前发生的耕地占用税。
四、征收税额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实际占地之日起,开始依法征收:一是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根据调整后的法定税率,按每平方米30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是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主动交纳或征收不到位的,按调整前的每平方米8元进行查漏补缺,按标准足额征收。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扎实效果,整体工作分为调查摸底、组织征收入库和依法执行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调查摸底阶段(3月20日-3月31日)由各村民情书记集中时间对我镇各村耕地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核实,实实在在的摸清和掌握全镇耕地占用税税源的基本情况,然后召开动员大会,全面组织征收。
第二阶段:组织征收入库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在摸清税源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划分类别,依据税法政策,统一思想,定出政策界限和征收办法,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向纳税人下达《纳税通知书》等税收法律文书,明确纳税时间、地点、税额,统一组织征收。
第三阶段:依法执行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坚决杜绝漏征、漏报现象发生,对拒不交纳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执行。
六、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保障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给耕地占用税征收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及时处理耕地占用税征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法打击和严厉查处偷税、漏税和抗税行为,镇政府决定成立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领导小组,为耕地占用税征收保驾护航(耕地占用税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是强化责任。
由于我镇耕地占用税征收治理不规范,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征收难度大,所以我们把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纳税作为耕地占用税征收的切入口。
各村支部书记是这次耕地占用税征收的第一责任人,本人要带头纳税,同时要配合征管部门,将本村应缴耕地占用税的村民名单拿出来,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纳税。
机关干部及全体村干部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特别是民情书记,要积极主动到村里协助征收工作,坚决打好征收会战,在征收活动过程中严禁无故请假,除非有极特殊事情,请假必须由镇长亲自审批。
三是落实任务,兑现奖惩。
镇政府将根据目前掌握的各村耕地占用情况,把任务分解到各村,各村民委员会要根据指标把任务量化、细化、落实到户、并积极协助征收。
征收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就此项工作根据各村在征收过程中的态度、配合程度、征收数额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出一、二、三等奖,给予适当奖励。
对工作措施不力、不积极配合或人为设置障碍,致使此项工作落后,甚至无法开展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工作要求
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是当前我镇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各村、各部门要站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支持财税部门做好依法征税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要做好耕地占用税的政策宣传和协助征收工作;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做好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维
护税法的严厉性;征管部门要以这次耕地占用税征收会战为契机,必须做到标本兼治。
治标就是要加大耕地占用税征收政策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舆论,增强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
治本就是要形成制度,依法纳税,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实现应收尽收。
要求土地、村镇办等部门今后凡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一切建设项目不予审批、报批,包括农户建房,切实建立长效机制。
在征收过程中,镇党委要按有关规定对拒不配合,拒不作为的村、组干部,坚决追究其责任,以确保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XX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0日
附:
XX镇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
副组长:
成员:地税分局局长
财政所所长
国土资源分局长
村建办主任
派出所所长
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财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负责全镇耕地占用税的征缴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