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引言建筑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进行变更,例如设计要求的修改、施工技术的调整、材料的更换等。
为了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必要制定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二、变更管理的原则1. 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变更管理,保证变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 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确保变更不影响建筑工程的整体效益;3. 经济合理性原则,变更的必要性要与经济效益相匹配;4. 安全可行性原则,变更前要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变更操作的安全性和可行性;5. 变更申请与审批的科学性原则,建立合理的变更审批机制,防止滥用变更权力。
三、变更管理的程序1. 变更申请: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明确的变更内容、理由和影响分析;2. 技术论证和评估:由专家组织进行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评估变更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影响;3. 变更通知:经审核后,相关变更决策结果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4. 变更审批:变更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由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签署变更合同;5. 方案调整与设计修改:对于需要调整的方案和设计,由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6. 施工变更:施工单位按照新的方案和设计进行施工,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变更通知;7. 质量监督和验收:变更完成后,应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确保变更的质量符合要求;8. 成本核算:变更后的工程成本应进行核算和评估,与变更前进行比较,进行成本控制。
四、参与方的责任与义务1. 建设单位:负责变更管理的组织和决策,提供变更所需的资料和技术支持,与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2. 设计单位:按照变更要求进行方案和设计的调整,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3. 监理单位:根据变更管理办法,对变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4. 施工单位:按照变更的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做好相关记录和通知,并确保变更后的施工质量。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一、工程变更管理的意义1.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变更管理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对工程方案进行调整,从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提高工程效率:及时调整工程方案能够避免不必要的工程重复和浪费,提高工程实施的效率。
3.降低工程成本:通过工程变更管理,可以及时调整工程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从而降低工程的总成本。
4.优化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工程方案可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延误和问题,有助于优化施工进度,确保工期的完成。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流程1.变更的发起:变更的发起可以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业主代表等相关人员提出。
变更的发起应包括提出变更的原因、影响分析、变更内容、变更后工期和成本等信息。
2.审核评估:审核评估环节由相关技术人员对变更的可行性和影响进行评估。
评估主要包括对变更后工期、成本、质量等的影响分析和评估。
3.变更的批准:审议评估结果后,由项目经理或相关领导对变更进行批准。
批准应包括批准变更的内容、变更工期和变更成本等信息。
4.变更的实施:变更的实施由项目团队进行具体操作。
实施过程中,应对变更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严格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操作。
5.变更的记录:变更的记录包括变更的原因、过程、结果等信息。
变更记录应被保存,并随时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查阅。
三、工程变更管理的相关办法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常见的一些相关办法如下:1.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确保变更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2.成立变更评估委员会:为了提高变更评估的可靠性和公正性,可成立变更评估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对变更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
3.加强变更管理与项目管理的衔接:变更管理与项目管理密切相关,应加强两者之间的协调与衔接,确保变更管理能够与项目进度和成本管理相匹配。
4.健全变更管理的文件和记录:建立健全的工程变更管理文件和记录,包括变更申请书、变更方案、变更审批文件等,以备核查和审计。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和工程管理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过程。
第二章变更管理的程序第三条变更管理的程序包括设计变更申请、评审、批准、须知、备案和监督等。
1.设计变更申请(1)设计变更申请应由项目设计人员填写,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和影响等方面的信息,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应审查设计变更申请,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并将申请报送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2.评审(1)评审部门应根据设计变更申请的内容和影响,进行评估和论证。
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
(2)评审部门应及时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意见和建议报送给项目负责人。
3.批准(1)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和决策,并及时向申请人和评审部门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2)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设计变更须知。
4.须知(1)设计变更须知应包括变更的内容、时间和责任人等方面的信息,明确工程变更后的设计要求和工程实施要求,并发送给相关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
(2)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应按照变更须知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5.备案(1)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应规范备案,备案包括变更申请、评审意见、批准文件、变更须知和相关设计文件等。
(2)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备案工作,并将备案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6.监督(1)相关部门应对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进行监督,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监督部门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变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情况。
第三章变更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符合工程项目实际需要,并经过评估和论证,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真实性原则设计变更申请应真实有效,变更须知应真实准确,变更的实施应符合变更须知要求。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变更、质量变更、合同变更等。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合理性原则:变更内容应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进度和效益。
(三)效益原则:变更应尽量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四)程序性原则:变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章变更范围及类型第四条变更范围:(一)设计变更: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变更。
(二)进度变更:包括工期调整、施工计划调整等。
(三)质量变更: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方面的变更。
(四)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变更。
第五条变更类型:(一)重大变更:涉及工程规模、结构、工艺、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二)一般变更:不涉及工程规模、结构、工艺、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第三章变更管理程序第六条变更申请:(一)变更申请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变更费用及变更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管理部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七条变更审批:(一)重大变更: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报请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二)一般变更: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报请项目经理审批。
第八条变更实施:(一)项目管理部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变更。
(二)变更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内容符合审批要求。
第九条变更验收:(一)变更完成后,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将变更情况报请项目经理审批。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变更责任:(一)变更申请单位负责变更申请的编制和提交。
(二)项目管理部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审批和实施。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变更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变更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方案的修改、补充等;(二)施工变更: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顺序、施工进度等的调整;(三)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合同价款、工程量、工程期限等的修改;(四)其他变更:包括与工程相关的其他事项的调整。
第六条工程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确有必要进行变更,且变更后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二)变更方案应当经过充分论证,确保变更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行性;(三)变更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四)变更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工程变更的申请和审批第七条工程变更的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对工程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九条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重大工程变更应当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做好变更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
第四章工程变更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的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变更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执行单位应当做好变更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引言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情况或需要调整的需求,这就需要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
本文将探讨工程变更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工程变更的过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重要性工程变更管理是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合理管理工程变更可以有效降低项目风险,确保工程质量,提高项目交付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工程变更管理还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发生。
三、工程变更管理办法1. 变更管理流程:确定变更管理的流程,包括变更的提出、审核、批准、实施以及最终确认的全过程。
每一步骤都需有清晰的规定和责任人。
2. 变更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变更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变更,并确保变更的及时处理和跟踪。
3. 变更管理记录:对每一次变更都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批准人等信息,以备查证。
4. 变更评估标准:建立变更评估标准,对变更的必要性、影响程度、成本效益进行评估,以便决策是否接受变更。
5. 变更通知及沟通:及时将变更信息通知相关项目成员,并确保变更内容清晰易懂,避免误解和漏洞。
四、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1. 变更提出:任何一次变更都需经过书面提出,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分析等信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2. 变更评估:变更提出后,变更管理机构负责进行评估,包括变更的必要性、影响程度、成本效益等方面的分析,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
3. 变更批准:经过评估,变更管理机构做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定,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已批准的变更需进行记录并通知相关方。
4. 变更实施:一旦变更获得批准,需要立即进行实施,并及时调整项目计划、资源分配等,确保项目进度不受影响。
5. 变更确认:变更实施完毕后,需进行最终确认,确保变更达到预期效果,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完善项目文档。
五、结论工程项目中的变更管理是确保项目正常进行的关键环节,合理有效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况。
为了有效管理变更,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成为必要的举措。
二、变更管理流程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由相关责任人填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申请中应包含变更理由、范围、影响等重要信息。
2. 变更评估建设单位会将变更申请进行评估,考虑其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影响,评估结果将对变更是否批准做出决策。
3. 变更审批建设单位根据变更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该变更申请。
若批准,将通知工程团队进行相应的变更实施。
4. 变更实施变更实施由工程团队负责,负责人应确保变更的具体实施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并及时完成变更工作。
5. 变更记录在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及时记录变更的详细信息,包括变更前后的设计图纸、文件、材料等。
这有助于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作为变更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变更管理原则1. 及时性原则变更申请应在发现变更需求后尽快提交,以便评估和处理。
同时,变更实施也要及时进行,避免影响工程进展。
2. 合理性原则变更申请的理由必须合理,并考虑变更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影响。
变更决策也要基于合理的判断。
3. 规范性原则变更实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以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协调性原则变更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各方应积极协调合作,以达成共识并顺利进行变更工作。
5. 记录性原则变更管理的每一步都应有明确的记录,便于追溯和总结经验教训。
这对于类似变更的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风险和挑战在建筑工程变更管理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如:1. 变更申请不合理或不全面,导致变更实施效果不佳。
2. 变更评估不准确,造成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不可逆影响。
3. 建设单位和工程团队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变更决策的延误或不合理。
4. 变更实施中的安全风险和技术难题。
为应对这些风险和挑战,变更管理团队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协调沟通,提高变更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变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2. 安全可靠:变更不得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3. 经济合理:变更应充分考虑投资效益,尽量减少损失;4. 科学有序:变更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的程序,确保变更实施有序进行。
第二章变更范围与分类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范围包括:1. 设计变更:对施工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设计文件的修改;2. 施工变更:因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等进行的调整;3. 监理变更: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提出的调整建议。
第五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分类:1. 必要变更:因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确需进行的变更;2. 非必要变更:因管理不善、施工错误等原因,非必须进行的变更;3. 重大变更:涉及工程安全、使用功能、投资规模等方面的重大变更。
第三章变更程序第六条变更申请与审批: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影响及解决方案;2. 审批程序: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形成审批意见。
第七条变更实施:1. 变更方案:变更方案应明确变更内容、实施时间、责任单位等;2. 实施过程:变更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变更方案执行,确保变更质量;3.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变更符合要求。
第四章变更费用与工期第八条变更费用:1. 变更费用应根据变更原因、内容、影响等因素合理确定;2. 变更费用应在变更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变更单位负责支付。
第九条变更工期:1. 变更工期应在不影响工程总工期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2. 变更工期调整需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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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隧集团渝利铁路二分部
工
程
变
更
管
理
办
法
渝利铁路项目二分部胡家坡隧道出口二00九年三月二日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渝利铁路土建Ⅳ标二分部的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渝利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结合本管段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不予以验收和计量。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应及时主动提出变更建议,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工程部、计财部、设备物资部和安全环保部为组员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本管段变更设计的管理。
(二)变更设计分类
第五条变更设计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分为Ⅰ类变更和Ⅱ类变更两种。
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变更为Ⅰ类变更;对于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
第六条Ⅰ类变更设计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审批意见为准,Ⅱ类变更设计由渝利铁路公司审定。
(三) 变更设计程序
第七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施工工区提出变更建议。
工区提议变更时,应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供技术、经济比较资料上报工程部,工程部审查后上报局项目部交监理单位。
第八条Ⅰ类变更设计由渝利铁路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勘,讨论变更的必要性,分析变更原因和责任,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比重。
Ⅱ类变更设计由渝利铁路公司工程管理部长组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勘和讨论,形成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四方会审纪要。
第九条变更设计应避免“反复变更”(即同一工点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同一变更内容或同一工程问题引起的变更)。
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
(四) 变更设计时限
第十条变更设计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保证施工需要,工区在提起变更时应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工程部在收到变更资料后一天内审查完毕上报局项目部。
工程部在收到变更设计通知单后应在一天内下发到相应的工区。
(五) 变更设计费用
第十一条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增减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处理。
对于因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全部损失。
(六) 变更设计文件及归档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建议书应说明变更的原因、影响的工程范围、工程费用估算。
变更设计建议书的编号由局项目部统一编号。
第十三条变更设计文件包括三个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变更设计费用及增减对照表。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文件的管理。
工程部和各工区均应建立变更设计文件台帐和收发登记制度,实行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各工区应及时填写《变更设计汇总表》,于每年的3月27日、6月27日、9月27日和12月27日上报项目部工程部,工程部汇总后在一天内上报局项目部。
第十六条各类变更设计资料必须齐全,对于资料不全者,不予验工计价。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及时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归档。
归档的变更设计文件、资料包括: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变更设计通知单;Ⅰ类变更含概算、修正概算及报批文件;变更设计图纸;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铁道部审核批复文件(Ⅰ类变更);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渝利铁路项目部二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变更设计建议书
2、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
3、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
4、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
5、渝利铁路工程类变更设计登记表
变更设计建议书编号:线标变号
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
编号:线标变号第页共页
计算者:年月日复核者:年月日监理审查者:年月日
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编号:线标变号
计算:年月日复核:年月日审查:年月日审查:年月日
渝利铁路Ⅳ标二分部工程变更设计工程量汇总表( 年)
施工工区:
合同号:
编制者:年月日工区总工:年月日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年月日
7
渝利铁路工程Ⅳ标二分部类变更设计登记表
编制者:年月日工区总工:年月日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年月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