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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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3.3.2: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5.3.4.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年度
1.3。4。2未按规定及时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1.1。2.1营业执照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与实际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一、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事项
隐患排查内容
排查依据
排查频次
1。1资质证照
1。1。1缺少资质证照
1。1。1。1未取得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第七条:企业应取得营业执照。
首次
1。1。1。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年度
1.2。2。2未按规定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首次
1.1.1.7未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首次
1.1.1.8未取得易制毒品备案登记证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三条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一、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事项
隐患排查内容
排查依据
排查频次
1.1资质证照
1.1.1缺少资质证照
1.1.1.1 未取得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第七条:企业应取得营业执照。
首次
1.1.1.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首次
1.1.1.3未取得消防验收(备案)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四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应进行消防验收。
首次
1.1.1.4未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文件。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七条:应通过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首次
1.1.1.5企业新、改、扩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安全设施“三同时”批复文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企业新、改、扩项目应按照规定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试生产(使用)备案意见书、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等“安全三同时”批复文件。

2020(安全生产)2020年建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

2020(安全生产)2020年建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五条。
40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是否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单位应当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五条。
41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根据单位的实际确定可能有的危险作业范围(如高处作业、带电作业、 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受限空间作业、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危险化学品堵漏作业等);(2)明确审批人和审批程序;(3)明确责任人;(4)明确相应岗位作业规程。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
9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10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部门、岗位职责;(2)危险因素的辨识;(3)危险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以及演练计划;(4)应配备的安全器材、消防器材及其定期维护检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16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五条。
17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检查方式与周期;(2)检查内容;(3)检查人员;(4)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和管理要求;(5)建立安全检查动态监控体系,明确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6)隐患台帐及上报制度。

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2020版

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2020版

DB50/T867.12—202030附录A(规范性附录)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序号潜在风险危险因素触发条件事故后果风险等级隐患排查清单1固体(A类)火灾1.厂(库)房耐火等级达不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2.办公(住宿)房耐火等级达不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3.厂(库)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够或防火分区被随意改变。

4.人员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阻挡、没有或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5.易燃物超量或分散堆放,或与作业场所混杂堆放。

6.易燃物与火源或点火源较近。

7.消防设备设施配置不足。

1.厂(库)房内各种包装物引燃。

2.办公(住宿)房内易燃物引燃。

3.变压器或电气短路引燃易燃物。

4.雷击引燃易燃物。

5.电瓶车充电电池燃烧。

6.其他,如高温、明火、烟头等。

易燃物燃烧后,伤及临近人员和损坏设备,扑救不及时火灾可能扩大。

IV级 1.按本规范14.1、14.2要求,检查动火作业安全审批。

2.按本规范9要求,检查配电线路、用电设备、变配电等电气安全。

3.按本规范6.1要求,检查防雷接地可靠性。

4.按本规范11.2要求,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应急照明配置可靠性。

5.按本规范6.1、11.3、14.5要求,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间距、疏散距离、堵塞阻挡、防火措施、消防安全标志等合规情况。

2液体(B类)火灾1.厂(库)房耐火等级达不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2.厂(库)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够或防火分区被随意改变。

3.人员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阻挡、没有或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4.盛装油漆、胶水、油类的1.设备机油泄漏与纸张、棉纱混合后引燃。

2.汽柴油泄漏引燃。

3.烟头引燃。

4.猛烈撞击引燃。

液体燃烧后,伤及临近人员和损坏设备,扑救不及时火灾可能扩大。

III级 1.按本规范14.1、14.2要求,检查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批量搬运作业、油漆分装、调漆、喷涂漆作业等安全。

2.按本规范12.4要求,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3.4.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年度
1。3。4。3未按规定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3。5。1: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它相关事项。
1。1。2.1营业执照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与实际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年度
1。2.2。2未按规定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年度
1.2 1.2.1 安全生
安全 生产 管理
产管理 机构 (含职 业健 康管理机构)
1.2.1.1 未按规定设 置独立的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机 构 设置缺陷
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安全生产法》第 21 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令第 41 号)第 12 条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管三 〔 2010 〕 186 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袅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蚄 一、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莃事 莇隐患排查内容

螇排查依据
蒃 1.1 螈 1.1.1 缺少资
资质 证照 质证照
芅 1.1.1.1 未取得营 业执照。
产品许可证
生产列入目录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薃 首次
芃 1.1.1.8 未取得易制 毒品备案登记证
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经营许可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 理。
年度
及人 员
1.2.1.2 未按规定设 置职业健康管理机 构。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7 号)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 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 100 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 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 100 人以下的,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3.4.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年度
1.3.4.3未按规定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5.3.5.1: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它相关事项。
首次
1.1.1.11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首次
1.1.2资质证照未合法有效
首次
1.1.1.3未取得消防验收(备案)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四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应进行消防验收。
首次
1.1.1.4未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文件。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七条:应通过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一、前言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社会和个人带来巨大的损失。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可靠,制定本标准清单,以便有针对性地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二、排查范围本清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设备及工具1. 定期维护设备、工具,确保其运行正常;2. 检查设备、工具的磨损、断裂情况;3. 建立设备、工具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购进日期、维修记录等。

四、用电安全1.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电器设备,防止短路、漏电等问题;2.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确保接地良好;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避免电线老化、过载等问题。

五、消防安全1. 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有效期;2. 定期进行灭火器使用培训,提高员工防灾意识;3.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防止杂物堆积。

六、安全防护设施1. 安装防护栏杆、护栏等设施,保护高空、深井等危险区域;2. 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3. 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性,确保其正常使用。

七、作业操作规范1. 制定作业操作规程,明确流程和操作要求;2. 培训员工熟悉作业操作规范,提高操作技能;3. 定期对员工进行作业操作的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八、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类应急演练;2. 确保应急设备和救援通道的畅通;3. 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九、安全培训1. 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2. 培训员工对相关安全法规和操作规范的了解;3. 利用各类培训资源,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安全检查和整改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2. 推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十一、总结通过本清单的使用,可以全面系统地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提高生产环境的安全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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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一、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事项隐患排查内容排查依据排查频次
1.1资质证照1.1.1缺少资
质证照
1.1.1.1 未取得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第
七条:企业应取得营业执照。

首次
1.1.1.2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
登记证书。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
证书。

首次
1.1.1.3 未取得消防验收(备
案)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四条:生
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应进行消防验收。

首次
1.1.1.4 未取得防雷装置竣
工验收文件。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七条:应通过防
雷装置竣工验收。

首次
1.1.1.5企业新、改、扩项目
未按照规定取得安全设施
“三同时”批复文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45号)企业新、改、扩项目应按照规定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
见书、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试生产(使用)备案意见书、安
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等“安全三同时”批复文件。

首次
1.1.1.6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许可证。

首次
1.1.1.7未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企业
生产列入目录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首次
1.1.1.8未取得易制毒品备案登
记证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三条国家对非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
首次
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1.1.1.9未取得应急预案备案证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第二十六条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708号)
首次
1.1.1.10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批复文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四
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卫
生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
验收。

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

首次
1.1.1.11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建
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
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首次
1.1.2资质证照未合法有效1.1.
2.1 营业执照名称、住
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
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与实际
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第
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
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
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
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年度
1.1.
2.2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不是合法有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2017修订版)
年度1.1.2.3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书不是合法有效。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
第二十三条登记企业不得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年度
1.1.
2.4工业产品许可证不是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在生
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
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自变化事
项发生后1个月内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变更申请。

年度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1.
2.1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含职业健
康管理机构)
设置缺陷
1.2.1.1 未按规定设置独立
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的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安全生产法》第 21
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令第 41 号)第 12 条;《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
186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年度
1.2.1.2 未按规定设置职业
健康管理机构。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
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
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此部分新划分至卫健委监管
年度
1.2.2安全管
理人员(含职
业健康管理
1.2.2.1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
管理人员。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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