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
南大研究生课程设置.

2010-2011学年研究生课程目录博士53门左右硕士138左右1、课程号中有X ,为博士生课程2、博士研究生必须修读以下公共课:A 、英语 B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西方社会思潮3、专业学科课程3门,其中导师讲授课程一门,部分部分专业要完成专业英语翻译5000字以上(国关不用修专业英语,只要三门课即可,世界史除杨豫,其他老师不要专业英语3、非专业和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要求补二门硕士课程:A 、史学理论与方法 B 、专业学位课一门2009-2010学年研究生课程目录62008-2009学年研究生课程目录78 9中级韩语030401D042007-2008学年研究生课程目录10民 030401C03 族学 030401D01 030401D02 边 060121X01 疆学 060107X02 060107X06 060107X08 中 060107X14 国 060107C02 近 060107C03 现 060107D04 代060107D06 史 060107D18 060107D10 060107D24 060107D22 060107D30 060121X02 中国民族史西方民族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当代民族问题探讨边疆研究通论西域历史地理刘迎胜特木勒杨晓春华涛特木勒杨晓春华刘高华涛 3 3 030401C02 当代世界民族、宗教问题研究特木勒郑振东 3 3 2 2 2 2 2 2 060121X03 中国边疆发展史华涛刘迎胜 2 中华民国史专题研究社会史概论国内外台湾研究述评民国时期中外关系史与史料阅读中国现代史研究 (二中国近现代史料评介社会史的理论与方法海峡两岸关系与政策研究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中华民国史新论中国近代社会生活史中国近代政治文化思潮研究陈陈申张李良玉崔之清陈谦平刘姜曹等朱宝琴李玉 2 2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060107X01 060107X03 060107X07 060107X10 060107X12 中国现代化研究太平天国与晚清史研究述评中国近现代史料与史论当代中国史的理论与方法近代中外文化交流研究陈红民朱庆葆李良玉高华张海林 2 2 2 2 2 李良玉崔之清董国强马俊亚李玉060107X15 060107C01 060107D02 060107D05 060107D14 060107D16 060107D23 060107D29 060107D27 060107D17 060107D31 抗战时期沦陷区研究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华民国史史料学当代台湾研究改革开放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专题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专题研究 20 世纪中国民族主义建构中国近代企业制度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文化人类学与近代中国研究欧美近现代史专题研究英国通史研究西方史学概论欧洲社会保障制度和平研究理论美国宪政与司法体制欧洲历史文献讲读英国思想史英国政治制度史西方文化史犹太文化与世界文明《老子》《庄子》研究朱宝琴崔之清等 2 3 3 3 3 3 3 3 3 3 3 2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朱宝琴崔之清刘相平张生董国强马俊亚胡成李玉陈谦平陈蕴茜沈汉钱乘旦张生马俊亚申晓云 060108X01 060108X02 世界史 060108C01 060108D01 060108D16060108D18 060108D19 060108D21 中 060122X02 国思想史 060108X09 英国近现代史专题英国政治和社会制度史研究发展理论研究钱乘旦沈汉 2 2 060108X05 060108X06 060108X11 陈晓律 2 060108X08 060108X12 陈晓律陈仲丹任东来钱乘旦张红陈晓律沈汉陈仲丹徐新颜世安 2 2 2 2 2 3 3 3 2 2 2 3 3 3 当代西方社会思潮英国社会史 20 世纪西方的女权主义西方学术思想史专题欧洲一体化研究美国史研究《论语》《孟子》研究陈晓律陈祖洲张红于文杰舒小昀外教颜世安 3 2 2 2 2 3 2 3 2 2 2 2 3 060108X13 060108C02 060108D02 060108D03 060108C06 060108D05 060122X03 112004-2005 学年新增加的研究生课程院系代码 010 院系名称课程编号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周学时 2 2 2 3 2 2 2 2 2 2 2 3 学分开课学期春秋春秋秋秋秋秋春备注历史系 060102X03 060102D12 060102D13 030207D08 060106X13 060106X21 060106X22 060106X23 060106X24 中国中世文物资料研究中国古建筑营造学古建筑鉴定分析学外交学概论审音与勘同先秦社会与文化研究思想史的理论与方法中国历史地理专题研究六朝历史与文化研究张学锋周学鹰周学鹰谭树林刘迎胜范毓周颜世安胡阿祥胡阿祥 12060106D32 060121X01 蒙古语入门边疆研究通论特木勒华涛刘迎胜高荣盛华涛 2 2 2 春秋 060121X02 060121X03 060107X13 060107X12 060107D30 060107D31 060108D17 060108X12 060105X04 西域历史地理中国边疆发展史中国近现代对外关系史近代中外文化交流研究中国近代政治文化思潮研究文化人类学与近代中国研究 20 世纪国际冲突与和平努力和平研究理论美国外交史研究 2 2 秋春陈隒平张海林申晓云陈蕴茜刘金源陈仲丹蔡佳禾 2 2 3 3 2 2 2 3 3 2 春秋秋春春春 13。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细则

附件1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为更好地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研究人才的多层次需求,学校决定试行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
研究生分类培养是指在同一学科专业下,按照两类不同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分别为应用型硕士生和研究型硕士生。
应用型硕士生的培养致力于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型硕士生的培养致力于提高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以便于从事更高层次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前沿科学研究。
一、研究生分类培养总体要求研究型硕士生在第一学年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并经考核(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系、所组织面试)和录取,导师确认,于第二学年进入博士生前期阶段的理论课程学习,并安排适量的科学研究工作。
如课程学习成绩及科研能力符合要求,并通过第二学年的中期综合考核,则在第三学年正式获得博士研究生资格;如课程学习成绩或科研能力不符合要求,或未通过中期综合考核,可顺延一个学期(第五学期),修满应用型硕士生毕业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获得硕士学位。
应用型硕士生的培养强调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目标是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第一学年完成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学习之后,第二学年将开设注重实际应用和案例型教学课程,可以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专业学习,并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
二、学分要求1、应用型硕士生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21个学分,应用型专业选修课为19个学分,共计40个学分,学制为2年。
2、研究型硕士生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21个学分,另需完成8个学分的理论性专业选修课。
必修课和部分专业选修课在第一学年完成,经筛选考核合格后于第二学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
三、硕士学位论文要求1、应用型硕士生应用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注重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也可以是规范的案例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考核的重点是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解决问题的理论方法的掌握,按我校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优秀应用型硕士生论文进行评选和鼓励。
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南开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根据学校《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和公开,特制定本细则。
一、名额分配以二级学科为基础,结合所学专业课程,按照专业方向划分六个最小评审单位,具体按照研究生基数及获奖比例计算出各评审单位具体等级和名额,下达评审组。
最小评审单位划分方法为大有机组(有机化学、化学生物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农药学含农药分析和绿色农药,农药学组(农药生物学))、无机材料组(无机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分析化学组、物理化学组(含材料系的物化和化学系的物化)高分子组(高分子所、化学系高分子)和应用化学组。
二、年度评定办法硕士研究生:第一次,也就是新生入学前,新生奖学金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定办法和名额比例进行操,按照入学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及是否调剂等条件进行评定。
第二次,即一年级期末,采取定量考核评定方式,即按照第一年的学分积,日常科研表现、科研成果以及德育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学科分别排序。
第三次,即二年级期末,采用定量的考核评定方式,即按照科研成果、日常科研表现以及德育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学科分别排序。
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根据直博、转博以及入学考试成绩、六级成绩等,确定一等和二等。
第二次,即一年级期末,采取定量考核评定方式,按照德育表现、学分积、日常科研表现以及科研学术成果来综合评定,按照学科分别排序,其中直博生和非直博生分开评定。
第三次,即二年级末,采取定量考核评定方式,按照德育表现、日常科研表现以及科研学术成果来综合评定,按照学科排序。
三、参考指标及权重(一)硕士生2009级第一学年度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主要依据为上一学年度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能力、学术科研成果、学生的日常行为道德表现及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四个方面所占比权重例分别为:1.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末评分:(2009级)德育表现――满分100分权重10%学分积(必修课占70%+选修课30%)――--满分100分权重 70%日常科研表现(导师打分)――--满分100分权重 10%科研学术成果(评审小组评价)――--满分100分权重 10%2008级第二学年度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主要依据上一年度的学术成果、科研研表现以及日常行为表现等三个方面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二○一六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开大学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则。
第二条学校以“公能”特色的素质教育为办学基本战略,育人为本,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学生培养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实践“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四条本学则适用于我校对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管理,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其改革等提出建议;(四)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管理及监督;(五)申请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六)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力地促进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在总结校内外实践经验和吸收先进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博士生培养制度的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在博士生教育中,实行更灵活有效的管理,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全面实施学分制;扩大博士生的选课范围并大力倡导学科的融合、交叉,在保持博士研究生专业知识“专、深”性的同时,应使其专业基础具备相当的“宽、厚”性;既要加强基础,开阔思维,又要注重创造能力的培养。
努力创造条件,使博士生培养能在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上进行。
在重视导师个人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所在专业、学科点和相关学科学术群体的指导作用。
着力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真正能够成为“创造性的成果”。
建立和实行科学、系统、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使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逐步达到与先进国家在可比方面大体相当的水平。
为此,特制订如下改革方案。
二、改革方案(一)总学分课程是获取知识(包括学科前沿的知识)和接受方法与技能训练的基本途径。
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对博士生是必要的。
我校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均应修读不少于12学分的课程。
本着因学科(专业)、因人制宜的原则,一些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其学分数可适当上调,以不超过18 学分为限。
各学科、专业的总学分数,由所在院、系、所提出方案报研究生培养处批准。
课程学习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学分制。
(二)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为能向博士生提供较多的可供选择的高水平的课程,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在二级学科或在内涵相近的几个二级学科基础上制订培养方案。
条件适宜的单位,经研究生院同意,可积极进行按一级学科制订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试验并及时加以总结。
制订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见附件一。
在培养方案中,将博士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外语课;专业共同课,即在二级学科或几个相关的二级学科基础上(经研究生院同意的单位可在一级学科基础上)开设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生都必须修读的课程。
计算数学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专业:计算数学(专业代码:070102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实的专业知识,能为我国的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的计算数学专业的高级人才。
具有系统、扎实的计算数学理论基础,能够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从事本专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毕业后可以独立从事本专业的理论研究、实际应用及教学工作,能够胜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单位的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1.微分方程数值方法;2.最优化方法;3.计算几何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培养方式采用课堂教学、讨论和科研训练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要求专业课程以课堂讲授、主题研讨为主,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口试、闭卷或开卷、读书报告等多种方式。
2.实践和科研训练要求鼓励本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院系和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和国内外学术交流,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
学制三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注:体育课为选修课,2学分。
该学分不包含在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所要求的总学分当中。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①内地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7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3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1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5学分。
跨学科专业硕士生一般应补修本专业3门本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只登录成绩,不计学分。
②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研究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硕士生在学期间,撰写学位论文是对其科研能力的全面训练,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综合能力和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
鼓励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单位为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教委、财政部一九九一年十二月颁发了《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1]98号。
通知指出:“为了鼓励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发放研究生生活补助费的办法,改为试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根据此通知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制定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如下:一、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二、享受奖学金的条件:凡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三)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专业学习和研究中成绩突出的研究生,除享受普通奖学金外,还可享受优秀奖学金。
三、奖学金标准(一)普通奖学金1.博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的(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下同),每生每月23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50元;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70元。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实际工作的,每生每月19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1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30元。
(二)优秀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档,每年9月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普通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一)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凭研究生通知书,经本人申请,院(系、所)审核同意,报研究生教育管理处批准,从注册入学当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普通奖学金。
(二)入学前参加过实际工作的在职人员,凭研究生通知书和原单位的工资关系、学历证明,经本人申请,院(系、所)审核同意,报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审核,从注册入学当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普通奖学金。
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南开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拥有完善的教育体系和优秀的师资力量。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南开大学一直以来秉持着严谨、创新的教学理念,注重培养具备深厚学术素养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本文将围绕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展开讨论,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和课程评价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培养目标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的宗旨是培养精英人才,具体目标如下:1.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2. 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国际化视野,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3. 具备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能够快速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和经济环境;4. 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和道德品质,能够成为各领域的技术和管理领袖。
二、课程设置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严格按照培养目标进行设计,结合实际需求,注重科学研究和学科交叉。
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公共课。
其中,必修课主要包括学术论文写作、专业英语、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等,选修课和公共课则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进行设置。
此外,南开大学还注重学科交叉和跨学科课程设置,鼓励研究生在不同学科领域进行探索和创新。
三、实践教学南开大学非常注重研究生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论文答辩、研究生学术论坛等。
其中,实习是研究生培养中重要的一环,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论文答辩是研究生课程学习的重要成果,能够对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进行科学评价。
研究生学术论坛则有助于研究生在学术上进行探索和交流,提升学术水平。
四、课程评价南开大学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对研究生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其中,学业测评是研究生课程学习的主要评价方式,包括课程成绩和综合考核。
此外,南开大学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比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对参加活动的研究生进行绩效评估。
综合来看,南开大学的研究生课程评价方式全面、科学、公正,有利于发掘研究生的潜力和优势,并不断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具有较高的水平和优势,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科学研究能力,在教学内容、实践环节和评价方式等方面不断创新和完善,为研究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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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字〔2005〕74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的通知各院(系)、各有关单位:《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业经2005年7月11日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一日主题词:学生管理 研究生学则 通知(共印100份)南开大学办公室 2005年8月26日印制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研究生的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则。
第二条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勤于研究,勇于创新,努力实践“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四条 本学则适用于我校对研究生的管理,是学校管理和研究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 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 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研究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其改革等提出建议;(四)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管理及监督;(五)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金以及研究生科研津贴;(六)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津贴的相应义务;(五)遵守研究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第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南开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其他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各院(系、所)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研究生院书面请假,并提交有关证明。
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再办理入学手续。
第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南开大学研究生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在复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院(系、所)提出并报研究生院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取消入学资格:(一)无故逾期十五天不报到者;(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标准者;(三)业务复查中,认定在入学考试或其他方面有徇私舞弊行为者。
第十条 新生报到后,应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因病短期内能治愈的,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或院(系、所)提出,研究生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必须持本人申请、南开大学医院体检诊断证明,到所在院(系、所)及研究生院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病愈后,必须在学期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经南开大学医院复查合格,研究生院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要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学籍卡片(一式二份)和研究生证,在入学二周内,将学籍卡片一份交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另一份留存院(系、所)。
其中,“姓名”、“出生日期”及“籍贯”的填写必须与户口卡、身份证相一致。
第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三条 因其他原因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所在院(系、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未请假或未准假逾期十五天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节 转专业和转学第十四条 研究生一般不得转专业。
有如下情况必须转专业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院(系、所)同意并经转入专业院(系、所)考核认可后,报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批准:(一)专业调整;(二)导师调动工作或导师不适宜继续指导该研究生;(三)导师认为不适宜在本专业继续培养,但相关院(系、所)认定可以在其他专业继续培养者。
第十五条 研究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转学。
如因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研究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转专业、转学的研究生原则上只限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内办理。
第十七条 生师比高于规定比例的专业不得接受转学、转专业研究生。
第十八条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二)原所在校招生时录取批次低于我校的;(三)由低学历层次转入我校的;(四)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期间的;(五)应作退学处理的;(六)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七)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节 修业年限第十九条 研究生的培养年限规定如下:(一)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2—3年。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4年,最长不超过6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4—6年。
(三)硕士-博士连读生的培养年限为5—6年,最长不超过7年。
(四)医学院本科—硕士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7年,其中硕士阶段为2年。
第二十条 上条所列(二)、(三)类研究生修业期满,未完成培养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延期。
确有必要的,经专业学院审查,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延期,但不得超过最长年限,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在职研究生不脱离本职工作,在校学习期间,在原单位享受在职人员的工资、劳保和福利待遇。
在职研究生应当按照招生录取时规定的培养方式进行学习。
从应届毕业生和非在职人员中考入的脱产研究生,不得改为在职研究生。
从在职人员中考入的脱产研究生不得改为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不得改为脱产研究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者,须由院(系、所)提出,经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第二十二条研究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因各种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业并经学校批准者,可予休学。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一)因病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超过六周的;(二)在一学期内请假缺课达六周的;(三)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四)自费留学的;(五)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的;(六)其他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
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以继续申请休学,但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五条 休学研究生的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一)休学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学校予以保留学籍;(二)研究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休学研究生患病,其医疗费按校医院有关规定处理;(三)研究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户口不迁出学校;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休学由本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休学审批表》,经导师同意,院(系、所)审定,研究生院批准。
休学研究生需继续休学,应当办理续休手续,续休手续同休学手续。
逾期两周不办理续休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取消学籍。
第二十七条 复学手续为:(一)研究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注册期间持休学证明书和相应证明文件向院(系、所)及有关部门提出复学申请,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复学申请表》,经所在院(系、所)同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复学。
其毕业期限按休学时间顺延。
对申请复学的研究生,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取消复学资格。
(二)因病休学者,应当出具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愈诊断证明书,并经校医院体检复查合格,经院(系、所)领导审核后,由研究生院批准并办理复学手续。
第二十八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经南开大学医院诊断认定有传染危险者应当办理休学手续并回家或回原单位休养和治疗。
第二十九条 响应国家号召,经学校同意或备案到基层锻炼、支教以及其他挂职锻炼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本着体现国家政策,服务国家建设,便利研究生本人的原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五节 退 学第三十一条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二)休学期满,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或者复学经审查不合格的;(三)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六)研究生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三十二条 对研究生的退学处理,由本人或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所)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查后,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因学术原因提起的退学申请,在院(系、所)审核的同时,应当由所在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就研究生能否继续学习给予书面认定。
学校对退学研究生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研究生对退学决定有异议,可以按照本学则有关条款提出申诉。
第三十四条 退学研究生善后事宜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退学研究生,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