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是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于违章违规行为必须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起到警示和杜绝类似问题的作用。
本文通过详细介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旨在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行为。
一、安全防护设施违规1.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对于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的行为,根据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佩戴安全帽。
(二)重复违规: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佩戴安全帽,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2.未正确佩戴安全鞋对于未正确佩戴安全鞋的行为,根据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佩戴安全鞋。
(二)重复违规: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佩戴安全鞋,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3.未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对于未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二)重复违规:罚款200元,并要求立即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二、作业行为违规1.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对于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二)重复违规:罚款500元,并要求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2.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设备对于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设备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使用防护设备。
(二)重复违规:罚款300元,并要求立即使用防护设备,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3.违反安全作业规程对于违反安全作业规程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行为。
(二)重复违规:罚款200元,并要求立即改正行为,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2009版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安全生产

2009版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1、安全生产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什么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令第15号)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度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问规定作业的;(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四)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五)对被答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回取措施的;(八)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九)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答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自哪年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于2003年7月1日实施4、安全生产法》对行政处罚做了哪些规定?行政处罚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应受惩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和行政制裁。
惩罚的社会功能主要在于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防止和限制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对违法乱纪者予以制裁,以收到惩一儆佰之效。
根据行政违法的程度、实施行政制裁的主体和制裁对象的不同,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大类:行政处分。
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根据法律或者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隶属关系,对其所属的工作人员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或者违反内部纪律的一种制裁。
行政处分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行政处分只能由其所属的单位给予。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一)行为违章(60条)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关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安全文明施工典型违章(171条)

127. 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128.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129. 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
130. 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131. 高处作业使用撬棒时双手施压
96. 在金属容器内施工(焊接、防腐等)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
临时用电
97. 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98.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安器
99. 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132. 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133.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134. 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围栏
135. 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 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136. 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时,未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
43. 使用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安全防护设施及高处、交叉作业
44. 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双道防护栏杆和档脚板,未设防护立网或安全网固定架不牢靠或底部绳绑扎不全或不牢
45.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
46.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61. 高处作业安全带、脚扣、升降机、脚手架、移动梯台不符合安全要求
62. 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处罚1。
1 违章是指各项施工生产活动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可能对人身、机械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现象,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1.2 本处罚制度不仅适用于公司和分公司对项目检查的处罚,同时适用于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和劳务班组的检查处罚。
2 违章行为分为管理性违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等. 2.1 管理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2。
2 作业性违章:指在工程施工中,职工个人不遵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及不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等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2.3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管理人员或直接领导;2.4 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乃至施工负责人,违反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人是指挥者本人。
3 查处违章的主要原则3.1 反违章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3.2 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3。
3 施工中制定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重视,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3.4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章后,均有权向违章人员、现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二),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4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实施.4.1 现场违章处罚实施连带责任制。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的处罚对象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违章违规处罚原则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患未然”。
第五条处罚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书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处罚的程序从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计算,自查自纠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致安全责任不到位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二)未制定、未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落实制度落地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三)安全生产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职工未参加过安全培训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危险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罚款2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七)违规操作、使用违法违规的设备、工具的;罚款1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或演练效果不理想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标准版)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1、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2、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13、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4、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 之一:杜绝违章作业

➢ 物品应存放整齐有序,存放物品时 杂乱
应遵循“低重轻高”的原则,柜高 应便于拿放物品; ➢ 通道盖板未放平;
合理方式 搬运物品
➢ 应用合理的方式和姿势搬运重物; ➢ 推车堆放物品过高,不整齐,有倒
盖板 起伏
塌风险。
非紧急 不要跑
堆放过高 不整齐
13
1 什么是违章作业
1.3 公司常见违章作业
➢ 防火与应急 ✓ 在非吸烟点吸烟,烟头随意丢弃 ✓ 随意摆放物品致使消防器具/设施堵塞,灭火 器不点检或走形式 ✓ 违规使用加热电器,如小太阳、电热毯
➢ 菏泽市牡丹区秦海幸福里“8·30”较大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8月30日,菏泽牡丹区秦海幸福里建 筑工地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5号楼塔式起重机顶升加节作业时,违章操作,造成顶升横梁脱离标准 节踏步,整个顶升套架连同塔式起重机上半部分处于无支撑状态,发生倾覆坠落,造成3人死亡。
➢ 淄博沂源经济开发区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药玻管制系列瓶建设项目施工工地“9·13”较大坍塌 事故。2020年9月13日,沂源经济开发区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药玻公司管制系列瓶建设 项目工地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反标准规范搭设连廊模板支撑脚手架,脚手架在连廊浇筑混凝土 的过程中失稳破坏,导致整个连廊坍塌,造成4人死亡。
忙区域或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电缆走向会被打磨发出的火来自损坏;➢ 电焊线交叉;
一机一闸 一保护
穿越保护
电缆 走向
电缆 交叉
12
1 什么是违章作业
1.2 在漫画中识别身边的违章作业
(9)其他安全 ➢ 非紧急情况,不要跑步;
柜子过高
柜顶不许放物
➢ 柜子顶部不应堆放材料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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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安全生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违章行为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和伤亡。
以下是300条安全生产典型违章行为,希望能给大家以警示。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1. 私拉乱接电线、电缆。
2. 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
3. 违规使用明火或明火作业。
4. 消防通道堵塞、占用或堆放杂物。
5. 防火门长期未关闭或损坏。
二、违反机械设备安全规定
1. 未按规定时限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2. 不按规定进行设备操作。
3. 忽视设备的异常声响、震动或热量。
4. 无资质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5. 未穿戴防护设备操作机械设备。
三、违反化学品安全规定
1. 未按规定存储、搬运、标识危险化学品。
2. 违规混合使用化学药品。
3. 未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4.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无防护措施的地方。
5. 未采取措施防止化学品泄漏或溢出。
四、违反交通安全规定
1.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系安全带。
2. 非法酒后驾驶。
3. 超速行驶或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 未按规定使用报警器和其他安全设备。
5. 驾驶人员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五、违反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1. 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装备。
2.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网等安全设施。
3. 工人未经过高空作业培训。
4. 不按规定使用高空设备和工具。
5. 高空作业现场无专人监护。
六、违反施工安全规定
1. 未按规定搭建脚手架或搭设不牢固。
2.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未保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
4. 未按指定时间限制封闭使用的区域。
5.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和应急演练。
七、违反劳动保护规定
1. 不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2. 忽视工人的健康和安全教育。
3. 未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设备。
4. 未对危险工种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5. 违规强迫劳动或超时劳动。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有很多因素可能导致这些违章行为的发生,如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足、缺乏安全培训和意识以及工作压力等。
但是无论什么原因,我们都应该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