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的地基土分类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doc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0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89)建标字第144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进行了修订,改名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于一九九一年六月三十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的精神,由我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设计、勘察单位和高等院校,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的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提出修订稿,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十六个附录,对原规范作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改,主要内容有:一、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要求,规定了设计原则和计算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的规定,修改了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
二、对土的分类和描述作了部分修订,规定了砂土的下限,增加粉土一类,修订了红粘土的定义。
三、增加用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确定岩石地基承载力的方法。
取消老粘土和新近沉积粘性土的承载力表,增加粉土承载力表,修订了红粘土承载力表,采用数理统计方法确定土的工程特性指标。
四、修订中国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线图,补充了不同冻胀类型地基防冻害措施。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7-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2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5章有4条、第6章有3条、第7章有3条、第8章有9条、第9章有3条、第10章有4条;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细化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增加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增加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增加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增加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增加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新规范第1.0.4条中明确规定:在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0.2条: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分类参见表3.0.1),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注: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被定为丙级建筑物。
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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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上的建筑物,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原则,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第5章“地基基础设计的计算方法”之强制性条文:第5.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6章“地基基础设计的变形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6.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变形特点,选择合适的变形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7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稳定性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7.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稳定性特点,选择合适的稳定性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8章“地基基础设计的施工及验收”之强制性条文:第8.2.1条:地基基础施工前,应进行地基土和岩石的勘察和试验,确定地基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
第9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监测与检测”之强制性条文:第9.2.1条:地基基础施工后,应进行地基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地基问题,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第10章“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之强制性条文:第10.2.1条: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的特殊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取代了原规范(GBJ7-89)。
新规范共有27条强制性条文,分别分配在第3章至第10章中。
新规范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并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
同时,对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
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新规范第1.0.2条明确规定了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精心设计。
(完整word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地基与基础试题库一》(填空题)含答案

地基与基础试题库填空题1.土体最主要特征是它的和,这是它在强度、变形等力学性质上与其他连续固体介质根本不同的内在原因。
2.把土层中附加压力和变形所不能忽略的那部分土层称为,把埋入土层一定深度的建筑物向地基传递荷载的下部承重结构称为。
3.当地基由两层及两层以上土层时将直接与基础接触的土层称为,其以下的土层称为。
4.不需要处理而直接利用天然土层的地基称为;把经过人工加工处理才能作为地基的称为。
5.土的结构通常认为有,和三种。
6.土的颗粒级配是指大小土粒的搭配情况,通常以来表示。
7.为了反映土的级配特征,工程上常用两个级配指标来描述即和。
8.土的级配指标C U=d60/d10中,d10称为,d60称为。
9.土体在一般情况下是由、和三部分组成的,其中构成土体的骨架,是三相体系中的主体。
10.土中水按其形态可分为、、。
11.在土的物理性质指标中、、称为基本指标。
12.土的重度一般用测定,土的含水量W通常用测定。
13.土中孔隙体积与土粒体积之比称为土的,它可用来评价天然土层的。
14.反映土中孔隙被水充满程度的指标称为土的。
当土处于完全饱和状态时。
15.判定砂土密实状态的最理想理论指标为。
16.粘性土液限与塑限的差值称为,用符号表示。
1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根据将粘性土划分为坚硬、硬塑、可塑、软塑及液塑五种状态,其中的称为流塑状态。
18.反映粘性土结构性强弱的指标称为。
其中S t>4的土称粘土。
19.粘性土扰动后的强度降低,但静置一段时间后,土粒离子和水分子之间又趋于新的平衡状态,土的强度又逐渐增长,这种性质称为粘性土的。
20.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对无粘性土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对粘性土分类的主要依据则是。
21. 是指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的土。
22. 的土称为粘土,塑性指数10<I P<=17的土称为。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xt12思念是一首诗,让你在普通的日子里读出韵律来;思念是一阵雨,让你在枯燥的日子里湿润起来;思念是一片阳光,让你的阴郁的日子里明朗起来。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说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 1.0.4条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3的规定。
当基础处于侵蚀性环境或受温度影响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基本规定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选用。
第 3.0.2条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规定;3.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土石方工程与地基处理2土的工程性质及分类
2、砂土 砂土是指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
重50%、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超过全重50% 的土。
砂土按颗粒级配分为砾砂、粗砂、中砂和粉
砂。其分类标准见表1-7。
土的名称 砾砂 粗砂 中砂 细砂 粉砂
砂土分类 表1-7
颗粒级配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占全重25%~50% 粒径大于0.5mm的颗粒占全重50% 粒径大于0.25mm的颗粒占全重50% 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占全重85% 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占全重50%
Tˊ随N的增大而增大。
以不同的N和Tˊ进行3~4次试验,得出不同的 σ、τf值,在直角坐标纸上将各个σ、τf点 连接成一直线,该线 称土的抗剪强度曲线。 见图1-10、1-11。
2、库伦定律
上述直线方程式如下:
砂土类土
粘土类土
上述公式统称为抗剪强度的库伦定律。其中∮ 为直线与水平轴的夹角,c为直线在纵轴上的截距 。在一定试验条件下得出的∮、c值,一般能反映 土的抗剪强度的大小,故∮与c称为土的抗剪强度 指标。
(1)清理场地在施工区域内,将原有地上地 下房屋、构筑物、管线、河渠等进行拆除、疏 通或改建,对耕植土及淤泥等进行清理。
(2)排除地面积水 在排除地面积水的同时 ,尽量利用自然地形设置排水沟,防止水积存 ,使场地保持干燥,以利土方施工。
(3)修筑临时道路以供机械进场和土方运输 等。(三通)
五、场地土方量计算
场地平整土方量的计算,是为了制订
施工方案,对填挖方进行合理调配,同时也是
检查及验收实际土方数量的依据。土方量的计
算方法,通常有方格网法和断面法。
(一)方格网法
方格网法是根据地形图(一般用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
土是土木工程中的基础材料,其性质的不同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都有着重要的
影响。
因此,对土进行分类是十分必要的。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主要包括工程土壤分类和土的工程性质分类两大方面。
一、工程土壤分类。
工程土壤分类是指根据土壤的成因、物理性质、工程性质等特点将土壤进行分类。
按照土壤的成因,可以将土壤分为风成土、水成土、冻土、人工填埋土等类型;按照土壤的物理性质,可以将土壤分为砂土、粉土、壤土、粘土等类型;按照土壤的工程性质,可以将土壤分为可塑土、不可塑土、膨胀土、坍塌土等类型。
这些分类对于工程设计和施工具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可以根据土壤的分类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和工程方案,从而保障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二、土的工程性质分类。
土的工程性质分类是指根据土的工程性质将土进行分类。
土的工程性质主要包
括土的承载力、变形特性、渗透性等。
根据土的承载力不同,可以将土分为高强土、中强土、低强土等类型;根据土的变形特性不同,可以将土分为压缩性土、膨胀性土、塑性土等类型;根据土的渗透性不同,可以将土分为渗透性土、不渗透性土等类型。
这些分类对于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可以根据土的工程性质选择合适的基础形式和处理措施,从而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土的工程分类标准对于工程设计和施工具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合
理的土的分类可以为工程的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保障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应当充分重视土的分类工作,确保土的工程性质得到准确的评定和分类,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保障。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ηb——基础宽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ηd——基础埋深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3
ψs——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3 基本规定
3.0.1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 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 3.0.1 选用。
3.0.6 地基基础设计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k)应按下式确定:
Sk=SGk+SQ1k+ψc2SQ2k+……+ψcnSQnk
(3.0.6-1)
6
式中:SGk——永久作用标准值(Gk)的效应; SQik——第 i 个可变作用标准值(Qik)的效应; ψci——第 i 个可变作用(Qi)的组合值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
4
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l)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 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
1
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 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学习总结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学习总结一、强制性条文的变化《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版共有强制性条文27条,分别为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条。
修订后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版共有强制性条文28条,分别为3.0.2、3.0.5、5.1.3、5.3.1、5.3.4、6.1.1、6.3.1、6.4.1、7.2.7、7.2.8、8.2.7、8.4.6、8.4.9、8.4.11、8.4.18、8.5.10、8.5.13、8.5.20、8.5.22、9.1.3、9.1.9、9.5.3、10.2.1、10.2.10、10.2.13、10.2.14、10.3.2、10.3.8条,即2个旧强条改为非强条,增加3个新强条。
内容的主要变化有:1、原3.0.2条将旧条文中可不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范围(表)单独列出成为第3.0.3条并由强条改为非强条,取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60≤fak<80KPa一栏。
2、原3.0.4条变为3.0.5条,旧规范中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改为“作用效应”,“荷载”或“荷载效应”改为“作用”;增加了基础抗浮稳定计算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其分项系数取1.0的设计要求;增加了挡土墙截面及承载力计算时,土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并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的设计要求。
——需检查基础抗浮稳定计算(安全系数与省地基规范同)、挡土墙承载力计算书中作用组合的选择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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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中的地基土分类
• 粉土
• 若土的塑性指数小于或等于10,粒径大 于0.075的颗粒含量超过总量的50%,则 该土属于粉土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中的地基土分类
• 粘性土的分类
土的工程分类
• 我国的分类方法至今尚未统一,不同的部门根据各自 行业特点建立了各自的分类标准。一般对粗粒土主要 按颗粒组成进行分类,粘性土则按塑性指数分类。
• 目前国内应用于对土进行分类的标准、规程(规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设部《土的分类标准》(GBJ145-90) (2)建设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3)交通部《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 (4)水利部《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土的分类标准》
《土的分类标准》
• 巨粒土和含巨粒土的分类
《土的分类标准》
• 粗粒土的分类
《土的分类标准》
《土的分类标准》
• 细粒土的分类
《土的分类标准》
《土的分类标准》
《土的分类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中的地基土分类
• 碎石土的分类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中的地基土分类
《土的分类标准》
• 该分类体系与一 些欧、美国家的 土分类体系在原 则上没有大的差 别,只是在某些 细节上作了一些 变动。土的总分 类体系如下表。
《土的分类标准》
• 需要掌握的英文单词: • 漂石: boulder • 砾石: gravel • 卵石: cobble • 粉土: mealy • 粘土: clay • 细粒土: fine-grained • 级配良好: well-graded • 级配不良: poorly-graded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中的地基土分类
土的工程分类
• 对天然形成的土来说其成份、结构和性质千 变万化,其工程性质也千差万别。为了能大 致判别土的工程特性和评价土作为地基或建 筑材料的适宜性,有必要对土进行科学的分 类。分类体系的建立是将工程性质相近的土 归为一类,以便对土作出合理的评价和选择 恰当的方法对土的特性进行研究。为了能通 用,这种分类体系应当是简明的,而且尽可 能直接与土的工程性质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