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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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26•【字号】鲁发改高技〔2018〕1435号•【施行日期】201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为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山东省我省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水平,加快提升综合创新能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供给,充分发挥对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我委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对《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鲁发改高技〔2013〕1373号)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认定第三章运行评价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鲁发〔2015〕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3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省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管理,促进工程实验室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对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依据《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实验室是依托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围绕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而设立的研究开发平台,是基础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重要途径,是我省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重点产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关键工艺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研制、相关标准制定、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及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评估建立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可行性,分析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

具体目的包括:- 研究建立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评估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对工程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影响;- 探讨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对相关行业的发展带来的促进作用。

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已有文献和类似中心的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建立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可行性结论。

研究结论经过分析,建立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是可行的且必要的。

其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贡献将会很大:工程技术创新建立中心后,将有利于促进工程技术创新,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引入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模式,提高中心的研究水平和竞争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成果转化中心将成为工程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

通过中心,可以将先进技术和成果推广到企业和市场,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中心的建立,将会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升级。

此外,中心还将与政府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等合作,建立产学研用合作体系,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

结论建议在建立中心的过程中,需考虑以下几点:- 优化中心结构,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 加强中心的科研管理,确保中心的研究成果符合市场需求;- 加强与相关方面的合作,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总结建立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是可行的,对工程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也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

在建立过程中,需考虑中心的优化结构、科研管理和与相关方面的合作,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以上为本研究的研究目的、方法、结论和建议等内容的简要总结。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认定及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模板】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认定及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模板】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认定及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决定组织认定一批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并对已建成的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进行验收评估。

现就开展认定及验收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一)认定范围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安全和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网络信息等“三重一创”领域,对传统优势产业也予以支持,优先支持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省工程研究中心鼓励以企业为主、联合高校院所申报,侧重于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提升产业集成创新能力。

省工程实验室鼓励以高校院所为主、联合企业申报,侧重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发、重大装备样机研制,提升产业原始创新能力。

1.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具有工程化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和条件;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现有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新增建设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团队激励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和行业服务机制。

2.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单位需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综合实力、研发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现有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市场化激励机制、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开放共享机制。

3.依托单位申报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避免宽泛笼统。

依托单位有未验收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在未验收前不得申报新的创新平台。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言概述: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山东省重要的科研机构,致力于推动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本文将从组织机构、研究领域、科研成果、人材队伍和未来发展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组织机构1.1 中心领导机构:包括主任、副主任等职位,负责中心的整体规划和管理。

1.2 科研团队:由一批具有丰富研究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科研人员组成,分为不同的研究小组。

1.3 合作单位:与国内外多家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

二、研究领域2.1 建造工程:包括建造设计、结构工程、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2.2 交通工程:研究交通规划、道路设计、交通运输管理等相关领域。

2.3 环境工程:关注环境保护、水处理、废物处理等环境工程技术。

三、科研成果3.1 专利成果:中心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多项专利成果,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

3.2 学术论文:科研人员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大量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升了中心的学术声誉。

3.3 项目成果:中心承担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为工程技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人材队伍4.1 高级人材:中心吸引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高级科研人材加盟,提升了中心的研究水平。

4.2 青年人材:中心注重培养青年科研人材,为年轻研究人员提供发展平台和支持。

4.3 团队合作:中心倡导团队合作,搭建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促进了科研成果的共享和交流。

五、未来发展5.1 创新发展:中心将继续加大科研投入,推动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5.2 国际合作:中心将加强与国际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更多国际合作项目。

5.3 人材培养:中心将继续注重人材培养工作,培养更多高水平的科研人材,为工程技术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总结: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山东省乃至整个国家的工程技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未来,中心将继续致力于科研创新,加强国际合作,培养更多高水平的科研人材,为工程技术领域的进步贡献力量。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山东省政府直属的研究机构,致力于推动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背景、职责和成果。

一、背景介绍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立于XXXX年,是山东省政府直属的研究机构,隶属于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心设有多个研究所和实验室,拥有一支由博士、硕士等高级职称人员组成的科研团队。

二、职责和任务1. 技术创新研究: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致力于工程技术领域的前沿性、关键性技术研究,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中心通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出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技术方案,并为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 项目评估和管理:中心负责对山东省工程技术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效益。

中心制定项目申报和评审的标准和流程,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协助项目的实施和监督。

3. 人材培养和交流合作:中心注重人材培养,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材培养机制,包括研究生导师制度、博士后流动站等。

中心还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中心进行学术讲座和合作研究。

4. 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中心致力于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科技成果向经济和社会效益转化。

中心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三、研究领域和成果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多个领域开展研究,涵盖了工程建设、能源环保、信息技术、材料科学等方面。

以下是中心在某些领域的研究成果举例:1. 工程建设领域:中心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工作,如新型建造材料的开辟与应用、工程结构的安全评估与加固技术、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等。

相关成果已成功应用于山东省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高了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2. 能源环保领域:中心关注能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开展了煤矿安全与绿色开采技术研究、新能源开辟与利用、环境污染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鲁发…2006‟4号)精神,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将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一批省级工程实验室。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工程实验室是为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国家、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

省级工程实验室是产业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试验平台,是促进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重要途径,是强化产业技术基础和创新源头的有效手段,是我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开展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高技术产业化技术开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究等,以及研究产业技术标准、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为行业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等。

第四条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目标是:建立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持续不断提供源头技术,增加产业技术供给;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支撑平台,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为培育成国家级工程试验室打基础。

第五条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原则:(一)坚持高水平、专业化,具备先进的设施、高层次的人才、显著的技术优势和突出的专业特色。

(二)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国家、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有重点地推进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

(三)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发挥各方优势和积极性,建立健全协同共赢的合作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5.13•【文号】发改办高技[2009]1040号•【施行日期】2009.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040号)西部地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引导和支持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我委将在西部地区试点开展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建设。

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在西部地区范围内,以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国家、地方两个层面创新基础能力的合理布局为目标,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地方特色产业链、地方主导产业等有较好创新资源基础的领域,选择若干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给予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命名和项目支持,进一步强化其研发、工程化验证条件,推进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步伐,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高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力。

二、具体要求(一)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命名和项目支持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已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批复并启动建设,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2、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地方特色产业链、地方主导产业等重点领域,也是地方相关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

3、承担单位在本地区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资源优势,有比较好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能力,有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通知教技司[2007]264号各有关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强化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供给,突破核心技术装备制约,提高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继船舶及海洋工程、高速轨道交通、特高压输变电和电力系统安全、大型清洁火电设备等领域后,陆续启动相关领域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第二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25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校。

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本次申报重点为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和生物产业发展领域;(二)请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2号)、《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4号)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学校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请;(三)在组织申报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过程中,应紧密结合《通知》所列重点建设内容,加强同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产学研合作,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措施与环境评价、土地、规划、人员、设备等相关建设条件,并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生产许可文件、技术证明文件等)进行认真核实,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四)本次申报可通过地方发展改革委或我司进行推荐,其中拟通过我司推荐的项目申请,要求如下:1、申请核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应在事先同我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于2007年12月15日前提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2、申请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应于2007年11月19日前,提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校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原则每校限报一项;4、上述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本请按时提交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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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工程实
验室(研究中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10.22
•【字号】
•【施行日期】2015.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对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依据《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拟组织认定一批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符合《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设定的标准和要求,在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将优先认定。

二、组织程序
(一)请根据《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申请报告,填报工程实验室运行情况表及研发设备、技术带头人、在研项目、授权发明专利、
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等分表(见附件2),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单位出具真实性声明并盖章。

(二)请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可直接行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有关要求
(一)请每市择优推荐不超过4家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进行申报,拥有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的市可报5家(其中示范基地不少于1家);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原则上限报1家。

(二)请于11月15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文秘室;申请报告(一式7份)、基本情况一览表及电子版报送高技术产业处,受理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不再受理。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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