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司司机补贴标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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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司司机补贴标

准的意见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关于统一司机补贴标准的规定

公司领导:

为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统一司机岗位相关补贴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补贴种类及标准:

1、行车补贴:200元/月。

2、公里补贴:0.12元/公里。(原来1.0元/公里)

3、出差补贴:30元/天。

4、休息日加班工资结算标准:100元/日,半天按60元计算。

5、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结算标准:150元/日,半天按80元计算。

二、相关规定:

1、司机享受行车补贴后,工作日早上班、晚下班(23:00以前)均不计为加班。

2、杭州市(主城区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范围内不享受公里补贴和出差补贴。

3、公司领导、员工必须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使用车辆的,应如实填写《派车单》,不得虚报、瞒报,并有义务配合办公室审核加班情况。

4、司机《加班单》由办公室负责填写,经用车人签字确认、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确认为加班。经签字确认后的《加班单》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存档,作为调休或结算加班工资的依据。

5、休息日加班,按规定进行补休。

6、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可按规定申请补休,或按标准领取加

班工资。

7、司机不得自行安排补休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如有违纪,将视作旷工行为,严重者将以辞退。

8、安排加班,司机不得有抵触情绪,应保质保量完成加班任务。

9、司机出差产生的费用,如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加油费等,按规定凭相应票据进行报销。

三、本规定自二○一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公司办公室

二○一五年八月四日

工作日加班:晚上9点前,计半天;11:30,计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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