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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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0•【字号】黔府办发[2006]17号•【施行日期】2006.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1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加速农村经济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意义农产品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于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农产品多重增值,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解决“三农”问题、新阶段扶贫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努力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比率和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档次和产品质量,逐步形成合理的农产品加工区域布局,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

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

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优化政策环境1.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减免政策,减少农产品加工环节的成本压力。

2.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的扶持资金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支持。

二、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和质量水平1.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与创新,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2.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共享技术资源,提升企业研发水平。

3.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1.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会和经贸交流活动,拓展销售渠道。

2.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合作机制,保障农产品的供应和销售。

3.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加强企业形象宣传,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四、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的配套设施1.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现代化设备更新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2.加强农产品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加工的供应链管理水平。

五、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监管1.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质量检测和监督。

2.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管,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环保标准。

3.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生产的衔接1.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签订长期销售协议,稳定农产品供应。

2.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农业生产的科技进步和规模化经营。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

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

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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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产品加工发展的建议

促进农产品加工发展的建议

促进农产品加工发展的建议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1)指导思想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要围绕“建支柱、调结构、改传统、增规模、争创xx、产xx、定标准、保质量、建基地、扶龙头、拓市场、争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我市农产品资源丰富、区位和口岸条件好的优势,遵循原料生产基地、产品加工规模、产品质量标准化、市场销售网络、工厂建设园艺化的步骤。

为满足企业产、加、销一体化的要求,xx培育了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了一批农产品加工一体化基地示范项目,发展了上百家省、市优势等级、规模和水平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及上千家具有发展潜力的小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

到201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2%,每年提高个百分点;力争总产值达到210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实现比2005年翻一番的目标;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从目前的0:1上升到33601;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从目前的44提高到94。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主要原则和xx领域(一)主要原则1.坚持市场化原则。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xx要开发优质、安全、卫生、方便、营养、保健的具有市场潜力的农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不断巩固拓展国内城乡市场,开拓国际市场。

2.坚持优势发展原则。

结合区域农产品生产资源比较优势,规划区域工业产品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地方资源、经济、市场、技术优势,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重点培育区域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形成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带,实现农产品加工与原料基地有机结合。

3.坚持科技兴xx的原则。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坚持保护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结合国内外现代工艺、设备和先进生产技术,引导选用先进适用的工艺和设备,实现传统产业生产现代化。

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和开发xx技术,引导和支持龙头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科研开发xx,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

4.坚持发展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对生产加工产品执行国际国内先进的检验检测标准,推进清洁生产,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不危害生态环境。

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建议

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建议

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建议随着人们对于食品安全和品质的更高要求,农产品加工行业正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

为了推动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以下是几条建议。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与管理1. 建立健全的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原料和加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加工技术,提高产品加工质量和效率。

3. 设立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与创新1. 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共同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2. 推广绿色环保的加工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产品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加强对农产品加工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与合作1.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经济效益。

2. 鼓励企业间的合作与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3. 提供财政和金融支持,鼓励投资者参与农产品加工行业,推动企业发展。

四、拓宽农产品加工市场渠道1. 加强与农民合作社和农业合作社的合作,实现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共享。

2. 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销售渠道,拓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市场覆盖面。

3. 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品牌建设和营销推广,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对农产品加工行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1. 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优惠政策。

2. 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 促进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搭建行业平台,推动行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综上所述,农产品加工行业在当前形势下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机遇。

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技术研发与创新、企业合作与发展、市场渠道拓宽以及政策引导和扶持,我们可以推动该行业健康快速地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农产品加工品。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
1.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

2. 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种植。

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加工产品质量安全。

4. 统筹发展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产品产业链延伸。

5. 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6. 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加工行业标准和规范,提高行业规范化程度。

7. 加强农产品加工业与市场的对接,提高市场竞争力。

8. 发挥地方政府和产业园区的作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9. 加强农产品加工业与科技创新的结合,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10.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拓展国际市场。

11.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绿色化生产,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12. 加强农产品加工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提高融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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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农业产业化扶持力度,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大农业产业化扶持力度,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大农业产业化扶持力度,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大农业产业化扶持力度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建议:
1.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

2. 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引导和支持,鼓励农民生产高品质、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同时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政策,包括资金补贴、税收优惠、技术培训等,推动农产品从生产向加工的转型升级。

3. 加强产业链合作,构建完整的农业产业化链条,将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使农业产业化更具有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4.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推进农业技术现代化和人才培育,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向高效、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总之,政府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从而推动农业健康、可持续、稳定发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7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7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7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力抓手,是培育农村新动能、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的有效途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促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吉林实际,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市场及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为核心,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集聚发展为重点,不断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加快提升我省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求在推进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上取得新突破,在重点项目建设、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打造特色品牌、提高市场化水平上取得新进展,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核心竞争力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农产品加工业全口径销售收入突破7000亿元,年均增长7.5%以上。

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知名品牌、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农产品加工业在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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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为促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有效整合,高效利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搞好规划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公共服务,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坚持创新驱动,品牌带动。

加强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开发和引进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强化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打造知名品牌。

坚持绿色加工,持续发展。

牢固树立绿色生态理念,实施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加强绿色清洁生产,健全产品可追溯体系;加强农副产品循环利用、全值利用和梯次利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融合互动,利益共享。

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和加工园区集聚,有效链接产加销各环节,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多重增收。

(二)主要目标。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倍增计划”,到2017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1000亿元,加工业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达到1.8∶1。

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达到18000亿元以上,加工业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达到 2.5∶1。

农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农产品加工业强省。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提升加工水平。

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加强产地初加工设施和装备建设,积极推进粮食加工减损增效,加强薯类、蔬菜、果品、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产品产后处理。

五年内新建或改造升级50000个储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初加工设施装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60%以上。

深入推进精深加工,积极采用生物工程技术、分子蒸馏等精深加工技术,生产多种类型深加工产品,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重点打造小麦、玉米和乳品、肉类、油料、蔬菜、果品、杂粮、薯类、水产品、食用菌、中药材等十二大加工产业链,到2020年,农副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

提升主食加工水平,推动粮食产业升级,推进马铃薯主粮化、主食化,加强“菜篮子”产品商品化加工,大力发展主食品工业化生产和社会化供应。

培育壮大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推介一批主食加工“老字号”品牌。

推动综合利用,科学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品种和环节,主攻农业副产品循环利用、加工副产物全值高值利用和加工废弃物梯次利用。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每年竣工100个亿元以上加工项目,培育和壮大加工企业。

强化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服务、动态管理和政策支持,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管理水平,重点支持发展100家行业领军企业。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组建大型加工企业集团。

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分享加工增值收益。

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兴办小微企业和加工作坊,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

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各类加工主体,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通过股份合作、工序衔接、产销对接等方式,建立产业联盟。

到2020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000家,总数达到4000家以上,其中年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达到10家,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达到100家。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厅)(三)努力打造加工集群。

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平台,支持各类加工主体进园入区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到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比值一般不低于3∶1。

重点培育一批以核心加工企业为引领,以产业链为纽带,联系上下游关联企业,带动农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成为关联紧密、相互配套、功能互补、利益共享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促进产业链式集群集聚,带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到2020年,建成200个年产值超10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厅、省农发办)(四)建设优质原料基地。

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重点抓好小麦、玉米和薯类、蔬菜、果品、畜产品、水产品、中药材等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

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加工原料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

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建设生态、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加工“第一车间”。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农发办、省质监局)(五)确保农产品加工品质量安全。

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安全监控体系,实现全程监管和无缝对接。

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配置原料检验、生产过程动态监测和产品出厂检测等检验检测设备。

支持企业完善内部质量控制,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诚信管理,推进食品工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推行加工原料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

严格市场准入,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产品标准、加工工艺标准及卫生环境标准。

加强对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防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质监局、省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六)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开展河北省优质农产品加工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活动,推动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化发展。

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申报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坚持政府、协会、企业协作,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和保护,打造地域品牌、区域品牌。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开展国际贸易,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

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

到2020年中国驰名商标数量达到80个以上、地理标志商标达到50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达到70个以上,重点推介200个农产品加工优势品牌。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商务厅)(七)健全利益共享机制。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多种利益联结形式,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关系。

推广以股份为纽带的紧密型联结方式,支持农户和合作社以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组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主体。

引导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让利农户。

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内容,支持贫困地区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创建一批扶贫龙头企业,构建以种植养殖、深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条,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分享加工增值收益,为全面实现小康作出贡献。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扶贫办)三、政策措施(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

省财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给予补助。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加大产业化项目投入比例。

技改资金项目要划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转型升级。

其他相关涉农涉企资金,按照政策规定,可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其原料基地建设。

推广股权引导、风险保障、政银保合作金融服务等多种财政支持模式,用足用好农业产业化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

开展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试点,放大财政资金扶持效应,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农产品加工业。

各级政府组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将农产品加工企业列为重点支持对象。

落实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金融办、省农发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河北银监局、河北保监局)(二)加强融资信贷支持。

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结合农产品加工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和本息偿付周期。

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农机具抵押、大额订单质押、蔬菜大棚抵押、果树大棚抵押、林权抵押、农产品加工制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产品。

鼓励加工企业建立互助资金和联保制度,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

各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荐优质农产品加工项目,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

探索组建农产品加工设备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对新上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财政奖励。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三)强化建设用地保障。

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

国家级龙头企业和省政府确定的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优先满足供应。

涉及占用林地的,按最低标准收取植被恢复费。

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建设用地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项目。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增减挂钩政策,获得建设用地。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在维护承包农户权益的前提下,有关部门要主动为龙头企业做好相关服务。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支持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京津科技单位,建立一批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一批科技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农业科技园区。

加强农产品加工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研发中心,打造一批联合创新基地和研发中心。

对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优先列入相关政策支持范围,优先支持申请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组织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开展融资、上市、管理、外贸等培训学习活动。

创新发展理念,积极支持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智慧物流等新手段,大力发展新兴业态。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农工办))(五)推进对外合作。

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新支撑。

积极承接京津农产品加工产业转移,扩大京津市场占有率。

大力招商引资,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国家级龙头企业等在我省新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贸易,参与国际竞争。

对建设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开展境外商标注册或认证的龙头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建立原料基地、加工基地、技术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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