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化的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一道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在法治建设中,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了法治的正确方向和决策的有效实施。
2. 依法治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依法治国的原则。
依法治国是指以宪法法律为根据,通过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执法和公正司法原则,使法律成为统治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准则。
3. 保障人民权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注重保障人民权益,倡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法治建设要建立在人民利益之上,注重保护和实现人民的权益,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注重加强基本权利的保障,如人权、劳动权益、财产权益等。
4. 加强社会公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加强社会公正的原则。
社会公正是一个国家法治发展的重要目标,它要求法治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能够使社会资源合理分配,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法律制度的规范,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减少社会矛盾和不公平现象。
5. 坚持依法治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坚持依法治党的原则。
依法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自身建设的迫切要求。
坚持依法治党,要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党的活动,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通过以上内容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这一道路的主要特点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保障人民权益、加强社会公正和依法治党。
在法治道路的实践过程中,中国积极学习借鉴国际经验,不断完善法治体系,推动法治进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中国也注重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协调发展,实现了法治和谐。
我国为什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道路是方向问题,带有根本性。
走什么法治道路,是中国法治化进程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根据中国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够解决中国在发展建设过程遇到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治理的途径和模式。
就是不照搬照抄但却可以学习借鉴任何国家法治经验的中国法治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党的领导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这条法治道路的具体标志是“四个坚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根本上保障人民权益,是本质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是基本方式;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与国情相适应、与社会相对接,是基本前提。
二、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因为自己的路必须自己走,别人不能代替;因为这条路适合中国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1.中国的历史选择——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中国历来是走自我发展道路的国家,无论历史上发生多少变化,多次被外族侵略、统治,最终还是能够自我救治,无论经过多少分裂,最终还是选择了统一。
在选择社会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中国近代各种势力、各种党派都扮演过救国、强国和治国的角色,最终只有中国共产党带领民众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才有今天的国富民强。
所以,中国的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历史的必然。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是党中央的决定,党是法治的设计者和领导者,党和人民的意志是统一的,其一致性在法律上得到了体现。
所以,中国在政治上不搞多党政制,在法治上没必要搞三权鼎立。
2.中国文化选择——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文化结合产生了独特法治文化形态中国传统文化是儒道释文化,是一种内敛的自我完善文化,不同于西方的竞争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概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概括在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进程中,法治建设显得十分重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近些年来形成和发展的中国法制建设的概括和总结,其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
这一道路是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及民生等多个领域中,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建立和完善法律执行机关等手段,用法治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
一、推进法制建设,做好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第一步,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和完善的法律法规往往是社会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也是反映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志和保障。
中国政府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制定的专业性、科学性和立法程序的规范性。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保障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第二步,就是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体系。
为此,不仅成立了多个法院,而且整合了多个部门,并加大对司法队伍的管理、培训和人才引进的力度。
同时,完善公证、仲裁、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起多种化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三步,是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
在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方面,中国政府不断加强和改进执行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金融、环境和手工业三个领域,有了新的改革措施。
同时,也加强了对区域治理制约因素的检查和监督,提高了内部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立法、司法、行政三个领域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行政领域管理员的管理能力,建立起完整的公民权力保障机制。
四、注重发展司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四步,是注重发展司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构建“法治先行”的社会氛围和法制文化体系。
加强对少年、青年和企业法治思想和法治观念的培训和教育,努力使法治成为社会信仰和文化内涵。
从儒家思想中汲取养分,推出了“仁政”、“诚信”、“合法”、“公平”等词汇,为法治这一概念注入中国特色的古泪滋味。
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路径

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路径
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路径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完善法律体系:法治现代化首先要完善法律体系,包括制定和修订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解释、适用和执行机制,提高法律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2. 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现代化需要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公正廉洁的政府机构和公务员队伍,加强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3. 强化司法独立:法治现代化需要保障司法独立,建立起独立、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确保司法权力独立行使,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4. 加强公众参与:法治现代化需要加强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建立起多元化的民主参与机制,提高公众对法治的理解和支持,增强法治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5.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法治现代化需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理念,加强法治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6.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法治现代化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法治经验,加强与国际法的对接,提高中国的法治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法制建设的中国道路内容

法制建设的中国道路内容
法制建设的中国道路内容包括:
1. 依法治国: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国,明确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推进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加强宪法保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中国加强宪法保障,不断完善宪法制度,保护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促进公民的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
3. 推进法律改革:中国积极推进法律改革,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的适用和执行,创新法律理论和方法,加强司法公正和司法保障,提高整体法治水平。
4. 实行司法独立:中国实行司法独立,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秩序。
5.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中国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律教育,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支持度。
6. 推动国际法律合作:中国积极参加国际法律合作,倡导国际法律规则和国际法治体系,维护国际公正和平和国际秩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
调依法治国,将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法治原则准确权威、
公正公平、规范有序,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2.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道路关注人民的利益,旨在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都服务于人民的利益。
3.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追求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构建以宪法为核心、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法治政府有效、法治社会保障和谐的法治国家。
4.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
路注重理论创新。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强法治理论研究,推动法治理论体系建设,为法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5.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倡导全面依
法治国。
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法治化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内涵是以宪法为核心,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并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在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方向和根本任务,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富有特色、具有现实意义的道路。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法治维护人民权益起到有力保障作用。
它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人权保障等一系列举措,保证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着眼于整体国家战略,注重协调各方面的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和系统治理,促使法治体系更加有效地运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但法律也不能完全替代道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法律和道德的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既通过法律约束和规范社会行为,又通过道德引导和教育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途径主要包括:坚持依宪执法,推进宪法法律实施;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即知即行、即断即审、即罚即诉”,加强刑事司法实践;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坚持立法优先、科学立法,完善法律制度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注重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法律问题。
通过立法、司法解释、法律确认等手段,及时完善法律制度,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鼓励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法治建设。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使其参与法治建设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成就与经验启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实践中取得了诸多显著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部署。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特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环节。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成功的根本保证。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法治的正确方向,确保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二,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方针,强调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法治决定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方向,坚持依宪依法治国,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完善法治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新发展。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目标。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始终,法律保护人民权益,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法治环节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安全。
第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目标是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意味着在各个领域都要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法律制度,推动法治化进程,实现社会全面公正、民主、和谐、稳定。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能,提升法律服务和保障水平,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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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化的道路邢延宏(法本091 09209401021)【内容摘要】1996年我国政府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了摆在我们这一代人面前的重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当代中国法治化的时代强音,成为反映全国人民意志和愿望的一项重要的治国方针,也成为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律作为上层建筑领域的重要内容,它的进化与发展是为社会上诸多因素所制约的,同样法治国家的建立也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在这些因素中我认为对我国法治化进程影响最大的是法治观念与法律意识的现代化、国家权力制约机制的建立、本土资源的有效利用等问题。
它们也是中国法治化构建的重点和难点,因此,也可以说,它们是中国法治化的最现实的基础。
【关键词】法治中国法治化法律制度法律意识一、什么是法治社会(一)法治社会的概念什么是法治?古往今来许多法学家对此进行了引经据典的阐述。
对法治作出早期经典解释的是古罗马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他指出法治就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
”【1】其包括三层含义,即第一,法治代表理性的统治;第二,法治是以民主共和为基础;第三,法治内含着平等、正义、自由、善德等社会价值。
这一解释意义在于把法治与法制区别开来。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立法、司法制度、律师制度等,这种法制是任何社会都可能存在的,它不含价值判断,可能是良法,也可能是恶法。
法【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99页。
治的法则具有良好的价值取向,即反映人民意志,反映自由、民主、平等价值的法。
到了近代,法学家对法治的理解又有不同。
英国法学家拉兹认为,从字面上看,法治就是“法律之治”。
它包括两个方面:(1)从广义上说,法治意味着人民应当服从法律,接受法律的治理。
(2)从狭义上理解,法治是指政府受法律的治理,遵守法律,即政府的全部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有法律授权。
可以认为拉兹阐述法治的意义在于给人们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指引,对政府的行为提供有力的约束。
法国法治论的代表人物是孟德斯鸠和卢梭,他们注重“法的精神”和“人民主权”,其中包含着法、自由和政体的关系,他们认为的法治是以自然法为基础,具有自由、平等;公意;合法政府;法律至上四个基本要素,代表着在人民主权基础上以法律至上权威为保障维护自由、平等的正义。
法治含义的进一步发展是1959年在印度召开的“国际法学家会议”上通过的《德里宣言》。
【2】确认了法治为一个“能动的概念”,它“不仅被用来保障和促进公民个人的民事的和政治的权利,而且要创造社会的、经济的、教育的和文化的条件,使个人的合法愿望和尊严能够在这样条件下实现。
”《德里宣言》确认的法治原则是:(1)根据法治精神,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个人尊严的各种条件。
(2)法治原则不仅要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而且还需要有一个有效的政府来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障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条件。
(3)法治要求正当的刑事程序。
(4)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
这样就给法治赋予了新的内容:维护人的尊严,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要求司法独立、公正和律师自由。
在我国还有的学者从“依法治国”的角度对法治进行阐述。
治国的主体是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途径治国;依法的法应是真正反映人民意志的法;是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是反映全体人民利益的法。
“依法治国”中的“治”就是“法治”,治国的根本首先是指国家机器,然后才是指人民;不先治好国家机器和官员,人民是治不好的。
【3】这种阐述不仅对治国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是代表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适合社会【2】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623-625页。
【3】蔡定剑:《依法治国评述》【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期。
发展要求的良法;同时也提出了法治的关键在于依法治权、依法治官。
通过上述法治含义的比较,可以看出法治既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又是一种具体的实践。
法治具有普遍性,不同时代和国家的法治都具有某些共同意义;同时法治又具有特殊性,每个时代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法治精神。
在各个社会历史时期、各个国家,法学家虽然对法治的理解不尽相同,然而在这些解释中却孕含着一些普遍的真理:(1)法律的至上性是法治的前提。
在法治社会,对人们行为的评判只有法是最终的、最有权威的价值标准。
法治意味着法律要得到普遍遵守,这就要求法律具有至上的地位和权威,任何人、任何组织均无超越法律的权力,应以接受法的最高统治为其义务。
(2)法律的正义品质是法治的重要条件。
法学家们几乎都认为法治的法必须是善良正义的法律。
当然在不同国家、不同价值观念的人对良法有着不同的标准。
或认为良法是符合自然和永恒正义的法;或认为良法应当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或认为法律应当有效的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或主张法律应当反映现实国情和民间自发秩序。
【4】而在我国,良法是代表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体现公平、正义,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法律。
(3)保障公民权利、树立权利本位观念是法治的价值取向。
(4)司法独立、正义是法治的有效保障。
目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不应当简单套用以往的法治观念与解释,而应当在吸收不同时代和国家法治精神的精髓基础上,结合我国特有的国情,准确把握法治含义,为我国法治建设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
我国所期望的法治应是反映社会法律现象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极大权威性的一种状态。
在这种状态中,法律代表着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体现公平、正义,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同时有效地规范和制约着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权利本位观念深入人心,普遍实现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简短的说,我国所期望的法治是以反映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为依据,以权利本位观念为指导治理国家并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发展相协调而形成的一种稳定有序的社会状【4】候健:《法治、良法与民主-兼评拉兹的法治观》【M】,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4期。
态,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涵:(1)以民众为基础;(2)以权利本位为指导;(3)以社会主义法律为保障;(4)与社会各方面发展相协调;(5)以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为表现形式。
因此,我国所期望的法治既包括法治的普遍精神,同时又蕴含着中国特有的思想内涵,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特色。
二、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一)历史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1949年新中国诞生,人民掌握了政权,废除旧法统、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成为一件必然而迫切的事情。
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工会法、选举法……一系列废除封建制度、解放人民、维护广大人民权益的法律纷纷出台,到“文革”前,国家制定的法律、法令和法规有1500多件。
1954年宪法的出台,更是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用根本大法予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然而,后来一段时期法制建设经受挫折。
特别是“文革”十年浩劫,法律尊严被践踏,刚刚建立的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中国社会一度陷入“无法无天”的局面。
(二)中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必然性数十年不懈求索,实现历史性跨越。
从“无”到“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不懈奋斗,如期实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宏伟目标。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拨正了法制建设航向。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方针”代表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期对法制建设的伟大觉醒。
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试行)、行政诉讼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一个个“第一部”,让人民看到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新的希望。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外资企业法、土地管理法……一个个“第一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保驾护航。
1982年宪法,继承发扬54宪法的基本原则,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于国家机构之前,重申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专家评论说,这是根本大法重新回归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制订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和法规,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
”1992年10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上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也确立了法制建设的新方向。
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大批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密集出台;预算法、审计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一系列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社会保障的法律应运而生,推动和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巨轮顺利前进。
“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更提出法制建设的宏伟目标,掀开了我国立法事业新的一页。
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写进宪法,法律的权威上升到新的高度。
2003年10月,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新征程。
物权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就业促进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一批社会法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表示,立法重点由经济向社会的转变,反映了中国进入小康社会以后强烈的社会需求。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大规模法律清理,为确保法律体系的形成进一步铺平道路。
百转千回,梦想成真。
到2010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多层次、多部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这是新中国法制建设史上了不起的伟大成就。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说,回顾60年的立法实践,每一个推动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举措,都坚持并体现了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三、我国的现状下法治社会建设的大体方法和方向(一)实现法治的实践指导思想首先,选择我国实现法治的途径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为出发点。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繁荣富强的必由之路。
而我国依法治国理论及法治理想也是中国人民在党领导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过程中逐步提出和发展的。
实现法治既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前提,又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
因此选择我国实现法治的途径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制度、司法制度、民主制度、法律普及等的发展都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