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中国当前劳动关系现状
当前劳动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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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劳动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篇1最近一个时期,我们围绕如何规范社会劳动关系,从根本上代表和维护好最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问题,进行了一些工作调研。
从基层情况看,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状况不容忽视,建立和规范劳动关系是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促进生产力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一、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从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至1995年国家颁布《劳动法》,并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建立法制化劳动关系的基础,我国的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
但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特别是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和劳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日渐突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比较严重。
从我们的调查看,主要有以下五类问题:第一类问题,欺诈劳动者,使从业人员落入“职业陷阱”。
主要表现是,进门前欺骗,进门后讹诈。
一些工作限苦、报酬又很低的用人单位,故意欺骗劳动者,以舒适的工作环境、优厚的工资报酬引诱从业人员上当;一些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更是以推荐工作为名,暴力索取登记费、报名费等;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与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勾结,以招工为名,采取各种手段坑蒙拐骗求职人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从录用职工后的违法行为看,不少用人单位违法违规,强行向职工收取押金、保证金、培训费、集资款、服装费等,不交费就走人。
有的用人单位竟然把违法收费作为生财之道。
浅析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状况、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

浅析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状况、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完善,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社会关系的劳动者群体迅速扩大。
劳动关系已覆盖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涉及多种企业所有制形式、多种劳动用工和劳动就业形式,关乎每一个用人单位的健康发展和每一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发展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必然要求。
分析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状况,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状况及成因分析(一)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状况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我国的劳动关系也经历了由行政化向市场化的转变。
劳动关系的性质、运行机制、利益差别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劳动关系日趋契约化、复杂化和多元化。
当前,尽管在一些地区、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中,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影响劳动关系健康发展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很突出,但从总体来看,我国劳动者的各项权益能够进一步得到实现和保障,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状况基本和谐稳定。
(二)劳动关系总体状况成因分析1、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工作,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党委、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积极推动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理念的落实,实现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统一。
2、规范劳动关系,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充要条件,而规范劳动关系,必须有法可依。
1995年我国施行的《劳动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劳动合同制度,并具体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义务,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
然而,随着劳动用工形式和劳动侵权方式的多样化,《劳动法》的部分条文已经很难约束现实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问题,如无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等。
因此,2007年我国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并于2008年开始施行,针对劳动合同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做了大量详实具体、具有操作性的规定。
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及发展趋势

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及发展趋势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和劳动管理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其发展趋势非常不稳定,这一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本文将以《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及发展趋势》为标题,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深入探讨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首先,讨论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在发展变化方面有明显进步,如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劳动关系和外部环境的改善等。
其中,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规则,确保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推动了企业劳动关系的正常发展。
但是,此外,尽管劳动关系处于不断发展和改善的状态,但国内企业劳动关系存在一些问题,如劳动关系失衡,劳动就业供给过度,劳动合同未被充分执行等,渗透了众多社会问题。
其次,对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做出预测。
预计,我国企业劳动关系未来将走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各方将更加重视劳动关系的平衡性,努力实现双赢。
为此,我国应该积极探索劳动关系的新模式,更有效地管理企业内的劳动关系,构建一个公正的劳动法律环境,激励和引导企业做好社会企业责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劳动力结构性失衡的影响。
最后,对我国企业劳动关系未来发展提出建议。
首先,国家应加强劳动力管理,积极推动劳动力流动、多元化、复合化;其次,要加强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增加对劳动合同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此外,还应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人才素质,促进企业和劳动者良性互动,建立公平、稳定的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令人振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得到改善,劳动法律和劳动关系的管理得到规范,企业劳动关系的发展将在荣枯之间走向平衡,企业劳动关系也将稳定发展,为企业员工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多的财务收入,更多的社会保障,更好地改善他们的生活。
论述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

论述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趋势:
1. 劳动者权益保护不断加强: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劳
动者权益保护力度逐渐增强。
例如,我国实施了最低工资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解决制度等,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2. 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提高:随着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就业结构的
变化,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逐渐提高。
灵活就业形式如临时工、兼职工、自由职业者等越来越多,劳动力供需的匹配程度也在提高。
3.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
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这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也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社会保障。
4. 劳动者参与决策权增强:我国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参与决策
的程度逐渐增强。
例如,一些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制度,让员工成为企业的股东,使得劳动者能够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利润分配。
5. 劳动者素质提升成为重要目标:我国劳动力素质的提升已成
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
政府加大对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鼓励劳动者通过学习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就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总的来说,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是保护劳动者权益、提高就业灵活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劳动者参与决策权以及提升劳动者素质。
这些趋势有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我国劳动关系现状及法规

我国劳动关系现状及法规我国劳动关系现状及法规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劳动关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并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规体系。
以下是对我国劳动关系现状以及相关法规的详细介绍。
一、劳动关系现状1. 劳动力市场我国劳动力市场非常庞大,拥有近14亿的人口规模和广泛的劳动力资源。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工成为重要的劳动力来源,他们跨越了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异,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同时,随着社会结构和职业要求的变化,高技能工人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2. 劳动力就业问题尽管我国劳动力市场庞大,但就业压力依然存在。
据统计,每年大约有1000万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需要就业,同时,大量农民工也在农村和城市之间迁徙寻找工作机会。
为了解决就业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创业、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就业援助。
3. 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一直是我国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工作环境等方面。
政府加强了劳动力市场监管,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权益,打击违法用工和保护劳动竞争等行为。
二、劳动法律法规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工会法》等。
这些法规明确了劳动者和雇主的权责,并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工资和福利待遇、工时和休假等相关内容。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劳动关系的规范文件,以保障劳动者权益,如国务院发布的《劳动用工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的劳动法规较为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雇主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不高,导致违法用工和欠薪等问题时有发生。
其次,一些劳动者仍然面临工资低、工时长以及劳动条件差等问题,尤其是一些基层劳动者和农民工。
最后,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仍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纠纷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劳动关系形势情况汇报

劳动关系形势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劳动关系形势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这篇情况汇报中,我将就当前劳动关系形势的一些特点和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首先,我们要关注的是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结构的调整,一些传统行业的用工需求逐渐减少,而新兴产业和新技术的发展,对于一些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则日益增加。
这导致了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一些劳动力短缺的行业出现了用工荒的情况,而一些传统行业的劳动力过剩现象也比较突出。
其次,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也成为了当前劳动关系形势的一个重要方面。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些传统行业的工人技能需要得到更新和提升,而一些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因此,劳动者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技能,以适应市场的需求。
另外,劳动关系中的权益保障问题也是当前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一方面,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出现违法用工、拖欠工资、违法解雇等现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可能会出现违规打卡、虚假请假等行为,影响了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
因此,需要加强对劳动关系中权益保障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最后,我们还需要关注劳动关系中的和谐稳定问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和谐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基础,而一些用工纠纷和劳资矛盾的发生,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劳动者的生活稳定。
因此,需要加强劳动关系中的沟通和协调,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和谐关系,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当前劳动关系形势中存在着一些新的特点和问题,需要我们加强监测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和制度建设,才能够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发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我国当代劳动关系论文

我国当代劳动关系论文一、劳动关系之现实困境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力量对比失衡。
在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变革洪流中,劳动关系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关系主体得以重构,但主体双方力量对比悬殊。
主要表现在:1.经济上双方力量差距巨大。
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做大蛋糕”的改革模式中,在失败者出现之前就造就了一批成功者,而在后来的企业改制和市场化的过程中,又有一批人利用各种优势迅速暴富起来。
体制制度的不完善使雇主阶层快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而劳动者也由于市场机制的建立实现了所谓的“自由”。
从经济上看,双方力量悬殊。
具体而言:首先,从直观的经济收入来看,雇主阶层占绝对优势。
根据有关学者统计,从社会各阶层在社会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来看,整个雇主和管理者阶层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为10%,而其在全社会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为%。
整个工人阶层在全社会就业人口中的比重为%,其在全社会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为%。
双方差距巨大。
从企业经营者与工人的年平均收入变化情况来看,经营者收入呈增长趋势,而工人收入呈下降趋势。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GDP年均增长率近10%,但是,目前职工工资占GDP比例持续走低,这还没有包括大量的农民工,如果将农民工计算在内,工资增速还会下降。
其次,从受教育程度上看,管理者阶层占有较大优势。
受教育程度和经济收入之间存在稳定的密切的关联,在国际通行的明瑟收益率模型中,受教育程度被看作是反映人们经济能力的核心指标之一。
据国家统计局和劳动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我国历年按职业划分的全国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的变化不大:单位负责人受教育程度最高,专业技术人员次之,商业服务人员文化程度较低,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农林牧渔水产业生产人员文化程度最低。
这里我们选取了2007年和2012年作为样本,从表中可以看出:单位负责人初中以下文化的%、%,而农林牧渔水产业生产人员初中以下文化占%、%;单位负责人大专以上的占%、%,而农林牧渔水产业生产人员大专以上的仅%、%。
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及发展趋势

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及发展趋势我国企业劳动关系是企业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它体现了企业、职工以及政府的经济利益,关系着企业的增长与发展。
本文旨在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现状1、职工维权意识抬头,企业内部劳资纠纷日趋增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职工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升。
越来越多的职工在追求自身权益时也会主动采取维权行动,而企业内部劳资纠纷也日趋增多。
2、社会福利制度不完善,劳动者社会保障和劳动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和政策尚不完善,劳动者普遍受到不尊重和排斥,社会保障和劳动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许多劳动者不得不饱受着折磨。
3、劳动力技能水平不高,落后的劳动模式制约了企业发展由于劳动力技能水平偏低,我国企业面临着劳动力素质偏低以及落后的劳动模式,这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二、我国企业劳动关系未来发展趋势1、劳资双方尊重、协商取得共识今后,劳资双方的关系将越来越健康。
双方将以相互尊重的态度进行沟通与协商,而不是在“斗争”的态度中去进行争夺,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能够取得共识,达成一致。
2、新劳动法规的完善随着劳动力市场的改革,伴随着要求公平、合理的劳动法规也会逐步完善。
在新劳动法规中,企业和职工都将受到充分的保护,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受到依法保护,劳动法规将立足企业实际,改进劳动权益调整机制,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最大限度改善和保护职工权利,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
3、社会福利政策的改善一方面,政府将加强采取行政手段,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增加对劳动者社会保障的保障,补充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完善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改善职工的待遇。
另一方面,企业要以提升职工素质和能力,打造高素质的劳动力队伍,为企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在未来发展中将面临新的挑战,双方面向更加和谐的关系,完善合理的劳动法规,不断改善社会福利政策,努力提升劳动力素质以及工作技能,最终实现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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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中国当前劳动关系现状
一: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我国现阶段的劳动关系状况还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具有以下特征。
1. 劳动关系主体地位初步得到确立。
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明确。
国有企业在用人、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已成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
劳动者拥有了较大的择业自主权,初步成为能够拥有并自主支配自身劳动力的独立主体。
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地位和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2. 劳动关系格局初步呈现多元化。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所有制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格局已经形成。
与此相对应,我国的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劳动关系相互交错,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
3. 劳动关系的建立初步实现契约化。
随着劳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企业用的制度方面,通过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来替代固定工制度,使劳动关系逐步由过去的行政隶属关系向契约关系转变。
4. 劳动关系的运行初步实现市场化。
劳动就业逐渐从过去的统包统配转向就业市场化和失业公开化,劳动关系的变更与终止逐渐从过去的行政管理方式转向市场调节方式,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主体双方按照市场规则自行决定,市场机制对劳动力资源的基础调节作用开始得到发挥。
5. 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逐步清晰化。
企业与劳动者之间逐渐弄成主体明晰、利益多元的新型劳动关系,企业产权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局部利益的矛盾开始出现并且显形化,劳动争议逐渐增多
二我国劳动关系调整体制的改革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劳动关系领域发生的变化,我国积极推进劳动关系调整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经济体制转轨要求的,以劳动法律和政策基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加强劳动法制和劳动标准体系建设,使劳动关系调整初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目前,已形成了以《劳动法》为主体,有关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分配、工时休假、劳动争议处理等相配套的劳动关系调整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了内容比较完善的劳动标准体系,初步实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规范化。
2.实行以劳动合同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实现劳动关系法制化。
按照劳动
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实施以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贯彻劳动法的核心,首先在企业普遍实施。
到目前,全国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依法履行和管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半数以上的从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制度的普遍实施,实现了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由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的转变,强化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3.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探索建立以集体协商为主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
做为企业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我们大力推进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为贯彻实施劳动法,推动集合同制度的建立,劳动部制定了集体合同规定,并对集体协商的具体程序、主体、管理和争议处理等作出了较完整的规定。
几年来,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到2002年底,全国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达60多万份,涉及职工8000余万人。
通过推选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强化了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参与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职能,从整体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4.恢复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将劳动争议纳入依法解决的渠道。
为完善劳动关系高速体制,依法解决劳动争议,1987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重新建立了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1993年国务院颁布《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特别是《劳动法》的实施,使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立。
按照法律规定,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实行三方原则。
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一裁两审”制度。
目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全国省、地市、县普遍成立了劳动争议促裁委员会,并在制度建设、处理程序等方面逐步形成了独立体系。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恢复以来,我国各级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为宗旨,依法、公正、及时的处理了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
截止2002年底,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累计达92.2万作件。
其中1998年至2002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7万件,涉及劳动者233万多人。
特别是在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现有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在保证改革顺利进行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5.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探索协调劳动体制的最佳实践模式。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通行做法。
由政府、工会组织与企业组织沟通协调、平衡利益,取得共识,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990年,我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第144号公约《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劳动法实施以后,一些地区从实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了地区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
2001年8月,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建立了国家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
目前,全国省一级基本上都建立了这项制度,对机构建设、制度规范、实际运作等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协调解决劳动关系问题时,三方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对正确处理政府、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