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机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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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养瑞科技集团激励机制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养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养瑞”)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着力于让与养瑞同呼吸共命运、敢于担当、乐于付出奋斗始终的养瑞人共同分享养瑞发展红利;以养瑞大家庭的互助互爱,最大限度解决好广大员工的根本物质生活需求。实现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养瑞梦”的实现注入全新的动力。

第二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养瑞文化体”、“内部绩效考核”,经多方调研,形成建立《云南养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激励机制》的决议,以及对《关于筹建“云南养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激励机制组织机构建议”》的指批复,组建云南养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激励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云南养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激励机制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会”)授权管委会实施管理,授权管委会实施监管,制定《云南养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激励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能过员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激励机制是指,公司根据每年度业绩水

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通过对员工考核从当年运营(利润)中按比例提取专项基金,按员工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考核系数逐年累计,激励始终坚持与养瑞共同发展的养瑞人。

第四条本细则是管委会监管会实施激励机制运营的工作指南。

第五条激励机制分配原则:

一.公司对全体员工考核与公司经当年营业绩挂钩的原则;

二.担当、付出与工作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与养瑞共同创造不退出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激励机制款项、账户归结流程

第三章激励机制资金及账户管理

第六条为使资金保质增质,选择国家保质基金项目投资增益。

第七条全体员工达以下条件可向管委会申请借款。

1.员工购房:

⑴.购买本地首套房;

⑵.现本地住房(拥有产权)不配套,另购住房的;

⑶.现住房(拥有产权)低于80平方米,另购住房的;

2.员工初婚。

3.教育培训:

⑴.员工本人对口专业培训学习提升,一次性学费、杂费达2000元/次,及以上的;

⑵.员工本人学历提升教育,一次性学费、杂费达2000元/次,及以上的;

⑶.子女应届教育,每学期费用达5000元/学期,及以上的。

4.慢性病、大病治疗:

⑴.慢性病治疗年治疗费用(含国家食药局规定的长期用药)个人承担部份每年达2000元/年,及以上的;

⑵.单次大病治疗个人承担费用部分达5000元/次,及以上的;

5.员工本人非营业性家用车辆购置。

第八条员工借款审核及评价

1.员工借款审核由管委会根据员工个提供资料及公司相关

考核进行审核、评定。其审核过程、结果报监管会审核。之后,进行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决申请:

⑴参加公司文化建设当年学习、践行考核被评定不合格的;

⑵当年累计受公司行政处罚三次及以上的;

⑶当年或上年度绩效考核低于80分的;

⑷年内事假累计五天及以上的;

⑸旷工一天及以上的;

⑹其它未涵盖情形,经报请公司决定的;

3.借款额度系数计算

⑴员工借款基数与个人激励款项累计数额挂钩,借款系数分别为:操作层5,基层5.2,中层5.4,高层5.6,战略层5.8;

⑵评为年度优秀员工,加系数0.5/次;

⑶评为年度学习先进,加系数0.3/次;

⑷评年度先进工作者,加系数0.2/次;

⑸项目管理评定A级,项目成员,加系数0.2/次;

⑹受公司认可,为公司发展而担当、付出的,加系数0.2/次;

⑺其它未涵盖为公司做出巨大贡献,受公司肯定的,加系数0.2~1/次;

3.员工借款申请审核通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与管委会签订【养瑞员工借款协议】,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借款办理。

第九条员工个人借款利息:

1.下列情形为零利息借款:

⑴病离职;

⑵经国家相关机构鉴定散失劳动能力;

⑶在公司服务至退休年龄;

2.下列情形为银行同期利息借款:

⑴有限期劳动合同到期,不在续签的;

⑵自动离职;

⑶违纪除名;

⑷公司辞退;

第十条借款结算:

1.下列情形以个人激励累计金额扣减员工个人借款,不足部分实额清还。

⑴在公司服务至退休年龄;

⑵因病离职;

⑶经国家相关机构鉴定散失劳动能力;

2.下列情形不以激励款项扣减借款,必须实额清还。

⑴有限期劳动合同到期,不在续签的;

⑵自动离职;

⑶违纪除名;

⑷公司辞退;

第十一条激励机制个人账户消户

1.法定退休、因病离职、经国家相关机构鉴定散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关系的,结清借款,向管委会提交消户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向管委会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款项提取手续,管委会公示消户。

2. 自动离职、违纪除名、公司辞退的,视为自动放弃《云南养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激励机制》涵盖的个人账户及累计数额,至公司文件(公告)之日起自动消户,管委会公示消户。

第十二条以上条款报经公司员工代表审议通过,公司总裁核定之日起执行。

云南养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激励机制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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