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活动房方案

集装箱活动房方案
集装箱活动房方案

****有限公司目录

一、编制说明 (1)

二、编制依据 (1)

三、活动房参数 (1)

四、集装箱房现场组装与吊装 (2)

五、地基基础要求 (3)

六、防火与配备 (3)

七、验收............................................................................................................... (4)

八、使用与维护 (4)

九、拆除与回收 (5)

一、编制说明

1.1本案是针三门路(江南路~南支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的居住集装箱房而编写的专项施工案。

1.2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工程名称: ***路(****~****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二、编制依据

《钢结构设计规》GB50017-201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5-2001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GB50018-200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GB50720-2011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JGJ/T188-2009

《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225975-2010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12754

三、活动房参数

1、底座

底座四为10#槽钢、撑为8#槽钢@590,撑间通过∠50×50的角钢连系,各杆件间均通过焊接连成一体。

底座平面尺寸:长5900×宽2830×高2750

底座各结构构件上一次施工为:1.5厚镀锌波纹钢板、30厚防火防水膏板、装饰面层。

活动房立柱为50*50*3.5的钢管,钢管下端通过焊接与底座连接,上端与屋顶梁(50*50钢管)焊接,钢在角柱布置四根,在进深向还均匀布置三根。

3、墙体

墙体为50厚的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彩钢板,边采用50宽的“U”型薄钢包边以形成整体式围墙,彩钢板墙与底座等主要受力构件通过点焊连成一体。墙体高度2.7m。

4、屋顶

4.1屋面骨架结构

屋面骨架结构为四一圈的50*50的钢加中间一根50*50的钢。

4.2屋面板

屋面板为50厚的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彩钢板,屋面再铺一层1.5厚镀锌波纹钢板,并密封防水处理。

屋面板的包边“U”型钢套与50*50的钢管点焊连接。

5、集装箱房自重

单个集装箱房自重及使用承载标准值类别标准值自重 12KN/间底板 2.0KN/㎡顶板

0.5KN/㎡

四、集装箱房现场组装与吊装

1、组装

本工程集装箱活动房均为独立单间,组装成一层单间的集体宿舍

螺栓固定。

2、吊装运输

单间的集装箱房在工厂加工成成品后通过运输车辆运输到本工程施工现场后,采用15T汽车吊吊装至指定位置。

吊装时采用四根钢丝绳在角上的4个角钢缀板用螺栓固定。五、地基基础要求

本临时性居住集装箱房按规要求需进行地基基础设计,一般需要刚性砼地基面,且不允下沉或变形开裂;

六、防火与配备

1、本居住式集装箱房是由自身具有防火、绝热性的岩棉、矿渣棉的彩钢板加工制作。

2、场地的集装箱房间距、消防通道的布置、防火间距,灭火器的布置位置与数量等均符合《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JGJ/T188)和《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沪DGJ08-114-2005)的相关要求。

防火间距:距离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的间距应大于25m。

七、验收

1、临建在安装施工完成后进行一次性验收

2、验收质量按《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JGJ/T188)附录C 的规定执行。

3、质量验收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3.1施工案

3.2集装箱活动房进场验收记录;

4、集装箱房

4.1各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质量标准;

4.2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复验结果符合要求。

八、使用与维护

1、使用

1.1临时建筑使用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消防、生活设施的使用和生活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1.2活动房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用。

1.3活动房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对房屋结构和围护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1.4定期对生活区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等宣传教育。

1.5应建立临时建筑防台防汛等灾害的应急预案,在风暴、洪水、雨雪来临前,组织全面检查,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1.6集装箱房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更改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1.7集装箱房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开洞、打或对结构进行改动,不得擅自拆除隔墙和围护构件。

1.8禁擅自安装、改造和拆除临时建筑的电线、电器装置和用电设备,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1.9生活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

1.10使用空调、采暖设备的临时建筑,其室温度控制应符合《施工

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JGJ/T188)第8.3.3条、第8.3.4条的规定。

2、维护

2.1组织相关人员对临时建筑的施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应建立相应的使用台账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2.2转使用规定年限的活动房重新组装前,应对主要构件进行检查、维护,达到质量要求的可使用。

2.3集装箱房配件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2.3.1承重架焊缝不得开焊,锈蚀重的焊缝应进行除锈补焊;

2.3.2构配件的活动部位维修后应涂抹防锈油保护;

2.3.3当构配件和板材产生弯曲变形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3.4当门窗及配件出现断裂、损坏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九、拆除与回收

1、一般规定

1.1临时建筑的拆除遵循“谁安装、谁拆除”的原则;当出现可能危及临时建筑整体稳定的不安全情况时,应遵循“先加固、再拆除”的原则。

1.2拆除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施工案、安全操作规程及采取相关的防尘降噪、堆放、清除、废弃物等措施,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3拆除施工前,应做好拆除围的断水、断电等工作。拆除过程中,

现场用电不得使用被拆临时建筑中的配电箱。

1.4拆除施工应符合环保要求,拆下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宜按规定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1.5拆除施工区域围应设置围栏、挂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禁无关人员逗留。

1.6拆除结束后,场地及时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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