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的湖水可以供应当地居民饮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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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水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08]21号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水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08]21号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水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水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08〕21号)无锡、苏州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卫生部门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太湖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体系,及时监测预警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我厅组织制定了《太湖水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疾病控制处联系。

联系人:刘岚,联系电话:************。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太湖水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卫生部门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太湖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体系,及时监测预警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防控太湖蓝藻暴发确保安全度夏实施方案》、《江苏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开展以太湖水为水源的生活饮用水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及时预警并参与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为防控太湖蓝藻暴发提供及时、准确的水质信息,保障太湖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测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以太湖水为主要水源的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无锡新区和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市。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1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三条第一款中的“先环评、后立项”。

?二、将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省和太湖流域市、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水利、建设、交通、农业、渔业、林业、财政、科技、国土资源、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三、将第十四条修改为:“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水利、渔业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应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太湖流域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太湖流域的水文水资源监测,定期向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遇有突发性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和通报。

”?四、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在太湖流域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水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

?“在太湖流域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应当依法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部门的意见。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正文:----------------------------------------------------------------------------------------------------------------------------------------------------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6月14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6年6月14日公布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污染防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太湖水质,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太湖流域(以下简称太湖流域)内的太湖湖体以及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

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5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1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上溯50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1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

第三条太湖水污染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综合整治的方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

省人民政府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有关太湖水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并行使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计划与经济、水利、建设部门商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制定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拟订本省太湖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以下简称排污总量)控制计划,经由委员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年)(2011年8月2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604号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太湖流域,包括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以下称两省一市)长江以南,钱塘江以北,天目山、茅山流域分水岭以东的区域。

第三条太湖流域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保护优先、兴利除害、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太湖流域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家建立健全太湖流域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太湖流域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国务院水行政、环境保护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太湖流域管理的有关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太湖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监督管理职责。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太湖流域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对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与考核评价制度。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水域和岸线保护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限制高耗水和高污染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饮用水安全第七条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地,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障饮用水供应和水质安全。

第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臵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臵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九条太湖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并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设臵水质、水量自动监测设施。

太湖水源保护条例

太湖水源保护条例

太湖水源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2.06.15•【字号】•【施行日期】1982.10.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太湖水源保护条例(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五日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太湖水源,确保太湖水域不受污染,维持水质良好状态,保持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护太湖水源的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防治结合,以防为主,依靠群众,加强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太湖湖体、沿湖岸五公里陆地、沿湖河口上溯十公里的河道。

上述范围定为太湖水源保护区(简称保护区)。

第四条沿湖一切单位和公民,有义务保护太湖水源,并有权对污染和损害太湖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保护要求第五条沿湖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和调整国民经济计划时,应按国家风景旅游区的水源保护要求,统筹安排太湖水源保护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污染水源的工程项目。

凡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单位,均应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列入建设计划。

第七条保护区内现有工矿企事业单位(包括饭店、宾馆和医疗单位),应积极防治污染,限期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排放标准。

严重污染水域而无法治理的单位,应予停产、转产或搬迁。

第八条保护区内禁止向水域排放或倾倒尾矿、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垃圾、放射性废渣、废物等固体废物。

堆放固体废弃物的场地和堆放原料的场地,均应有专用防渗、防洪、防溢措施。

第九条保护区外的单位,凡经监测确认对太湖水源有严重污染的,应按本条例第七条执行。

第十条保护区内应控制使用有机氯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并逐步采取综合防治病虫害的措施。

禁止捕杀鸟类、青蛙,保护害虫的天敌。

第十一条凡进入保护区的船只,应装置污物桶或污物柜。

机动船只、拖轮船队,应装置油水分离器;装置挂桨机的船只,应安装集油装置,防止漏油。

苏州太湖饮用水源地健康风险评价

苏州太湖饮用水源地健康风险评价

苏州太湖饮用水源地健康风险评价陈美丹(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苏州215007)摘要:本文对苏州太湖渔洋山和金墅港两个水源地中六价铬、砷、镉等有毒有害物质采用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表明,两个水源地总的风险值均未超过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有毒有害物质健康危害风险最大可接受水平为5.0×l0-5 a-1,属于安全级别。

评价因子中的化学致癌物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年风险值远大于非致癌物的风险值。

砷和六价铬的健康风险已超过USEPA建议值1.00×10-6a-1,所以这两种毒物应被列为饮用水源地水厂制水过程中优先检测和控制的致癌污染物。

关键词:水源地;健康风险;评价Health Risk Assessment of Taihu Water Source in SuzhouChen Mei-dan(Suzhou Environment Science Research Institute, Jiangsu , Suzhou ,215007)Abstract: The article uses health risk evaluation model to assess the health of Yuyangshan and Jinshugang water source in Suzhou Taihu. The evaluation results show that, both water source total risk values don’t exceed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CRP) recommended health hazard risk of toxic and harmful substances maximum acceptable level of 5 ×l0-5. The Yuyangshan water source and Jinshugang water source are security. Chemical carcinogen risk of harm to human health is much greater than the non carcinogens. The health risk of As and Cr6+exceed USEPA value , which is 1 × 10-6.So these poisons should be classified as carcinogenic pollutants priority detection and control of the two source of drinking water in the waterworks.Key words: drinking water source, health risk ; assessment1 前言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饮水安全状况堪忧。

最新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最新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As long as you do things with integrity, don't ask about success or failur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最新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太湖水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太湖流域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

太湖流域包括太湖湖体,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

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五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太湖流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先环评、后立项,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太湖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环保标准,采取严厉的整治手段,建立严密的监控体系,有效防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减轻太湖湖体富营养化,促进太湖水质根本好转。

第四条太湖流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确保水污染防治的需要。

太湖流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实现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任期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和评价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污染防治工作。

太湖的湖水可以饮用吗?

太湖的湖水可以饮用吗?

太湖的湖水可以饮用吗?一、太湖湖水的来源太湖位于江苏、浙江两省之间,是中国地理最大的淡水湖泊之一。

太湖的湖水主要来自于湄洲湾、吴淞江以及一些小河流。

这些水源都经过一定的净化处理后进入太湖。

二、太湖湖水的水质状况1.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太湖的水质一直处于较差的状态。

太湖水体中富含大量的营养物质,如氮、磷等,这是由于周边工农业生产以及城市污水排放造成的。

2.太湖的富营养化问题导致了水体中浮游植物的大量繁殖,形成蓝藻水华。

蓝藻水华会导致湖水变绿、产生恶臭,并且释放出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3.太湖的水体中也存在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质。

这些污染物质对人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潜在危害,长期饮用可能会对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损害。

三、太湖湖水是否可以饮用由于太湖湖水的水质较差,不建议直接饮用太湖湖水。

考虑到水质安全和健康因素,我们应该选择经过科学处理的饮用水,以确保自身健康。

四、如何保护太湖水质1.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减少污染源。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限制工业废水排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合理利用化肥农药,降低对太湖的污染压力。

2.加强生态保护,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湿地可以起到净化水体的作用,通过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可以减少污染物入侵,净化湖水。

3.建立科学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湖泊水质状况。

通过定期监测湖水的水质指标,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4.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大对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

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对污染源的管控,确保太湖水质得到有效保护。

综上所述,太湖的湖水因水质问题不建议直接饮用。

为了保护太湖水质,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控制污染源的排放,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加强对太湖水质的监测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太湖的湖水在未来变得更加清澈透明,安全可靠地供人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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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的湖水可以供应当地居民饮用吗?
一、太湖的历史及地理背景
太湖位于中国江苏、浙江两省之间,素有“江南之魂”之称。

太湖水域
广阔,面积约为2500多平方公里,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泊之一。

太湖
周围的城市众多,繁华度高,因此太湖的水源使用一直备受关注。

二、太湖水质现状
1. 太湖水位高,水质污染情况较为严重。

近年来,由于农业和工业污
染的增加,太湖的水质受到了严重威胁,频繁发生蓝藻水华等水环境
问题。

2. 太湖水质监测及治理措施。

为了保护太湖水质,有关部门进行了多
次水质监测及治理。

通过加强污水处理、限制农药使用等措施,太湖
的水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三、太湖湖水的净化过程
1. 前处理:太湖的湖水在取水前会经过一系列的前处理过程,如筛选、沉淀等,去除较大颗粒物,使水质变得更清澈。

2. 深度过滤:太湖湖水还需要进行深度过滤处理,以去除微小颗粒和
有机物,净化水源,确保水质的安全性。

3. 消毒灭菌:经过前处理和深度过滤后的太湖湖水,还需要进行消毒
灭菌,杀死水中的细菌、病毒等有害生物,以确保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四、太湖湖水供应方案
1. 中央供水:太湖湖水经过净化处理后,可以作为中央供水的水源,
向当地居民供应饮用水。

这种方式可以保证水质的安全,解决了城市
居民的饮水问题。

2. 分散供水:除了中央供水外,太湖湖水也可以经过进一步处理,分
散供应给农村居民。

这种方式可以满足农村居民对饮用水的需求,提
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五、太湖湖水供应的挑战与展望
1. 水质监测与管理:为了保证太湖湖水的饮用安全,水质监测与管理
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大对太湖的水质监测频次,及时发现和解决
水质问题。

2. 加强治理措施:除了加强水质监测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太湖流
域的治理工作,减少污染源的排放,改善整个湖泊的生态环境。

3. 提高居民饮水意识:居民应加强饮用水安全的认识,遵循正确的饮
水卫生习惯,提高自身的健康意识。

综上所述,太湖的湖水通过一系列的净化处理可以供应当地居民饮用。

然而,由于太湖水质的污染情况较为严重,需要加强水质监测与治理
工作,以确保太湖湖水的饮用安全。

在实施供水方案的同时,还需要
加强治理措施,提高居民的饮水意识,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丽与健康
的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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