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方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标准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本钱,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本钱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
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那么,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平安,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表达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良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本钱部开展本钱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本钱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筹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范本1: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程变更流程,保证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签证管理,包括工程变更的审批、审核、备案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因设计、施工或者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工程变更的事项。
第四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尊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注重风险评估和安全控制,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第六条工程签证应当逐级审批、分级管理,由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作出决策。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申请与审核第七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员提出,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八条工程签证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程签证申请表;(二)工程变更设计方案;(三)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影响分析报告;(四)相关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等。
第九条工程签证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材料。
第十条工程签证的审核应当全面、细致、客观,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的审核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审批与备案第十二条工程签证的审批应当按照法定权限进行,并及时作出决策。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审批的决策应当是公正、公平的,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的备案应当在签证审批决策作出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及时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签证的备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签证决策文件;(二)签证的实施时间及要求;(三)签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签证: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因设计、施工或者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工程变更的事项。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签证管理。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术语定义如下:1. 工程签证:指对工程项目的变更、调整或补充的许可和审批。
2. 建设单位:指承担工程建设责任的组织或个人。
3. 监理单位:指受建设单位聘请,负责监督工程建设过程的组织或个人。
第二章工程签证流程第四条【需求提出】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进行变更、调整或补充,应书面提出工程签证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和技术方案。
第五条【初审】工程签证申请应交由监理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材料的完备性、合规性,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初步意见。
第六条【专家评审】对于需要进一步评审的工程签证,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估工程变更对项目进度、质量和费用的影响,并提出意见。
第七条【审批决策】建设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工程签证,以及签证内容、范围和条件,并形成审批文件。
第八条【签证实施】经批准的工程签证,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实施,并配合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验收。
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要点第九条【变更记录】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签证台账,记录工程签证的过程、原因、内容和影响等。
第十条【费用评估】工程签证申请中,建设单位应详细说明变更工程对项目费用的影响,并提出费用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工程签证管理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工程签证应形成补充协议,明确变更工程的责任、进度、质量档次和费用等具体要求。
第四章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工程签证申请表格。
2. 变更工程技术方案。
3. 专家评审意见表。
4. 工程签证审批文件模板。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建设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
工程签证及变更流程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及变更流程管理办法
1 只有工程签证单才能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 工程变更/签证单必须在变更/签证实施完后,才能申报;
3 甲方下发的指令、设计变更通知单均以工程指令下发;工程指令下发前须会签指令下发会议纪要;工程指令一旦下发,施工单位须马上执行;
4 对于涉及金额超过10万的设计变更/签证,须事前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相关单
位讨论方案的可行性及预算;
5 对于施工现场问题,施工单位统一以施工业务联系单发出;
6 项目管理公司收到施工业务联系单,发给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在一天内回复;
7 施工单位提交施工业务联系单及工程变更/签证单文件,由项目管理公司接收;
8 工程变更/签证单流转流程:
上述各单位流转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
各单位流转签收记录须明确_月_日_时_分。
附表格模版:
1 工程指令;
2 指令下发会议纪要;
3 施工业务联系单;
4 工程签证单。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及附表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及附表一、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一条分包单位权利(一)分包单位在接到工程指令、技术核定单时,如认为其中涉及到工程价款调整,则必须另行办理工程签证,以证明有关工作是否实施;同时,应汇同监理和发包人项目部审核人员及负责人在签证单上明确说明该技术核定内容的原由以及是否超出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
(二)如分包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证单,则发包人认为分包单位自动放弃。
(三)对于自动放弃的变更、指令等不予补办,结算不予考虑。
第二条工程签证仅证明签证事实。
任何按本办法规定审核的签证并不绝对代表发包人公司会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工期顺延或其他承诺。
第三条工程签证的办理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一)发包人项目部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含修改或补充之图纸)在完成实施后,其工作数量、工艺、材料将被覆盖(结构构件除外),无法再进行现场验证的;(二)工程变更指令未具体说明部位、尺寸、工艺、材料、无实施详图的,完成实施后需要进行现场验证或由分包单位用图示形式表达指令内容的;(三)工程变更指令以口头形式发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而指令已经完成实施的;(四)发包人项目部发出的工程管理指令,引起分包单位改变施工顺序、缩短工期、增加周转材料、使用合同文件规定之外的工艺、导致分包单位工期延长增加材料设备租赁费用的;(五)发包人项目部和设计管理部批复分包单位建议,加重分包单位责任和增加分包单位费用支出,而增加的责任和费用又不属于合同文件规定之列的;(六)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相互索赔,需要经过发包人项目、合约部协调处理的。
第四条分包单位提交的签证单或计算单应注明如下内容(一)工程工程指令签发时间及编号;(二)签证事实发生、完成及提交的日期;(三)执行签证事实的依据(以工程指令或委托书等函件作为附件);(四)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五)涉及经济或工期索赔的数额或天数;(六)分包单位签发人员的签名和项目部印章。
内容不清楚、不齐全的签证单或计算单,监理单位及项目可拒收。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工程变更管理1.变更申请:施工方发现工程设计存在问题或需要更改时,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的具体项目、理由、影响范围、变更工期和造价等。
2.变更评估:工程管理部门接收变更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和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3.变更批准:评估报告经过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批准或拒绝,批准的变更应明确变更的内容、责任分工和变更后的工期、成本等。
4.变更实施: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变更实施方案,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保证变更实施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二、施工签证管理1.签证申请: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不合理、施工技术难题等情况时,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签证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签证的具体项目、原因和签证的影响等。
2.签证评估:工程管理部门接收签证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根据签证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综合分析后形成评估报告。
3.签证批准:评估报告经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批准或拒绝,批准的签证应明确签证的内容、责任分工和签证后的工期、成本等。
4.签证实施: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签证实施方案,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保证签证实施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三、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的控制措施1.严格遵守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的管理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工程或进行签证操作。
2.变更和签证的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不确定性,确保变更和签证的目的和效果明确。
3.变更和签证的影响应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工期、质量、成本等方面的影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不受负面影响。
4.变更和签证的责任分工应清晰明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责任推诿和纠纷发生。
5.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变更和签证的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变更和签证的及时、有效实施。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和施工签证过程的规范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防止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一、背景介绍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是指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种原因需要对原建设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这些变更与原建设方案的区别程度各不相同,有些可能只是小范围的调整,有些则可能涉及到全面的改变。
为了保证房地产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其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二、变更签证管理办法1.变更签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变更签证是指对房地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变更签证适用于房地产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规划、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
2.变更签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申请:建设单位在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变更签证申请材料。
(2)审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对变更签证申请作出审批决定,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变更签证。
3.变更签证的审查与批准条件(1)合规性:变更签证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得违反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不得影响房地产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必要性:变更签证必须是出于必要性的考虑,即在原建设方案下无法完成工程施工或无法满足建设单位的实际需求时才能进行申请。
4.变更签证的实施和监督(1)实施:建设单位在获得变更签证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参建单位和施工方,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方案,并按照变更签证的要求进行调整或修改。
(2)监督: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理机构应加强对变更签证的监督,确保其实施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变更签证的实施情况。
三、变更签证申请流程1.建设单位提交变更签证申请材料,包括变更说明、变更设计文件、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影响评估报告等。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相关要求,则进行初步评估。
3.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并重新提交变更签证申请。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包括:工程量增减、工程变更、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进度加快、工程安全措施加强等。
2.2工程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且必须经过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指挥部三方确认后方可办理。
2.3工程签证内容应当与原合同和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相符合,不得超越原合同和招标文件的约定范围。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3.1承包单位职责3.1.1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送工程签证申请,并提供真实、完整的支持材料。
3.1.2承包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的要求,配合完成工程签证的审批、计量和支付等工作。
3.1.3承包单位应当对工程签证费用的计量、计价和支付等工作负责,并确保工程签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3.2监理单位职责3.2.1监理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签证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2.2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和支付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签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3.2.3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程签证的审批情况和工程签证费用的计量、计价和支付情况。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3.3.1工程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和执行,制定工程签证的申请、审批、计量和支付等工作流程。
3.3.2财务部门应当负责工程签证费用的计量、计价和支付等工作,确保工程签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3.3.3法律部门应当负责工程签证的法律审核和合规性审查,确保工程签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4.1工程签证申请流程4.1.1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向监理单位提出工程签证申请,并提供真实、完整的支持材料。
4.1.2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1.3指挥部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归口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签证申请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4.2工程签证审批流程4.2.1工程签证的审批程序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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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
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负责变更的实施;与成本部联合审批一般设计变更。
2 设计部:应对工程变更的技术性负责,确定是否应变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具备可实施性,方案是否合理、是否需要优化,变更实施中应作如何的风险防范和调整等。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受理并落实工程部、成本管理部和营销策划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 项目监理部:实施监理职责,作好现场施工管理和验收、复核等工作。
4 成本部:跟踪工程实施进度,落实基础资料的吻合度,确定变更结算原则,变更洽商与费用确定;复核变更实施情况和变更结算(费用)复核。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与工程部联合审批一般设计变更。
5 营销策划部: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审核有可能影响销售承诺的设计变更,并与客户沟通。
与客户签署变更补充协议。
6 前期部:审核有可能影响报批报建的设计变更。
7 总经理: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审批重大设计变更;第七条相关流程:1 工程部、商管公司、设计部、成本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明确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提出部门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营销策划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后走流程审批。
2 一般设计变更,由所在部门的专业工程师组织设计等部门对变更要求进行审核,确需变更的,填报《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报请部门经理对变更的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完善,明确变更实施可行性后,工程部直接与设计单位联系,获取设计变更联系单,抄送设计部备案;其它部门由设计部对接设计单位,获取设计变更联系单,后抄送相关部门;3 重大设计变更,根据设计变更的形式(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涉及形式(一)(二)的由设计部填报《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进行流程审批;形式(三)由工程部发起填报《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进行流程审批;形式(四)由营销、客服部、商管公司提交客户需求申请,发起部门组织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核,以及成本匡算,明确费用承担后发起部门填报《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进行流程审批;4 无论是设计部主报还是工程部填报以及营销、商管公司上报的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均由设计部跟踪对接设计单位,落实并获取设计变更联系单;并及时抄送工程部、成本部等相关部门;5 所有变更必须由提出部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按流程审批,对于没有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的设计变更,成本部可以不予受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除外);6 成本部在接到设计变更联系单后进行成本估算。
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批准下发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实施完成后,上报费用审核联系单,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所完成的工程量(包括工程质量和工期)审核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上报成本部。
7 成本部在每月20日前与施工单位核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的且已上报的设计变更费用审核联系单所涉及的费用,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
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将该设计变更联系单所发生的费用向甲方提报,则以甲方成本部单方面计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
8 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见图一9.相关附表: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图一设计变更审批流程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编号:本单是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单,根据实际需要,由提出部门填写,并保存,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性文件。
所有变更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无审批的变更单无效。
第二章现场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签证控制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2.公平原则:在与合作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3.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必要时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第二条签证定义:非设计方设计业务范围(或委托设计范围),由施工方(业主、监理)提出的涉及方案、措施及委托的其他任务或需现场当即核实的工程量的变化(图纸中不能反映),本部分可使用签证方式解决;第三条工程签证的形式有两种:(一)业主方提出的必须实施的设计图纸或者合同外工作内容,即新增工作内容;(二)需签证的工作内容与工程的实施是密切相关的,但不包括在施工图或者合同工作内容范围内,且必须由施工单位与工程同步实施的一些不确定(额外)工作量;第四条工程签证的资料:对需要发生的工程签证,工程部与成本部共同做好签证工程的原始资料收集,包括原始状态、过程、完工后的影像资料,以及深化图纸的确认,实施工作内容及工作量的过程确认,明确签证原因、签证发生时间、签证部位、发生材料、机械设备等的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签证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第五条工程签证的控制1.工程签证控制原则:符合国家规范:签证工作仅对原设计中的未包含的工作内容进行完善,前提是要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保证使用功能:签证的工作内容不能影响到使用功能;不要对既有构筑物造成损坏;也不能影响到外部环境;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签证工作内容应节约成本;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签证工作内容应不影响施工工期;2.相关部门职责: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代表公司担负工程签证发起和见证人,负责对签证工作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签证工程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签证的发生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签证的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根据工程需要,经公司决定将合同外的工作内容委托与施工单位实施,工程部通过工作联系单形式下发至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接受并负责落实由施工方提出的工程签证需求;负责工程签证工作内容的实施;对工程签证工作进行有效把控,跟踪落实签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如实做好签证工程量的过程见证资料收集;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签证原始手续的齐全,在对签证发生情况进行了解后断定该签证是否应该发生,并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对该签证发生的合理性负责;对费用调减的签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与成本部联合审批签证工程量,办理正式签证手续;设计部:应对工程签证的技术性把控,确定签证内容是否符合设计以及规范要求、技术是否可行,方案是否合理、是否需要优化;签证内容的方案如需设计单位确认,负责对接设计并办理设计确认相关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项目监理部:实施监理职责,作好现场施工管理和验收、复核等工作;成本部:协助工程部对签证工程量进行签证确认,跟踪工程签证的实施并做好工程量基础数据的实际把握,确定签证工程结算的原则,根据签证工作内容核算费用,并进行洽商与费用确定;对签证工程实施情况和签证工程结算(费用)进行复核;对拟发生的签证内容进行经济分析,估算签证成本;签证内容实施后,核算签证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专业造价工程师在接到工程部上报的签证单后,应及时完成该签证的审核工作,并对签证发生费用核算的正确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并及时反馈成本的意见;成本部应安排造价工程师每月对所发生的签证进行统计,并及时对成本变化进行调整,及时向公司汇报;与工程部联合审批签证工程量;办理正式签证手续;第六条签证流程:一、审批流程1.按正常流程审批;2.紧急情况下非正常流程审批;二、流程图,见图三、图四;三、相关要求1.手续要求:签证的发生必须(资料)手续齐全;由业主方提出必须实施的设计图纸或者合同外工作内容,即新增工作内容,必须提交业主方的指令(工作联系单),附上签证联系单,无业主方指令的签证无效;施工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签证必须注明签证发生的原因、发生时间、部位,签证所需要发生的材料、机械设备等的规格型号及机械台班、人工等表述清楚,附上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